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6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自考05677法理学高频主观题汇总.pdf

  • 上传人(卖家):雁南飞1234
  • 文档编号:2500869
  • 上传时间:2022-04-26
  • 格式:PDF
  • 页数:16
  • 大小:321.69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自考05677法理学高频主观题汇总.pdf》由用户(雁南飞1234)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自考考点精华汇总
    资源描述:

    1、目录目录第一章 法学绪论.3第三章 法的概念.3第四章 法的价值.3第五章 法的功能和作用. 4第六章 法的起源和发展. 4第七章 法和社会.5第八章 立法.6第十章 法的形式和分类. 7第十一章 法的体系.7第十二章 法的实施.7第十三章 法律关系.9第十四章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10第十五章 法和权力调控. 11第十六章 法律行为、责任和制裁.11第十七章 法律解释、推理和论政.12第十八章 法律职业和法律思维. 13第十九章 法治和法制. 14第二十章 法律监督.15第二十一章 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16自考押题 vx 344647 公众号/小程序 顺通考试资料第一章 法学绪论第一章 法

    2、学绪论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简答题)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简答题)(1)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方法;(2)历史考察历史考察的方法;(3)比较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4)经济分析经济分析的方法;主张所有法律活动和法律制度的存在都应当以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社会财富为目的。(5)价值分析价值分析的方法。有助于揭示法的应然状态或实质所在应然状态或实质所在,提供判断法之良善优劣的标准和尺度。第三章 法的概念第三章 法的概念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法的基本特征法的基本特征。(简答题)法的基本特征。(简答题)(1)法是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为主

    3、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法首先首先是为主体即个人和组织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为主体即个人和组织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这是法的首要的基础性首要的基础性的特征。法的这一特征意味着三点:法是一种规范规范而不是一种观念;法是一种行为规范;为规范;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社会规范。(2)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存在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法的强制力法的强制力是指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存在的特殊强制力。其特征:法的强制力是以国家政权的名义表现以国家政权的名义表现出来的,是同法庭、监狱、警察以至军队的强制力相贯通的。法的强制力的实现不以被强制者的意志为转移。不以被强制者的意志为转移。法的强制力的实现,需要通过

    4、法定程序。通过法定程序。(3)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4)法是普遍的普遍的、明确的明确的和肯定的肯定的社会规范。(5)法是以权利义务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第四章 法的价值第四章 法的价值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一节 法的 价值 释义法的价值界说法的价值通常被人们在三种意义上使用,这三种意义的内容指什么?(简答题)法的价值通常被人们在三种意义上使用,这三种意义的内容指什么?(简答题)(1)指法自身有哪些价值。此类价值被有的学者称为法的形式价值形式价值。(2)说明法在实现社会调整的过程中可以增进和维护哪些价值,这是所谓的法的目的价值。法的目的价值。(3)

    5、作为评判标准,评价同法相关的行为和社会现象,这是把法视为一种价值准则。价值准则。法的价值的特性法的价值的客观性和主观性。(论述题)法的价值的客观性和主观性。(论述题)法的价值具有客观性: (1) 在于法可以满足或影响社会主体需求需求的属性和潜能属性和潜能是客观存在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主体是否认识或是否承认为转移。(2)法的价值具有客观性,也在于法的价值状况价值状况是同主体的需求直接相关的同主体的需求直接相关的,而主体的需求主要植根于主体生活在其中的客观环境特别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制度之中。法的价值也带有主观性:(1)法所体现的是以国家意志形式国家意志形式出现的一定社会主体的意志社会主体的意志

    6、,这种意志虽然归根结底由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但它属于意识范畴,具有主观性。(2)对法的价值的认同、评价和选择,总需要通过主体的意识活动得以实现过主体的意识活动得以实现,总是反映出主体的价值观念。(3)法的价值带有主观性,也特别表现在法的价值的设定和实现法的价值的设定和实现,需要通过主体的认识和借助于主体的主观努力。第 二节 法律 秩序法律秩序价值的地位简述法律秩序价值的地位。(简答题)简述法律秩序价值的地位。(简答题)1.法律秩序是最基本的社会秩序,是人类社会秩序体系的基础和核心社会秩序体系的基础和核心。(1)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基本的社会关系,因而法律秩序是人类社会所须遵循的基

