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案例分析指导培训教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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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常见案例分析物业常见案例分析 2008年年10月月19日,五村两户居民电瓶车电瓶被盗,均日,五村两户居民电瓶车电瓶被盗,均向现场物业负责人报了案。现场负责人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向现场物业负责人报了案。现场负责人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被盗现场,并未发现有力破案线索。其中一失主表示:到被盗现场,并未发现有力破案线索。其中一失主表示:物业必须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否则,他将把此事告知物业必须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否则,他将把此事告知“第第一时间一时间”。 1、该失主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该失主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 2、物业是否应该赔偿该失主的经济损失?为什么?、物业是否应该赔偿该失主的经济损失?为什么? 3
2、、物业在此案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物业在此案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请请问问物物 业业 知知 识识 回回 顾顾一、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一、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1、什么是物业?、什么是物业? 物业即产业,是指已经建设完工并且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附属物和相关的场地。物业大多说是指,公寓小区、商业大厦、写字楼、办公楼等2 2、什么是物业管理?、什么是物业管理? 所谓物业管理,就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通过对房屋以及与之相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活动。3 3、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物业
3、管理的基本内容: 常见型公共服务主要包括:a、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房装修的日常监督 b、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C、环境卫生的管理 d、绿化管理 e、配合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域 内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 f、车辆道路的管理 如此撬门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如此撬门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张先生是某住宅小区四楼的住户,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差在外。前几天,张先生家突然漏水,使楼下王小姐家里的天花板、家具、衣被受到损害。 因为水流不止,王小姐便请求管理处前去维修,但管理处却将我的房门撬开,入内维修。张先生认为,管理处未经他同意便擅自将他的房门撬开,属于私闯民宅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张先生
4、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本人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 本案中,张先生长期不在家,而家中却突然漏水,说明漏水不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可能是水管等相关设备自然老化或其他自然因素引起的。王小姐作为紧急避险的受益人,应当给予张先生适当的补偿。本案管理处作为第三人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如果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解释为:“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
5、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具体职责二、物业管理企业的具体职责 1 1、 日常维修养护:日常维修养护: 通过对房屋建筑、水泵、共用水电、公共设施等的维修保养,使其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 2 2、 治安保卫:治安保卫: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辖区内的安全、保卫、警戒等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的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小区物管网上晒女飞贼照片引发争议小区物管网上晒女飞贼照片引发争议 在怡丰新城业主论坛上,有一篇题为抓住一个女飞贼的帖子,称怡丰新城护卫在13日凌晨,与“5名持刀歹徒搏斗过程中,抓住了一名女飞贼”,并晒出“
6、女飞贼”及此前抓住的多名“小偷”的照片。 昨晚,发帖者yurj怡丰新城的物管公司经理余荣江称,他将“小偷”照片挂在网上,是想向业主证明护卫做了事的,同时提醒广大业主提防这些“小偷”。 对此,你认为如何? 3 3、消防安全:、消防安全: 建立消防制度,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4 4、园林绿化:、园林绿化: 搞好责任区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维护保养,美化环境。 5 5、环境卫生:、环境卫生: 清洁人员要定点收集和清运垃圾废物,按时清扫物业公共区域,保持小区的干净清洁。小区内的垃圾废品都归保洁员所有吗? 阿珠是物业公司所管理的金鸡亭小区的保洁员。该公司允许部分保洁员下班后仍在保洁区域对该区域垃
7、圾进行二次捡取以增加收入。阿珠经常捡些垃圾补贴家用,因此她认为拥有金鸡亭小区某些片区“不成文”规定的“垃圾专拾权”。 在2006年12月24日中午,一个叫阿贞的妇女到金鸡亭小区垃圾筒翻捡垃圾,想找些能卖钱的物品。阿珠下班恰好看到,冲过去指责阿贞:“你怎么能在这里乱翻垃圾,这里的垃圾都归我。”阿贞以垃圾见者有份、先捡先得,也不甘示弱。于是,两人越吵越凶,继而大打出手。最终结果是,阿贞的右手臂骨折,经伤残鉴定属于十级伤残。 阿贞于2007年初向阿珠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之类诉求,总共4万余元。同时,阿贞把小区的物业公司一块告了,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庭
