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系统事故处理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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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氮气 系统 事故 处理 应急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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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管理体系 氮气系统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文件编号GZHLH-T4.005.25.007.2015文件版本6第 1 页 共 7 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015 年 1 月 14 日批准2015 年 1 月 15 日实施 1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公司生产区域涉及氮气的系统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为总调度员及时、 有效地指挥 处理氮气系统事故提供依据。化工部、公用工程部、储运部、烯烃部、物装中心等相关生产运行部按此 预案做好事故处理。 2氮气系统基本运行情况 2.1空分及后备氮氧情况 2.1.1炼油储氮: 炼油空压站共有 5 台压缩能力为 800
2、Nm 3/h 的氮气压缩机, 将化肥空分送来的低压氮 提压后并入炼油区域系统氮气管网,有氮气贮瓶 14 只(1420.8m 3) ,贮氮压力为 9.010.0MPa,加 氢氮气贮瓶 11 只(114m 3) ,贮氮压力为 10.0MPa,满瓶备用;炼油循 6 台氮气贮瓶(640.6m3) , 贮氮压力为 14.0MPa,为加氢裂化事故专用氮气氮。 2.1.2化肥空分:化工部空分设计产高压氮能力为 30200Nm 3/h,设计产低压氮能力为 6300Nm3/h,设计 产氧能力 28000Nm 3/h,有液氮贮(槽)罐 4 只,11V4/1、11V4/2、11V4/3、11V4/4,其中 11V4
3、/1、2 为 10m 3,11V4/3 为 400m3、11V4/4 为 450m3。化工部要做好液氮的满液位操作,其中 11V4/1、2 满液位, 要求要求 11V4/311V4/3、4 4 液氮罐液位不低于液氮罐液位不低于 6.5m6.5m(300m300m 3 3) ) 。高压液氮泵气化后最大流量为 5400Nm 3/h。 2.1.3乙烯空分: 乙烯空分设计产氮能力为 (4.5MPa) 高压氮 22000Nm 3/h, (0.8MPa) 低压氮 30000Nm 3/h, 产氧能力 35000Nm 3/h,通过两台能力 15000 Nm3/h 的氮压机进入低压氮气管网输送至各用户。乙烯空分
4、 设有 1 台 1500m 3的常压液氮罐(T-731) ,正常情况下要求液位保持 70%以上,贮存设计用量按乙烯正常 生产 48 小时的用氮量来考虑,配有事故高压液氮泵和事故低压氮泵各一台,事故状态下供高压氮 22000Nm 3/h、 低压氮 30000 Nm3/h, 并有 2 台 4.5MPa 高压氮气缓冲罐(T-732、 T-733, 2200m3), 供 EO/EG 事故状态下用氮。乙烯空分设有 1 台 1000m3的常压液氧罐(T-701) ,通过液氧泵经冷箱取冷后氧气送 往 EO/EG,正常情况下要求液位保持 80以上,可供 EO/EG 装置氧气原料 24 小时,配有后备系统水 浴
5、式气化器E701, 液氧切入后备系统所需时间为10秒, 特设置了1个50m 3、 2.8MPa的氧气缓冲罐 (T-501) , T-501 按正常流量能备用 15 秒。 2.2与外单位关联情况 2.2.1乙烯区域与林德公司低压氮管网有 DN150 联通线,最大可向乙烯供 12000Nm 3/h 低压氮气。 2.2.2林德公司送宁波化工园区氧气线在东西区连接管廊处引出1条DN200的管线与乙烯空分氧气线 汇合,该管线设计流量 30000Nm 3/h,压力 2.8MPa。 2.3正常运行方式 2.3.1在目前正常生产情况下,炼油区域氮气由化工部固定供应炼油区域氮气由化工部固定供应 85008500
