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法医临床学专业知识讲座PPT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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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医临床学专业知识讲座法医临床学专业知识讲座概念:应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概念:应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的医学问题的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的医学问题的应用学科。临床医学为法律服务的学科。应用学科。临床医学为法律服务的学科。检验对象为活体(活的人体)。检验对象为活体(活的人体)。内容: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验伤)内容: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验伤) 各种损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各种损伤的伤残等级评定 疾病的确定,有否诈病疾病的确定,有否诈病 性暴力中被害人检验性暴力中被害人检验 人身损害的赔偿人身损害的赔偿 损伤研究损伤研究 包括损伤的确定及损伤的类型、致伤
2、方式、成伤包括损伤的确定及损伤的类型、致伤方式、成伤机制、推定致伤物、推定受伤时间、判断损伤的机制、推定致伤物、推定受伤时间、判断损伤的性质、性质、 损伤与疾病之间的关系以及损伤的程度、损伤与疾病之间的关系以及损伤的程度、残废等级等。残废等级等。 生理状态判定生理状态判定 包括年龄、性别,精神、智能状况以及妊娠和分包括年龄、性别,精神、智能状况以及妊娠和分娩能力、责任能力判定等娩能力、责任能力判定等 病理状态判定病理状态判定 有无生理发育障碍或异常,如痴呆、先天性疾病有无生理发育障碍或异常,如痴呆、先天性疾病等;判定患有何种疾病及程度;性器官发育异常等;判定患有何种疾病及程度;性器官发育异常和
3、性功和性功 能障碍以及强奸、性变态的判定;有无吸能障碍以及强奸、性变态的判定;有无吸毒、病理性醉酒或其他药物滥用等。毒、病理性醉酒或其他药物滥用等。 其他方面其他方面 是否诈病、诈伤;有关医疗纠纷的鉴定以及诉讼是否诈病、诈伤;有关医疗纠纷的鉴定以及诉讼的参与;劳动能力以及伤残等级的鉴定有关人身的参与;劳动能力以及伤残等级的鉴定有关人身伤害的伤害的 赔偿问题等。赔偿问题等。作用(意义作用(意义) 确定损伤程度,提供罪与非罪的证据确定损伤程度,提供罪与非罪的证据 伤害案中,如果损伤程度达到重伤或者轻伤者,伤害案中,如果损伤程度达到重伤或者轻伤者,即可确定为伤害罪;如果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者,即可确定为
4、伤害罪;如果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者,则按治则按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为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依据为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对活体检验,达到确定致伤物、致伤方式通过对活体检验,达到确定致伤物、致伤方式或者对案件的定性具有重要作用。或者对案件的定性具有重要作用。 为正确处理矛盾提供科学依据为正确处理矛盾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确定损伤程度,明确通过确定损伤程度,明确“伤、病伤、病”关系,达关系,达到澄清事实的目的。到澄清事实的目的。作用(意义作用(意义) 为医疗纠纷的正确处理提供科学证据为医疗纠纷的正确处理提供科学证据 通过医疗纠纷鉴定,确定医院在医疗诊治处理通过医疗纠纷鉴定,确
5、定医院在医疗诊治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为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提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为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科学证据。供科学证据。 确定伤残等级确定伤残等级 为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为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损害的赔偿提供依据等人身损害的赔偿提供依据 研究并参与有关人身损害法律法规的制定研究并参与有关人身损害法律法规的制定临床法医学鉴定的概念临床法医学鉴定的概念 临床法医学鉴定是指临床法医学鉴定临床法医学鉴定是指临床法医学鉴定人受司法机关委托,对被鉴定人进行人受司法机关委托,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诊断,按委托鉴定事项进检查、诊断,按委托鉴定事项进 行讨行讨论、分析,作出鉴定结论的过程。论、分析,作
6、出鉴定结论的过程。临床法医学鉴定的范围临床法医学鉴定的范围(1)损伤程度鉴定。损伤程度鉴定。(2)致伤工具和致伤方式判断。致伤工具和致伤方式判断。 (3)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伤残等级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伤残等级评定。(4)保险评残。保险评残。 (5)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 (6)性功能、受孕功能及妊娠功能。性功能、受孕功能及妊娠功能。(7)诈病、造作病诈病、造作病(伤伤)及伪病。及伪病。(8)活体年龄判断、个人识别活体年龄判断、个人识别。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种类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种类(1)临床法医学鉴定临床法医学鉴定 指临床法医学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指临床法医学鉴定人受司法机关委托,对委
7、托委托,对委托 鉴定的被检人进行检查、诊断,按鉴定的被检人进行检查、诊断,按鉴定事由进行讨论分析,做出鉴定结论的过程。我鉴定事由进行讨论分析,做出鉴定结论的过程。我国三大诉讼法均把鉴定结论规定为证据。国三大诉讼法均把鉴定结论规定为证据。(2)补充鉴定补充鉴定 司法人员在案件审理中,认为临床法医司法人员在案件审理中,认为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证据不足,或者发现了与案件有关的学鉴定结论证据不足,或者发现了与案件有关的 新资料,应交原鉴定人复查、复检,解答新问题或新资料,应交原鉴定人复查、复检,解答新问题或对原鉴定加以修改,称为补充鉴定对原鉴定加以修改,称为补充鉴定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种类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种
