公司法课件:第四讲-公司股东.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公司法课件:第四讲-公司股东.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法 课件 第四 公司股东
- 资源描述:
-
1、 一、股东概述一、股东概述 (一)概念和分类(一)概念和分类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是股份的持有者。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是股份的持有者。 股东可以分为:(股东可以分为:(1 1)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和国家股东。不论何种身份,地位应当平等。(国家股东。不论何种身份,地位应当平等。(2 2)大)大股东和小股东。股东和小股东。 (二)股东资格的取得和确认(二)股东资格的取得和确认 1 1取得取得 取得股份者即取得股东资格。股份的取得股份者即取得股东资格。股份的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第第75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条
2、: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定的除外。 思考:合法继承人继承的是什么?股份、思考:合法继承人继承的是什么?股份、股东资格、股东权三者之间是何关系?股权又股东资格、股东权三者之间是何关系?股权又是什么?是什么? 在新公司法出台以前,围绕股份继承引发的纠纷在新公司法出台以前,围绕股份继承引发的纠纷在各地都有出现。在各地都有出现。 很多法院认为,在自然人股东死亡时,倘若公司很多法院认为,在自然人股东死亡时,倘若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继承人不能自动继承股东资格。继承章程未作规定,继承人不能自动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要
3、继承股东资格必须参酌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份的人要继承股东资格必须参酌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份的规定,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规定,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上述立场的主要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上述立场的主要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新法的规定表明其更看重资合性。性。新法的规定表明其更看重资合性。 思考:思考: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格自由继承。某位自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格自由继承。某位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他股东立即修改公司章程然人股东去世后,其他股东立即修改公司章程,使继承人不能获得股东资格,这种做法是否,使继承人不能获得股东资格,这种做法是否可以得到支持?可以得到支持? 2. 2.股东资格的
4、限制股东资格的限制 国外公司立法对股东资格的限制主要集中在两方国外公司立法对股东资格的限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面: 一是对公司成为自身股东,即持有自身股份的限一是对公司成为自身股东,即持有自身股份的限制;制; 二是对二是对“相互持股相互持股”(交叉持股)的限制,若(交叉持股)的限制,若A A持有持有B B一定比例股份,一定比例股份,B B能否持有能否持有A A的股份?的股份? 同时,公司法往往允许章程对股东资格作出特殊同时,公司法往往允许章程对股东资格作出特殊要求。要求。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2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股份。但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公司因前款第(1 1)项至第()项至第(3 3)项的原因收购本)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6、后,属于第(1 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10日内注销;属于第日内注销;属于第(2 2)项、第()项、第(4 4)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公司依照第一款第(3 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5%;用于收购;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应当在1 1年内转让给职工。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公
7、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 2股东资格的确认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东资格的实质证据:出资行为股东资格的实质证据:出资行为 股东资格的形式证据: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股东资格的形式证据: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商事登记。公司章程、商事登记。 32 32条第条第2 2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款: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者名称 及其出资额及其出资额 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发生变更的,应当
8、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不得对抗第三人。 (1 1)“一股二卖一股二卖”。 甲在天龙有限公司有甲在天龙有限公司有60%60%的股份,现全部转让给的股份,现全部转让给乙,乙支付了全部价款。乙,乙支付了全部价款。 1 1)如果天龙公司未将乙记载于股东名册,甲又)如果天龙公司未将乙记载于股东名册,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与丙签订合同,将60%60%的股份出售给丙,如何确认股的股份出售给丙,如何确认股份归属?份归属? 2 2)如果天龙公司已将乙记载于股东名册,乙已)如果天龙公司已将乙记载于股东名册,乙已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并行使股东权利,但未办理工商变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并行使
9、股东权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甲又将更登记,甲又将60%60%股份出售给丙,如何确认股份归股份出售给丙,如何确认股份归属?属? 32 32条第条第2 2款: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三人。 问题:依据该款应得出何种结论?合理吗?问题:依据该款应得出何种结论?合理吗? 解释三第解释三第2727条条 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
10、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106条的规定处理。条的规定处理。 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股东对于未及时办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股东
11、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问题: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被推定为股东,问题: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被推定为股东,未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一定不是股东吗?未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一定不是股东吗? 解释三第解释三第2323条条 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3131条、条、第第3232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
