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课件专业第单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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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新课导入: 标准化管理已经成为现代管理的一种主流标准化管理已经成为现代管理的一种主流管理手段;企业管理中的劳动管理同样离管理手段;企业管理中的劳动管理同样离不开劳动立法和管理的标准化。不开劳动立法和管理的标准化。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1.了解劳动标准、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概念;2.了解劳动标准与劳动法的关系;3.掌握劳动标准的具体内容及其法律效力,以及劳动标准宣讲、咨询工作的方式和注意事项标准与劳动标准的概念劳动标准的内容劳动标准宣讲、咨询工作的方式标准与劳动标准的概念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标准信息搜集劳动标准信息搜集 一、劳
2、动标准的概念和分类一、劳动标准的概念和分类1.什么是标准?什么是标准? 标准标准,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解释为“衡量事物的衡量事物的标准标准”,亦是科学、技术及实践经验的总结。标,亦是科学、技术及实践经验的总结。标准以科学、技术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准以科学、技术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使用、重复使用或共同遵守的以正式文件的共同使用、重复使用或共同遵守的以正式文件确定的规范或依据。确定的规范或依据。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ISO/IECISO/IEC规定的规定的“标准标准”定义:定义: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
3、一种规范性文件”. WTO/TBTWTO/TBT规定的规定的“标准标准”定义:定义: “标准是被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性的、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其加工或生产方法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标准标准”是外来语,英文为standard。stand是站立的意思,ard是地点,连在一起有基石、基地、旗帜、旗杆的意思。 标准最基本的含义就是标准最基本的含义就是“规定规定”。是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限。是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限里,对对象做出的里,对对象做出的“一致的一致的”规定的文件。规定的文件。 上述定义的含义:上述定义的含义:出发点获得最佳秩序;促进最佳共同效益产生基础
4、将科学研究的成就、技术进步新成果同实践中先进经验相互结合;标准中所反映的不是局部片面的经验和利益对象特征“重复性事物”标准是实践经验的总结由公认的权威机构批准标准的属性“规范性文件”;“非强制性的”;“提供规则、指南和特性的文件”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2.标准的种类标准的种类 1)按制定标准的主体分)按制定标准的主体分 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和国际电信联盟(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组织制定的标准。 指由区域
5、标准化组织或区域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指由区域标准化组织或区域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指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指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指由行业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指由行业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指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指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指由企业制定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批准、发布的标准。指由企业制定并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批准、发布的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2)按标准化对象的
6、基本属性分)按标准化对象的基本属性分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标准。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标准。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劳动标准:劳动标准:既有技术标准,也有管理标准;但既有技术标准,也有管理标准;但以管理标准居多。以管理标准居多。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管理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3.劳动标准劳动标准 指通过对劳动者、劳动过程、劳动条件和劳动指通过对劳动者、劳动过程、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等领域内重复性事务及行为进行总结和规范关系等领域内重复性事务及行为进行总结和规范,经过有
7、关机构进行决定或批准,或经协商一致,经过有关机构进行决定或批准,或经协商一致大家共同遵守,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发布,作为大家共同遵守,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及依据。共同遵守的准则及依据。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制订劳动标准的基本要求:制订劳动标准的基本要求: A.结合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并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并进行深入研究,同时把有利于合理使用国家资源、有利于提高经济同时把有利于合理使用国家资源、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科学技术的革新与推广、有利于保障效益、有利于科学技术的革新与推广、有利于保障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利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
8、利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作为制定标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续发展等方面作为制定标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在预订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的效果现在预订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的效果 B.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最低下限,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最低下限,不同行业或不同区域可以在国家确定的最低下限上不同行业或不同区域可以在国家确定的最低下限上向上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下限。向上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下限。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目的:目的:通过设置这种标准,杜绝劳动关系通过设置这种标准,杜绝劳动关系建立的双方通过合同形式对其进行调整,建立的双方通过合同形式对其进行调整,
9、保障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最低劳动权益。保障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最低劳动权益。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2.劳动标准的分类劳动标准的分类(1)按制定机构的级别,可以分为:国家劳)按制定机构的级别,可以分为:国家劳动标准、行业劳动标准、地方劳动标准及动标准、行业劳动标准、地方劳动标准及企业劳动标准。企业劳动标准。 1)国家劳动标准:国家劳动标准: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的劳动标准。确定的劳动标准。 国家劳动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国家劳动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的最低标准最低标准,任何人都不得逾越这条下线。,任何人都不得逾越这条下线。国家劳动标准具有公法的性质,国家保障国家劳动标准具有
10、公法的性质,国家保障其其强制实施强制实施。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2)行业劳动标准:行业劳动标准: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在全国某行业范围内适部门制定、发布的在全国某行业范围内适用的劳动标准。用的劳动标准。(在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后(在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自行废止。) 3)地方劳动标准:地方劳动标准:指由各级政府会根据当地指由各级政府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等发展情况,在满足国家制定的经济社会等发展情况,在满足国家制定的最低劳动标准的基础上,对各种劳动标的最低劳动标准的基础上,对各种劳动标准或条件进行修订,以适合当地社会经济准或条件进行修订
11、,以适合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标准。(的发展而制定的标准。(地方劳动标准标准反应地方劳动标准标准反应了当地的市场行业和政策导向,在效力范围内具有指导意了当地的市场行业和政策导向,在效力范围内具有指导意义且必须强制实施。)义且必须强制实施。)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4)企业劳动标准:企业劳动标准:是对其他劳动标准的延伸是对其他劳动标准的延伸和细化,指在企业内部,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和细化,指在企业内部,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的规定,经有关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的规定,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决定,以集体合同或者企业方面协商一致并决定,以集体合同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
12、遵守的准则规章制度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和依据。注意:注意:企业所制定的劳动标准企业所制定的劳动标准应高于应高于国家法定劳动标准;国家法定劳动标准是国家法定劳动标准;国家法定劳动标准是底限,任何企业不得逾越,企业在制定劳动标准如没有提升和突破,底限,任何企业不得逾越,企业在制定劳动标准如没有提升和突破,则失去了制定企业标准的意义。则失去了制定企业标准的意义。企业制定劳动标准,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仅在其所规定的范围内具有保企业制定劳动标准,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仅在其所规定的范围内具有保障作用,不需要也没有能力做到覆盖全部,其他没有规定的地方应适障作用,不需要也没有能力做到覆盖全部,其
