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项目统一及使用指南(土建篇)(最终牌12.29)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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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轨道交通项目统一及使用指南土建篇最终牌12.29 1 轨道交通 项目 统一 使用指南 土建 最终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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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前言言 为了加强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新建轨 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资料,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联智桥隧技 术有限公司并组织部分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长沙市轨道交通 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项目统一用表及使用指南(土建篇) (后简称指南 ) 。 本指南的编制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长沙市轨道交 通工程的特点和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施 工质量管理、控制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本指南是长沙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的先导性指南,规定了轨 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资料编制的统一准则,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内容 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 案要求;规定了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资料中单位(子单位) 、分部(子分部)和分 项工程的划分、涉及土建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为了提高指南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指南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注意 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 本指南由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具体解释。 特别鸣谢以下参与修编表格单位: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
3、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湖南长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编委会名单编委会名单 主编: 旷庆华 副主编: 朱文霞周海波唐华杨焕辉李启龙唐达 主要编写人员(名字不分先后) : 鲁建平谭文超周爱民申旺朱正荣鲁朝阳 常靖易盛欧阳雄赞刘忠民刘熙源陈观连 陈达宋慧慧蔡光伟曹守江李娇罗旭 宾彬詹雄威王创舒笑一袁明长毛嵩 李享松朱赛花 目目录录 1总则.1 2资料编制要求.1 3术语.3 4基本规定.4 5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6 6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6
4、 7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7 8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9 9施工工序用表顺序提示.26 10 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59 10.1 测量用表. 68 10.2 试验用表. 1 10.3 基础、围护类施工用表.1 10.4 结构及防水工程类用表.1 10.5 盾构工程类用表.1 10.6 矿山法工程用表.251 10.7 轨道工程用表.1 10.8 质量验收用表.1 10.9 监理用表. 357 10.10 施工用表. 399 1 1总总则则 1.1为了加强长沙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长沙市轨道交 通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资料,保证工程质量资料的编制,制订本指南。 1.2本指
5、南适用于长沙市新建、改建或扩建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 资料编制,并作为土建工程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凡 未做规定的,均按国家及长沙市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1.3本指南依据国家及长沙市现行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并结合长沙市轨道交通土建工 程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进行编制。长沙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 资料标准必须与本指南配合使用。 2资料编制要求资料编制要求 2.1 总体要求 资料编制工作总的要求是在保证资料的内在质量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外在 品质,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要求及时收集,及时分析,及时报送,以便指导 管
6、理和施工。所谓内在质量是指资料的内容要原始、准确、真实、完整、规范; 外在品质则是指及时和美观。 原始:轨道工程资料是轨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不能 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 及时:针对竣工文件的时效性而言,在每个施工工序和管理过程中所形成 的资料都应该及时收集和整理,并按要求报送审核和归档,为动态管理提供最 快的信息和资讯。 准确:指试验数据的记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准确,控制的技术指标符 合轨道工程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等。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资料准确性进行审 查。 真实:指资料的数据真实可靠。严禁伪造、捏造数据,严禁闭门造车、 “回 忆录式” 编写资料等。监理应对施工单位资料的真
7、实性进行审查。 完整:指资料齐全、完整、无遗漏,试验和检测频率符合规范要求等。 2 规范:指表格填写、资料分类、科目编排科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美观:要求文字清晰、幅面整洁。 2.2 具体质量要求 资料编制的具体质量要求包括书写、纸张规格、版本、笔迹、表格填写等 方面,具体质量要求如下: 1书写要求 资料必须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晰耐久,资料书写、绘制和签字应使用 不易褪色的蓝黑墨水、黑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等 易褪色的书写工具书写。 2笔迹要求 (1)所有的签名都应该是本人签名或授权代签名,代签名必须是签代理人 本人的名字,不允许代替别人签名;表格中的签名应签在表格
8、规定的位置上, 关键签名不能由同一个人重复签署,如计算与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签名。 (2)所有资料中的签名必须手签全名,不能以盖章、打印或复印代替手工 签名。 (3)原始记录资料不得随意更改,如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检测资料等, 如果必须更改,不能涂改只能划杠,并在旁边签名。 3表格填写要求 (1)正确选择工序对应的表格。 (2)表格内容除意见签署和签名一定要手写外,其他内容均可手工填写或 打印,但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备查的原始资料需按其要求手工来填写。 (3)表头的填写必须完整统一。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填写单位的公司 名称,而不是填*驻地项目部,合同号应填写准确完整。 (4)表格如果有附件必须详细
9、注明附件名称、数量等。 (5)注意表格中工程名称填写的统一、规范,如果分左右幅必须注明。 (6)表格中的技术指标控制值,应该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特别是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7) 表格中的意见、 结论填写用语必须严谨规范, 描述准确, 如评价用 “合 格” 、 “不合格”等词语,不能用模棱两可的 “基本合格”等词汇,质检表格中 3 自检意见应填写“自检合格” ,监理意见应填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 “验收 合格”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等。 (8)表格中的时间填写应符合实际。 (9)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晰、工整,签名要能辨认。 (10)成套表格中前后的系列表格应该相互闭合,如果出现
10、验收不合格的 记录表或质检表,应该在随后重点体现其再次验收合格的对应表格。 3术术语语 3.1轨道交通土建工程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 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3.2土建工程施工质量 反映土建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 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 特性总和。 3.3验收 土建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 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 以书面形式对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
11、确认。 3.4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对产品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5检验批 按同一施工条件(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 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6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 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3.7见证取样检测 4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 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3.8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3.9主控项目 土建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
12、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10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11抽样检验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土建工程检 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3.12抽样方案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事先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3.13计数检验 在抽取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 的检查方法。 3.14计量检验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3.15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土建工程外在质量。 3.16返修 对土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的活动。