12、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2)隐名出资。)隐名出资。 解释三第解释三第2424条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52条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
13、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持。 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求公司变更
14、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不予支持。问题:隐名出资中实际出资人的风险问题:隐名出资中实际出资人的风险 A A为实际出资人,为实际出资人,B B为名义股东,公司其他为名义股东,公司其他股东并不知晓股东并不知晓A A的存在。的存在。B B将其名下所有股份转将其名下所有股份转让给让给C C,公司向,公司向C C签发了出资证明,并变更了股签发了出资证明,并变更了股东名册、章程中的相关记载,办理了工商登记东名册、章程中的相关记载,办理了工商登记。A A主张自己才是股东,主张自己才是股东
15、,B B的转让行为无效,应的转让行为无效,应如何处理?如何处理? 解释三第解释三第2525条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106条的规定处理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
16、民法院应予支持。持。 问题:隐名出资中名义股东的风险问题:隐名出资中名义股东的风险 A A为实质出资人,为实质出资人,B B为名义股东,为名义股东,B B承诺承诺出资出资1010万,但约定的出资期限届满,万,但约定的出资期限届满,B B的实的实际出资为际出资为5 5万。万。C C对公司有债权对公司有债权2020万元,公司万元,公司资产已不足以清偿。资产已不足以清偿。 问:问:C C能否要求能否要求B B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解释三第解释三第2626条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
17、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3)冒名出资。)冒名出资。 解释三第解释三第2828条条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18、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案例: R R有限公司的持股结构如下:自然人张某拥有有限公司的持股结构如下:自然人张某拥有78%78%的股份,的股份,Z Z集团持有集团持有15%15%,D D公司持有公司持有5%5%,N N公司持有公司持有2%2%。 20062006年年9 9月,张某
19、与月,张某与H H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张某以定张某以34303430万元人民币将其全部股份转让给万元人民币将其全部股份转让给H H公司公司。同月,张授权后者处理。同月,张授权后者处理R R公司一切事务。但在公司一切事务。但在20062006年年1212月,张又与同为股东的月,张又与同为股东的Z Z集团签订了另一份协议集团签订了另一份协议,再度约定转让全部股份。,再度约定转让全部股份。 2007 2007年年1 1月月3131日,日,Z Z集团向集团向H H市市S S区人民法院提起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与张某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讼,要求判令公司与张某
20、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并判令张依法履行股份转让引起的工商变更登记效,并判令张依法履行股份转让引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手续。 二、股东的权利二、股东的权利 股东的权利即股东权,也被称为股权。股东的权利即股东权,也被称为股权。 股东权不应包括股东对股份的权利。股东权不应包括股东对股份的权利。 股东权的性质。股东权的性质。 (三)股东权的类型(三)股东权的类型 1 1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和共益权 区分标准是权利的行使目的。区分标准是权利的行使目的。 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包括发给出资证明书和股票的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包括发给出资证明
21、书和股票的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利分配请求权以及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股利分配请求权以及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内容。内容。 共益权是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也为公司的利益行共益权是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也为公司的利益行使的权利,主要是一些管理性的权利,包括股东大会使的权利,主要是一些管理性的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股东大会出席权、提案权、表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股东大会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诉讼权等内容。决权、知情权以及诉讼权等内容。 2 2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区分标准是重要程度。区分标准是重要程度。 固有权又称为法定股东权或不可剥夺权,是指非经固有权又
22、称为法定股东权或不可剥夺权,是指非经股东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股东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的权利。的权利。 非固有权,又称为非法定股东权或可剥夺权,是指非固有权,又称为非法定股东权或可剥夺权,是指可以由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的权利。可以由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的权利。 3 3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不论股东持股多少均可行使的权单独股东权是指不论股东持股多少均可行使的权利,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一利,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一定比例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定比例的股东
23、才能行使的权利。 如无特别规定,行使少数股东权的股东可以是持如无特别规定,行使少数股东权的股东可以是持股达到法定比例的单个股东,也可以是合并持股达到股达到法定比例的单个股东,也可以是合并持股达到法定比例的数个股东。法定比例的数个股东。 (四)股东权利的内容(四)股东权利的内容 1 1资本受益权资本受益权 (1 1)利润分配请求权。)利润分配请求权。34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分取红利的除外。166166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
24、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比例分配的除外。 总结:一个是全体股东约定,一个是公司章程总结:一个是全体股东约定,一个是公司章程规定。规定。利润分配请求权的行使条件利润分配请求权的行使条件 A.A.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 无利润分配股利会造成公司资产的不当减少,无利润分配股利会造成公司资产的不当减少,从而威胁债权人的利益。从而威胁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根据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66166条的规定,公司当年的税条的规定,公司当年的税后利润只有在弥
25、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才可后利润只有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才可以分配给股东。以分配给股东。 第第166166条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利润弥补亏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