    7、本秩序。(2)现代国家管理和服务社会国家管理和服务社会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实行法的调整法的调整。 (3)同社会主体社会主体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利益地位和利益关联紧密的民主、自由、人权等权益权益都需要法的确认和维护,需要通过法律秩序价值而得到保障。2.法律秩序价值也是法的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法的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自考押题 vx 344647 公众号/小程序 顺通考试资料第 四节 法律 正义法律正义的成因为什么法律需要正义。(法律正义的成因包括哪些内容)(简答题)为什么法律需要正义。(法律正义的成因包括哪些内容)(简答题)(1)法需要以正义正义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基本的价值目

    8、标,从而使法在其基本路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2)正义可以作为评判法之良恶优劣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标准。(3)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的经常性力量。(4)正义是法之阙失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者。第五章第五章 法的功能和作用法的功能和作用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一节 法的 基本 功能法的调整功能法的基本功能。(简答题)法的基本功能。(简答题)(1)法的调整调整功能;(2)法的指引指引功能;(3)法的保障保障功能。法的调整功能的含义和特点。(简答题)法的调整功能的含义和特点。(简答题)是指法所具有的以法律制度形式来规范社会主体和社会关系的功用和性能。其特点有:(1)法具有调整功

    9、能是由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社会规范的特质所规定的;(2)法的调整功能是通过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形式来表现的;(3)法的调整功能所能达到的范围既广泛又不是无边际广泛又不是无边际;(4)法的调整功能是需要人们去发现的描述性事物发现的描述性事物。法的指引功能的内容以及分类。(简答题)法的指引功能的内容以及分类。(简答题)法具有的可以为社会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发展提供法定标准和指明方向提供法定标准和指明方向的功用和性能。内容:为社会主体提供三种行为模式行为模式。为国家和社会回应社会主体的行为提供两种后果后果模式模式。为固化固化一定的社会关系、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提供系统的法律制度系统的法律制度。为国家和社会

    10、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制度性指引制度性指引。分类:确定指引和不确定指引;确定指引是刚性指引不确定指引。不确定指引是柔性指引,指主体对法的指引有选择余地,或是有一定的自由度。第 三节 法的 主要 作用正确认知法的重要作用法的作用的有限性。(简答题)法的作用的有限性。(简答题)法有重大作用,不是说法的作用无边无际。其局限性体现为:(1)“徒法不足以自行”,法作用的发挥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2)法仅仅是一种社会规范,它只能解决部分问题,法不能包办一切。(3) 法是偏重稳定性的社会规范, 社会生活常变, 总会出现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之类的问题。第六章第六章 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起源和发展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11、二节 法的 历史 发展资本主义法治资本主义法治主要包括的内容。(简答题)资本主义法治主要包括的内容。(简答题)(1)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公民的活动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制度;(2)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3)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法定制度予以保障以法定制度予以保障,义务由法律明文规定;(4)没有法律根据不能对公民进行逮捕、监禁、审问和处罚逮捕、监禁、审问和处罚。第 三节 民法 体系 和普 通法 关系法系的概念法国民法典成为民法体系的重要渊源和支柱的原因。(简答题)法国民法典成为民法体系的重要渊源和支柱的原因。(简答题)1、“它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它是典型的资产阶级

    12、社会的法典”。2、法国革命法国革命对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各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3、法国民法典本身是一部立法技术高明立法技术高明的法典,它以简明的、严谨的法的语言对资本主义民事法律关系做出了全面规定,因而在长时期里最能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需要。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比较民法法系的特点。(简答题)民法法系的特点。(简答题)(1)立法权主要由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也可以行使某些立法权。(2)在法的分类方面,民法法系承袭罗马法传统,把法分为公法和私法。(3)在司法组织上,民法法学的司法体系一般设有司法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它们各司其职。(4)在诉讼制度方面采用审问制或讯问制,在开庭审理

