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解析方案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解析方案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审理 民间 借贷 案件 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 规定 解析 方案 课件
- 资源描述:
-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解析解析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郑俊果郑俊果一、一、规定规定制定的背景与原则制定的背景与原则 明道、取势、优术:明道、取势、优术: (一)背景有四(一)背景有四 一是民间借贷由百姓间的生活消费借贷为主,转变为一是民间借贷由百姓间的生活消费借贷为主,转变为生产经营借贷为主;生产经营借贷为主; 二是民间借贷主体由自然人之间扩展到自然人与企业二是民间借贷主体由自然人之间扩展到自然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负责人借贷后用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负责人借贷后用于企业; 三
2、是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犯罪交叉情况较多、形式多三是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犯罪交叉情况较多、形式多样;样; 四是央行四是央行2013年年7月就颁布规定不再公布同期贷款基准月就颁布规定不再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率;(二)(二)规定规定制定的原则有四制定的原则有四 一是一是依法制定依法制定:严格按照民通、合同法、担保法、物:严格按照民通、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解释合法解释; 二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原则、服务实体经济推二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原则、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法治离不开政治、进金融改革,法治离不开政治、金实相依
3、、政策导向金实相依、政策导向。 三是三是平等保护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当事人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总体协调与间权利义务的总体协调与动态平衡动态平衡; 四是四是民主科学民主科学起草、结合全国工商联、银行业协会、起草、结合全国工商联、银行业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商务部等单位进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商务部等单位进行细致协商、努力做到细致协商、努力做到兼听则明兼听则明。二、二、规定规定的具体内容解析的具体内容解析 (一)民间借贷主体的界定、纠纷的受理、管辖、担(一)民间借贷主体的界定、纠纷的受理、管辖、担保(保(14条)条) 1、主体界定、
4、主体界定第一条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释义释义 借贷市场由借贷市场由金融机构借贷、民间借贷组成金融机构借贷、民间借贷组成,民间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
5、行资金融通行为进行资金融通行为,民间借贷的行为与主体,民间借贷的行为与主体不包括不包括自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与各类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借贷与各类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借贷。 2、纠纷的受理与管辖、纠纷的受理与管辖第二条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
6、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释义释义 持没载明债权人姓名债权凭证的原告起诉、法院应予受持没载明债权人姓名债权凭证的原告起诉、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债权人资格有事实依据抗辩的,法院经审理认为理,被告对债权人资格有事实依据抗辩的,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以防路人甲捡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以防路人甲捡到一张借据、收据、欠条就可以通
7、过诉讼获得不义之财。到一张借据、收据、欠条就可以通过诉讼获得不义之财。第三条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地为合同履行地。 释义释义 借贷纠纷的地域管辖:借贷纠纷的地域管辖:约定约定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有关条款或者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推理交易习惯推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3、借贷担保、借贷担保第四条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
8、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释义释义 人的担保分为连带与一般保证两种,连带责任为出借人可任选保证人
9、的担保分为连带与一般保证两种,连带责任为出借人可任选保证人或借款人之一要求偿还全部借款、也可要求保证人与借款人共同偿还全人或借款人之一要求偿还全部借款、也可要求保证人与借款人共同偿还全部借款;一般保证中出借人只能先向借款人主张全部借款、无法获得本息部借款;一般保证中出借人只能先向借款人主张全部借款、无法获得本息时才可向保证人主张。由于借款人是债务的终局责任人,因此在有担保的时才可向保证人主张。由于借款人是债务的终局责任人,因此在有担保的借贷纠纷诉讼中让被告借款人必须到庭具有更好的法律效果。借贷纠纷诉讼中让被告借款人必须到庭具有更好的法律效果。由于民间借贷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多有亲属、同事、同乡、
10、同学等社会情由于民间借贷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多有亲属、同事、同乡、同学等社会情缘关系,解释通过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条件、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及保缘关系,解释通过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的起诉条件、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及保证人的诉讼地位等,一方面为立案登记、确定纠纷受理和管辖提供法律依证人的诉讼地位等,一方面为立案登记、确定纠纷受理和管辖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提示民间借贷中有关债权凭证、借贷合同等书写及记载内据,另一方面也提示民间借贷中有关债权凭证、借贷合同等书写及记载内容的全面与规范性,以免事后麻烦。容的全面与规范性,以免事后麻烦。(二)民间借贷案件涉及的刑民交叉规定(二)民间借贷案件涉及的刑民交叉规定(5
11、8条)条)第五条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事实
1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六条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第七条第七条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据,而该刑
13、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八条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民间借贷案件涉及的刑民交叉规定(二)民间借贷案件涉及的刑民交叉规定(58条)条) 释义释义 第第5、6、7、8条是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条是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刑民交叉刑民交叉”问题及相关担保责任的阐释。即在民间借贷纠纷与非法吸收问题及相关担保责任的阐释。即在民间借贷纠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交织在一起的民刑交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