8、类(3)再鉴定再鉴定 司法人员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或补充鉴司法人员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或补充鉴定有异议,可将原有资料及被检人委托其它专定有异议,可将原有资料及被检人委托其它专 家家进行鉴定,称为重新鉴定或再鉴定。进行鉴定,称为重新鉴定或再鉴定。(4)联合鉴定联合鉴定 所谓联合鉴定是指由几家鉴定单位一起所谓联合鉴定是指由几家鉴定单位一起进行鉴定的形式,多见于情况比较复杂或技术上进行鉴定的形式,多见于情况比较复杂或技术上 有一定难度的案件,一般是公、检、法、院校的法有一定难度的案件,一般是公、检、法、院校的法医鉴定机构的联合鉴定,有时也聘请临床专家参加医鉴定机构的联合鉴定,有时也聘请临床专家参加讨
9、论。讨论。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 委托委托 按我国刑诉法第按我国刑诉法第 119 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 派、聘请有专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因此,鉴定人是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因此,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委托受司法机关委托进进行工作的,以行工作的,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表达,表达, 包括简单的案情介绍、鉴定包括简单的案情介绍、鉴定的事由等,委托书是法医鉴定书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鉴的事由等,委托书是法医鉴定书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鉴定人一般不接受私人委定人一般不接受私人委 托,因
10、为在我国,鉴定人不是专家托,因为在我国,鉴定人不是专家证人,接受私人委托,容易被人怀疑有偏袒当事人倾向。证人,接受私人委托,容易被人怀疑有偏袒当事人倾向。 了解案情了解案情 主要应了解事件发生的日期、事件的过程、致主要应了解事件发生的日期、事件的过程、致伤的方式、手段及致伤物,有几人参加了事伤的方式、手段及致伤物,有几人参加了事 件过程,被检件过程,被检人受伤部位,伤后状态及就医过程。人受伤部位,伤后状态及就医过程。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 现场勘验现场勘验 活体鉴定需要现场勘验的情况较少,但在某些活体鉴定需要现场勘验的情况较少,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刑事犯罪、一些造作伤鉴定,现情况下
11、,如刑事犯罪、一些造作伤鉴定,现 场情况与致伤场情况与致伤方式或致伤物有关时,现场情况对鉴定会有帮助。方式或致伤物有关时,现场情况对鉴定会有帮助。 法医检查法医检查 所谓所谓“验伤验伤”,或称活体检查,是鉴定程序中,或称活体检查,是鉴定程序中重要环节,应对被检人实重要环节,应对被检人实 施法医检查。施法医检查。 由于临床法医学鉴定涉及的面广,专业性强,许多问由于临床法医学鉴定涉及的面广,专业性强,许多问题非法医可以单独解决或者存在意见分歧时,须请题非法医可以单独解决或者存在意见分歧时,须请 临床专临床专科医生共同讨论,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这是临床法医学科医生共同讨论,作出最终的鉴定结论,这是临
12、床法医学鉴定的一个特点。鉴定的一个特点。 鉴定书鉴定书 鉴定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人应签名,并鉴定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人应签名,并 加盖鉴定专用章以证明鉴定人身份。加盖鉴定专用章以证明鉴定人身份。特点:特点: 鉴定对象:活体,法律依据鉴定对象:活体,法律依据 合法性,相关性,可信性合法性,相关性,可信性 面广,难度大面广,难度大 时限要求时限要求 特点:特点: 按按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进行,受政法机关委进行,受政法机关委 托,不接受个人委托、由专职法医师或托,不接受个人委托、由专职法医师或 临床医师进行临床医师进行 鉴定目的不是治疗而是为法律诉讼提供鉴定目的不是治疗而是为法律诉讼提供
13、 证据证据 根据委托机构的鉴定要求进行,不涉及根据委托机构的鉴定要求进行,不涉及 鉴定要求以外内容鉴定要求以外内容 鉴定人有权查阅案例有关资料鉴定人有权查阅案例有关资料 鉴定结论要科学性、客观性及可信性鉴定结论要科学性、客观性及可信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评定评定)损伤程度分类损伤程度分类 绝对致命伤绝对致命伤 致命伤致命伤(受伤后死亡受伤后死亡) 条件致命伤条件致命伤(年龄、体质、治疗等年龄、体质、治疗等) 重伤重伤非致命伤非致命伤 轻伤轻伤(未引起死亡未引起死亡) 轻微伤轻微伤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意义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意义 不同的损伤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同的损伤程度追究相应
14、的法律责任 致命伤致命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无期徒刑、死刑 重伤重伤3-10年徒刑年徒刑 特别残忍特别残忍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无期徒刑、死刑 轻伤轻伤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 轻微伤轻微伤5-10天拘留天拘留+罚款罚款损伤程度鉴定发生差错的不良后果损伤程度鉴定发生差错的不良后果: 评定过重评定过重被告人重判被告人重判 评定过轻评定过轻被害人蒙受损失被害人蒙受损失损伤程度鉴定原则损伤程度鉴定原则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刑法、民法通则、治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依据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条文,具体根据安管
