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法学》-第九章-行政复议的基本问题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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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救济法学 行政 救济 法学 第九 行政复议 基本 问题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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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第九章 行政复议的基本行政复议的基本问题问题2009-07-051本节大纲本节大纲一、行政复议的性质和目的一、行政复议的性质和目的二、行政复议的范围二、行政复议的范围三、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三、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四、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实施机构四、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实施机构五、复议法定前置问题五、复议法定前置问题六、其他特殊问题六、其他特殊问题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不同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不同2009-07-052一、行政复议的性质和目的一、行政复议的性质和目的相关立法相关立法19991999年年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2007;2007年年行政复议法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条例目
2、的(第目的(第1 1条)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为;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009-07-053性质性质行政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和纠错机制;我国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我国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具有高度的相似性。2009-07-054二、行政复议的范围二、行政复议的范围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范围与行政诉讼一致。具体范围与行政诉讼一致。2009-07-055附带性审
3、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其他规范性文件)附带性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其他规范性文件)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4、。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人民政府规章。2009-07-056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
5、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查。三、三、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复议申请人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包括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请人,包括行政相对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复议第三人复议第三人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通知参加申请参加;通知参加2009-07-058四、行政复议机关四、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情况:本级政府
6、或上级机关一般情况:本级政府或上级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地区)(地区)所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7、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09-07-059复议对象为省部级机关的复议对象为省部级机关的第第1414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行政
8、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009-07-0510省以下垂直领导的情况省以下垂直领导的情况20072007年年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第2424条:申请人对条: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包括公安、工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药品一般包括公安、工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等。虽然
9、这些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但监督等。虽然这些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但仍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只不过上级行政机关仍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只不过上级行政机关有直接领导权。因此,仍应遵循复议法确定复议有直接领导权。因此,仍应遵循复议法确定复议机关的一般原理。机关的一般原理。2009-07-0511施行国家垂直领导体制的情况施行国家垂直领导体制的情况对海关、金融(人民银行)、国税、外汇管对海关、金融(人民银行)、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门申请行
10、政复议。其他机关: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下属的其他机关: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下属的地方监管局。地方监管局。 这类机关隶属于中央政府,不属于地方政府管这类机关隶属于中央政府,不属于地方政府管辖,所以不能向地方政府复议。辖,所以不能向地方政府复议。2009-07-0512五、行政复议的实施机构五、行政复议的实施机构一般情况一般情况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法制办、政策法规部门)(法制办、政策法规部门) 2009-07-0513发展趋势:行政复议委员会发展趋势:行政复议委员会20042004年年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第9
11、9条条 银监会、辖区内设有银监分局的银监局设立行银监会、辖区内设有银监分局的银监局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政复议委员会。第第1010条条 行政复议委员会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法行政复议委员会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法律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律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他委行政复议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他委员若干人,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数应当为单数。员若干人,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数应当为单数。2009-07-0514台湾台湾诉愿法诉愿法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诉愿审议委员会之设置)(诉愿审议委员会之设置) 各机关办理诉愿事件,应设诉愿审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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