14、经营等案件交织在一起的民刑交叉案件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叉案件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第第5条: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条: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先刑后民先刑后民 2、第、第6条:仅与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相关联时条:仅与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相关联时刑民并行刑民并行 3、第、第7条:基本事实需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的条:基本事实需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的中中止审理止审理 4、第、第8条:对于企业或个人间的民间借贷要条:对于企业或个人间的民间借贷要审慎担保。审慎担保。(二)民间借贷案件涉及的刑民交叉规定(二)民间借贷案件涉及的刑民交叉规定(58条)条) 上述有关当事人既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
15、上述有关当事人既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刑民交叉责事责任、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刑民交叉责任解释,任解释, 是对是对2014年年3月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共同颁布月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共同颁布的的意见意见重申,注意以下四点:重申,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只要涉及非法集资等犯罪的案件、民事案件审理发现后一是只要涉及非法集资等犯罪的案件、民事案件审理发现后要移送、不能再审理了;要移送、不能再审理了; 二是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及到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与材二是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及到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与材料,如把非法集资来的钱又转贷给他
16、人的,对非法集资的行料,如把非法集资来的钱又转贷给他人的,对非法集资的行为应移送到公安或检察机关、对之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还为应移送到公安或检察机关、对之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还要继续审理;要继续审理; 三是非法集资案件中涉及到担保人担保的,各负其责、不能三是非法集资案件中涉及到担保人担保的,各负其责、不能一概合同无效,只要当事人起诉担保人、法院应当受理;一概合同无效,只要当事人起诉担保人、法院应当受理; 四是民间借贷案件审理需要刑事案件查清以后才能继续审理四是民间借贷案件审理需要刑事案件查清以后才能继续审理的、应中止审理,要先刑后民、先把犯罪事实认定后民事案的、应中止审理,要先刑后民、先把犯罪
17、事实认定后民事案件才能恢复审理;件才能恢复审理;(三)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三)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914条)条) 1、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第九条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自资金到达借款人
18、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释义释义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本条是对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本条是对借款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采
19、用,采用“到达生效主义到达生效主义”第十条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释义释义 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或者其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所订立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合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所订立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合同成立即生效。同成立即生效。(三)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三)民间借贷
20、合同的效力判定(914条)条)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释义释义 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规定了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
21、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释义释义 现实中的各种制度都在鼓励以
22、职工持股的方式筹集资本,这样效现实中的各种制度都在鼓励以职工持股的方式筹集资本,这样效果会更好。果会更好。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担保人以借款人
23、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释义释义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断,只能从合同自身判断,民事活动不能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断,只能从合同自身判断,民事活动不能任意夹杂刑法的触角,固守任意夹杂刑法的触角,固守“行为评价主义行为评价主义”,抛弃,抛弃“结果评价主义结果评价主义”。(多边谨慎注意义务、连带责任的运用)。(多边谨慎注意义务、连带责
24、任的运用)(三)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三)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914条)条)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断应注意以下四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断应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一是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是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二是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要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和本司法解释第条和本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内容的,应条规定内容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这也是本司法解释最重要的条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这也是本司法解释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款之一; 三是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单
25、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三是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工筹集资金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 四是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的判四是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而应当根据决认定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而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合同法第52条和本司法解释第条和本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的内容确定民间借贷条规定的内容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2、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