6、 NmNm 3 3/h /h,其余部分由烯烃部供应其余部分由烯烃部供应, 系统氮气管网的压力由总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控系统氮气管网的压力由总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控(化工部测压点“11PC81” 、加裂流量显示点 “FIQ1573”)。 2.3.2化肥高压氮最大产量约有 30000Nm 3/h,正常向炼油区域供高压氮 8500Nm3/h、低压氮 0m3/h,向 乙烯北区供高压氮 4000Nm 3/h、低压氮 4000m3/h,其余高压氮根据实际情况向乙烯西区供应,炼油空压 GZHLH-T4.005.25.007.2015第 2 页 共 7 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01
7、5 年 1 月 14 日批准2015 年 1 月 15 日实施 站 5 台氮压机全部备用,系统管网压力设定在 4.0MPa、以延长事故状态下管网压力下降缓冲时间。 2.3.3炼油区域氮气可由乙烯空分 4.5MPa 高压氮供应, 最大可供量 12300Nm 3/h, 炼油与乙烯高压氮管 线接口在经九路加裂边界管廊上,炼油管网的压力也可由加裂通过控制阀进行控制。 3事故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总原则事故处理总原则:如化工部空分跳车如化工部空分跳车,则立即启动化工部液氮汽化设施则立即启动化工部液氮汽化设施,同时炼油区域同时炼油区域、化工部化工部 用氮主要由乙烯空分供用氮主要由乙烯空分供;如乙烯空分跳车如乙
8、烯空分跳车,立即启动乙烯空分的液氮汽化设施立即启动乙烯空分的液氮汽化设施,同时炼油区域用氮由同时炼油区域用氮由 化工部供,并通过乙烯西区、北区连通线,将化工部氮气供到乙烯西区。化工部供,并通过乙烯西区、北区连通线,将化工部氮气供到乙烯西区。 3.1化工部空分跳车 3.1.1安排化工部油制氢装置 3 分钟内投用低压液氮气化器, 送出低压氮, 并要求在 30 分钟内投用高 压液氮蒸发系统、启运高压事故液氮泵 11P6。 3.1.2安排乙烯高压氮气供化工部高压氮管网,同时提高乙烯供炼油高压氮气量,保证炼油装置用氮 稳定;同时安排增开氮压机,停高压氮减低压氮压控阀。 3.1.3根据化工部 11V4-3
9、、 4 液氮贮罐液位下降趋势及事故处理情况, 考虑外购液氮或乙烯液氮转输事宜。 3.2乙烯空分跳车 3.2.1安排乙烯空分外操 5 分钟内(事故泵惰转状态下)对后备液氮储存系统高、低压事故泵 P-731/P-732 加载、送出高、低压氮;立即投用液氧后备系统水浴式气化器 E701,外送中压氧气。 3.2.2安排炼油高压氮气全部改由化工部供,炼油开氮压机,同时安排化工部空分向乙烯西区返送氮 气。 3.2.3根据液氮罐液位和空分装置的恢复情况,若故障排除恢复生产时间较长,液氮罐液位下降到 50 以下,联系外购液氮或化工部液氮转输事宜。 3.2.4空分装置恢复时间较长,液氮罐和液氧液位下降较快,联系
10、林德公司返输低压氮和中压氧气。 3.3乙烯空分和化工部空分同时跳车 3.3.1安排化工部油制氢装置 3 分钟内投用低压液氮气化器, 及时送出低压氮, 并要求在 30 分钟内投 用高压液氮蒸发系统、启运高压事故液氮泵 P6。 3.3.2安排乙烯空分外操 5 分钟内(事故泵惰转状态下)对后备液氮储存系统高、低压事故泵 P-731/P-732 加载、送出高、低压氮;立即投用液氧后备系统水浴式气化器 E701、送出中压氧气。 3.3.3炼油空压站岗位在接到调度指令后 5 分钟内启运第一台备用氮压机,同步将事故氮钢瓶并入管 网,而后再陆续增开氮压机,要求在 30 分钟以内,五台氮压机全部运行。 3.3.
11、4若故障排除恢复生产时间较长,油制氢或乙烯空分液氮罐液位下降较快,视情况进行外购液氮。 3.3.5要严格控制新增临时用氮,各装置严格控制日常用氮量,以减轻系统供氮压力。 3.3.6如果是失电导致的空分装置跳车, 炼油区域启用事故氮瓶中的 2 只大瓶和 11 只小瓶, 总共可供 氮气 5000Nm 3,能应急约 20 分钟;乙烯区域立即联系林德公司,安排烯烃部引林德公司氮气供乙烯低压 氮管网、引氧气供 EO/EG 装置。此时,要根据失电性质来进行事故处理。如果是系统性、大面积的失电, 首要的任务是保证装置能安全停工。启用事故氮的同时执行“4”条限氮措施,优先保证相关装置的顺 利停工。 3.4加氢
12、裂化反应系统事故用氮 3.4.1从加氢裂化硫化开始到停工切断进料为止为反应系统事故用氮,反应系统事故一次最大用氮 GZHLH-T4.005.25.007.2015第 3 页 共 7 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015 年 1 月 14 日批准2015 年 1 月 15 日实施 加裂在 10000Nm 3/h 以上、 加裂在 20000Nm3/h 以上。 加氢裂化装置正常情况下的生产用氮气, 应和 “事 故状态下用氮气”严格区别开来,防止误用“事故氮气” 。 3.4.2当加氢裂化循环氢压缩机跳车,反应器床层温度上升较快,或其它原因引起反应器床层温度上 升,装置提出事故用氮需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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