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办法.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办法.doc》由用户(163笑对人生)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生 资助 工作 管理 规范 办法 下载 _各科综合_小学
- 资源描述:
-
1、1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国发200713 号)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137 号) 、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鄂教财200416 号) 、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鄂财教发2010205 号)和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物价局的通知 (鄂财教发2012225 号) 、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鄂财教发2015115 号)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学前教育改革与
2、发展意见 (鄂政发20112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资助范围是指在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在2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农村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中取得全日制学籍的在本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三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主要是按国家政策进行资助,同时各地、各学校(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结合实际,拓宽资助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助学,不断扩大资助面。第二章 基本原则第四条 坚持公开平等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平、公正评定资助对象,公示资助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在校内外主动公
3、开各类资助信息,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集中在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资助政策、公布受助学生名单等有关资助信息。第五条 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在取消办学资格或停止招生整改期间,同时停止享受资助资格。建立健全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如有异动情况,学校要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终止受助资格:1、严重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的;2、家庭和学生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3、连续超过 2 个月不在学校就读的;4、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条件的。3第六条 坚持分
4、级负责原则。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由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监管,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学校负责抓落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依据本规范制定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制。第三章 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第七条 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 省、市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咨询、投诉和监督;检查、指导所辖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审核、监督、汇总、归档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统计报表、信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其他相关资助工作。第八条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职责是
5、负责管理所属学校资助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受助学生申报审核、资金拨付、资料归档、检查监督等日常资助管理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咨询、投诉和监督。第九条 学校要成立资助机构。 校长是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和评审小组,配备专职(兼职)资助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学校资助机构的职责是抓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落实,做好受助学生的认定(评审) 、申报、资金发放、资料归档等日常资助管理工作。第十条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4(一)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1、学习、掌握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2、负责日常学生资助工作;3、加强协调与财政、审计
6、、监察、学籍等部门的沟通;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学生资助工作。(二)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1、学习、掌握和执行学生资助政策;2、具体办理所负责的资助工作;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自觉遵守政策纪律;4、做好其它学生资助工作。(三)学校资助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1、负责本校的学生资助工作;2、解读、传达、宣传学生资助政策;3、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4、加强与财务、学籍等科(室)沟通;5、完成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资助工作。(四)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工作职责:1、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学习;2、接受学生和社会对资助政策咨询;3、具体办理本校学生资助工作;4、热爱学生资助工作,自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