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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宪法学》课件:第四讲宪法规范的变动.pptx

  • 上传人(卖家):罗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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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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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宪法学 宪法学课件:第四讲 宪法规范的变动 宪法 课件 第四 规范 变动
    资源描述:

    1、第四讲第四讲 宪法规范的变动宪法规范的变动(宪法变迁)(宪法变迁)1.宪法制定宪法制定2.宪法修改宪法修改3.宪法解释宪法解释 1.谁有权制定宪法?谁有权制定宪法?宪法是怎么制定的?宪法是怎么制定的?2.宪法制定后是否可以修改?宪法制定后是否可以修改?若可修改,怎么修改?若可修改,怎么修改?修改的界限是什么?修改的界限是什么?3.怎么对宪法进行解释?怎么对宪法进行解释? l第一章第一章 宪法学基本理论练习题宪法学基本理论练习题http:/ 宪法的历史发展练习题宪法的历史发展练习题lhttp:/ 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制定 一、宪法制定权的概念一、宪法制定权的概念 “唯有国民拥有制宪权。唯有国民拥有制

    2、宪权。” 西耶斯西耶斯论特权论特权第三等级是什么?第三等级是什么? 国民国民存在于一切之前,它是一切之本源。它的意志永远合法,它存在于一切之前,它是一切之本源。它的意志永远合法,它本身便是法律。在它之前和在它之上,只有自然法。人为法只本身便是法律。在它之前和在它之上,只有自然法。人为法只能来源于国民意志能来源于国民意志宪法的每一部分都不能由宪法所设立的宪法的每一部分都不能由宪法所设立的权力机构去制定,而只能由制宪权机构去制定。权力机构去制定,而只能由制宪权机构去制定。 1. 制定主体制定主体是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人民主权思想)国家主权的所有者。(人民主权思想) 制宪权的来源与权力的享有主体制

    3、宪权的来源与权力的享有主体 2. 宪法宪法制宪权制宪权(或称制定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或称制定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权力。(见教材)。(见教材)注意:一般针对统治阶级夺取政权后创造的第一部宪法而言。注意:一般针对统治阶级夺取政权后创造的第一部宪法而言。 3.制宪权理论的两个思考进路:制宪权理论的两个思考进路:事实论(事实论(To be):宪法实际上是谁制定的):宪法实际上是谁制定的规范论规范论(Ought to be):宪法应该由谁来制定:宪法应该由谁来制定西耶西耶斯:实际斯:实际的制宪者是人民委托的特别代表的制宪

    4、者是人民委托的特别代表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l1.政治层次:政治层次:制宪权制宪权(原生性权力)(原生性权力)l(理论上受自然法约束,基本要素是每个公民的(理论上受自然法约束,基本要素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权)基本权利,保障人权)l2.法律层次:法律层次:修宪权修宪权l (应服从于制宪权,有界限)(应服从于制宪权,有界限)l 3.法律层次:法律层次: 立法权立法权l宪政之下的政府都应当是有限的政府,即政府的各种宪政之下的政府都应当是有限的政府,即政府的各种权力都是由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力都是由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二、二、 制宪权的性质制宪权的性质l(一)(一)原创性原创性

    5、:是国家权力原始创立的唯一依据。:是国家权力原始创立的唯一依据。l(二)(二)至高性至高性:高于一切由制宪权创设的国家权力:高于一切由制宪权创设的国家权力,任何国家权力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都必须臣服于制,任何国家权力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都必须臣服于制宪权。宪权。l(三)(三)政治性政治性:作为全体人民所拥有的权力是全体:作为全体人民所拥有的权力是全体人民行使的自治权。人民行使的自治权。l制宪权的确立彻底摧毁了神权、君权产生国家的神制宪权的确立彻底摧毁了神权、君权产生国家的神话,重塑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改变了公话,重塑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改变了公民对国家认识所形成的基本观念。(见教材)民

