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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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 条例 培训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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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解读解读南方律师南方律师本讲座共分三部分:本讲座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简介简介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条例对企业用工形式的影响条例对企业用工形式的影响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工伤事故第一部分 新工伤保险条例简介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年1月月1日起开始施行。日起开始施行。 2010年年12月月20日,根据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的决定修订。新条例共八章,六十七条,自修订。新条例共八章,六十七条,自2011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一、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一、认定或视同
2、工伤的情形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十四条):(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十四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
3、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形。 讨论:讨论: 1在单位组织的旅游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在单位组织的旅游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中工作原因并非只包含自己的专业工作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中工作原因并非只包含自己的专业工作,工作时间并非只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时间,工作场所也并非,工作时间并非只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时
4、间,工作场所也并非只指固定意义上的办公地点。只要用人单位给职工安排的与只指固定意义上的办公地点。只要用人单位给职工安排的与公务有关的的各项任务都可以视为工作公务有关的的各项任务都可以视为工作 ,旅游活动可以视,旅游活动可以视为工作的延续。为工作的延续。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要受交警责任事故认定书的制约。如果认定职工属于交通事故只要责任,不属于工伤。(二)视同工伤的情形(十五条):(二)视同工伤的情形(十五条):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5、;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的。 二、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二、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有下职工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醉酒或者
6、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较之旧条例,删除了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较之旧条例,删除了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形;增加了吸毒的情形。形;增加了吸毒的情形。 三、工伤认定的程序三、工伤认定的程序 提出认定申请提出认定申请 受理申请受理申请 作出认定作出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工伤认定的救济: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工伤认定的救济: 三个主体可以申请认定:三个主体可以申请认定: 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职工本人; 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原为直系亲属);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原为直系亲属); 工会组织。工会组织。 时限:时限:1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职业病之
7、日起算。断、鉴定职业病之日起算。 方式: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门方式: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18条):条):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
8、等基本情况。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调查核实:调查核实: 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不需调查核实的情形:不需调查核实的情形: 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书的。 注意:注意: 用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克服两个不良倾向用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克服两个不良倾向 1、不该认定的申请认定,骗取工伤保险、不该认定的申请认定,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这将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个人待遇,这将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个人2000元,单位元,单位5-10万);
9、万); 2、应申请认定的,却不申请认定。、应申请认定的,却不申请认定。案例二案例二 同样上厕所死亡,引发不同工伤争论同样上厕所死亡,引发不同工伤争论 据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向媒体通报的据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委宣传部向媒体通报的情况,情况,2010年年7月月24日日14时,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时,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在上卫生间时摔倒,导致后脑重工作人员朱继宏在上卫生间时摔倒,导致后脑重创。创。 7月月26日,朱继宏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日,朱继宏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9岁。岁。 7月月27日,朱继宏被认定为因公牺牲,中共江日,朱继宏被认定为因公牺牲,中共江阳区委追授朱继宏阳区委追授朱
10、继宏“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称号。何某是成都四通厂工人,某日下午上班铃声响过何某是成都四通厂工人,某日下午上班铃声响过之后,何某在进入车间之前,到该厂厂区内的厕所之后,何某在进入车间之前,到该厂厂区内的厕所解便,几分钟后被同事发现其仰面倒在厕所地上,解便,几分钟后被同事发现其仰面倒在厕所地上,不省人事。厂方立即将他送到附近医院抢救,最终不省人事。厂方立即将他送到附近医院抢救,最终何某死亡。由于厂方没有提起伤亡性质认定,何某何某死亡。由于厂方没有提起伤亡性质认定,何某70岁的老父向武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伤亡性岁的老父向武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伤亡性质认定。武侯区和成都市的劳动和社
11、会保障局均认质认定。武侯区和成都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认为为“上厕所上厕所”是私事,与本职工作无关,认定何某是私事,与本职工作无关,认定何某伤亡性质不是工伤。老人不服,就该认定向武侯区伤亡性质不是工伤。老人不服,就该认定向武侯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作出认定。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作出认定。 成都中院审理后表示,任何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成都中院审理后表示,任何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上厕所上厕所”是劳动者人身不可分离的是劳动者人身不可分离的必
12、要合理的生理需要,是其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应当受到法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是其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伤亡,并非与正常工作无律保护。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伤亡,并非与正常工作无关。武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没有体现出关。武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没有体现出劳动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因此中院判决驳回了上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因此中院判决驳回了上诉, 责 令 对 何 某 的 死 亡 性 质 重 新 认 定 。, 责 令 对 何 某 的 死 亡 性 质 重 新 认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
13、定 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
14、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申请再鉴定。第四十八条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第四十八条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对是否构成工伤有争议对是否构成工伤有争议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
15、工伤,用人单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任。工伤认定的时限(工伤认定的时限(19条):条): 原则上:受理之日起原则上: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15日日内作出决定。内作出决定。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或或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四、劳动能力鉴定(一)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16、情形:(一)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形: 发生工伤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种类(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种类 1、劳动功能障碍(、劳动功能障碍(10个伤残等级)个伤残等级) 2、生活自理障碍(三个等级)、生活自理障碍(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三)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四)鉴定时限(四)鉴定时限 原则上收到申请之日起原则上收到
17、申请之日起60日,必要时可延长日,必要时可延长30日。日。(五)不服鉴定结果的救济途径:(五)不服鉴定结果的救济途径: 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级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省级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六)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六)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年内,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8、五、工伤保险待遇五、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一)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俗称医药费,符合工伤、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俗称医药费,符合工伤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 2、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经医院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的交通、食宿费用(经医院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同意); 3、工伤康复费用(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工伤康复费用(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进行); 4、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假肢、矫形器、
19、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日常生活需要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助器具(日常生活需要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定委员会确认) (二)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1、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停工留薪、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停工留薪期内,一般不超过期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得超过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按月支付;个月。)按月支付; 2、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单位负责)。的,单位负责)
20、。特别说明:用人单位并非始终支付工资福利特别说明:用人单位并非始终支付工资福利 1、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仍需治、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仍需治疗的,用人单位可不再给付原工资和福利待疗的,用人单位可不再给付原工资和福利待遇。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遇。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遇,享受伤残待遇。 (三)构成伤残的特殊待遇(三)构成伤残的特殊待遇 1、生活护理费(评残并经认定确需生、生活护理费(评残并经认定确需生活护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活护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标准:标准: 完全不自理,大部不自
21、理,部分不自理完全不自理,大部不自理,部分不自理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25、23、21个月本人工个月本人工资);资); (2)伤残津贴(按月领取,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按月领取,本人工资的90%、85%、80%、75%。低于最低工资的,补足差额);。低于最低工资的,补足差额); (3)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22、养老保险待遇。如待遇低于伤残津贴,补足差额。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待遇低于伤残津贴,补足差额。 以上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以上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用人单位职工个人负担: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用人单位职工个人负担: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疗保险费。 3、五、六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五、六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个月、16个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
23、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60%,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差额) (3)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4)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其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4、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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