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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劳动法学教案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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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 法学 教案 课件
    资源描述:

    1、3/17/2022a13/17/20222a3/17/20223a 一、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一、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 劳动关系的变迁: 不自由的劳动时代租赁劳动时代(罗马法时代)团体主义时代雇佣契约时代劳动契约时代信息化社会时代3/17/20224a 19世纪初, “工厂立法”形式的劳动法规。 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3/17/20225a 1、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 2、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3、国家为了稳定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需要。3/17/20226a 1、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 2、适用范围很小。 3、一般缺少监督

    2、条款、责任条款。3/17/20227a 一、各国劳动法的发展历程一、各国劳动法的发展历程 19世纪初开始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二次世界大战 工厂立法全面劳动立法3/17/20228a 1、世界各国普遍颁布适合本国特点的劳动法律、法规 2、劳动法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3、劳动法已成为完整而系统的法律体系 4、当代各国劳动法加强了责任条款及处理劳动纠纷的机构 5、各国劳动法一般均规定了各项最低劳动标准 6、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对各国劳动法产生影响3/17/20229a 一、旧中国时期的劳动立法一、旧中国时期的劳动立法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动和领导的劳动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动和领导的劳动立法运动法运动 北洋政

    3、府时期的劳动立法北洋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 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劳动法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劳动法3/17/202210a 在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解放区曾颁布过一些劳动法令。3/17/202211a 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劳动立法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劳动立法 1、1949年至1966年 劳动法制定趋向计划,劳动法弱化 2、1966年至1976年 劳动法全面瘫痪 3、1976年以后至今 劳动法发展与成熟3/17/202212a 1、基本形成了完整而系统的劳动法律体系。 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3、初步建立了最低劳动标准。 4、建立

    4、了法定的多层次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 5、逐步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 6、不断完善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法。3/17/202213a 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广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还包括联合国以及区域组织的有关公约和条约等。3/17/202214a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一些政治活动家、社会活动家、社会改良主义者提出了社会改良的主张,包括在劳动上进行国际间的约束。3/17/202215a 1880年瑞士政府提出召开国际会议。 1900年,柏林会议。 1900年,成立国际劳动法协会。 1906年

    5、在瑞士召开了有15个国家参加的会议。 1913年国际劳动法协会起草了关于女工童工工作时间公约、关于禁止童工夜间工作时间公约。 3/17/202216a 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 1919年6月正式成立了国际劳工组织。 1919年至1939年是国际联盟的附设机构。 1940年至1945年二战期间因国际联盟解体而作为一个独立性的组织继续存在。 二战后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直至现在。3/17/202217a 三方性原则,即国际劳工大会需有政府、雇主、劳工三方代表参加。3/17/202218a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 其主要依据,在二战前是国际劳

    6、动宪章的9项原则,二战后是1944年通过的费城宣言中的原则。3/17/202219a 1、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人的劳动不应视为商品; 2、工人和雇主都有结社的权利,只要其宗旨合法; 3、工人应该得到足以维持适当生活水平的工资; 4、工厂的工作时间以每日8小时或每周48小时为标准;3/17/202220a 5、工人每周至少有24小时的休息,并尽量把星期日作为休息日; 6、工商业不得雇佣14岁以内的童工,并限制1418岁男女青年的劳动; 7、男女工人做同等工作应得到同等的报酬; 8、各国法律所规定的劳动状况标准应给合法居住在该国的外籍工人以同等的待遇; 9、各国应设立监察制度以保证劳动立法的实施,监

    7、察人员应有妇女参加。3/17/202221a 1、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标准; 2、使工人受雇于他们得以最充分地发挥技能和成就,并得以为共同福利做出最大贡献的职业; 3、在一切有关者有充分保证的情况下,提供训练和包括易地居住在内的迁移和调动劳动力的方便。 4、关于工资、收入、工时和其他条件的政策;3/17/202222a 5、切实承认集体谈判的权利和在不断提高生产率的情况下劳资双方的合作,以及工人和雇主制订与实施社会经济措施方面的合作; 6、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以便使所有需要此种保护的人得到基本收入,并提供完备的医疗; 7、充分地保护各业工人的生命和健康; 8、提供儿童福利和产妇保护; 9、提供充分