    6、对国家认识所形成的基本观念。(见教材)思考:思考:l“制宪权(制定制宪权(制定宪法的宪法的权力)权力)”与与“宪法所宪法所制定的权力(制定的权力(宪定宪定权)权)”有区别吗?有区别吗?l制定制定宪法的权力宪法的权力是一国最高决定权的体现是一国最高决定权的体现 l宪法所制定的权力是指宪法所制定的权力是指根据宪法产生出来的权力根据宪法产生出来的权力l比如立法权(绝不能认为立法机关拥有制定宪法比如立法权(绝不能认为立法机关拥有制定宪法的权力)的权力)l阅读书目;阅读书目;l1.王锴,王锴,制宪权的理论难题制宪权的理论难题l2.【德德】克里斯托夫克里斯托夫默勒斯,默勒斯,“我们(畏惧)我们(畏惧)人民

    7、人民”:德国立宪主义中的制宪权:德国立宪主义中的制宪权三、制宪机关三、制宪机关l(一)概念:(一)概念:l依据民意行使制宪权,从而具体负责宪法制定的机关。依据民意行使制宪权,从而具体负责宪法制定的机关。l它是制宪权的具体化,它不同于一般的国会和民意机关,可以不它是制宪权的具体化,它不同于一般的国会和民意机关,可以不受旧宪法的约束,因而具有政治性。受旧宪法的约束,因而具有政治性。 l美国学者美国学者Andrew Arato的分类:的分类:l1.制宪会议制宪会议(constituent convention)。比如。比如1787年美国宪法、年美国宪法、1948年西德宪法。年西德宪法。l2.制宪议会

    8、制宪议会(constituent assembly)。 比如比如1789年法国年法国人权与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公民权利宣言、1918年魏玛宪法、年魏玛宪法、1990年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年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宪法。宪法。l3.普通立法机关。比如普通立法机关。比如1977年西班牙宪法、年西班牙宪法、1992年捷克斯洛伐克年捷克斯洛伐克宪法。宪法。l4.行政机关。行政机关。1993年俄罗斯宪法、年俄罗斯宪法、1994年阿根廷宪法。年阿根廷宪法。l5.自发产生。比如英国、新西兰、以色列宪法。自发产生。比如英国、新西兰、以色列宪法。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制定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制定l1775年:北

    9、美独立战争(莱克星顿枪声)年:北美独立战争(莱克星顿枪声)l1776年:年:独立宣言独立宣言;1781年:年:邦联条例邦联条例l1783年:独立战争胜利,十三州内部矛盾年:独立战争胜利,十三州内部矛盾l1787年:在华盛顿的倡议下,于费城召开宪法会议年:在华盛顿的倡议下,于费城召开宪法会议l宪法会议制宪会议宪法会议制宪会议l 手捧手捧独立宣言独立宣言的自由女神的自由女神l代表后世的代表后世的“国父们国父们”:共:共55人,多为种植人,多为种植园主、商人、银行家等,其中园主、商人、银行家等,其中34人是人是lawyer,8人是各州的人是各州的judge,另有立宪理论专家,另有立宪理论专家1人:詹

    10、人:詹姆斯姆斯威尔逊。威尔逊。l代表平均年龄代表平均年龄44岁。富兰克林:岁。富兰克林:81岁;汉密尔岁;汉密尔顿:顿:30出头;麦迪逊:出头;麦迪逊:36岁,会议书记员,核岁,会议书记员,核心领导人物。心领导人物。l结果:经过约结果:经过约4个月的讨论、妥协与让步,于个月的讨论、妥协与让步,于1787年年9月月17日议决,后各州逐个批准。日议决,后各州逐个批准。1789年年3月月4日,该宪法正式生效。日,该宪法正式生效。 我国宪法制定的几个问题1、我国制宪权主体:、我国制宪权主体:人民人民。2、我国的制宪机关:、我国的制宪机关: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但我国宪法并