8、争执焦点焦点之一:保洁员能否享有“垃圾专拾权”,被打的阿贞有没有过错? 焦点之二:原告阿贞提出,保洁员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打伤她的,因此物业公司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洁员及物业公司担责 法院认为,被告阿珠因过错伤害原告阿贞,是造成原告阿贞骨折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虽然被告系在其下班期间对原告实施伤害,但被告物业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未对包括被告阿珠在内的保洁员尽到管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原告在捡垃圾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纠纷并相互扭打,是致害的诱因,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责任。因此,原告诉求被告承担因2006年12月24日所受骨折伤害的赔偿责任是合法的,法院予以支持。法院确认原告阿贞的损失
9、是4万余元,担责方式及比例则由被告阿珠承担70%,近3万元;被告物业公司承担其中30%的补充责任,承担1.2万元。“垃圾专拾权”也是一种特殊物权 民法认为,抛弃物的归属实行自由先占原则,抛弃只要权利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即谁先发现并占有抛弃物,谁就获得了该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提起物体的返还之诉。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先占人对标的物的主观认识存在与否,正确与否,在所不问。 既然实行自由先占原则,那么小区管理部门可以从有利于小区管理的角度,作出一些“专拾权”的规定,比如垃圾专属保洁员捡拾,这种规定与法不悖,具有效力。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小区要规定垃圾归属专人管理,应该贴出相关告示,广
10、而告之,才能起到对外的法律效力。 从侧面看该物业公司也犯了管理错误,一是对进入小区外来人员的管理,而是对员工的法治教育,三是管理领导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 对于这个问题,这样处理可能比较好。 普通小区由于清洁员工工资较低,一般由清洁工拾取,管理中心不过问,以做补贴。(另:小区有业主拾取的清洁工人不许与之争抢。),外来人员可以进入小区收旧,但需业主领入。结束以后由保安监督出小区。高档小区,统一管理,清洁员工50%提成。(封闭管理一般不会有外来者争抢,业主则同上) 三、物业在小区安全管理义务三、物业在小区安全管理义务方面具体规定方面具体规定 小区安全是小区居民安居乐业的基础,社区安全管理的目的
11、是要确保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小区公共设施和附属设备不受损害。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 物业安全管理义务包括物业消防管理和小区治安管理两部分。 (1)小区治安管理就是采取各种措施如设立门卫执勤、保安人员巡逻等制度以使物业小区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让住户住的放心。 (2)消防管理就是预防和消除火灾,整改治理火灾隐患,以 保障小区内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2、消防管理主要包括:(1)定期检查、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确保消防设施
12、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当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后,应当及时通知并督促有关责任人整改。物业因怠于履行约定的消防管理义务而造成损失或使损失扩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4)保障通道、安全出口通畅,并保持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通标志。(5)当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时,物业应当积极进行救助工作,并且及时通知消防机关,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宝马车不翼而飞宝马车不翼而飞 如何解决?如何解决? 钱女士的车在小区车库丢失了。根据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及物业公司的车辆管理岗位职责中的约定,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中应尽到相应的善良管理
13、人的注意义务。而法院查明,物业公司在进行管理时,客观上造成了非地下车库车辆使用人随意进出的情况;而且物业公司在有中央监控及保安巡视措施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发现钱女士的车辆被盗。此前钱女士曾为宝马车购买了一份保险,其中含有全车盗抢险。 问题:1、损失由保险公司负全部责任吗? 2、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2007年9月,她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向钱女士赔付291809.28元。钱女士向保险公司出具保险权益转让书,将自己获赔部分的追偿权转移给保险公司,故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取得代为请求权。 2008年1月,保险公司将开发商证大置业公司和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宝马车
14、不翼而飞,保险物业共担责 。 7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这起“宝马失窃案”引发的保险代位求偿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上海正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太平保险有限公司43771元,保险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四、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管理服务费即物业管理费,是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或者是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者是物业产权人代表协商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物业管理费的费用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 5、保安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收
15、。赠送房屋面积 物管费怎么交?进小区收废品要收取管理费合理乎? 没交管理费没交管理费, ,能开放行条吗能开放行条吗? ? 一长期欠费业主,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合同到期后,帮租户开放行条,由于未结清管理费,故管理处不同意开放行条.业主大怒,并强烈抗议后搬出. 请教:管理处有不同意放行的这种权利吗?合法的做法是什么?注意:注意: 物权与债权物权与债权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物权与债权的关系物权与债权的关系 (一)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 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 2. 物权具有排他性,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具有追及性,债权没有追及性 3. 物权为对世权,债权为对人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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