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院经济法全册完整教学课件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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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贸 经济法 完整 教学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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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conomic law 人人物 国家国家 干预和协调干预和协调 本国本国 经济运行过程中经济运行过程中 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规范的总和 经济关系经济关系 经济法经济法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 法院参照 规章办案 效力逐渐降低 法定取得:法定取得: 授权取得:授权取得:依据有授权资格机关的授权依据有授权资格机关的授权,从而取得可对社,从而取得可对社 会经济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会经济生活实施某种干预的资格。 经济管理主体:经济管理主体:国家权力、行政、检察、审判机关及由国家国家权力、行政、检察、审判机关及由国家 和法律授权而取得承担某种经济管理职能的组织等。和法律授权而取得承担某种经济管
2、理职能的组织等。 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活动主体:指依法设立、从事商品生产、分配、交换、指依法设立、从事商品生产、分配、交换、 消费等经济活动的组织和公民。消费等经济活动的组织和公民。 经登记、批准、审批、备案等法定程序而取得。经登记、批准、审批、备案等法定程序而取得。 符合法定条件自然取得。符合法定条件自然取得。 经济管理主体的经济职权: 经济活动主体的经济权利: 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以外的物权。所有权以外
3、的物权。 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 权利,是一种请求权,义务主体是特定的。权利,是一种请求权,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 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平等的市场经济活动主体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 利和经济义务的合法行为。 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而进行的分类。 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而进行分类。 按照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对待给付而进行的分类。 按照法律行
4、为之间的依存关系而进行的分类。 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分类。 实质有效要件 形式有效要件: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一般为合同文本 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公证、审核、登记、公告 其他形式:其他形式:视听资料、默示 指法律确认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民事权利、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一)附条件的经济法律行为 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 该条件
5、的成就(发生)或不成就(不发生)作为经济法该条件的成就(发生)或不成就(不发生)作为经济法 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依据。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依据。 “所附条件所附条件”必须具备:必须具备: 1 1、将来发生的事实;、将来发生的事实; 2 2、不确定的事实;、不确定的事实; 3 3、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 4 4、合法的事实。、合法的事实。 当事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发生,视条件已发生。当事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发生,视条件已发生。 当事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发生,视条件不发生。当事人为了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发生,视条件不发生。 (二)附
6、期限的经济法律行为 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 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 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这是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所附条件的根本区别。所附条件的根本区别。 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 但必然会到来。但必然会到来。 (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1 1、无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2 2、限
7、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 合同法合同法与与民法民法有异议有异议 4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5 5、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6 6、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2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3 3、收缴财产、收缴财产 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无效民事行
8、为的后果: 1 1、该行为撤销前,效力已发生,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该行为撤销前,效力已发生,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 2 2、撤销应由当事人行使,法院或仲裁机关采取不告不理态度、撤销应由当事人行使,法院或仲裁机关采取不告不理态度 3 3、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有选择权,可撤也可不撤。、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有选择权,可撤也可不撤。 4 4、撤销权超过、撤销权超过1 1年请求撤销变更的,法院不予保护。年请求撤销变更的,法院不予保护。 5 5、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至行为的开始。、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至行为的开始。 特征: 种类:种类: 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及标的物的品种、指