    11、未规定。但我国宪法并未规定。3、我国宪法制定的程序(四个阶段):、我国宪法制定的程序(四个阶段):起草;讨论;审议起草;讨论;审议和通过;公布和通过;公布。l 起草是由成立的起草是由成立的专门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专门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的;讨论起草的;讨论则指提交草案让则指提交草案让人民讨论人民讨论。审议和通过则是由。审议和通过则是由第一届全国第一届全国人大人大第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来执行的。公布宪法的机关是来执行的。公布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大主全国人大主席团席团。4、我国宪法对上述内容均未规定。、我国宪法对上述内容均未规定。5、评价:我国在制宪问题上最大的问题是、评价:我国在制宪问题上最大的问题是制

    12、宪者和最高立制宪者和最高立法者二者合一法者二者合一,这严重妨碍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这严重妨碍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我国的百年立宪史我国的百年立宪史l1908年年 钦定宪法大纲钦定宪法大纲l1911年年 重大信条重大信条l1912年年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l1913年年 天坛宪草天坛宪草l1914年年 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l1923年年 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曹锟宪法)l1925年年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段祺瑞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段祺瑞宪法)l1931年年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l1946年年 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宪法新

    13、中国宪法新中国宪法l1949年年 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l1954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l1975年年 文革宪法文革宪法l1978年年 华国锋宪法华国锋宪法l1982年年 现行宪法现行宪法l推荐阅读:推荐阅读:l从制宪权角度透视新中国宪法的发展从制宪权角度透视新中国宪法的发展l作者:李忠夏作者:李忠夏五四宪法的制定(见教材)五四宪法的制定(见教材)1954年宪法制定过程年宪法制定过程韩大元,法律出版社韩大元,法律出版社 l制定目的制定目的:赋予新生革命政权的合法性:赋予新生革命政权的合法性l制定的过程制定的过程:中共中央宪法起草小组提出宪法草:中共

    14、中央宪法起草小组提出宪法草案初稿,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初步通过,向宪案初稿,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初步通过,向宪草委员会提出草案初稿,宪草委员会审议和讨论草委员会提出草案初稿,宪草委员会审议和讨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并交给全国人民讨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并交给全国人民讨论(4个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个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l现实中的立宪者现实中的立宪者:宪法起草委员会(毛泽东为首:宪法起草委员会(毛泽东为首的的33位国家领导人及民主党派代表)、中共中央位国家领导人及民主党派代表)、中共中央宪法起草小组(毛泽东及其秘书)、中共中央政宪法起草小组(毛泽东及其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中

    15、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全国人民、全国人治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全国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代表大会。l起草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人物起草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人物毛泽东主席的毛泽东主席的秘书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周鲠生、钱端升秘书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周鲠生、钱端升l(1953年年3月月17日,宪法起草小组回京,在此期间,日,宪法起草小组回京,在此期间,中共中央请周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吕中共中央请周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吕淑湘为语文顾问,对宪法草案进行专门研究)淑湘为语文顾问,对宪法草案进行专门研究)l我们我们“人民人民”的的讨论讨论:政协全体会议、各大行政区、:政协

    16、全体会议、各大行政区、各省市的领导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也参与各省市的领导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也参与对草案初稿的讨论。据统计,总计有对草案初稿的讨论。据统计,总计有8000多人参加多人参加大讨论,共提出大讨论,共提出5900多条意见。多条意见。l1954年年6月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宪法草案,开始宪法草案的全民讨论,到宪法草案,开始宪法草案的全民讨论,到9月月11日,日,经过近三个多月的讨论,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共提出经过近三个多月的讨论,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共提出了了100多万条意见。多万条意见。l人大通过人大通过:l1954年年

    17、9月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1226名名代表),刘少奇作代表),刘少奇作宪草报告宪草报告,投票通过宪法。,投票通过宪法。l5454年宪法的命运年宪法的命运:1956年,中共八大宣布进入社会主义阶年,中共八大宣布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这部段,这部“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宪法其实便在法理上失去了时间的宪法其实便在法理上失去了时间效力;效力;1957年反右扩大化。年反右扩大化。l结局结局:1958年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月毛泽东在北戴河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上说:“民法、刑法那样的条文谁记得住?宪法是我参加民法、刑法那样的条文谁记得住?宪

