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预防犯罪-ppt课件-(含教案+素材)-部级公开课-部编版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编号:40173).zip
第五课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做守法的公民 5.2 预防犯罪预防犯罪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自诉和公诉的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自诉和公诉的 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少年法庭少年法庭 自主学习准备自主学习准备 互互查学习任务单完成情况,重点回答:查学习任务单完成情况,重点回答: 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是什么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是什么? ?(2.2. ) 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3.3.) 我国法律关于犯罪年龄的规定;我国法律关于犯罪年龄的规定;“不不 良行为良行为”和和“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规定。的规定。 (4.5.4.5.) 模拟少年法庭模拟少年法庭 基本案情基本案情: : 20182018年年5 5月月1313日,陈浩(某中学初二学生日,陈浩(某中学初二学生 ,现年,现年1515岁)将家长给的生活费全部上网玩游岁)将家长给的生活费全部上网玩游 戏用光后,因无钱上网,遂起歹意,邀约同学戏用光后,因无钱上网,遂起歹意,邀约同学 林志来到校外的一巷道内,林志望风,陈浩采林志来到校外的一巷道内,林志望风,陈浩采 用持刀威胁、殴打的手段对放学回家的初一学用持刀威胁、殴打的手段对放学回家的初一学 生黄轩宇进行抢劫,抢走黄轩宇现金人民币生黄轩宇进行抢劫,抢走黄轩宇现金人民币 150150元,一部元,一部iphone6siphone6s手机,并在抢劫过程中手机,并在抢劫过程中 陈浩用刀将黄轩宇的手划伤,经法医鉴定为轻陈浩用刀将黄轩宇的手划伤,经法医鉴定为轻 伤。之后陈浩和林志被公安机关抓获。伤。之后陈浩和林志被公安机关抓获。 模拟少年法庭模拟少年法庭 审判长:审判长:1人人 审判员:审判员:1人人 书记员:书记员:1人人 公诉人:公诉人:1人人 辩护人:辩护人:1人人 被告人:被告人:2人人 陈浩,初中二年级学生。林志,初中二年陈浩,初中二年级学生。林志,初中二年 级学生,与陈浩同班同学。级学生,与陈浩同班同学。 被害人被害人1人:黄轩宇,初中一年级学生人:黄轩宇,初中一年级学生 法法 警:警:1人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1人人 见习法官见习法官:其余同学其余同学 需要说明一下,本案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庭审不公开需要说明一下,本案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庭审不公开 庭审准备阶段庭审准备阶段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审判阶段法庭审判阶段 庭审准备阶段庭审准备阶段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 思明区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检刑诉检刑诉2012018 87676号号 被告人陈浩涉嫌抢劫一案,经公安局侦查终结,被告人陈浩涉嫌抢劫一案,经公安局侦查终结, 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 被告人陈浩,林志,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陈浩,林志,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采用暴力手段抢劫本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采用暴力手段抢劫 他人财物,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他人财物,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 为已触犯了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三条 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依照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提起公诉,请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提起公诉,请 依法惩处。依法惩处。 此致此致 思明区思明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阶段 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 钱财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钱财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 并且案发后自首,应免除处罚!并且案发后自首,应免除处罚! 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 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支 持反 对 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16周岁,属于周岁,属于 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应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应 当承担刑事责任。当承担刑事责任。 我们被抓后已经把东西归还了事主,我们被抓后已经把东西归还了事主, 我我们知道错了,今后一定会改正,们知道错了,今后一定会改正,为什么为什么 还要还要判刑?判刑? 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支 持反 对 休庭休庭 (合议庭评议)(合议庭评议) 判决书判决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本院认为,被告人 ,因因持刀抢劫他人钱持刀抢劫他人钱 物,并致人轻伤,物,并致人轻伤,行为已构成行为已构成抢劫抢劫罪。由于罪。由于 , 应从应从 处罚。处罚。 本院依照本院依照刑刑法第法第263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被告人 犯犯抢劫抢劫罪,判处罪,判处 、 。 被告人被告人 犯抢劫罪,判处犯抢劫罪,判处 、 。 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人民法院 20 年年月月日日 法庭审判阶段法庭审判阶段 绘制陈浩走上犯罪道路的绘制陈浩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路线图 15岁的中学生陈浩原本是个好学生,自从结识了 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经 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老师、 父母。后来便放纵自己,曾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 受到学校纪律的处分。他非担没有接受教训,反而 变本加厉,在社会上偷窃财产、参与赌博,因此被 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 游戏,他竟和同学拦路持刀抢劫低年级学生,最终 因抢劫罪被判刑。 陈浩陈浩“ “变形记变形记” ” 交损友 旷课 偷东西、打骂同学 经常偷窃财物 拦路抢劫 被判刑 不良不良 行为行为 严重严重 不良不良 行为行为 犯犯 罪罪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旷课、夜不归宿旷课、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响制品、读物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响制品、读物 8 8进入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舞厅等场所进入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舞厅等场所 9 9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其他严重危害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 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 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 下列不良行为: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多次偷窃;多次偷窃; 7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 8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 9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对未 成年人实施本法 规定的严重不良 行为的,应当及 时予以制止。 任务分配:任务分配: 分六个角色讨论:分六个角色讨论:家庭(家长)、学校(老师)、家庭(家长)、学校(老师)、 社会(政府)、同学们(自己)、被害人、社会(政府)、同学们(自己)、被害人、 被告人被告人 思路:陈浩一步步堕落可能的原因?思路:陈浩一步步堕落可能的原因?应该怎么改善应该怎么改善 被害人组:从如何应对不法侵害的角度(事中、事后)被害人组:从如何应对不法侵害的角度(事中、事后) 被告人组:此犯罪对他人、自己、家庭、社会危害被告人组:此犯罪对他人、自己、家庭、社会危害 时间:时间:3分钟分钟 要求:推一个小组代表,记录关键词,发言侧重在要求:推一个小组代表,记录关键词,发言侧重在“如何如何 做做” 分组分角色限时讨论分组分角色限时讨论 预防犯罪大家一起来努力:预防犯罪大家一起来努力: 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加强德育和管理 ,形成良好的校风。 家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多关心和陪伴;及时发 现、教育、纠正其不良行为。 社会: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周边不 得开设不适应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为青少年的健康 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思想上:思想上: 珍惜珍惜美好生活,美好生活,增强增强法治观念法治观念,认清认清犯罪犯罪 危害。危害。 行动上:行动上: 从从小事小事做起,做起,避免避免沾染不良习气,沾染不良习气,杜绝杜绝不不 良行为,防患于未然良行为,防患于未然。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被害人:勇于斗争、善于斗争。 