    13、过程中,由法官居于主导地位,以法官为中心。试比较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简答题)试比较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简答题)1.立法权的归属和法的形式的比较。在民法体系,立法权主要由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机关行使,在普通法系,立法权实际上由立法机关、立法机关授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官所分掌分掌。2.诉讼活动的比较。民法法系在诉讼制度方面采用审问制和讯问制审问制和讯问制,普通法法系采用辩论制辩论制或对质制或对质制。民法法系开庭审判以事先准备好的案卷材料案卷材料为线索进行,而普通法系开庭审判以口头讯问口头讯问为主。第 四节 法的 继承 和法 的移植法的继承简述法的继承的含义和理由。(简答题)简述法的继承的含义和理由

    14、。(简答题)指在不同时间条件下,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的继受和延续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的继受和延续。法的继承有其必然性和充分的依据:法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相对独立性。法是一种极为重要且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表现出历史的连续性历史的连续性。从历史的眼光来看,法是一种文化现象,它的发展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文化积累的过程文化积累的过程。法的移植简述法律移植的含义、效果以及理由。(简答题)简述法律移植的含义、效果以及理由。(简答题)1、法的移植是指不同空间条件不同空间条件下,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的相互吸纳和融合。2、法的移植的效果:很大程对上取决

    15、于输入国的社会土壤输入国的社会土壤是否适合移植进来的法律因素;3、法的移植的必然性、必要性(理由):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简述法的移植的三种主要类型。(简答题)简述法的移植的三种主要类型。(简答题)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之间的吸收融合趋同。落后或发展中国家单向采用先进或发达国家的法。区域性、世界性的法律运动或法律全球化。第七章第七章 法和社会法和社会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一节 法和 经济 及科技法和经济的一般关系简述法和经济的一般关系。(简答题)简述法和经济的一般关系。(简答题

    16、)1、经济基础决定法经济基础决定法。经济基础决定法的产生和性质。法的发展变化及其特点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经济基础。2、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法特殊的强制性强制性,可以帮助执法阶级摧毁或改造旧的经济基础,阻止不利于自己的经济基础的产生。法特殊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权威性和稳定性,有助于确认、维护一定的经济基础,维护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法的指引和预测作用指引和预测作用,可以促进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向健全、完善的方向发展。法和科技简述法和科技的相互关系。(简答题)简述法和科技的相互关系。(简答题)1、科学技术对法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影响法律制度的内容内容。诱发法律制度变迁变迁。影响立法

    17、制度和立法制度和立法技术立法技术。影响法的适用适用。影响法制信息机制法制信息机制和整个法的运行机制和法学研究方法运行机制和法学研究方法。2、法对科学技术法对科学技术的作用: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发挥引导引导、组织和管理组织和管理的作用。对科学技术发展发挥保障保障作用,对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后果具有抵制和防范作用消极后果具有抵制和防范作用。对科学技术发明创造发挥鼓励作用发明创造发挥鼓励作用。法对国际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发挥推动和协调作用。第 三节 法和 政治 及国家法和政治的一般关系简述法和政治的联系。(简答题)简述法和政治的联系。(简答题)1、政治对法的影响和制约影响和制约作用,表现在:政治关系

    18、的基本状况政治关系的基本状况是法的状况的重要根据。政治可以为法的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提供条件和环境。政治可以影响和制约法和法治的内容内容。政治的发展变化往往直接导致法和法治的发展变化变化。2、法对政治的确认确认、调整和影响调整和影响作用,表现在:法可以确认各阶级各阶级、阶层阶层、集团在国家生集团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活中的地位,从而实现确认和调整对掌握政权阶级有利的政治关系。法可以反映和实现一定阶级、集团的政治目的和政治反映和实现一定阶级、集团的政治目的和政治要求要求并使其具体化为普遍的、明确的行为规范,以获得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现。法还可以对危害掌握政权阶级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制裁措施,维护其政治统治