    18、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治安条例也养成了习惯才能遵守,主要靠决议、开会,治安条例也养成了习惯才能遵守,主要靠决议、开会,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宪法被全面废置。,宪法被全面废置。l此后此后:1975年、年、1978年和年和1982年宪法,实际上是对前一年宪法,实际上是对前一部宪法的全面修改。部宪法的全面修改。选择题选择题l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

    19、关的哪一表述是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正确的?l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国的制宪主体l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全国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l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lD.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的制宪机关lD宪

    20、法变迁(广义)(耶利内克)宪法变迁(广义)(耶利内克)(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惯例等)(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惯例等)宪法规范宪法规范与与社会现实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之间的冲突:源于源于规范性(稳定性)规范性(稳定性)与与存在性(灵活性)存在性(灵活性)的矛的矛盾。盾。解决方法解决方法(因应于社会生活的变动形态因应于社会生活的变动形态):1. (显性)(显性)宪法修改宪法修改(通过宪法(通过宪法文本的修改文本的修改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通过严格的修改程序进行)(通过严格的修改程序进行) 2. (隐性)(隐性)宪法变迁(狭义)宪法变迁(狭义)(在保持(在保持文本的一致性、

    21、连续性文本的一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的前提下进行)(通过(通过宪法解释宪法解释、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或其他方式来实现)或其他方式来实现)第二节第二节 宪法修改宪法修改 l一、概念及其原因一、概念及其原因 (见教材)(见教材)l指宪法正式生效后,在实施过程中,由指宪法正式生效后,在实施过程中,由特定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对宪法内容特定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对宪法内容作出废止、改变、修订或者补充的活动作出废止、改变、修订或者补充的活动的总和的总和。l实质:宪法变迁的一种主要形式实质:宪法变迁的一种主要形式l是否为我国宪法变迁的是否为我国宪法变迁的“独木桥独木桥”? 宪法修改的原因(见教材)宪法修改的原

    22、因(见教材)l1客观原因:客观原因:l制定宪法所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在不断变化制定宪法所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在不断变化 l2主观原因:制宪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主观原因:制宪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 l(1)可能是基于制宪者缺乏对)可能是基于制宪者缺乏对宪法基本属性宪法基本属性的全面认的全面认识而形成的识而形成的立宪短期化的指导思想立宪短期化的指导思想,使得宪法不能长久;,使得宪法不能长久;l(2)可能是基于宪法工具主义观念而不重视)可能是基于宪法工具主义观念而不重视宪法的规宪法的规范性价值范性价值,而强求与当时社会现实的一致性,使得社会,而强求与当时社会现实的一致性,使得社会现实迅速变化时不得不修改宪法;

    23、现实迅速变化时不得不修改宪法;l(3)可能是基于)可能是基于成文法本身固有的局限性成文法本身固有的局限性,使得宪法,使得宪法必须经常修改。必须经常修改。l两个最主要的原因:为了使宪法的规定跟上社会实际的两个最主要的原因:为了使宪法的规定跟上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的漏洞。发展和变化;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的漏洞。二、宪法修改的限制二、宪法修改的限制l1宪法修改在内容上的限制宪法修改在内容上的限制l共和政体共和政体不能修改:不能修改:1947年意大利宪法年意大利宪法l领土完整领土完整不能修改:不能修改:1958年法国宪法年法国宪法l联邦制联邦制以及以及人的尊严人的尊严不能

    24、修改;不能修改;1949年德国宪法年德国宪法l2宪法修改在时间上的限制宪法修改在时间上的限制:不得修改的时间(:不得修改的时间(4年内年内不得修改不得修改1791年法国宪法);应当定期修改(每年法国宪法);应当定期修改(每10年修改一次,年修改一次,1919年葡萄牙宪法)年葡萄牙宪法)l3宪法修改在程序上的限制宪法修改在程序上的限制l4其他方面的限制其他方面的限制l思考题:我国宪法并未规定哪些内容不得修改,那么我思考题:我国宪法并未规定哪些内容不得修改,那么我国宪法是否有不可修改的内容?如有,是什么?国宪法是否有不可修改的内容?如有,是什么?三、宪法修改的方式三、宪法修改的方式l1全面修改全面

