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和饮料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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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北京市食品和饮料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 序号序号考评内容考评内容满分满分应得分应得分实得分实得分备注备注 安全安全 生产生产 基础基础 管理管理 1资质证照10 2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15 3安全生产责任制50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0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5 6应急救援50 7职业卫生基础管理60 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25 9相关方管理15 10安全生产记录档案50 11其他(持续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属实性评价)40 合计合计400400 安全安全 生产生产 现场现场 管理管理 1场所环境60 2设备设施260 3消防安全75 4用电安全8
2、0 5危险化学品管理45 6职业卫生现场管理50 7有限空间安全10 8从业人员操作行为20 合计合计600600 总计总计10001000 134 北京市食品和饮料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资质 证照 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 查看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如有以下情况,即为否决: 1、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就 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未及时 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
3、7 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 作的通知(工商企字 201428 号) 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查看食品生产许可证。 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过期,即 为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第 29 条 消防验收意见 书 10 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 案。 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 企业整体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不合 格,或未进行备案,不得分。 2011 年 1 月 1 日前新建的存在粉尘、液氨企 业、白酒企业、或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未 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安全现状检查或安全现状 评价的,即为否决;2011 年
4、 1 月 1 日后新建的 存在粉尘、液氨的企业、白酒企业、或使用其他 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未进行消防验收, 即为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 13 条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15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企业内部应当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技 术队伍,并在企业内部公布。 查看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人员任 命书、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清单等相 关材料。 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不 得分; 2、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不得分; 3、设置或
5、配备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4、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清单,扣 10 分;未在企业内部公布的,扣 5 分; 5、扣满 15 分的,追加扣除 1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 21 条 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实施导则第二节;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安全生产目标 和承诺 10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 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查看企业最新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或年度安 全生产工作计划等相关资料。 1、未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不得分;2
6、、未定 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扣 5 分;3、未开展安全 AQ/T9006-2010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第 5.1 条; 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135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承诺活动或者未履行安全承诺内容的,不得分; 未在企业内部公示,扣 5 分。 /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发现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 故的,即为否决。 责任制制度10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 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
7、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应当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相关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 核标准。 企业应当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 督考核机制。 查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 1、责任制(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未以 正式文件形式在企业内部进行下发,不得分,并 追加扣 10 分;安全生产责任中包含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内容的,视同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制;2、安全责任制中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的,扣 3 分;3、有责任制,但未明确考核机制, 且无考核记录的,扣 2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 19 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 4 条、第 15 条;企业
8、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 五到位 主要负责人或 实际控制人安 全职责 10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 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严格履行安全 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1、未制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的,不得分; 2、职责规定不全,扣 5 分;未明确企业主要负 责人对安全生产(包含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负 全面的,扣 5 分;3、现场提问,对主要职责或 应负的责任不熟悉的,扣 5 分;4、提供履职材 料,未完全履职的,扣 5 分;5、扣满 10 分的, 追加扣除 15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十八条;企业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
9、五到位 分管安全生产 的负责人安全 职责 10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 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 1、未制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的, 不得分;2、职责规定不全,扣 5 分;未明确分 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包含事故隐患排 查和治理)负重要管理责任的,扣 5 分;3、现 场提问,对主要职责或应负的责任不熟悉的,扣 5 分;4、提供履职材料,未完全履职的,扣 5 分;5、扣满 10 分的,追加扣 1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二十二条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 从业人员安全 职责 10 从
10、业人员实行“一岗双责”, 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工作负责: 1、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并以书面形式下 发各部门。 2、明确从业人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 1、未制定其他负责人和相关岗位职责的,扣 10 分;2、部分岗位职责未明确,扣 5 分; 3、现场提问,对主要职责不熟悉,或不熟悉并 理解“一岗双责”内容的,扣 5 分; 4、扣满 10 分的,追加扣 10 分。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 136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安全 生产 规章 制度 和操
11、作规 程 规章制度10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 的安全管理制度; 8、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 9、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查看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规章制度每缺 1 项扣 5 分;若第 7、8、9、 10、11 项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
12、2、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与实际不符,每 项制度扣 3 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 4 条;北京市安 全生产条例 第 18 条;北 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实施导则第三章; 工 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 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令第 66 号食品生产企 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 规定第五条 操作规程10制定相关岗位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照企业工艺及在用设备设施,查看相关的岗位 操作规程。 每缺 1 个岗位或 1 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扣 5 分;1 个岗位安全规程内未明确岗位人员对 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等进行自我事故隐患排查的 具体要求的,扣
13、 3 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 15 条; 工贸企业有限 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 暂行规定第五条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安全 生产 教育 培训 培训计划5 制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对象、 内容、责任人和培训方式。 1、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扣 5 分; 2、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扣 3 分。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 培训学时要求15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 接受的在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2、 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 不少于 24 学时;3、换岗的,离岗 6 个月以上的, 以及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