    19、。简述法和政治的区别。(简答题)简述法和政治的区别。(简答题)法和政治的区别:区别:政治的内容更为丰富内容更为丰富,法可能含有政治内容。不能把法调整的一切社会关系都归结为政治关系。法在反映执政内容时是一种有特殊强制力的整治措施有特殊强制力的整治措施。政治的调控功能是通过政治行为和过程实现政治行为和过程实现的,法则是通过确认和保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认和保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法和国家简述法和国家的相互关系。(简答题)简述法和国家的相互关系。(简答题)1、法对国家的依赖性依赖性:法的制定、变动和实施,依赖于国家;法的性质、作用和特点,与国家直接关联;法的形式和法律制度直接受

    20、国家形式的影响。2、法对的国家的作用法对的国家的作用:确认国家政权的合法地位;组织国家机构、确立国家体制;实现国家职能;制约国家政权活动;巩固和完善国家制度。第 四节 法和 道德 及宗教法和道德的一致性和区别简述法和道德的一致性和区别。(简答题)简述法和道德的一致性和区别。(简答题)1、道德和法的一致性一致性表现在:起源起源上看,两者都是由原始社会规范演化而成原始社会规范演化而成,且在发生发展中又相互转化。在形式属性形式属性上,两者都是社会规范社会规范。两者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础础,共同的本质在基本原则上也诸多一致。两者相互渗透相互渗透。2、法和道德的区别区别:归属的范畴不

    21、同;产生的条件不同;表现的形式不同;调整范围和内容不同;实施的方式不同;发展的前途不同。简述法和道德的相互作用。(简答题)简述法和道德的相互作用。(简答题)道德是法的重要精神力量。重要精神力量。就立法而言,国家立法活动渗透着道德的内容和精神,许多法律规范都是基于道德规范的相应要求。道德规范的相应要求。就法的实施而言,道德对人们内心觉悟的启发是国家国家强制力无法代替的强制力无法代替的。 道德还可以弥补法的不足弥补法的不足;法是传播、推行道德的有效途径有效途径。法和宗教简述法和宗教的相互关系。(简答题)简述法和宗教的相互关系。(简答题)1、宗教对法的影响:宗教的产生远早于法,早于法,宗教影响和推动

    22、立法。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宗教信仰有助于提供人们守法的自觉性。2、法对宗教的影响:影响程度因国家类型而有所差异。在近现代政教分离的国家里,法与宗教分离,法对各种宗教争端保持中立法对各种宗教争端保持中立,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现代法律对宗教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法对本国宗教政策的规定法对本国宗教政策的规定。第 五节 法和 全球化法律全球化对法制发展的需要简述法律全球化对法制发展的需要。(简答题)简述法律全球化对法制发展的需要。(简答题)1、理念层面理念层面:法律全球化将引发理念系统的重要变化,体现在:法律价值观的转换法律价值观的转换。法法律发展观的更新律发展观的更新。法治理念的转变法治理念的转变。全球治

    23、理的法治的特征有:契约化契约化、多元化多元化、分散型分散型。2、制度层面:全球性立法主体的出现。各国法律制度的趋同性增强第八章第八章 立法立法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二节 立法 体制当今世界主要立法权限划分体制简述当今世界主要立法权限划分体制。(简答题)简述当今世界主要立法权限划分体制。(简答题)1、一国采用何种立法体制,主要取决于国情要国情要素。当今世界,主要有单一的、复合的、制衡的立法体制。2、单一立法体制单一立法体制是指立法权由一个政权机关行使的立法体制。包括单一的一级立法体制和单一的两级立法体制。3、复合立法体制复合立法体制:立法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权机关共同行驶的立法体制。4、制衡立