    25、修改l全面修改全面修改与与宪法的重新制定宪法的重新制定的区别:前者并不改的区别:前者并不改变宪法的变宪法的根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的政治权力根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的政治权力架构架构。l我国我国1975、1978、1982年的宪法就是全面修改。年的宪法就是全面修改。l每个时期正处于中国历史上社会结构大转型期。每个时期正处于中国历史上社会结构大转型期。l2部分修改部分修改l部分修改有废除、变更、增补三种方式。部分修改有废除、变更、增补三种方式。 四、四、我国宪法的修改(第62条和第64条)l1. 1.修宪机关:全国人大修宪机关:全国人大l宪法宪法第第62条: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26、一)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改宪法”l2. 2.修宪程序:修宪程序:l宪法宪法第第64条条l(1)提出修宪议案的主体(提案主体):)提出修宪议案的主体(提案主体):l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1/5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l实践:由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实践:由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代表接受这种建议而提出议案,已经形成代表接受这种建议而提出议案,已经形成宪法惯例宪法惯例。l (2)审议和通过的主体:)审议和通过的主体:全国人大(全国人大(修宪机关)。修宪机关)。l第第62条第(一)项;第条第

    27、(一)项;第64条:以全体代表的条: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以上多数通过。l (3)公布:宪法未规定。)公布:宪法未规定。实践中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实践中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l公布刊物: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布刊物: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3.修改方式修改方式:全面修改、部分修改:全面修改、部分修改l部分修改两种情况:部分修改两种情况:l(1)决议形式决议形式。l1979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修正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若干规定的决议l1980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28、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第四十五条的决议l原来:原来:“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罢工的自由”,有运用,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权利l后来:后来:“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罢工的自由”,取消了,取消了“有运用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权利”l(2)以修正案条文的形式。以修正案条文的形式。l例如,对例如,对1982宪法的五次修改。宪法的五次修改。l4.修宪的

    29、限制(了解)修宪的限制(了解)l除了规定对修改程序须遵循特别严格程序外,我国宪法对修改的除了规定对修改程序须遵循特别严格程序外,我国宪法对修改的内容、时间以及其他均未作出规定内容、时间以及其他均未作出规定选择题选择题l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正确的?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正确的?lA.1954年年宪法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lB.1982年年宪法宪法是对是对1954年年宪法宪法的全面修改的全面修改lC.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五次修改,通过了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五次修改,通过了52条宪法条宪法修正案修正案l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尊重和保障

    30、人权”是是2004年年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规定的内容l答案:答案:CDl1954年宪法只规定修宪通过主体,未规定修宪提案主年宪法只规定修宪通过主体,未规定修宪提案主体;体;1982年宪法是对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原则的继承,但是年宪法原则的继承,但是对对1978年宪法的全面修改年宪法的全面修改已批准生效的美国宪法修正案已批准生效的美国宪法修正案(最初的(最初的10个修正案是一次性被通过的个修正案是一次性被通过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 ))(此后的(此后的17个修正案则是逐次获得通过的个修正案则是逐次获得通过的 ) l编号编号 法案批准日期法案批准日期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l1、 1791

    31、年年12月月15日日 信教、言论与出版、集会、请愿自由信教、言论与出版、集会、请愿自由l2、 1791年年12月月15日日 携带武器的自由携带武器的自由l3、 1791年年12月月15日日 军队不得进入民房军队不得进入民房l4、 1791年年12月月15日日 免于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免于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l5、 1791年年12月月15日日 正当审判程序、一罪不再理、无罪推定、正当审判程序、一罪不再理、无罪推定、征用私产需赔偿征用私产需赔偿l6、 1791年年12月月15日日 刑事案件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刑事案件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l7、 1791年年12月月15日日 民事案件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