    8、的营养、住宅和文化娱乐设施; 10、保证教育和职业机会均等。3/17/202223a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旧中国政府时期先后批准了14年国际劳工公约,并于1944年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 新中国自1983年第69届国际劳工大会开始,参加了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陆续批准了22个国际劳工公约3/17/202224a 在经济全球化、国际资本及各国劳动力将逐渐在世界范围内互动的背景下,国际劳动标准在世界劳工运动以至国际贸易中受到关注。3/17/202225a3/17/202226a 一、广义上的劳动法一、广义上的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

    9、规范总称。3/17/202227a 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 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17/202228a 1、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 2、是有偿性劳动。 3、带有劳雇关系。3/17/202229a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概念 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 狭义上的劳动关系。3/17/202230a 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

    10、是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3/17/202231a 从不同所有制关系、职业分类、资本的组织形式、工人运动角度、集体谈判制度等方面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个别劳动关系与集体劳动关系3/17/202232a 1、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 2、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 3、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4、工会活动方面的关系 5、监督劳动法律执行方面的关系 6、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3/17/202233a 一、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一、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根据不同立法权限制定颁布的法律有不同的适用范围3/17/20223

    11、4a 即生效和失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公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3/17/202235a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不适用者:党政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现役军人;家庭用人等。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扩充。3/17/202236a 一、劳动法的地位一、劳动法的地位 劳动法的地位问题,实际上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否属于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3/17/202237a 1、劳动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 2、劳动法有自己特有的基本原则 3、劳动法有自己特定的主体 4、

    12、劳动法有自己的完整独立体系3/17/202238a 1 1、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调整对象不同 主体不同 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3/17/202239a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加强经营管理。3/17/202240a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行政关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3/17/202241a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的相互间在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3/17/202242a3/17/202243a 一、劳动法渊

    13、源概念一、劳动法渊源概念 劳动法渊源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表现形式。 二、劳动法的渊源二、劳动法的渊源 劳动法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国际惯例。3/17/202244a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所谓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3/17/202245a 1、劳动法基本原则应该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 2、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相

    14、对的稳定性。 3、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全面的覆盖性和高度的权威性。3/17/202246a 1、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 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 3、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3/17/202247a 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3/17/202248a 一、劳动者的个人权利一、劳动者的个人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

    15、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3/17/202249a 结社权 集体谈判权 罢工权 参与权3/17/202250a3/17/202251a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表现形式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表现形式 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3/17/202252a 个别的劳动法律关系和集体的劳动法律关系。 此外:可以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劳动者人数、劳动者职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实际关系作不同的分类。3/17/202253a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6、和联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定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 区别:范畴和产生的前提不同。前者属社会物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后者属思想关系,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3/17/202254a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3/17/202255a 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

    17、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3/17/202256a 1 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 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3/17/202257a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 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

    18、力受到一定的限制。3/17/202258a 用人单位用人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享有用人的资格或能力。 用人单位用人行为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行使招收录用劳动者、变更和解除及终止劳动关系等行为的能力。3/17/202259a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3/17/202260a 1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定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定义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确认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享受权利和获得利益的可能性。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是指负有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照劳

    19、动法律规范,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的必要性。3/17/202261a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联系的,共同存在于劳动法律关系之中,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也是另一方的权利。3/17/202262a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

    20、道德。3/17/202263a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具体而言,就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共同指向的劳动活动。 行为? 成果? 人? 劳动力? 劳动?3/17/202264a 一、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一、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 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3/17/202265a 1 1、行为、行为 是指以行为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也可以分为劳动法律行为、劳动行政管理行为、劳动仲裁行为和劳动司法