13、3.17返工 对不合格的土建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的活动。 4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4.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4.2土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5 1. 土建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 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标准 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 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 应进行交接
14、检验, 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 (建 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34.3土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指南和相关专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 土建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且合格的基础 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 文件。 6.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
15、和一般项目验收。 8.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10. 土建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 择: 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 根据施工连续性和过程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 案。 5. 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6 5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土建工程质量验收的划
16、分 5.1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资料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 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5.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 工程。 2.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能形成独立使用 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 一个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工法修建时,可将单位工程按工法分为若干个子 单位工程。 5.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构)筑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 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
17、部工程。 5.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5.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 制和验收需要按部位、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6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6.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具有完整、准确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6.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6.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
18、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7 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 料应完整。 4.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或有关标准规 范)的规定。 5.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5当土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
19、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 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 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6.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 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7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7.1轨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组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20、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的规定。 7.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 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7.3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 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 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7.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且合格 8 后,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7.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 工(含分包单位) 、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
21、单位(子单位)工程 验收。 7.6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指 南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 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7.7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8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9 8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车站工程车站工程 类类 别别 单位单位 工程工程 子单位子单位 工程工程 分部分部 工程工程 子分部子分部 工程工程 分项工程分项工程 (可增项
22、)(可增项) 检验批检验批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备注备注 土 建 工 程 车站工 程 01 地面及 高架车 站主体 工程 01 地基与 基础 01 地基工 程 01 导墙每个浇注段 导墙施工 技术文件 地下连续墙每个槽段 分项工程 技术文件 钻孔灌注桩 (临时 混凝土立柱) 临时结构不大于 10 根 同上 人工挖孔桩 临时结构不大于 10 根 同上 旋喷桩不大于 20 根同上 锚喷支护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土钉墙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混凝土挡墙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冠(压顶)梁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混凝土支撑 不大于5根或一个 浇筑段 同上 钢支撑 每个施工段(与主 体分节对应) 同上 临时钢立柱不大于 5 根同上
23、 桩间网喷混凝土 (模筑) 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桩基础不大于 5 根同上 加固工 程 02 旋喷桩加固不大于 20 根同上 袖阀管加固不大于 20 根同上 土方工 程 03 降水及排水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土方开挖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土建接地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路基路 面工程 02 路基工 程 01 土方回填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10 防水工 程 03 防水工 程 01 卷材防水层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水泥砂浆防水层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涂料防水层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防水混凝土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塑料板防水层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金属板防水层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细部构造每个细部同上 主体工 程 04 混凝土 结构 01 防杂
24、散电流 每个施工段(与主 体分节对应) 同上 桩基础不大于 5 根同上 模板及支架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钢筋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垫层(保护层)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混凝土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钢管柱不大于 5 根同上 屋面工 程 05 卷材防 水屋面 01 保温层 找平层 卷材防水层 细部构造 涂膜防 水屋面 02 保温层 找平层 涂膜防水层 细部构造 刚性防 水屋面 03 细石混凝土防水 层 密封材料嵌缝 细部构造 瓦屋面 04 平瓦屋面 油毡瓦屋面 金属板屋面 细部构造 隔热屋 面 05 架空屋面 蓄水屋面 种植屋面 11 车站工 程 01 明(盖) 挖车站 主体 工程 02 基坑围 护及土 方工程 0
25、1 基坑围 护 01 导墙每个浇注段 导墙施工 技术文件 地下连续墙每个槽段 分项工程 技术文件 钻孔灌注桩 (临时 混凝土立柱) 临时结构不大于 10 根 同上 人工挖孔桩 临时结构不大于 10 根 同上 旋喷桩不大于 20 根同上 锚喷支护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土钉墙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混凝土挡墙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冠(压顶)梁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混凝土支撑 不大于5根或一个 浇筑段 同上 钢支撑 每个施工段(与主 体分节对应) 同上 临时钢立柱不大于 5 根同上 桩间网喷混凝土 (模筑) 每一个施工段同上 加固工 程 02 旋喷桩加固不大于 20 根同上 袖阀管加固不大于 20 根同上 土方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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