    32、利民事案件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l8、 1791年年12月月15日日 禁止过度严厉的刑罚和罚款禁止过度严厉的刑罚和罚款l9、 1791年年12月月15日日 宪法未列明的权利同样受保护宪法未列明的权利同样受保护l10、 1791年年12月月15日日 宪法未赋予政府的权利都属于各州和人民宪法未赋予政府的权利都属于各州和人民l11、 1795年年2月月7日日 限制联邦法院对各州的管辖权限制联邦法院对各州的管辖权l12、 1804年年6月月15日日 总统选举办法总统选举办法l13、 1865年年12月月6日日 废除奴隶制度废除奴隶制度l14、 1868年年7月月9日日 所有公民享有平等被保护权所有公民享

    33、有平等被保护权l15 、1870年年2月月3日日 所有公民不得由于肤色和种族的区别而受到所有公民不得由于肤色和种族的区别而受到选举权的限制。(不包括性别)选举权的限制。(不包括性别)l16、 1913年年2月月3日日 国会对所得税的征收权国会对所得税的征收权l17、 1913年年4月月8日日 代表各州的联邦参议员必须直接选举代表各州的联邦参议员必须直接选举l18 、1919年年1月月16日日 禁止在美国国内制造、运输酒类禁止在美国国内制造、运输酒类l19、 1920年年8月月18日日 禁止选举中的性别歧视禁止选举中的性别歧视l20、 1933年年1月月23日日 规定总统任期、国会议事程序规定总

    34、统任期、国会议事程序l21、 1933年年12月月5日日 废除第废除第18条修正案条修正案l22、 1951年年2月月27日日 总统最多连任一次总统最多连任一次l23、 1961年年3月月19日日 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规则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规则l24、 1964年年1月月23日日 选举权不受税收限制选举权不受税收限制l25、 1967年年2月月10日日 总统与副总统的继任规则总统与副总统的继任规则l26、 1971年年7月月1日日 保护保护18岁以上公民选举权岁以上公民选举权l27、1992年年5月月7日日 禁止随意改动议员薪酬禁止随意改动议员薪酬第三节第三节 宪法的解释宪法

    35、的解释 l一、宪法解释的含义与机构一、宪法解释的含义与机构l(一)含义(一)含义l 宪法解释,是为了保证宪法含义明确、准确和宪法解释,是为了保证宪法含义明确、准确和完整,便于宪法的有效实施,而对宪法规范的完整,便于宪法的有效实施,而对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依据,依据立法精神原则立法精神原则及意图及意图加以诠释或说明。加以诠释或说明。l目的:在于通过对宪法条文的解释解决宪法未目的:在于通过对宪法条文的解释解决宪法未作明文规定的新问题作明文规定的新问题l教材定义:面对具体的事件或案件,由特定主面对具体的事件或案件,由特定主体通过解释,来明确宪法的含义,据此判断有体

    36、通过解释,来明确宪法的含义,据此判断有关行为是否合宪。关行为是否合宪。法规范的探求、有约束的重构法规范的探求、有约束的重构“带着规范的镣铐跳舞带着规范的镣铐跳舞”如何理解宪法解释在受法条文字约束的同如何理解宪法解释在受法条文字约束的同时又不是文字游戏?时又不是文字游戏?l宪法宪法第第39条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l1、这句话是事实命题还是规范命题?(它说出的是一、这句话是事实命题还是规范命题?(它说出的是一种事实,还是一种应该怎样或者不应该怎样的规范)种事实,还是一种应该

    37、怎样或者不应该怎样的规范)l2、若是规范性命题,那么谁不能侵犯公民的住宅?是、若是规范性命题,那么谁不能侵犯公民的住宅?是公民不能侵犯公民住宅,还是指国家不能侵犯公民住公民不能侵犯公民住宅,还是指国家不能侵犯公民住宅?还是二者皆不能去侵犯?(防御权理论、国家保宅?还是二者皆不能去侵犯?(防御权理论、国家保护义务理论)护义务理论)l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那么外国人,那么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拥有住宅,是不是就可以侵犯?外国人的在中国境内拥有住宅,是不是就可以侵犯?外国人的住宅是否也受宪法保护?住宅是否也受宪法保护?l4、“住宅住宅”是指什么?专指买来的房