    21、行为四大类。3/17/202266a 是指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自然现象,如各种自然灾害;也包括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如患病、伤残、死亡等。3/17/202267a 劳动法律行为产生、变更、消灭 违法行为变更、消灭 事件变更、消灭3/17/202268a 一、类型一、类型 隐形失业、隐形就业 二、产生原因二、产生原因 国有企业用人制度改革 三、弊端三、弊端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3/17/202269a3/17/202270a3/17/202271a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雇用(佣)合同,是

    22、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身份契约说? 租赁契约说? 劳动加工说? 特种契约说?3/17/202272a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性和对应性 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特性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系3/17/202273a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

    23、的重要手段要手段 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3/17/202274a 1994年颁布劳动法,全面肯定劳动合同制度。 2007年6月29日通过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3/17/202275a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分类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分类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17/202276a 第12条 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13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24、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17/202277a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17/202278a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

    25、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第15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17/202279a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3/17/202280a 1、城镇职工劳动合同 2、农民工劳动合同 3、学徒工劳动合同3/17/202281a 1、录用合同

    26、。 2、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 3、借用合同,亦称借调合同。3/17/202282a 1、书面劳动合同,又称要式劳动合同。 2、口头劳动合同,又称非要式合同。3/17/202283a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3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17/202284a 合法原则合法原则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 诚实信用诚实信用3/17/2

    27、02285a 要约要约 承诺承诺3/17/202286a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3/17/202287a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17/202288a第11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14条第3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

    28、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69条第1款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17/202289a 一、劳动合同效力的概念一、劳动合同效力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3/17/202290a 第3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17/202

    29、291a 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3/17/202292a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具体情况包括: 主体资格不合法 内容不合法 程序不合法 无效劳动合同,按其无效程度,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3/17/202293a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必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3/17/202294a 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30、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3/17/202295a 撤销合同撤销合同 修改合同修改合同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3/17/202296a第27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28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88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1、。 3/17/202297a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3/17/202298a 法定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九项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17/202299a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

    32、休假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事项 3/17/2022100a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17/2022101a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履行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合作履行原则3/17/2022102a

    33、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3/17/2022103a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两大类型。3/17/2022104a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7/2022105a 1、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3/17/2022106a 1、因劳动者原因解除 2、劳动者患病等非过错原因解除 3、经济性裁员 3/17/2022107a

    34、 实体和程序方面的限制,在一定情况下不得解除,解除合同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3/17/2022108a3/17/2022109a3/17/2022110a 期限届满,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17/2022111a 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给予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

    35、高不超过十二年 3/17/2022112a 一、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3/17/2022113a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3/17/2022114a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律或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三人对于劳

    36、动合同当事人违约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3/17/2022115a 1、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未按规定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3、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违法约定试用期 5、违法扣押证件或收取档案、财物 6、违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规定3/17/2022116a 7、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无效 8、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9、侵犯劳动者人身自由或损害身体健康的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出具相关证明 11、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3/17/2022117a 1、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无效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 三、第三人的违约责任三、第三

    37、人的违约责任 1、非法招用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2、违反劳务派遣规定 3、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3/17/2022118a3/17/2022119a 一、西方国家的工会和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一、西方国家的工会和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1871年英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 工人阶级为了加强内部团结,集中斗争力量,维护自身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19世纪初西欧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出现最早的工会组织。3/17/2022120a 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年的国际劳工组织章程提出促进结社自由的原则。 194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结社自由和保障组织权公约 1949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组织权和集体谈判公约3

    38、/17/2022121a 上海海员于1914年成立了“焱益社”,上海商务印书馆工人于1916年组织“集成同志社”。 1920年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领导的上海机器工会标志着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工会组织的诞生。 1924年孙中山以大元帅名义公布工会条例我国最早的工会法。 1930年江西红色政权也颁布过工会法。 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工会法。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工会法。 1992年工会法颁布实施,2001年修正。 3/17/2022122a 一、工会的性质一、工会的性质 工会是作为工人谋求政治、经济地位的改善而团结在一起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具有阶级性、群众性和自愿性。3/17/2022123a