9、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及标的物的品种、 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认识。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认识。 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经验,致使双方的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经验,致使双方的 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形。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形。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变更法律行为的,经法院或仲裁机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变更法律行为的,经法院或仲裁机 构确认后,当事人依变更后的行为内容履行。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溯构确认后,当事人依变更后的行为内容履行。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溯 及至行为成立时起无效,发生与无效法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及至行为成立时起无效,发生与
10、无效法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撤销权行使的后果: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 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特征: 1 1、代理是法律行为、代理是法律行为 2 2、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施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施法律行为 4 4、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按被代理人委托的事项和权限
11、实施代理行为的代理。按被代理人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实施代理行为的代理。 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指代理人由人民法院或国家机关依法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代理人由人民法院或国家机关依法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是代理关系产生的基础和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的依据。 包括:无委托代理;越权代理;权止后代理。包括:无委托代理;越权代理;权止后代理。 行为人有完全行为能力;行为人有完全行为能力; 以代理人身份实施善意的代理行为;以代理人身份实施善意的代理行为; 第三人未撤销其法律行为;第三人未撤销其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主动或经第三人催告追认无权代理。被代理人主动或经第三人催告追认无权
12、代理。 (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 小孙邀请小陈一起买彩票,小陈很忙,让小孙代买小孙邀请小陈一起买彩票,小陈很忙,让小孙代买5 5 元的彩票,小孙去买时见人很多,跟前面的小唐说给我摸元的彩票,小孙去买时见人很多,跟前面的小唐说给我摸 5 5块钱的,并把块钱的,并把5 5元交给小唐,结果中了头等奖,一台价值元交给小唐,结果中了头等奖,一台价值 1 1万元的笔记本电脑,立即通知小陈,小陈急忙过来后,万元的笔记本电脑,立即通知小陈,小陈急忙过来后, 忘带身份证了,又借用小唐的身份证交公证处核实后,抱忘带身份证了,又借用小唐的身份证交公证处核实后,抱 回电脑,事后小唐认为彩票是自
13、己摸的,奖品是自己用身回电脑,事后小唐认为彩票是自己摸的,奖品是自己用身 份证取的,电脑应归自己。与小陈交涉不果后,向区法院份证取的,电脑应归自己。与小陈交涉不果后,向区法院 提起诉讼,法院如何判决?提起诉讼,法院如何判决? 甲公司有一批德国进口精密仪器甲公司有一批德国进口精密仪器1010台,准备以台,准备以1313 万元一台转让,找乙公司后,乙由于资金短缺没买,万元一台转让,找乙公司后,乙由于资金短缺没买, 后来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丙公司主管聊天,得知丙公后来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丙公司主管聊天,得知丙公 司正需要这种仪器,乙公司代表人自认为甲没售出就司正需要这种仪器,乙公司代表人自认为甲没售出就
14、 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但甲已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但甲已 卖完,乙属于无权代理,甲不承认其合同效力,但若卖完,乙属于无权代理,甲不承认其合同效力,但若 甲还没卖,则可追认乙的代理人,使其发生效力。甲还没卖,则可追认乙的代理人,使其发生效力。 甲持有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与丙签订甲持有盖有乙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与丙签订 合同,虽然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不能代替委托合同,虽然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不能代替委托 授权书,但丙有理由相信甲是乙的代理人,合授权书,但丙有理由相信甲是乙的代理人,合 同订立后,乙要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同订立后,乙要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取得
15、时效:取得时效:指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而取得权利;指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而取得权利; 消灭时效:消灭时效:指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则丧失权利。指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则丧失权利。 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知道知道”是对自己权利受侵害的事实已有所认识。是对自己权利受侵害的事实已有所认识。 “应当知道应当知道”是对自己权利受侵害的事实应该有所认识。是对自己权利受侵害的事实应该有所认识。 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还必须存在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的客观条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还必须存在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的客观条件。
16、民法通则民法通则136136条规定下列情况,诉讼时效期间为条规定下列情况,诉讼时效期间为1 1年年。 1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 4、寄存财物被丢弃或损毁的、寄存财物被丢弃或损毁的 合同法合同法129129条:条: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 仲裁的期限为仲裁的期限为4 4年年。” 继承法继承法2525条:条: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