侵害发生时:虚张声势、周旋、保全自己;记 住犯罪分子的特征;110报警; 侵害发生后:告之父母学校;向法律服务机构 求助 本节课你的收获?本节课你的收获? (你感受到(你感受到学到学到、)、) 含义 犯罪是具有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触犯刑 法法、应当受到、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刑罚处罚的行为。的行为。 三个 基本 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含义及特征 犯罪的含义及特征 最本质最本质 特征特征 法律法律 标志标志 法律法律 后果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 14岁岁 16岁岁 18岁岁 已满十四周岁已满十四周岁 不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14周岁以下周岁以下 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 十六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上 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 犯故意杀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 、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 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 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罚的种类 刑罚 附加刑 主刑 管 制 拘 役 死 刑 有 期 徒 刑 无 期 徒 刑 驱 逐 出 境 罚 金 没 收 财 产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 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刑罚刑罚: :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实施的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实施的一种处罚办法一种处罚办法; 刑法刑法: :一部法律。一部法律。 刑罚和刑法 拘役和拘留 拘役拘役: :对对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分子实施的的刑罚处罚刑罚处罚; 拘留拘留: :对一般违法行为人员实施的对一般违法行为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罚金和罚款 罚金:罚金:对犯罪分子实施的对犯罪分子实施的刑罚处罚刑罚处罚,通常,通常数额较大数额较大; 罚款:对一般违法行为人员实施的罚款:对一般违法行为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通常,通常数额数额 较小。较小。 1 预防犯罪预防犯罪教学设计教学设计 1.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 部编人教版(2016)八年级上册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第二框:预防犯罪。 2.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 (1)目标依据)目标依据 核心素养:核心素养:根据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健康生活”应珍爱生命,具备健全 人格,自尊自爱,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远离不良诱惑和违法犯罪。 “责任担当”具有规则意识,能合法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自觉遵守社会规则, 尤其是法律,并承担公民应有的社会责任。 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成长中的我(三)心中有法。3.2 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3.4 了解违法和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 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2)知识与能力)知识与能力 应掌握的知识:应掌握的知识:犯罪的含义和特征;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的主要原因。 应培养的技能:应培养的技能: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过程与方法)过程与方法 在学习任务单指引下,完成各项学习内容。通过预学基础知识完成知识储 备。阅读模拟法庭的案例、审判流程、角色分工等,自主选择角色并适度排练。通 过模拟法庭的参与,完成知识的深化和技能培养。通过分角色反思案例启示,深化 知识与技能,提升预防犯罪的能力,培养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感。 (4)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远离诱惑,最大限度预防违法犯罪。培养与违 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提升依法维权意识。 3学生分析学生分析 八年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往往比较片面,只看到法律约束自己的一面,不能认 2 识到法律是正常秩序和自由的必要条件,所以不能自觉遵守法律;青春期的学生情 绪不稳定,做事易冲动。加之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法制观念尚未牢固树立,容易 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容易受环境影响及由此产生某些不良行为。他们想表现自己, 又不能很好约束自己,经常会不拘小节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不良行为不及时提高认 识进行纠正,就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 4. 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教学重点:1. 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懂得不良行为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2.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教学难点教学难点:1.如何预防违法犯罪。2.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5设计思想设计思想 创造条件让学生模拟法庭审判,尝试运用法律知识评判社会行为,加深对知识 的理解和运用。通过角色扮演和分角色讨论,启发学生思维,引起思辨和讨论,培 养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预防犯罪。 6. 教法与学法教法与学法 教学方法包括:任务驱动、情境模拟、角色扮演、分组讨论 学习方法包括:自主与合作、识记与探究 7教学过程教学过程 环节一:模拟法庭准备阶段环节一:模拟法庭准备阶段 【导入导入】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出示思明区人民法院图片,设疑:什么地方? 出示少年模拟法庭场景图 片。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竞猜。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对法院形成感性认识。 【预习检查预习检查】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检查预习完成度 3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互查学习任务单完成情况,补习。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补齐基础知识,铺垫后续学习 【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出示课件(本次模拟法庭的案情介绍) ;介绍法庭成员 案情介绍:2018 年 5 月 13 日,陈浩(某中学初二学生,现年 15 岁)将家长给 的生活费全部上网玩游戏用光后,因无钱上网,遂起歹意,邀约同学林志来到校外 的一巷道内,林志望风,陈浩采用持刀威胁、殴打的手段对放学回家的初一学生黄 轩宇进行抢劫,抢走黄轩宇现金人民币 150 元,一部 iphone6s 手机,并在抢劫过程 中陈浩用刀将黄轩宇的手划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之后陈浩和林志被公安机关抓 获。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书记员宣读案情;模拟法庭各成员准备就绪 环节二:模拟法庭环节二:模拟法庭 【活动一活动一】庭审准备阶段庭审准备阶段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书记员落座;2)书记员宣 布纪律;3)审判长敲法槌宣布开庭,传被告;4)审判员核实被告身份 【活动二活动二】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2)公诉人宣读起诉书;3)公诉人、辩护 人向被告发问,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活动三活动三】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阶段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2)见习法官(所有其 他同学)讨论交流答辩。3)公诉人答辩。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ppt 展示辩护人提出的问题: 1.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钱财 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并且案发后自首,也应免除处罚;(犯罪含义、特征) 2.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 (从 犯;违法无小事)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被告、法定代理人发表意见。2)见习法官(所有其他同学)交流答 辩。3)公诉人答辩。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ppt 展示被告和法定代理人提出的问题:3. 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 16 周 岁,属于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年龄) 4 4. 我们被抓后已把钱和东西归还了事主,我们知道错了,今后一定改正,为什么还 要判刑?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刑罚种类)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通过设置辩论问题,调动学生运用预习的知识,加深理解。