    39、积极要件积极要件 1、自主性 2、纯粹性 3、明确团体利益意识 4、民主原则3/17/2022124a 1、雇方代表不得参与 2、不得接受雇方在团体营运上给与经费援助 3、不得以政治运动或社会运动为主要目的 三、工会的分类三、工会的分类 职业工会、产业工会3/17/2022125a 一、工会的性质一、工会的性质 1、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组织 2、工会是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3/17/2022126a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

    40、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3/17/2022127a 工会的权利工会的权利 1、参与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2、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3、帮助、指导签订劳动合同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4、提出意见和建议、交涉和协商、监督和调查的权利 5、参与劳动争议解决的权利3/17/2022128a 1、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2、协助用人单位办好职工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3、会同单位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

    41、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4、根据政府委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3/17/2022129a3/17/2022130a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3/17/2022131a 1、集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2、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规定。 3、集体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程序和形式

    42、要求。 4、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5、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3/17/2022132a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 同属于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3/17/2022133a 1、主体不同 2、内容不同 3、目的不同 4、适用范围不同 5、效力不同 6、形式要件不同 7、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3/17/2022134a 起源于资本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为争取自由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坚持斗争的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将集体合同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明确规定。3/17/2022135

    43、a 集体合同是确保职工劳动条件与劳动待遇的集体合同是确保职工劳动条件与劳动待遇的必要手段必要手段 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公平与社会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公平与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稳定的有效措施 集体合同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集体合同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径 集体合同是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集体合同是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3/17/2022136a 一、集体协商的概念和意义一、集体协商的概念和意义 集体协商的概念集体协商的概念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集体交涉,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

    44、险福利等事项进行谈判,目标旨在订立集体合同。3/17/2022137a 1、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2、集体协商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 3、集体协商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3/17/2022138a 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工会;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用人单位代表。3/17/2022139a 我国集体合同规定第11条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17/2022140a 1、参加集体协商、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

    45、体合同的履行;2、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3、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3/17/2022141a 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与卫生; 补充保险和福利;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3/17/2022142a 职业技能培训;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 奖惩; 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3/17/2022143a 集体

    46、协商的提出和协商代表资格的确定集体协商的提出和协商代表资格的确定 进入谈判准备阶段进入谈判准备阶段 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阶段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阶段 审查批准审查批准 协商争议的处理协商争议的处理3/17/2022144a 一、集体合同的订立一、集体合同的订立 协商一致、大会讨论、审查备案 二、集体合同的终止二、集体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三、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三、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难以履行。3/17/2022145a 一、集体合同内容流于形式一、集体合同内容流于形式 大量集体合同停留在基准线水平,上升空间

    47、小 二、争议权缺乏二、争议权缺乏 事实上没有罢工权的协商将无异于集体行乞。 劳资争议行为:劳资争议行为: 罢工(strike)、怠工(sabotage)、抵制(boycott)等; 闭厂(lock-out)、黑名单或白名单(black or white list)、黄狗契约(yellow dog contract)。 三、缺乏处理争议的法定制度三、缺乏处理争议的法定制度3/17/2022146a3/17/2022147a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一、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资争议,往往也被称为劳资纠纷、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由于对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要求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3/17/20

    48、22148a 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而发生的争议。 权利争议,是指基于法律、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之规定,当事人主张权利存在与否或有无受到侵害或有无履行债务等发生的争议。 利益争议,一般是指确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即当事人对将来构成彼此间权利义务的劳动条件,主张继续保持现存条件或应予变更调整而发生的争议。3/17/2022149a 个别争议,是指个别的劳动者与个别的雇主之间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 集体争议,是指劳动者团体或一定数量之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团体间因劳动条件或相互间劳动关系所生之争议。3/17/2022150a 在劳方为罢工(strike)、怠工(sabotage)

    49、及抵制(boycott)等 在资方为闭厂(lock-out)、黑名单或白名单(black or white list)、黄狗契约(yellow dog contract)等。 3/17/2022151a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

    50、或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3/17/2022152a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原则 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的原则 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4、先仲裁后诉讼原则3/17/2022153a 一、劳动争议调解一、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3/17/202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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