13、他没有规定的地方应适用国家法定劳动标准。用国家法定劳动标准。最后企业劳动标准保障的对象,只针对企业内部劳动者。最后企业劳动标准保障的对象,只针对企业内部劳动者。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2)按标准的类型不同,可分为:法规类劳)按标准的类型不同,可分为:法规类劳动标准、技术类劳动标准和规范类劳动标动标准、技术类劳动标准和规范类劳动标准。准。(3)按标准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劳动安全)按标准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就业标准、工作条件标准、劳卫生标准、就业标准、工作条件标准、劳动关系调整标准、职业技能开发标准、社动关系调整标准、职业技能开发标准、社会保险标准和劳动形成管理标准会保险标准和
14、劳动形成管理标准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二、劳动标准与劳动法二、劳动标准与劳动法1.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及其关系及其关系(1)法律:泛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法律:泛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广义上的法律:广义上的法律:法律总称,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法律总称,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程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及行程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如规章)。狭义上的法律:狭义上的法律:专指特定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专指特定国
15、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具体意义上的法律。文件,这是具体意义上的法律。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规定,定,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权利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权利,由,由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和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务委员会行使,并由行使,并由国家主席签署发国家主席签署发布。布。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其法律效力仅次于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宪法。 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2)法规:按指定机关不同分为行政法规和)法规:按指定机关不同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法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法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16、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其具体名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其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办法等。称有条例、规定、办法等。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是指依据依据宪法宪法和和立法立法法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不与宪法、法律、行政
17、法规相抵触的前提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3)规章: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大类。两大类。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指指国务院部门国务院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在本部门的权限内按照规按照规定程序定程序所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所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18、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按照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规定程序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的总称。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4)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文件。因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文件。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所以称其为规范性文件。所以称其
19、为规范性文件。广义规范性文件:广义规范性文件:指一切国家机关为行使其指一切国家机关为行使其职权而发布的规定人们必须普遍遵守的某职权而发布的规定人们必须普遍遵守的某种行为规则的文件。种行为规则的文件。狭义规范性文件:狭义规范性文件:仅指享有法的制定权的国仅指享有法的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发布的家机关发布的具有法的效力具有法的效力的法律、法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和规章等。 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一般情况下,把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一般情况下,把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以及规章定)以及规章以外以外的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文件
20、称为称为“其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具体,具体表现为各级各类国家行表现为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内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措施规范性文件政措施规范性文件:命令(令)、决定、指命令(令)、决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示、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上述法律法规的关系:上述法律法规的关系: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和规章;
21、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根据根据立法法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
22、法律、法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新发优于旧法等规则适用,如不能确定如新发优于旧法等规则适用,如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由相应的机关裁决。何适用的,由相应的机关裁决。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2、劳动标准的法律性质、劳动标准的法律性质 劳动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目的:劳动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目的:为了维为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标准体系与劳动法律体系、企业单劳动标准体系与劳动法律体系、企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间的关系,三者共位劳动规章制度之间的关系,三者共同构成
23、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同构成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企业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劳动法律体系劳动标准体系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体系: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体系: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健全和完善的国家劳动标准法律体系,健全和完善的国家劳动标准法律体系,是劳动者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劳动者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一方面,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标准,并为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和地方的劳动标准,并为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条件和福利,条件和福利,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的劳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企业的劳动标准;动标准; 另一方面另一方面,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应严格
24、执,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应严格执法,法,避免违反劳动标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避免违反劳动标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现象的发生,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三、劳动标准内容及特点三、劳动标准内容及特点1.常见劳动标准的内容常见劳动标准的内容(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指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间,即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数或每周的工作时,即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数或每周的工作时数。数。工作时间的长短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工作时间的长短由法律直接
25、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体合同或劳动合同进行约定。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定,要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一单元 1)工作时间的特点)工作时间的特点 A.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者义务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者义务的时间的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有有以小时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为计算单位、以工作日以工作日为计算单位和为计算单位和以周以周为计算单为计算单位三种形式。位三种形式。以工作日为计算的单位是以工作日为计算的单位是工作时间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工作时间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即劳动,即劳动者在一昼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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