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2022年修订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内容讲座PPT.ppt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完整版2022年修订信访工作条例解读内容讲座PPT.pptx》由用户(大溪地)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完整版 2022 修订 信访 工作条例 解读 内容 讲座 PPT
- 资源描述:
-
1、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信 访 工 作 条 例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前 言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目录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01条例的贯彻落实要求02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04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
2、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出台的背景意义第一部分 信 访 工 作 条 例 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出台背景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出台意义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
3、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贯彻落实要求第二部分 信 访 工 作 条 例 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亮点解读一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亮点解读二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亮点解读三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
4、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亮点解读四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全文内容解读第三部分 信 访 工 作 条 例 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 学 习 解 读 信 访 工 作 条 例 目 录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信访工作体制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办理第五章监督和追
5、责第六章附 则(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 学 习 解 读 信 访 工 作 条 例 总 则第一章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
6、近1号制作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第五条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第六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
7、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 学 习 解 读 信 访 工 作 条 例 信访工作体制第二章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第七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第八条 党中央加强对
8、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一)强化政治引领,确立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制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中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权益保障的重大改革措施;(三)领导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第九条 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构建,支持和督促下级党组织做好信访工作。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第十条 各级
9、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本级党委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各方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研究解决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第十一条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全国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分析全国信访形势,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二)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三)研究信访制度改
10、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重大问题和事项;(四)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指导解决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五)领导组织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督导考核等工作;(六)指导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七)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信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第十二条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者工作会议。研究涉及信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应当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中央信访工
11、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及时将本领域重大敏感信访问题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本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地区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协调处理发生在本地区的重要信访问题,指导下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一般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
12、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可以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或者明确党政联席会定期研究本地区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发生在本地区的重要信访问题。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是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七)承担本级党委和
13、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参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职责,明确相应的职责。第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办理信访事项,预防和化解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加强对下级机关、单位信访工作的指导。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
14、、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村(社区)“两委”应当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部门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由本级党委或者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室)副主任兼任。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
15、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为信访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 学 习 解 读 信 访 工 作 条 例 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第三章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
16、、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第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应
17、当建立和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机关、单位联合接待,一站式解决信访问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第十九条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
18、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第二十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信访事项
19、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使网上信访、来信、来访、来电在网上流转,方便信访人查询、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对依照职责属于本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远近1号制作条例的全文内容解读(二)涉及下级机关、单位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
20、原则,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三)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对收到的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送同级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第二十三条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收到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对属于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对属于本系统下级机关、单位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