设置见习法 官讨论环节让所有学生参与到模拟法庭中来,积极发言阐述观点。设置公诉人答辩 环节 起到归纳总结,强调作用。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被告人陈述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让所有学生体会小事也会酿成大错, “违法无小事” ,学法守法的重要。 【合议庭评议】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讨论。2)见习法官交流讨论,出具判 决书。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指导见习法官分小组撰写判决书。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学生互学、运用相关知识,根据刑法等规定量刑。 【活动四活动四】法庭审判阶段法庭审判阶段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审判长宣布开庭。宣读审判书。2)书记员总结。3)退庭。 环节三:法庭教育环节三:法庭教育 【绘制路线图绘制路线图】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组织阅读学习任务单第 6 题:陈浩“变形记” ,布置任务:绘制陈浩 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 陈浩“变形记”:15 岁的中学生陈浩原本是个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 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 不起老师、父母。后来便放纵自己,曾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的处分。 他非担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在社会上偷窃财产、参与赌博,因此被公安 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游戏,他竟和同学拦路持刀抢劫低年 级学生,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阅读、绘制路线图。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展示优秀作品,归纳:不良行为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讲解不良 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理解违法犯罪的原因,认识不良行为,预防犯罪。 【分角色小组讨论分角色小组讨论】 5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提问:陈浩案件给我们的反思和启示?布置任务:分六个角色讨论:家 庭(家长) 、学校(老师) 、 社会(政府) 、同学们(自己) 、被害人、被告人。思路 指导。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按角色小组讨论,记录、发言。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归纳,总结:预防犯罪需要多方一起来努力,但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加强 防范。被害人也要勇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鼓励合作学习,培养多角度思考问题,构建知识体系。 【谈收获谈收获】 学生谈本节课收获,教师寄语。下课。 8教学反思教学反思 1)目标达成度 主要是根据学习任务单的完成度,学生回答的正确率,当然更主要是在后续学 习生活中的运用和表现。 2)我的感受 准备这次课我详细了解了法庭审判流程,撰写法庭剧本等,加强了自身对法律 知识的学习。 在任务布置,排练等过程中,感受到学生参与和学习的热情,也激发了我的教 学热情,将更认真备课。 3)关键成功点 研读教材、课标,从核心素养出发,立足单元设计本框教学,处理重难点。较 为新颖有深度。 研究学生,采用模拟真实情境,典型案例等方法教学,较好提高学生学习热情、 提升能力。 4)需要改进之处 对学生预习、讨论预留时间过少,过高估计了学生对知识的自学能力,学情把 握不够精准。学习能力弱的学生跟不上,全员参与度不高。 教学设计中合议庭评议环节,撰写判决书难度过大,超出了课本内容,耗费了 太多时间,同时本节课容量偏大,以致后续讨论没有时间。 下次再教学本框题,应先期完成知识的学习,本节课只保留模拟法庭和法庭教 6 育,增加分角色分小组讨论时间。删去判决书环节,精炼模拟法庭环节。另外还应 在课前对全体学生普及法庭审判相关知识,调动参与度。 附:本课学习任务单附:本课学习任务单 模拟法庭剧本模拟法庭剧本 1 / 5 模拟少年刑事法庭剧本-抢劫 人物:人物: 场景道具构图:(可将桌椅排成圆形)场景道具构图:(可将桌椅排成圆形) 审判长:1 人 审判员:2 人 书记员:1 人 公诉人:1 人 辩护人:1 人 法定代理人:2 人 被告人:2 人 被害人:1 人 法警:2 人 见习法官:若干人(其余同学) 庭审准备阶段:庭审准备阶段: 场景一: (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书记员落座)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是否当庭? 公诉人:已到庭。 辩护人:已到庭。 被害人:到了。 法定代理人 1:到了。 法定代理人 2:到了。 场景二: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2.旁听陪审 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3.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 讼活动的行为,并追求法律责任。 (严肃大声说) 全部人员起立,全部人员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入庭,站立) 审判长:“请坐下” 。 (全部人员就座) 场景三: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被告人陈浩、林志已提押到我院候审,公诉人和辩护人均已到庭,法庭准 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 (面向审判长汇报,报告完后坐下) 审判长:(敲响法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浩、林志到庭。 (被告人分别由法警带入庭,站立) 场景四: 站立问答 审判员:被告人陈浩,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年龄多少?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被告人陈浩:是。今年 15 周岁。逮捕以前是福建省厦门市第一中学初二 X 班的学生。 审判员:被告人林志,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年龄多少?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被告人林志:是。今年 15 周岁。逮捕以前是福建省厦门市第一中学初二 X 班的学生。 审判员:请坐下。 (审判员、被告人坐下) 场景五: 审判长:思明区人民法院现在依法开庭审理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浩、林志抢劫 一案,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因此,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不公开进行审理。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本案审理分为三个阶段:法庭调查阶段、辩论阶段和审判阶段。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 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 / 5 公诉人(起立):现在我宣读起诉书。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检刑诉201876 号 被告人陈浩涉嫌抢劫一案,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 被告人陈浩,林志,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轻伤的后果, 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思明区人民法院 公诉人:审判长(面向审判长) ,起诉书宣读完毕。 (坐下)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公诉人:被告人陈浩,2018 年 5 月 13 日,你持刀威胁并殴打黄轩宇,将其手划伤,是事实吗? 被告人陈浩:是。但我并不是故意要将他手划伤,是在争抢中不小心划到的。 公诉人:争抢什么? 被告人陈浩:我找他借钱,他不肯,我才抢的。 公诉人:在争抢中,你还殴打了他,是吗? 被告人陈浩:是的。 公诉人:审判长,我的问话结束。 审判长:辩护人,你有什么要问的吗? 辩护人:陈浩,案发后,你是否向公安机关自首了,并如实交代了自己抢劫和将人划伤的事实? 被告人陈浩:是的。班主任 X 老师劝我并带我去的,这都和公安机关交代清楚了。 辩护人:林志,你在陈浩和黄轩宇争抢过程中,有无参与? 被告人林志:没有。我只是在巷子外负责望风。 辩护人:审判长我问完了。 (此阶段坐着) 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阶段 场景一: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请公诉人先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我受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代表国家支持公诉。 为揭露犯罪,弘扬法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在法庭调查中,被告人供述、作案工具、现场笔录等,证实了被告人陈浩和林志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结合被告人年龄和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我们希望通过对陈浩和林志的审判,使其反省自己,彻底悔悟,重新回归善良的人性。谢谢! 3 / 5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也可以由辩护人辩护。 辩护人: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受当事人委托,辩护如下: 1.1.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钱财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并且案发后自首,也应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钱财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并且案发后自首,也应 免除处罚免除处罚;(犯罪含义、特征);(犯罪含义、特征) 2.2.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 (从犯;违法无小(从犯;违法无小 事)事) 审判长:请公诉人、见习法官针对辩护人观点进行答辩,请大家讨论 2 分钟。 (交流 2 分钟) 审判长:请安静!下面针对辩护人观点进行答辩,请见习法官先发言。审判长:请安静!下面针对辩护人观点进行答辩,请见习法官先发言。1.1.支持陈浩尚不能构成犯支持陈浩尚不能构成犯 罪的,有吗?请举手发言。罪的,有吗?请举手发言。 (有人举手叫(有人举手叫 1 1 名见习法官,发言完毕说请坐下)持反对意见的请举手名见习法官,发言完毕说请坐下)持反对意见的请举手 发言。发言。 (叫(叫 1-21-2 名)名) 2.2.赞成陈浩应免除处罚的有吗?请举手。赞成陈浩应免除处罚的有吗?请举手。 (同上)(同上) 3.3.辩护人认为林志没有参与争抢行为,不应定罪。支持的请举手。辩护人认为林志没有参与争抢行为,不应定罪。支持的请举手。 (叫(叫 1 1 人)人) 反对的请举手(叫反对的请举手(叫 1-21-2 人)人) 先叫先叫 1 1 个,没说清楚再叫一个。发言人员尽量不重复,尽量叫学习表达较好的。个,没说清楚再叫一个。发言人员尽量不重复,尽量叫学习表达较好的。 4.4.下面请公诉人发表意见。下面请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公诉人:针对辩护人的观点,公诉方认为:针对辩护人的观点,公诉方认为:(若见习法官提到犯罪的含义和特征,就直接阐述如(若见习法官提到犯罪的含义和特征,就直接阐述如 下内容:若没有提到,则要先阐述犯罪的含义和特征下内容:若没有提到,则要先阐述犯罪的含义和特征 P53P53) 1 1)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有三个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有三个特征:严重社 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被告虽然抢夺财物数量不多,但持刀威胁,并致人轻被告虽然抢夺财物数量不多,但持刀威胁,并致人轻 伤,已经严重危害到被害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安定。犯罪事实清楚,已触犯刑法。伤,已经严重危害到被害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安定。犯罪事实清楚,已触犯刑法。 (若(若 见习法官已完整读出则略去条款内容,仅说:见习法官已完整读出则略去条款内容,仅说:参照我国刑法第参照我国刑法第 263263 条规定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以暴力、胁迫 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若无,读出条款内(若无,读出条款内 容)容) 2 2)而)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 3)根据我国刑法第根据我国刑法第 2727 条规定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 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林志虽然没有参与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但为其放风,是从林志虽然没有参与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但为其放风,是从 犯,构成犯罪。违法无小事!犯,构成犯罪。违法无小事! 因此,两名被告都已犯罪,但可以减轻处罚。谢谢!因此,两名被告都已犯罪,但可以减轻处罚。谢谢!(此处灵活应变,义正言辞,威严,慢说, 说清楚)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何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陈浩:我不会讲,请我的法定代理人说。 审判长:陈浩的法定代理人,你有什么需要为你儿子辩护的吗? 法定代理人:我儿子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 1616 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年龄)(犯罪年龄) 被告人林志:报告审判长,我也有话要说,我们被抓后已把钱和东西归还了事主,我们知道错了,我们被抓后已把钱和东西归还了事主,我们知道错了, 今后一定改正,为什么还要判刑?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今后一定改正,为什么还要判刑?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刑罚(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刑罚 种类)种类) 审判长:请公诉人、见习法官针对这两个观点进行答辩,请大家讨论审判长:请公诉人、见习法官针对这两个观点进行答辩,请大家讨论 2 2 分钟。分钟。 (交流(交流 2 2 分钟)分钟) 审判长:请安静。下面针对被告观点进行答辩,请见习法官先发言。审判长:请安静。下面针对被告观点进行答辩,请见习法官先发言。1.1.赞成被告陈浩还没有达到赞成被告陈浩还没有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吗?请举手。刑事责任年龄,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吗?请举手。 (有,叫(有,叫 1 1 名)反对的,请举手。名)反对的,请举手。 (叫(叫 1-21-2 4 / 5 名)名) 2.2. 被告林志认为知错就改,不应被判刑。支持的请举手。被告林志认为知错就改,不应被判刑。支持的请举手。 (有,叫(有,叫 1 1 名)反对的,请举手(叫名)反对的,请举手(叫 1-1- 2 2 名)名) 3.3.认为可以判处拘留和罚款的举手。认为可以判处拘留和罚款的举手。 (若无就略过)反对的请举手。(若无就略过)反对的请举手。 (叫(叫 1-21-2 名)名) 4.4.请公诉人发表意见。请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若见习法官已讲述清楚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条文,就说公诉人:(若见习法官已讲述清楚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条文,就说: : 我同意我同意 XXXX 法官意见,若无,阐法官意见,若无,阐 述相关规定述相关规定 P55.P55.) 1 1)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我同意我同意 XXXX 法官意见法官意见)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规定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陈浩和林志,现年陈浩和林志,现年 1515 岁,处于已满岁,处于已满 1414 岁未满岁未满 1616 岁年龄段,因抢劫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岁年龄段,因抢劫犯罪,要负刑事责任。 2 2)林志,你能知错是好的,但违法无小事,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法律制林志,你能知错是好的,但违法无小事,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法律制 裁。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处罚。裁。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处罚。 (若见习法官已讲述清楚刑罚处罚的种类,就说:(若见习法官已讲述清楚刑罚处罚的种类,就说:关于如何判刑,我同意关于如何判刑,我同意 XXXX 法官意见法官意见。若无,阐。若无,阐 述相关内容述相关内容 P54P54) 刑罚处罚包括: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刑罚处罚包括: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 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而罚款和拘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在此列。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而罚款和拘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在此列。 (此处灵活应变、义正言辞,威严,慢说,说清楚) ) 审判长:被告还有何意见? 被告人陈浩:没有。 被告人林志:没有 场景二: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5 / 5 被告人陈浩:我原本是一个好学生,可是却因贪玩游戏,起了贪念,竟想强行找同学索要钱物,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一步步走到如今这步田地,我现在很后悔,我不知道法律会如何判处我,我希 望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要好好学习,做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的人。也希望同龄人能吸取我 的教训。 被告人林志:我现在特别后悔,我不知道原来单纯地替“哥们”帮个小忙,竟至于违法。我辜负 了父母老师的期待,原来真的“违法无小事” ,哎!我怎么就这么糊涂呢!希望大家能给我改正的 机会。 审判长:合议庭将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进行当庭宣判。现在休庭, 请法警将被告押回候审室候审。十分钟继续开庭。 (法警押走被告下来;合议庭三位成员交头接耳讨论;老师指示见习法官分小组撰写判决书) 2 分钟后,小组展示判决书(2-3 组) 法庭审判阶段法庭审判阶段 书记员:请坐好。 (全场安静下来)请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审判长:我宣布继续开庭。传被告陈浩、林志到庭。 (法警押回被告到被告席坐下) 审判长: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浩等人持刀抢劫案,合议庭认真评议,作出一审判决, 现在宣判: 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陈浩,男,15 周岁,系福建省厦门市第一中学学生。被告人林志男,15 周岁,系福建 省厦门市第一中学学生。使用暴力手段,持刀抢劫他人钱物,并致人轻伤的后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罪名成立,应负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未满 16 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陈浩存在自首情节。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 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让其能够早日重归社会,改过自新。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书记员:全体起立!(全部人员起立)书记员:全体起立!