    24、法体制:建立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原则基础上。中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试论述中国现行立法权限的划分体制。(论述题)试论述中国现行立法权限的划分体制。(论述题)1、中国现行立法体制颇具特色:中国的立法权不是由一个机关行驶的,因而不是单一立法不是单一立法体制体制。中国的立法权由两个以上的机关行使两个以上的机关行使,存在多重立法权多重立法权,如国家立法权、行政法规立法权、地方性法规立法权等,因而不是复合立法体制不是复合立法体制。中国立法体制不是建立在分权制衡的基础上,因而也不是制衡立法体制不是制衡立法体制。2、中国现行立法体制是特色甚浓的立法体制。从立法权限划分角度看,它是中央统

    25、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统一领导,国务院国务院行使相当大的权力,地方行使一定权力,是其突出的特征。3、在我国,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第 三节 立法 过程 和立 法程序立法程序简述立法的程序。(简答题)简述立法的程序。(简答题)1、提出法案提出法案:法案通常由主案和复案构成。提案应遵循的法定程序:就本身职权或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提案。应当向自己能够提案的机关提案。应当符合法定人数才能填。应当采取一定形式如书面形式,通

    26、过一定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案。2、审议法案审议法案:是在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由有主体对法案运用审议权,决定其是否应当列入议事日程、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对其加以修改的专门活动。3、表决和通过法案表决和通过法案:是有权的机关和人员有权的机关和人员对法案表示最终的最终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态度具有决定意义的态度。我国是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主席团。4、公布法公布法:指由有权机关或人员,在特定时间内,采用特定方式,将法公之于众。我国是国国家元首家元首行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第 四节 立法 的基 本原则立法的科学原则立法的科学原则。(简答题)立法的科学原则。(简答题)(1)现代立法应当是

    27、科学活动。科学活动。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有助于产生产生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所需要的高质量的良法高质量的良法,降低成本,提高立法效益;(2)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实现实现立法观念的不科学化和现代化;不科学化和现代化;(3)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制度上解决问题;(4)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更具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5)立法法确立了立法的科学原则,使这一原则可以凭借法的力量在立法实践中予以推行。立法实践中予以推行。第十章第十章 法的形式和分类法的形式和分类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三节 法的 形式 的规 范化 和系 统化法的形式的系统

    28、化简述法的形式的系统化。(简答题)简述法的形式的系统化。(简答题)1、法的清理法的清理。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定方式对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改动或存或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包括理清现存各种法的基本情况理清现存各种法的基本情况。这是梳梳理法理法的阶段,不改变原来法的面貌;二是对可以继续适用的列为现行法对可以继续适用的列为现行法,这是处理法处理法的阶段,是正式的立法活动。2、法的汇编法的汇编。是在法的清理的基础上,按一定顺序将各种法或有关法集中起来按一定顺序将各种法或有关法集中起来,加以系统编排,汇编成册。特点:不改变法的文字和内容不改变法的文字和内容

    29、,不产生新法,不是正式的立法活动。价值:使法得以集中化、系统化,从而便于集中,系统地反映法制的面貌3、法的编纂法的编纂。由有权立法的机关依法定程序有权立法的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结果是产生新法或法典产生新法或法典。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法的体系法的体系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二节 部门 法的 划分划分部门法的根据我国法学界所认为的划分部门法的根据以及原则。(简答题)我国法学界所认为的划分部门法的根据以及原则。(简答题)依据:(1)划分部门法的首要标准是法所调整的对象法所调整的对象,即一定社会关系的性质和范围。(2)其次是法的调整方法和手段。(3)划分部门还要遵循一定的原则。(4)还要考虑法的渊源以及法

    30、的形式和分类因素。原则:目的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均衡原则;相对性原则。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一节 法的 实施 释义正当程序是法得以正确实施的保障试论述法律程序对司法的意义。(论述题)试论述法律程序对司法的意义。(论述题)(1) 法律程序是限制司法恣意的制度前提限制司法恣意的制度前提。 程序性制度包括控、 辩、 审等角色的分化和独立,既相互合作也相互牵制,避免任意性;(2)法律程序是促使法官在自由裁量中进行理性选择的有效机制理性选择的有效机制。 程序的公开化可以避免审判中的各种错误,程序创设了各种“对话”条件,防止偏听偏信;(3)司法程序是法院依法独立解决纠纷的