    38、子?租是指什么?专指买来的房子?租借他人房子是否属于住宅范畴?宾馆房间是借他人房子是否属于住宅范畴?宾馆房间是否可以侵犯?学生宿舍是不是住宅?否可以侵犯?学生宿舍是不是住宅?l价值判断:公权力不能肆意侵犯私人自治领价值判断:公权力不能肆意侵犯私人自治领域域l5、“侵犯侵犯”是什么意思?肆意踢开家门闯进是什么意思?肆意踢开家门闯进去?在你房前用望远镜监视?安装窃听器、去?在你房前用望远镜监视?安装窃听器、摄像头记录屋内动态?摄像头记录屋内动态?l6、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意味着存在合法的搜查或侵入住宅的情,这意味着存在合法的搜查或侵入住宅的情

    39、形。那么什么情况下搜查或侵入住宅是合法形。那么什么情况下搜查或侵入住宅是合法的?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在哪里?的?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在哪里?l(二)宪法解释机构(二)宪法解释机构l立法机关解释、司法机关解释、专门机关解释立法机关解释、司法机关解释、专门机关解释l立法机关解释:立法机关解释: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担负解释宪法的职责。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担负解释宪法的职责。l我国采用该体制。我国采用该体制。l司法机关解释:司法机关解释:以各级普通法院为解释宪法的机关。以各级普通法院为解释宪法的机关。l特点是普通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对涉及宪法的问特点是普通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对涉及宪法的问题作出解释。这种体制

    40、起源于美国,后来为许多国家所题作出解释。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后来为许多国家所效仿。效仿。l专门机关解释:专门机关解释:在立法机关和普通法院系统之外设立专在立法机关和普通法院系统之外设立专门的机关,以负责解释宪法。门的机关,以负责解释宪法。l一般有两种机关:一是宪法法院(德国);二是宪法委一般有两种机关:一是宪法法院(德国);二是宪法委员会(法国)。员会(法国)。l首开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先河的是奥地利。首开宪法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先河的是奥地利。 上述三种宪法解释的主体、效力l(一)立法机关解释:(一)立法机关解释:l优点:权威性优点:权威性l缺点: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缺点:少数人统治多数人l效力

    41、:与宪法同等效力(成文宪法国家);与普通法律同等效力效力:与宪法同等效力(成文宪法国家);与普通法律同等效力(不成文宪法国家)(不成文宪法国家)l(二)司法机关解释(二)司法机关解释l优点:有利于抵制以立法代替宪法优点:有利于抵制以立法代替宪法l缺点:仅对具体案件发生效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被动性;缺点:仅对具体案件发生效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被动性;容易形成法官独裁容易形成法官独裁l效力:违宪的法律条款只对引发违宪审查的那个具体案件无效,效力:违宪的法律条款只对引发违宪审查的那个具体案件无效,并不影响法律本身继续存在和适用并不影响法律本身继续存在和适用l(三)专门机关解释(三)专门机关解释l

    42、优点:专门性,权威性(地位超然)优点:专门性,权威性(地位超然)l缺点:政治性较强缺点:政治性较强l效力:一般与宪法同等效力。效力:一般与宪法同等效力。l二、宪法解释的方法二、宪法解释的方法 l(一)传统宪法解释方法(一)传统宪法解释方法l1文本(文义、字面)解释原则(最基本原则)文本(文义、字面)解释原则(最基本原则)l例如:例如: 1984年年7月月12日,密特朗总统在电视广日,密特朗总统在电视广播中强调,有关总统播中强调,有关总统“保证国家独立保证国家独立”中的中的“国国家独立家独立”含有含有“国家团结国家团结”之义。之义。l2系统解释原则系统解释原则l3历史解释原则历史解释原则l4目的