(全部人员起立) 被告人陈浩犯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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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做守法的公民 5.2 预防犯罪预防犯罪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自诉和公诉的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依法受理自诉和公诉的 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少年法庭少年法庭 自主学习准备自主学习准备 互互查学习任务单完成情况,重点回答:查学习任务单完成情况,重点回答: 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是什么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是什么? ?(2.2. ) 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3.3.) 我国法律关于犯罪年龄的规定;我国法律关于犯罪年龄的规定;“不不 良行为良行为”和和“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规定。的规定。 (4.5.4.5.) 模拟少年法庭模拟少年法庭 基本案情基本案情: : 20182018年年5 5月月1313日,陈浩(某中学初二学生日,陈浩(某中学初二学生 ,现年,现年1515岁)将家长给的生活费全部上网玩游岁)将家长给的生活费全部上网玩游 戏用光后,因无钱上网,遂起歹意,邀约同学戏用光后,因无钱上网,遂起歹意,邀约同学 林志来到校外的一巷道内,林志望风,陈浩采林志来到校外的一巷道内,林志望风,陈浩采 用持刀威胁、殴打的手段对放学回家的初一学用持刀威胁、殴打的手段对放学回家的初一学 生黄轩宇进行抢劫,抢走黄轩宇现金人民币生黄轩宇进行抢劫,抢走黄轩宇现金人民币 150150元,一部元,一部iphone6siphone6s手机,并在抢劫过程中手机,并在抢劫过程中 陈浩用刀将黄轩宇的手划伤,经法医鉴定为轻陈浩用刀将黄轩宇的手划伤,经法医鉴定为轻 伤。之后陈浩和林志被公安机关抓获。伤。之后陈浩和林志被公安机关抓获。 模拟少年法庭模拟少年法庭 审判长:审判长:1人人 审判员:审判员:1人人 书记员:书记员:1人人 公诉人:公诉人:1人人 辩护人:辩护人:1人人 被告人:被告人:2人人 陈浩,初中二年级学生。林志,初中二年陈浩,初中二年级学生。林志,初中二年 级学生,与陈浩同班同学。级学生,与陈浩同班同学。 被害人被害人1人:黄轩宇,初中一年级学生人:黄轩宇,初中一年级学生 法法 警:警:1人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1人人 见习法官见习法官:其余同学其余同学 需要说明一下,本案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庭审不公开需要说明一下,本案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庭审不公开 庭审准备阶段庭审准备阶段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审判阶段法庭审判阶段 庭审准备阶段庭审准备阶段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 思明区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检刑诉检刑诉2012018 87676号号 被告人陈浩涉嫌抢劫一案,经公安局侦查终结,被告人陈浩涉嫌抢劫一案,经公安局侦查终结, 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 被告人陈浩,林志,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陈浩,林志,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采用暴力手段抢劫本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采用暴力手段抢劫 他人财物,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他人财物,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 为已触犯了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三条 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依照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提起公诉,请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提起公诉,请 依法惩处。依法惩处。 此致此致 思明区思明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阶段 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 钱财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钱财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 并且案发后自首,应免除处罚!并且案发后自首,应免除处罚! 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 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支 持反 对 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16周岁,属于周岁,属于 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应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应 当承担刑事责任。当承担刑事责任。 我们被抓后已经把东西归还了事主,我们被抓后已经把东西归还了事主, 我我们知道错了,今后一定会改正,们知道错了,今后一定会改正,为什么为什么 还要还要判刑?判刑? 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支 持反 对 休庭休庭 (合议庭评议)(合议庭评议) 判决书判决书 本院认为,被告人本院认为,被告人 ,因因持刀抢劫他人钱持刀抢劫他人钱 物,并致人轻伤,物,并致人轻伤,行为已构成行为已构成抢劫抢劫罪。由于罪。由于 , 应从应从 处罚。处罚。 本院依照本院依照刑刑法第法第263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被告人 犯犯抢劫抢劫罪,判处罪,判处 、 。 被告人被告人 犯抢劫罪,判处犯抢劫罪,判处 、 。 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人民法院 20 年年月月日日 法庭审判阶段法庭审判阶段 绘制陈浩走上犯罪道路的绘制陈浩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路线图 15岁的中学生陈浩原本是个好学生,自从结识了 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经 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老师、 父母。后来便放纵自己,曾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 受到学校纪律的处分。他非担没有接受教训,反而 变本加厉,在社会上偷窃财产、参与赌博,因此被 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 游戏,他竟和同学拦路持刀抢劫低年级学生,最终 因抢劫罪被判刑。 陈浩陈浩“ “变形记变形记” ” 交损友 旷课 偷东西、打骂同学 经常偷窃财物 拦路抢劫 被判刑 不良不良 行为行为 严重严重 不良不良 行为行为 犯犯 罪罪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旷课、夜不归宿旷课、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响制品、读物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响制品、读物 8 8进入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舞厅等场所进入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舞厅等场所 9 9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其他严重危害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 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 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 下列不良行为: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多次偷窃;多次偷窃; 7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 8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 9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对未 成年人实施本法 规定的严重不良 行为的,应当及 时予以制止。 任务分配:任务分配: 分六个角色讨论:分六个角色讨论:家庭(家长)、学校(老师)、家庭(家长)、学校(老师)、 社会(政府)、同学们(自己)、被害人、社会(政府)、同学们(自己)、被害人、 被告人被告人 思路:陈浩一步步堕落可能的原因?思路:陈浩一步步堕落可能的原因?应该怎么改善应该怎么改善 被害人组:从如何应对不法侵害的角度(事中、事后)被害人组:从如何应对不法侵害的角度(事中、事后) 被告人组:此犯罪对他人、自己、家庭、社会危害被告人组:此犯罪对他人、自己、家庭、社会危害 时间:时间:3分钟分钟 要求:推一个小组代表,记录关键词,发言侧重在要求:推一个小组代表,记录关键词,发言侧重在“如何如何 做做” 分组分角色限时讨论分组分角色限时讨论 预防犯罪大家一起来努力:预防犯罪大家一起来努力: 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加强德育和管理 ,形成良好的校风。 家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多关心和陪伴;及时发 现、教育、纠正其不良行为。 社会: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周边不 得开设不适应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为青少年的健康 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思想上:思想上: 珍惜珍惜美好生活,美好生活,增强增强法治观念法治观念,认清认清犯罪犯罪 危害。危害。 行动上:行动上: 从从小事小事做起,做起,避免避免沾染不良习气,沾染不良习气,杜绝杜绝不不 良行为,防患于未然良行为,防患于未然。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被害人:勇于斗争、善于斗争。 侵害发生时:虚张声势、周旋、保全自己;记 住犯罪分子的特征;110报警; 侵害发生后:告之父母学校;向法律服务机构 求助 本节课你的收获?本节课你的收获? (你感受到(你感受到学到学到、)、) 含义 犯罪是具有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触犯刑 法法、应当受到、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刑罚处罚的行为。