17、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放,做出接受或放 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有关铁路、公路货物运输的法规:有关铁路、公路货物运输的法规: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180180天天维承运人、托运人或收货人之间要求赔偿维承运人、托运人或收货人之间要求赔偿 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137137条规定:条规定: “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而非知道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而非知道之日) 起超过起超过2020年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18、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 人民法院可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可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规定,按日、月、年计算时间的,开始的当天不法律规定,按日、月、年计算时间的,开始的当天不 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以月、年计算的,期间届满日期为届满月或年相期间以月、年计算的,期间届满日期为届满月或年相 对应的日。如果届满没有相对应的日时,届满月的最后对应的日。如果届满没有相对应的日时,届满月的最后 一天即为期间届满日。例如:法院于一天即为期间届满日。例如:法院于1111月月3030日发公告,日发公告,3 3 个月即发生效力,期间届满日期应是次年的
19、个月即发生效力,期间届满日期应是次年的2 2月月3030日,但日,但 二月份只有二月份只有2828天,因此,期间届满日只能是天,因此,期间届满日只能是2 2月月2828日。日。” 期间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的次日为期间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的次日为 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 在计算中,出现在计算中,出现“以上以上”,“以下以下”,“以内以内”, “以前以前”,“届满届满”均包括本数。均包括本数。“不满不满”,“以外以外” 不包括本数。不包括本数。 1 1、侵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诉讼时效自权利人已经知、侵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诉讼时效自权利人已经知 道或应该知道
20、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2 2、附条件或期限的债权,从条件发生或期限到来时起算。、附条件或期限的债权,从条件发生或期限到来时起算。 3 3、有清偿期的债权,从清偿期到来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有清偿期的债权,从清偿期到来之日开始计算时效。 4 4、未约定清偿期的债权,从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起计算。、未约定清偿期的债权,从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起计算。 民法民法139139条规定:条规定: “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因不可抗力或其 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21、中止。从中止时效 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如水灾、地震、战争爆发、社会动乱等。的客观情况,如水灾、地震、战争爆发、社会动乱等。 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 权、或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权、或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 中止事由:中止事由: 【习题习题】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为
22、 (1 1)指权利人以一定方式(书面或口头等)向义务人(义)指权利人以一定方式(书面或口头等)向义务人(义 务人、保证人、义务人的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等)提出请求。务人、保证人、义务人的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等)提出请求。 (2 2)包括权利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包括权利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督促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向仲裁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督促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向仲裁机 构申请仲裁,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等。构申请仲裁,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等。 是义务人对权利人的承诺表示,可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是义务人对权利人的承诺表示,可以以口
23、头或书面方式 对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做出通知、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对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做出通知、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 付利息或租金、清偿部分债务等行为。付利息或租金、清偿部分债务等行为。 甲于甲于2004年年5月月3号借给乙号借给乙5万元,约定万元,约定2个月后还个月后还 钱乙到期未还钱。钱乙到期未还钱。 2005年年5月月7号甲曾打电话要求乙还钱,未还;号甲曾打电话要求乙还钱,未还; 2006年年2月月3号请求乙的保证人还钱,未还;号请求乙的保证人还钱,未还; 2006年年11月月2号起诉至法院,未还;号起诉至法院,未还; 2007年年7月月2号,乙的财产代管人向甲表示还钱,未还。号,
24、乙的财产代管人向甲表示还钱,未还。 问甲乙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到何时到期?问甲乙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到何时到期? 【习题习题】 Economic law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案例一 第一节 总则 案例二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案例三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案例四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案例五 第五节 特别规定(劳务派遣问题) 究竟是什 么关系呢? 终于明白了 第3条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6条】 【16条】 4、【7条】 (7、10、11、14、28、82) 主要包括两类: 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
25、同期满,当事人没续订的; 无效劳动合同形成的。 相关规定: 基本原则 明确了一个月的订约期 确立了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原则 法律责任: 规定了劳动报酬的确立方式 超过一个月订约期未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 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2、对于第2类情况,也采取了认可的态度 确定了劳动关系的无因性原则, 即书面劳动合同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无效 “非法用工单位”指没有合法主体资格却招用员工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包括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 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 备案的单位。 (12、13、14、15、41(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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