    31、保证独立解决纠纷的保证。只有遵循程序的判决才是有效的,正当程序可以使纠纷得到公正、合理化解。法的实施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为什么说法的实施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意义)。(论述题)为什么说法的实施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意义)。(论述题)1、法的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和目的的前提条件实现法的作用和目的的前提条件。 (1)法在付诸实施以前,还仅仅是一种处于应然状态应然状态的、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潜在使用价值的书面规范书面规范。(2)法的实施使法由应然的要求转化为实然的状态转化为实然的状态,使法所具有的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得以发挥。2、法的实施是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必要环节。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必要环节。3

    32、、法的实施是建立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和条件。建立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和条件。法如果不被人们所实施,只能是一纸空文,法治永远也不可能实现。4、法的实施具有补充和促进立法发展的作用具有补充和促进立法发展的作用。 (1)法在实施过程会被执法和司法的实践不断补充、丰富和发展。(2)促使立法者对现行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第 二节 法的 效力法的效力位阶简述法的效力位阶的含义及其原则。(简答题)简述法的效力位阶的含义及其原则。(简答题)1、也称法的效力等级或法的效力层面,指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具有不同形式的法律规范在在效力方面的层级差别效力方面的层级差别。2、遵循的原则:宪法至上(宪法在法的体系中具有至高无

    33、上的地位。)、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既有一般性立法,又有不同于一般立法的特别立法时,特别立法的效力通常优于一般性立法)、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强制性规定优于任意性规定。第 三节 法的 遵守守法的道德基础守法的道德基础。(简答题)守法的道德基础。(简答题)(1)内在要求内在要求,是指守法主体的一种主观要求,即一个道德良好的人自愿遵守体现正义的法自愿遵守体现正义的法律并认为守法是正当的,律并认为守法是正当的,守法者的行为和守法者心里的道德需要是一致的。(2)外在要求,外在要求,指社会要求作为一种道德压力道德压力可以从旁谴责不守法的行为促使个人守法。促使个人

    34、守法。(3)法要得到普遍遵守需要深厚的道德基础和强有力的道德支持。但不是简单的道德说教。第 四节 法的 适用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司法的法治原则包含哪些内容。(简答题)司法的法治原则包含哪些内容。(简答题)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司法依法司法。在我国这条原则具体体现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为准绳”的诉讼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只能以客观事实作基础,不能以其他东西为根据。只有查清了全部事实,才能正确适用法,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以法为准绳以法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适用法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司法的公正原则包含哪些内容

    35、。(简答题)司法的公正原则包含哪些内容。(简答题)指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的过程中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公平和正义的理念,实现方式:在司法活动中要公正、合理的适用法、不能因人而异,公民在法的适用上一律平等,即司法的实司法的实体公正体公正。司法活动要严格依法定程序适用法,保证争议或纠纷的解决要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实现即司法的程序正义即司法的程序正义。 只有把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才能实现全面的司法公正。司法的独立原则包含哪些内容。(简答题)司法的独立原则包含哪些内容。(简答题)司法独立原则,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的活动中依法独立的行使司法权。包含:(1)司法的排他性排他性; 司法的中立性中立性