的行为。 三个 基本 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含义及特征 犯罪的含义及特征 最本质最本质 特征特征 法律法律 标志标志 法律法律 后果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 14岁岁 16岁岁 18岁岁 已满十四周岁已满十四周岁 不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14周岁以下周岁以下 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 十六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上 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 犯故意杀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 、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 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 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罚的种类 刑罚 附加刑 主刑 管 制 拘 役 死 刑 有 期 徒 刑 无 期 徒 刑 驱 逐 出 境 罚 金 没 收 财 产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 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刑罚刑罚: :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实施的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实施的一种处罚办法一种处罚办法; 刑法刑法: :一部法律。一部法律。 刑罚和刑法 拘役和拘留 拘役拘役: :对对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分子实施的的刑罚处罚刑罚处罚; 拘留拘留: :对一般违法行为人员实施的对一般违法行为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罚金和罚款 罚金:罚金:对犯罪分子实施的对犯罪分子实施的刑罚处罚刑罚处罚,通常,通常数额较大数额较大; 罚款:对一般违法行为人员实施的罚款:对一般违法行为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通常,通常数额数额 较小。较小。 1 预防犯罪预防犯罪教学设计教学设计 1.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 部编人教版(2016)八年级上册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第二框:预防犯罪。 2.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 (1)目标依据)目标依据 核心素养:核心素养:根据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健康生活”应珍爱生命,具备健全 人格,自尊自爱,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远离不良诱惑和违法犯罪。 “责任担当”具有规则意识,能合法有序地参与社会生活,自觉遵守社会规则, 尤其是法律,并承担公民应有的社会责任。 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成长中的我(三)心中有法。3.2 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3.4 了解违法和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 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2)知识与能力)知识与能力 应掌握的知识:应掌握的知识:犯罪的含义和特征;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的主要原因。 应培养的技能:应培养的技能: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过程与方法)过程与方法 在学习任务单指引下,完成各项学习内容。通过预学基础知识完成知识储 备。阅读模拟法庭的案例、审判流程、角色分工等,自主选择角色并适度排练。通 过模拟法庭的参与,完成知识的深化和技能培养。通过分角色反思案例启示,深化 知识与技能,提升预防犯罪的能力,培养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感。 (4)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远离诱惑,最大限度预防违法犯罪。培养与违 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提升依法维权意识。 3学生分析学生分析 八年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往往比较片面,只看到法律约束自己的一面,不能认 2 识到法律是正常秩序和自由的必要条件,所以不能自觉遵守法律;青春期的学生情 绪不稳定,做事易冲动。加之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法制观念尚未牢固树立,容易 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容易受环境影响及由此产生某些不良行为。他们想表现自己, 又不能很好约束自己,经常会不拘小节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不良行为不及时提高认 识进行纠正,就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 4. 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教学重点:1. 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与联系,懂得不良行为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2.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教学难点教学难点:1.如何预防违法犯罪。2.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5设计思想设计思想 创造条件让学生模拟法庭审判,尝试运用法律知识评判社会行为,加深对知识 的理解和运用。通过角色扮演和分角色讨论,启发学生思维,引起思辨和讨论,培 养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预防犯罪。 6. 教法与学法教法与学法 教学方法包括:任务驱动、情境模拟、角色扮演、分组讨论 学习方法包括:自主与合作、识记与探究 7教学过程教学过程 环节一:模拟法庭准备阶段环节一:模拟法庭准备阶段 【导入导入】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出示思明区人民法院图片,设疑:什么地方? 出示少年模拟法庭场景图 片。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竞猜。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对法院形成感性认识。 【预习检查预习检查】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检查预习完成度 3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互查学习任务单完成情况,补习。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补齐基础知识,铺垫后续学习 【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出示课件(本次模拟法庭的案情介绍) ;介绍法庭成员 案情介绍:2018 年 5 月 13 日,陈浩(某中学初二学生,现年 15 岁)将家长给 的生活费全部上网玩游戏用光后,因无钱上网,遂起歹意,邀约同学林志来到校外 的一巷道内,林志望风,陈浩采用持刀威胁、殴打的手段对放学回家的初一学生黄 轩宇进行抢劫,抢走黄轩宇现金人民币 150 元,一部 iphone6s 手机,并在抢劫过程 中陈浩用刀将黄轩宇的手划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之后陈浩和林志被公安机关抓 获。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书记员宣读案情;模拟法庭各成员准备就绪 环节二:模拟法庭环节二:模拟法庭 【活动一活动一】庭审准备阶段庭审准备阶段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书记员落座;2)书记员宣 布纪律;3)审判长敲法槌宣布开庭,传被告;4)审判员核实被告身份 【活动二活动二】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2)公诉人宣读起诉书;3)公诉人、辩护 人向被告发问,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活动三活动三】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阶段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2)见习法官(所有其 他同学)讨论交流答辩。3)公诉人答辩。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ppt 展示辩护人提出的问题: 1.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钱财 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并且案发后自首,也应免除处罚;(犯罪含义、特征) 2.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 (从 犯;违法无小事)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被告、法定代理人发表意见。2)见习法官(所有其他同学)交流答 辩。3)公诉人答辩。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ppt 展示被告和法定代理人提出的问题:3. 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 16 周 岁,属于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年龄) 4 4. 我们被抓后已把钱和东西归还了事主,我们知道错了,今后一定改正,为什么还 要判刑?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刑罚种类)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通过设置辩论问题,调动学生运用预习的知识,加深理解。设置见习法 官讨论环节让所有学生参与到模拟法庭中来,积极发言阐述观点。设置公诉人答辩 环节 起到归纳总结,强调作用。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被告人陈述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让所有学生体会小事也会酿成大错, “违法无小事” ,学法守法的重要。 