    43、解释原则目的解释原则 l推荐阅读推荐阅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退休法官戴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退休法官戴维苏苏特在哈佛的讲话特在哈佛的讲话2010年年5月月27日哈佛大学毕业日哈佛大学毕业典礼典礼宪法解释方法的应用宪法解释方法的应用l未修改前的宪法第未修改前的宪法第10条第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l1987年年5月,月,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论论证会。梁振英先生提出证会。梁振英先生提出“方案是可行的,但必须修改宪法方案是可行的,但必须修改宪法和土

    44、地管理法,否则外商绝对不敢来买地。和土地管理法,否则外商绝对不敢来买地。”l1987年年12月月1日,深圳市,名为日,深圳市,名为“土地竞投土地竞投”,实为土地,实为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拍卖会。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拍卖会。l1988年年1月月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明确规定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明确规定“特区国有特区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制度。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制度。”“”“单位和个人取得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抵押。”l1988年年4月月12日,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第二条。第日,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第二条。第10条第条第4款

    45、: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宪法解释方法的应用宪法解释方法的应用l(旧)宪法第(旧)宪法第10条第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l1. 1.文义解释。文义解释。l(1)所有转让土地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无论转让是买卖)所有转让土地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无论转让是买卖、出租还是其他形式。、出租还是其他形式。l(2)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

    46、式转让土地,并不都是宪)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并不都是宪法禁止的,宪法禁止的是法禁止的,宪法禁止的是“非法转让非法转让”。l2. 2.目的解释目的解释l立宪目的:立宪目的:“第第10条是新增加的,目的是要明确我国的条是新增加的,目的是要明确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重要内容就是重要内容就是“坚持土地公有制,任何坚持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法转让土地。”l请思考,转让土地使用权会侵害土地公有制吗?请思考,转让土地使用权会侵害土地公有制吗?3.3.体系解释。体系解释。l(1)立法者

    47、原意推定。)立法者原意推定。1979年制定的年制定的中外合资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营企业法第第5条第条第3款规定款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为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地使用权为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合营企业就合营企业就“场地使用场地使用权权”向中国政府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缴纳使用费”,这就是一种有偿使,这就是一种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制度。用国有土地的制度。l(2)宪法第)宪法第10条第条第5款规定:款规

    48、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l一方面,有偿使用土地并未受到绝对禁止;一方面,有偿使用土地并未受到绝对禁止;l另一方面,在改革试点过程和对外交流过程之中,土另一方面,在改革试点过程和对外交流过程之中,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愈来愈多的被认为是对土地的合理利地有偿使用制度愈来愈多的被认为是对土地的合理利用。用。(二)独特方法(二)独特方法l合宪性解释(合宪性解释( “合宪性限定解释合宪性限定解释” )l在各国宪法审查实践中,在各国宪法审查实践中,受审查的法律受审查的法律若存在多若存在多种解释可能,审查主体通常会优先选用最能符合种解释可能,

    49、审查主体通常会优先选用最能符合宪法的那项解释方案。宪法的那项解释方案。l即即,当同时存在数个法律解释的可能性时,当同时存在数个法律解释的可能性时,只要只要有一种有一种解释解释能够能够使使立法者立法者的意思的意思符合宪法符合宪法,就可,就可以排除其他以排除其他解释解释可能得出的违宪结果,只选择其可能得出的违宪结果,只选择其中导致合宪结果的解释。中导致合宪结果的解释。l实际上是实际上是以宪法为标准的法律解释以宪法为标准的法律解释或或在宪法的指在宪法的指引下对普通法律进行解释引下对普通法律进行解释l因此这是一种偏向于立法者的解释方法。因此这是一种偏向于立法者的解释方法。 五、我国的宪法解释五、我国的

    50、宪法解释l1.解释体制:立法机关解释宪法解释体制:立法机关解释宪法l2.解释主体:解释主体: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l宪法第宪法第67条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事实上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事实上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全国人大全国人大按照宪法的按照宪法的规定也有权力解释宪法。规定也有权力解释宪法。3.解释尚未制度化:解释的方式、程序、效力等解释尚未制度化:解释的方式、程序、效力等迄今为止都没有得到明确规定。迄今为止都没有得到明确规定。l4.我国宪法解释的我国宪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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