15、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条文,具体根据人体重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人体轻微伤的鉴定轻微伤的鉴定进行鉴定。进行鉴定。鉴定的医学依据鉴定的医学依据 损伤当时发生的原发性伤情损伤当时发生的原发性伤情 全面分析全面分析 综合评定综合评定 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及后遗症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及后遗症 不能因临床治疗好转、预后良好而减轻原发性伤不能因临床治疗好转、预后良好而减轻原发性伤情的评定,也不能因医疗处理不当或特殊情况或情的评定,也不能因医疗处理不当或特殊情况或个体特异体质等因素使原发伤情转重而加重损伤个体特异体质等因素使原发伤情转重而加重损伤程度评定。程度评
16、定。鉴定时限鉴定时限 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案例,在伤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案例,在伤后后3个月进行损伤后并发症或后遗症为主要个月进行损伤后并发症或后遗症为主要评定依据的案例,在伤后评定依据的案例,在伤后3-6个月进行。个月进行。正确判断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正确判断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鉴定过程包括:了解案情、询问损伤与疾鉴定过程包括:了解案情、询问损伤与疾病史、阅读病历及有关案卷材料、进行各病史、阅读病历及有关案卷材料、进行各种科学检查,必要时邀请有关学科专家协种科学检查,必要时邀请有关学科专家协助会诊。助会诊。重伤重伤 见见人体重伤鉴定标
17、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司法司法【1990】070号号概念:刑法概念:刑法95条:条:“本法所说的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本法所说的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之一的伤害: 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1.视觉丧失:一眼失明视觉丧失:一眼失明 二眼低视力,其中一眼视力二眼低视力,其中一眼视力 一耳一耳6060 外鼻缺损外鼻缺损 塌陷致显著变形塌陷致显著变形 口唇损伤口唇损伤 显著影响面容显著影响面容 颌骨骨折颌骨骨折 致面容显著改变致
18、面容显著改变 牙齿脱落或折断牙齿脱落或折断 7 7个以上个以上 面部损伤留有明显疤痕面部损伤留有明显疤痕4.危及生命的损伤危及生命的损伤 指受伤当时对生命有危险,或者能发生威指受伤当时对生命有危险,或者能发生威胁生命的严重并发症。胁生命的严重并发症。 重要脏器(脑、颈髄、心、肝、肾、大血重要脏器(脑、颈髄、心、肝、肾、大血 管等)破裂性损伤管等)破裂性损伤 并发重症休克、内脏感染、败血症、功能并发重症休克、内脏感染、败血症、功能 障碍。障碍。5.损伤造成严重后遗症损伤造成严重后遗症 颅脑损伤颅脑损伤外伤性癫痫、智力障碍、失语、瘫痪外伤性癫痫、智力障碍、失语、瘫痪 消化道损伤消化道损伤肠梗阻、肠
19、粘连、大便失禁肠梗阻、肠粘连、大便失禁 泌尿生殖器损伤泌尿生殖器损伤生殖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生殖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6.6.造成肢体残废的损伤造成肢体残废的损伤 肢体丧失:一手拇指超过指间关节肢体丧失:一手拇指超过指间关节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中缺失三指超过近侧指间关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中缺失三指超过近侧指间关 节节 缺失一足之缺失一足之5050或者足跟之或者足跟之5050 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以下情况应评定重伤以下情况应评定重伤直接危及生命的损伤直接危及生命的损伤直接引起危及生命严重并发症的损伤直接引起危及生命严重并发症的损伤直接引起严重后遗症的损伤直接引起严重后
20、遗症的损伤引起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的损伤引起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的损伤引起残废的损伤引起残废的损伤引起毁容的损伤引起毁容的损伤轻伤轻伤 见见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试行)法(司)发法(司)发【1990】6号号概念: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概念: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轻微伤轻微伤 见见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公安部公安部(GA/T,146-1996)概念: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
21、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概念: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 或短暂的功能障碍。经治疗后不遗留后遗症。或短暂的功能障碍。经治疗后不遗留后遗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劳动能力: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能力,包括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总和;可分为一般包括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总和;可分为一般性和职业性劳动能力。性和职业性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引起原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引起原有劳动能力下降或完全丧失,不能从事原有劳动能力下降或完全丧失,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来的工作。伤残劳动能力丧失评定伤残劳动能力丧失评定概念:伤残是损伤所致人体残疾。它包括精概念: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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