14、料或者使用新 设备的,均不得少于 4 学时。 查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等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安全 监管部门培训,不得分;2、未对其它从业人员 进行培训或培训学时不足,每人次扣 5 分;3、 扣满 15 分,则追加扣 1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 25 条; 北京市 安全生产条例第 25 条 培训内容15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 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 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 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 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 故案例。
15、1、 培训流于形式, 培训内容无针对性, 扣 10 分; 2、现场提问检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 训效果,培训效果不佳的扣 5 分。 3、扣满 15 分,追加扣除 10 分。 137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培训档案15 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 育培训考评台账和档案,详细记录培训和考评的责 任部门(责任人) 、培训课时、受培训人员、授课老 师、培训考核等全过程。 1、无培训档案的,不得分;2、伪造培训记录, 考核试卷笔迹相同,视同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
16、训,不得分;3、核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是否 一致,1 处不一致的扣 5 分。 4、扣满 15 分的,追加扣除 15 分。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落实五到位 相关人员证件15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控制室值 班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 得合格的作业操作或者职业资格证,且证件在有效 期内的,方可持证上岗。 查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控 制室值班人员台账,并现场抽查操作证原件。 1、不能提供作业证原件或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 期未及时复审,每人次扣 5 分;扣满 15 分,追 加扣除 10 分。 2、无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消防 控制室值班人员台
17、账的,扣 5 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规定5 条、 2 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38 条; 建筑消防 设施的维护管理5.2 条;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 规定第四条; 工贸企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 监督暂行规定第六条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应急 救援 预案制定15 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 (1)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 应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2)应根据存在的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 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小规模、低危企业 可与综合应急预案合并); (3)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设备和重点岗位,应 制定重点设备和重
18、点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 的确定与潜在危险性评估、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 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 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查看应急救援预案文本。 1、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扣 15 分,并追加扣 10 分; 2、预案主要内容不完整,每缺一项扣 3 分; 3、预案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扣 5 分; 4、预案内容可操作性不高,扣 5 分。 5、预案未经内部和外部评审,无评审记录即发 布,扣 5 分; 6、扣满 15 分,追加扣除 1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 78 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 76 条、第 77 条 GB/T
19、 29639-2013生产 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编制导则第 4.7 条、第 5 部分;企业安 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 到位 组织建立10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 点,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专业应急救 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可 以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受市和区、县人民政府 委托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 给予必要的支持。 查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或人 员的相关文件记录。 1、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或指定 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 不得分; 2、未配
20、备足够的应急救援人员的,扣 5 分; 3、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职责不明确的,扣 5 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 76 条 138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预案演练15 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 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企业应对应急投入、应急准 备、应急处置与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 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 出修订意见。 查看应急救援演练资料,包含计划、方案、记录 和演练影像资料等。
21、1、无演练记录和演练影像资料(照片或视频), 视同未演练,不得分;2、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 和演练方案的,每缺一项扣 5 分; 3、有演练记录、影像资料,但无总结或评价改 进意见,扣 10 分。4、演练情况与应急预案不相 符合的,扣 10 分;5、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检 验相关人员的应急知识掌握情况,扣减 5 分;6、 扣满 15 分,追加扣除 1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 78 条; 北京市 安全生产条例第 76 条、 第 77 条; 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 26 条、第 27 条;国家安监总 局第 74 号 企业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第四 条、第九条;企业安全 生产
22、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 位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应急 救援 应急救援器材10 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配备合格的应急救援器 材和装备(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破拆工具、安全 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具等),并进行维修、保养, 确保完好有效。 查看应急救援预案文本或应急救援器材台账、维 护保养记录。 1、无器材和装备台账(至少包含数量、位置、 型号、责任人等信息),未在醒目的位置进行标 识提醒,不得分; 2、器材无日常维修保养记录,扣 5 分。 3、每有 1 具应急器材和装备失效或超过维保日 期的,扣 5 分。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 76 条、第 77 条 国家安监总局第 74 号 企 业安全生产应急
23、管理九条 规定第三条 职业 卫生 基础 管理 基本要求 / 1、应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未申报或重要事项变更未进行变更申报的, “职 业卫生基础管理”模块即为否决。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 法第 8 条 /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 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 害因素全面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 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查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未定期进行检测或评价以及报告过期的, “职业 卫
24、生基础管理”模块即为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第 27 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 管理规定第 20 条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 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第 4 条 / 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 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查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抽查员工的职业健康 检查报告(该报告是由具有卫生部门资质审定的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 “职业卫生 基础管理”模块即为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第 36 条、第 37 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 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 8 条、第 13 条、第 15 条
25、、 第 19 条 139 评定评定 指标指标 评定项目评定项目 标准标准 分值分值 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扣分扣分 说明说明 得得 分分 参考依据参考依据 职业病危害防 治制度和操作 规程 8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 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1、未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 度或相关岗位操作规程,不得分。若安全生产操作 规程中涉及职业卫生内容,则不扣分。 2、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2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第 21 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 管理规定第 11 条 安全 生产 基础 管理 职业 卫生 基础 管理 职业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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