    36、; 司法的公开性公开性。 必须建立规范的监督体系, 尤其是处理好党委、权力机关和社会舆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关系,以保障司法独立。(1)首先,要正确处理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关系,以保障司法独立。(2)其次,要认真对待权力机关对司法的监督关系,以保障司法独立。(3)最后,要理顺传媒对审判的监督关系,以保障司法独立。司法的民主原则和责任原则包含哪些内容。(简答题)司法的民主原则和责任原则包含哪些内容。(简答题)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要按照民主的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并让民众有参与司法的机会,以实现司法正义司法正义。司法责任原则,指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37、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一节 法律 关系 释义法律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试说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质。(简答题)试说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质。(简答题)1、法律关系的概念:是由法所调整的一定社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社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法律关系的特质:法律关系是由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由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依法存在和运行的社会关系。这是法律关系的首要特征首要特征,只有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才属于法律关系,法的存在是法律关系得以存在和运行的前提。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法律关系是以法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以法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38、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但不是所有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关系, 只有由法定权利和义务所形成的关系才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思想社会关系体现意志性的思想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依法存在的社会关系,离开法便无所谓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出现,通常要通过它的参加者的意思表示的,都表现了该法律关系主体的某种意志。第 二节 法律 关系 的种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的区别。(简答题)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的区别。(简答题)划分的依据:按照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确定性程度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确定性程度划分。1、绝对

    39、法律关系是存在着确定的权利主体确定的权利主体而没有确定的义务主体没有确定的义务主体的法律关系。它的权利主体是具体的、特定的个人或组织;义务主体则是除了权利主体之外的所有个人或组织。不是具体的、特定的个人或组织。2、相对法律关系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确定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确定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之比之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联系要直接密切。法律关系的种类简述法律关系的种类。(简答题)简述法律关系的种类。(简答题)1、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3、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前者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合法行为而形成的、体现法的调整调整职

    40、能职能的法律关系。后者是基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而形成的,需要通过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方式才能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法律关系。4、 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同一法律关系中, 法律关系主体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的法律地位,称为平权型法律关系。若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等不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平等的法律地位之中,称为隶属型法律关系。第 四节 法律 关系 的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简答题)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简答题)1、物物。指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独立于主体意志之外的客观实体独立于主体意志之外的客观实体。范围广阔,包括自然物、人造物、有形物、无形物、静态物、动态物等各种形态的

    41、物。所需条件:为法所认可为法所认可;能够为人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类所认识和控制;能够为主体带来利益利益或是能够满足主体需要;具有独立性。2、精神财富精神财富。指为法所确认和保护的人们从事智力活动或脑力劳动智力活动或脑力劳动所取得的成果。诸如著作权、发现权等各种知识产权。3、行为行为。指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法律意义的作为和不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作为和不作为。例如父母根据法律要求而抚养教育子女是法律上的合法行为。第 五节 法律 关系 的演变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两个条件举例论述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含义以及两个条件。(论述题)举例论述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含义以及两个条件。(论述题)法律关系的

    42、发生指一定主体之间依法形成了权利和义务关系依法形成了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客体或内容的变更主体、客体或内容的变更。法律关系的消灭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1)相关法律规定的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存在,是法律关系得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前提性条件前提性条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就不可能出现相关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形。但不是所有的事实即实际情况都可以视为法律事实。没有合同法的规定,就不可能有合同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2)相关法律事实的存在相关法律事实的存在,是法律关系得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现实性条件现实性条件。没有相关法律事

    43、实,同样不可能出现相关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形。比如,没有结婚这样的法律事实存在,就没有婚姻法律关系的发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两种事实法律事件中的相对事件与绝对事件的区别法律事件中的相对事件与绝对事件的区别 。(简答题)。(简答题)(1)绝对事件是指基于某种自然原因某种自然原因而非基于主体的行为而发生的事件。绝对事件是纯粹的客观现象客观现象,它与主体之间不仅没有实质上的意志关联,而且也没有形式上的意志关联,它的发生完全是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就是这种与主体意志毫无关联的事件,却要引起种种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2)相对事件是指这样的事件,它基于主体的行为而发生基于主体的

    44、行为而发生,但对于该行为所涉及的有关主体而言,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是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一节 法律 权利 和法 律义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简答题)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简答题)(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内在机理。(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是各个部门法调整的重要内容。第 四节 法律 权利 和法 律义 务的 限度权利滥用权利滥用主要存在哪些领域。(简答题)权利滥用主要存在哪些领域。(简答题)权利滥用主要表现