【合议庭评议】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讨论。2)见习法官交流讨论,出具判 决书。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指导见习法官分小组撰写判决书。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学生互学、运用相关知识,根据刑法等规定量刑。 【活动四活动四】法庭审判阶段法庭审判阶段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1)审判长宣布开庭。宣读审判书。2)书记员总结。3)退庭。 环节三:法庭教育环节三:法庭教育 【绘制路线图绘制路线图】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组织阅读学习任务单第 6 题:陈浩“变形记” ,布置任务:绘制陈浩 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 陈浩“变形记”:15 岁的中学生陈浩原本是个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 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 不起老师、父母。后来便放纵自己,曾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的处分。 他非担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在社会上偷窃财产、参与赌博,因此被公安 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钱到网吧玩游戏,他竟和同学拦路持刀抢劫低年 级学生,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阅读、绘制路线图。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展示优秀作品,归纳:不良行为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讲解不良 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理解违法犯罪的原因,认识不良行为,预防犯罪。 【分角色小组讨论分角色小组讨论】 5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提问:陈浩案件给我们的反思和启示?布置任务:分六个角色讨论:家 庭(家长) 、学校(老师) 、 社会(政府) 、同学们(自己) 、被害人、被告人。思路 指导。 学生活动:学生活动:按角色小组讨论,记录、发言。 教师活动:教师活动:归纳,总结:预防犯罪需要多方一起来努力,但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加强 防范。被害人也要勇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设计意图:设计意图:鼓励合作学习,培养多角度思考问题,构建知识体系。 【谈收获谈收获】 学生谈本节课收获,教师寄语。下课。 8教学反思教学反思 1)目标达成度 主要是根据学习任务单的完成度,学生回答的正确率,当然更主要是在后续学 习生活中的运用和表现。 2)我的感受 准备这次课我详细了解了法庭审判流程,撰写法庭剧本等,加强了自身对法律 知识的学习。 在任务布置,排练等过程中,感受到学生参与和学习的热情,也激发了我的教 学热情,将更认真备课。 3)关键成功点 研读教材、课标,从核心素养出发,立足单元设计本框教学,处理重难点。较 为新颖有深度。 研究学生,采用模拟真实情境,典型案例等方法教学,较好提高学生学习热情、 提升能力。 4)需要改进之处 对学生预习、讨论预留时间过少,过高估计了学生对知识的自学能力,学情把 握不够精准。学习能力弱的学生跟不上,全员参与度不高。 教学设计中合议庭评议环节,撰写判决书难度过大,超出了课本内容,耗费了 太多时间,同时本节课容量偏大,以致后续讨论没有时间。 下次再教学本框题,应先期完成知识的学习,本节课只保留模拟法庭和法庭教 6 育,增加分角色分小组讨论时间。删去判决书环节,精炼模拟法庭环节。另外还应 在课前对全体学生普及法庭审判相关知识,调动参与度。 附:本课学习任务单附:本课学习任务单 模拟法庭剧本模拟法庭剧本 1 / 5 模拟少年刑事法庭剧本-抢劫 人物:人物: 场景道具构图:(可将桌椅排成圆形)场景道具构图:(可将桌椅排成圆形) 审判长:1 人 审判员:2 人 书记员:1 人 公诉人:1 人 辩护人:1 人 法定代理人:2 人 被告人:2 人 被害人:1 人 法警:2 人 见习法官:若干人(其余同学) 庭审准备阶段:庭审准备阶段: 场景一: (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书记员落座)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是否当庭? 公诉人:已到庭。 辩护人:已到庭。 被害人:到了。 法定代理人 1:到了。 法定代理人 2:到了。 场景二: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2.旁听陪审 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3.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 讼活动的行为,并追求法律责任。 (严肃大声说) 全部人员起立,全部人员起立,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入庭,站立) 审判长:“请坐下” 。 (全部人员就座) 场景三: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被告人陈浩、林志已提押到我院候审,公诉人和辩护人均已到庭,法庭准 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 (面向审判长汇报,报告完后坐下) 审判长:(敲响法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浩、林志到庭。 (被告人分别由法警带入庭,站立) 场景四: 站立问答 审判员:被告人陈浩,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年龄多少?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被告人陈浩:是。今年 15 周岁。逮捕以前是福建省厦门市第一中学初二 X 班的学生。 审判员:被告人林志,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年龄多少?现在的职业是什么? 被告人林志:是。今年 15 周岁。逮捕以前是福建省厦门市第一中学初二 X 班的学生。 审判员:请坐下。 (审判员、被告人坐下) 场景五: 审判长:思明区人民法院现在依法开庭审理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浩、林志抢劫 一案,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因此,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不公开进行审理。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本案审理分为三个阶段:法庭调查阶段、辩论阶段和审判阶段。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 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 / 5 公诉人(起立):现在我宣读起诉书。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检刑诉201876 号 被告人陈浩涉嫌抢劫一案,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 被告人陈浩,林志,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轻伤的后果, 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思明区人民法院 公诉人:审判长(面向审判长) ,起诉书宣读完毕。 (坐下)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公诉人:被告人陈浩,2018 年 5 月 13 日,你持刀威胁并殴打黄轩宇,将其手划伤,是事实吗? 被告人陈浩:是。但我并不是故意要将他手划伤,是在争抢中不小心划到的。 公诉人:争抢什么? 被告人陈浩:我找他借钱,他不肯,我才抢的。 公诉人:在争抢中,你还殴打了他,是吗? 被告人陈浩:是的。 公诉人:审判长,我的问话结束。 审判长:辩护人,你有什么要问的吗? 辩护人:陈浩,案发后,你是否向公安机关自首了,并如实交代了自己抢劫和将人划伤的事实? 被告人陈浩:是的。班主任 X 老师劝我并带我去的,这都和公安机关交代清楚了。 辩护人:林志,你在陈浩和黄轩宇争抢过程中,有无参与? 被告人林志:没有。我只是在巷子外负责望风。 辩护人:审判长我问完了。 (此阶段坐着) 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阶段 场景一: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请公诉人先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我受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代表国家支持公诉。 为揭露犯罪,弘扬法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在法庭调查中,被告人供述、作案工具、现场笔录等,证实了被告人陈浩和林志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结合被告人年龄和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我们希望通过对陈浩和林志的审判,使其反省自己,彻底悔悟,重新回归善良的人性。谢谢! 3 / 5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也可以由辩护人辩护。 辩护人: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受当事人委托,辩护如下: 1.1.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钱财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并且案发后自首,也应当事人陈浩在被害人那里非法所得的钱财数量较少,尚不能构成犯罪。并且案发后自首,也应 免除处罚免除处罚;(犯罪含义、特征);(犯罪含义、特征) 2.2.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当事人林志只是负责望风,没有参与和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不应定罪。 (从犯;违法无小(从犯;违法无小 事)事) 审判长:请公诉人、见习法官针对辩护人观点进行答辩,请大家讨论 2 分钟。 (交流 2 分钟) 审判长:请安静!下面针对辩护人观点进行答辩,请见习法官先发言。审判长:请安静!下面针对辩护人观点进行答辩,请见习法官先发言。1.1.支持陈浩尚不能构成犯支持陈浩尚不能构成犯 罪的,有吗?请举手发言。罪的,有吗?请举手发言。 (有人举手叫(有人举手叫 1 1 名见习法官,发言完毕说请坐下)持反对意见的请举手名见习法官,发言完毕说请坐下)持反对意见的请举手 发言。发言。 (叫(叫 1-21-2 名)名) 2.2.赞成陈浩应免除处罚的有吗?请举手。赞成陈浩应免除处罚的有吗?请举手。 (同上)(同上) 3.3.辩护人认为林志没有参与争抢行为,不应定罪。支持的请举手。辩护人认为林志没有参与争抢行为,不应定罪。支持的请举手。 (叫(叫 1 1 人)人) 反对的请举手(叫反对的请举手(叫 1-21-2 人)人) 先叫先叫 1 1 个,没说清楚再叫一个。发言人员尽量不重复,尽量叫学习表达较好的。个,没说清楚再叫一个。发言人员尽量不重复,尽量叫学习表达较好的。 4.4.下面请公诉人发表意见。下面请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公诉人:针对辩护人的观点,公诉方认为:针对辩护人的观点,公诉方认为:(若见习法官提到犯罪的含义和特征,就直接阐述如(若见习法官提到犯罪的含义和特征,就直接阐述如 下内容:若没有提到,则要先阐述犯罪的含义和特征下内容:若没有提到,则要先阐述犯罪的含义和特征 P53P53) 1 1)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有三个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有三个特征:严重社 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被告虽然抢夺财物数量不多,但持刀威胁,并致人轻被告虽然抢夺财物数量不多,但持刀威胁,并致人轻 伤,已经严重危害到被害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安定。犯罪事实清楚,已触犯刑法。伤,已经严重危害到被害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安定。犯罪事实清楚,已触犯刑法。 (若(若 见习法官已完整读出则略去条款内容,仅说:见习法官已完整读出则略去条款内容,仅说:参照我国刑法第参照我国刑法第 263263 条规定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以暴力、胁迫 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若无,读出条款内(若无,读出条款内 容)容) 2 2)而)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 3)根据我国刑法第根据我国刑法第 2727 条规定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 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林志虽然没有参与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但为其放风,是从林志虽然没有参与陈浩与黄轩宇的争抢行为,但为其放风,是从 犯,构成犯罪。违法无小事!犯,构成犯罪。违法无小事! 因此,两名被告都已犯罪,但可以减轻处罚。谢谢!因此,两名被告都已犯罪,但可以减轻处罚。谢谢!(此处灵活应变,义正言辞,威严,慢说, 说清楚)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何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请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陈浩:我不会讲,请我的法定代理人说。 审判长:陈浩的法定代理人,你有什么需要为你儿子辩护的吗? 法定代理人:我儿子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陈浩在作案的时候不满 1616 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还没有到刑事责任年龄,不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年龄)(犯罪年龄) 被告人林志:报告审判长,我也有话要说,我们被抓后已把钱和东西归还了事主,我们知道错了,我们被抓后已把钱和东西归还了事主,我们知道错了, 今后一定改正,为什么还要判刑?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今后一定改正,为什么还要判刑?不能罚款或者拘留吗?(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刑罚(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刑罚 种类)种类) 审判长:请公诉人、见习法官针对这两个观点进行答辩,请大家讨论审判长:请公诉人、见习法官针对这两个观点进行答辩,请大家讨论 2 2 分钟。分钟。 (交流(交流 2 2 分钟)分钟) 审判长:请安静。下面针对被告观点进行答辩,请见习法官先发言。审判长:请安静。下面针对被告观点进行答辩,请见习法官先发言。1.1.赞成被告陈浩还没有达到赞成被告陈浩还没有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吗?请举手。刑事责任年龄,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吗?请举手。 (有,叫(有,叫 1 1 名)反对的,请举手。名)反对的,请举手。 (叫(叫 1-21-2 4 / 5 名)名) 2.2. 被告林志认为知错就改,不应被判刑。支持的请举手。被告林志认为知错就改,不应被判刑。支持的请举手。 (有,叫(有,叫 1 1 名)反对的,请举手(叫名)反对的,请举手(叫 1-1- 2 2 名)名) 3.3.认为可以判处拘留和罚款的举手。认为可以判处拘留和罚款的举手。 (若无就略过)反对的请举手。(若无就略过)反对的请举手。 (叫(叫 1-21-2 名)名) 4.4.请公诉人发表意见。请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若见习法官已讲述清楚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条文,就说公诉人:(若见习法官已讲述清楚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条文,就说: : 我同意我同意 XXXX 法官意见,若无,阐法官意见,若无,阐 述相关规定述相关规定 P55.P55.) 1 1)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我同意我同意 XXXX 法官意见法官意见)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规定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陈浩和林志,现年陈浩和林志,现年 1515 岁,处于已满岁,处于已满 1414 岁未满岁未满 1616 岁年龄段,因抢劫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岁年龄段,因抢劫犯罪,要负刑事责任。 2 2)林志,你能知错是好的,但违法无小事,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法律制林志,你能知错是好的,但违法无小事,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任何人犯罪都要受到法律制 裁。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处罚。裁。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处罚。 (若见习法官已讲述清楚刑罚处罚的种类,就说:(若见习法官已讲述清楚刑罚处罚的种类,就说:关于如何判刑,我同意关于如何判刑,我同意 XXXX 法官意见法官意见。若无,阐。若无,阐 述相关内容述相关内容 P54P54) 刑罚处罚包括: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刑罚处罚包括: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 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而罚款和拘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在此列。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而罚款和拘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在此列。 (此处灵活应变、义正言辞,威严,慢说,说清楚) ) 审判长:被告还有何意见? 被告人陈浩:没有。 被告人林志:没有 场景二: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5 / 5 被告人陈浩:我原本是一个好学生,可是却因贪玩游戏,起了贪念,竟想强行找同学索要钱物,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一步步走到如今这步田地,我现在很后悔,我不知道法律会如何判处我,我希 望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要好好学习,做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的人。也希望同龄人能吸取我 的教训。 被告人林志:我现在特别后悔,我不知道原来单纯地替“哥们”帮个小忙,竟至于违法。我辜负 了父母老师的期待,原来真的“违法无小事” ,哎!我怎么就这么糊涂呢!希望大家能给我改正的 机会。 审判长:合议庭将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进行当庭宣判。现在休庭, 请法警将被告押回候审室候审。十分钟继续开庭。 (法警押走被告下来;合议庭三位成员交头接耳讨论;老师指示见习法官分小组撰写判决书) 2 分钟后,小组展示判决书(2-3 组) 法庭审判阶段法庭审判阶段 书记员:请坐好。 (全场安静下来)请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审判长:我宣布继续开庭。传被告陈浩、林志到庭。 (法警押回被告到被告席坐下) 审判长: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浩等人持刀抢劫案,合议庭认真评议,作出一审判决, 现在宣判: 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陈浩,男,15 周岁,系福建省厦门市第一中学学生。被告人林志男,15 周岁,系福建 省厦门市第一中学学生。使用暴力手段,持刀抢劫他人钱物,并致人轻伤的后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罪名成立,应负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未满 16 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陈浩存在自首情节。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 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让其能够早日重归社会,改过自新。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书记员:全体起立!(全部人员起立)书记员:全体起立!(全部人员起立) 被告人陈浩犯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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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社会规则_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_预防犯罪_ppt课件_(含教案+素材)_部级公开课_部编版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编号:40173)
人教部编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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