    45、在以下领域:(1)不动产相邻关系不动产相邻关系中的权利滥用;(2)合同法合同法中的权利滥用;(3)家庭家庭中的权利滥用;(4)程序法程序法中的权利滥用。第 五节 法律 和人 权保障社会主义法制与人权社会主义法制与人权的关系。(简答题)社会主义法制与人权的关系。(简答题)1、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1)社会主义立法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维护和保障人权。(3)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得以现的环境发生作用,由此而间接间接保障人权保障人权。(4)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维护和保障人权。2、人权对社会主义法制

    46、的作用人权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1)发展人权就要求法制在确认、维护和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种种作用。这种要求对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而言,是重要的动力。动力。(2)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人权,就意味着实现人民当人民当家做主家做主,意味着实现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人身权、政治权、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社会权等等。(3)而这些人权的实现,无疑会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试述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人权活动维护人权的实践。试述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人权活动维护人权的实践。(1)我国对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条款、对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

    47、领,对欧洲人权公约、美洲人权公约、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对所有这些作为国际人权法基国际人权法基础的人权宪章或文献础的人权宪章或文献,对它们中的积极因素,是支持和肯定的。(2)同时,我国对防止和反对种族歧视的国际人权文献防止和反对种族歧视的国际人权文献一贯持积极态度,并且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防止并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条约的当事国。(3)在重视发展人权、对保护特殊主体的人权发展人权、对保护特殊主体的人权的国际文献上,我国也是一贯持积极态度的。(4)对其他类别对其他类别的国家人权条约,我国一般也都持积极态度。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法和权力调控

    48、法和权力调控节知识点名称主观题第 二节 权力 资源 的法 律调 控动因法治与权力资源的法律调控为什么说对权力资源的调控是法治的要义之一。(简答题)为什么说对权力资源的调控是法治的要义之一。(简答题)首先因为法治是一种以法为依据以法为依据的社会调控方式。其次,也因为权力资源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可以支配社会主体和其他社会资源的强制性力量。强制性力量。最后,还因为法在法治国家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特别重要的地位。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法治国家不能不高度看重权力资源的法律调控。第 三节 权力 资源 的法 律调 控方式注重对相关权力资源实行重点调控对权力调控应注意的问题。(简答题)对权力调控应注意的问题。(简答

    49、题)(1)注重对相关权力资源实行重点调控,包括对最高权力、中央与地方权力最高权力、中央与地方权力等的调控。(2)权力资源调控和权利保障相结合,以法的形式确定和保障自由法的形式确定和保障自由。(3)权力资源调控和责任追究相统一。权力资源调控和责任追究相统一。权力资源调控和权利保障相结合权力资源的调控和权利保障相结合的关系。(简答题)权力资源的调控和权利保障相结合的关系。(简答题)(1)权力的滥用或误用经常受到侵害的是权利。权力的滥用或误用经常受到侵害的是权利。权利弱,权力就得以恣意妄为。(2)要限制权力或调控权力的一个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以法的形式确认权利和保障权利法的形式确认权利和保障权利。法

    50、律宣告权利的存在,就是给权力设置了一个不能任意侵犯权利的边界。(3)权利受到多大程度的保障,权力就受到多大的限制,因为宪法对权力的保障,就是要权权力保障权利,权力不得任意侵犯权利。力保障权利,权力不得任意侵犯权利。(4)权利也是有限的,但限度是法律,而不是权力。权力资源调控与民主宪政制度简述权力资源的法律调控方式的内容。(简答题)简述权力资源的法律调控方式的内容。(简答题)(1)权力资源调控与民主宪政民主宪政制度;(2)权力资源调控与分权制衡分权制衡制度;(3)权力调控重点和权利保障权利保障及责任追究问题;(4)权力资源调控的传统形式和新形式。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法律行为、责任和制裁法律行为、责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自考05677法理学高频主观题汇总.pdf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2500869.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