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校园欺凌模拟法庭剧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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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欺凌模拟法庭剧本校园欺凌模拟法庭剧本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故意伤害 (主持人)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为贯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及党中 心关于青少年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努力把广大青少 年培养成为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 青年、大自然的好朋友,为把他们培养成为对祖国、对社会、 对自身有责任感的好公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 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奠定坚实的基础,我校定期举办法制 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 瞄准内心反省、实践体验、社会共建三个层面,把学生的养 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融进到“维权”当中, 让学生
2、在实践中体验自我,在感悟中塑造人格,通过学生喜 闻乐见的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道德熟悉和法制瞧念。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展示活动,模拟法庭 所涉及的内容与人员均为虚构。现在我公布:*县中学青少 年模拟法庭活动,现在开始! 人物: 审判长:1 人、审判员:2 人、书记员:1 人、公诉人:2 人、 辩护人:1 人、被告人:1 人(被告人王乐,*县中学八年 级三班学生。 ) 、被害人:1 人(被害人范宇,*县中学 九年级三班学生。 ) 、证人:2 人(旁边的上网人员顾少华、网 吧网管王仁义)) 、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1 人(被告人的母亲 韩心蓝) 、法警 2 人 一、庭审预备阶段 书
3、记员: (一)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当 庭? 公诉人:已到庭。 辩护人:已到庭。 被害人:到了。 法定代理人:到了。 (二)书记员现在公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服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 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 进进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 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 者予以罚款、拘留; 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进座。 (四)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进庭。 审判人员进座后
4、,审判长说:“请坐下” 。 (五)待审判人员就座后,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报告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已提押到我院候审,公诉人和诉讼参与 人均已到庭,法庭预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报告完后坐 下) 审判长:(敲响法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 被告人王乐到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 ?是否还有其他 名字? 被告人:是。没有其他名字。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请向法庭说明你的出生年月、家庭住 址以及职业? 被告人:我出生于 2003 年 5 月 4 日,现年 14 周岁,家住* 县幸福小区 3 号楼 2 单元 1 楼东户,逮捕以前是*县中学 八年级
5、三班的学生。 审判长:你以前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这次你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被拘留、逮捕的? 被告人:是因为我把范宇给扎伤了,涉嫌故意伤害,在 2021 年 1 月 10 日被刑事拘留,2 月 14 日被逮捕的。 审判长:被告王乐,*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 何时收到? 被告人: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收到。 审判长:*县人民法院现在依法开庭审理*县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乐故意伤害一案,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 人,因此,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52 条之规定,本案不公开进行审理。 审判长:下面公布法庭组成
6、人员的名单。审理本案的合议庭 由本院审判员李菲、张乐、刘佳玉三人(公布时应伸手分别 示意上述人员) 组成,由审判员李菲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李 晓润担任法庭记录;接受*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庆 出庭支持公诉;*律师事务所律师塞云出庭为被告人王乐 辩护。(审判长在公布上述人员时,被公布的人员应举手示 意)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有下列权 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和公诉人回避, 也就是说,假如上诉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 裁判的,可以请求换人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 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 人可以在
7、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上述各项权利你们听清了没有? 被告人:听清了。 法定代理人:听清了。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及法定代理人,你们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法定代理人:不申请。 二、 (法庭调查阶段不读)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起立):现在我宣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 王乐, 2003 年 5 月 4 日出生,现年 14 周岁,汉族,家住* 县幸福小区 3 号楼 2 单元 1 楼东户,逮捕前系*县中学八 年级三班学生,现关押于敦煌市瞧守所。 被告人王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经*县公安局侦 查终结,移送法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
8、明: 被告人王乐 2021 年 1 月 7 日来到震宇网吧找被害人,要求被害人将其 MP4 还给自己,被害人想再听几天,因而起了冲突,在震宇 网吧内起了冲突,被告人因不敌被害人,被推倒在地,被告 人生气之下拿出口袋内的铅笔刀,趁被害人不注重将其捅翻 在地,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在将被害人扎伤后被告人迅 速离开了现场,2021 年 1 月 10 日在其家长的陪同下到* 县公安局自首并交代了整个事件的过程。上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乐无视我国法律,虽然是为了一个合法 的目的却采用了法律明确所禁止的暴力手段,其行为已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9、、第 十七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公诉机关特提起公诉,请 依法惩处。此致*县人民法院。公诉人:王庆。审判长,起 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起诉书听清楚了吗?与你收到的那份是 否一致 被告人: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你可以坐下回答问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有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的问题? 公诉人:被告人王乐,今天法庭不公开审理你涉嫌故意伤害 致人重伤一案,你要如实回答法庭提问,知道吗? 被告人:知道。 公诉人:被告人王乐,2021 年 1 月 7 日你用刀扎伤被害人 范
10、宇是事实吗? 被告人:是事实,可是是他先拿了我的 MP4 不还,我气恼了 才扎他的。 公诉人:案发当时你一共扎了被害人几刀? 被告人:两刀。 公诉人:你扎了被害人后,被害人是什么反应? 被告人:他当时就疼的滚到地上,用手捂着肚子。 公诉人:流血了没有? 被告人:一开始没有瞧见,当时光线比较暗,他又捂着被扎 伤的位置,由于天气冷,他穿的衣服也厚,所以没瞧见他流 血。瞧他在地上打滚,旁边的网管将他翻过来才瞧见在他身 下留了好多血。 公诉人:你当时是用什么刀扎的他? 被告人:随身的一把铅笔刀,是我平时削铅笔用的。 公诉人:这把刀,你平时都带着,还是那天特地带上的? 被告人:以前一直带着的。 公诉人:
11、被告人,你在扎伤被害人后,你往了哪里? 被告人:我一瞧见他流了很多血,当时很害怕,怕被公安局 抓往,所以当时背着书包就跑了,跑回家往了。 公诉人:你把刀丢哪了? 被告人:我当时害怕的很,跑出来把刀随手扔了。 公诉人:扔在什么地方? 被告人:就扔在网吧旁边的树池子里。 公诉人:审判长,我的问话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你有什么要问的吗? 辩护人:王乐,你是因为什么事情和范宇起的冲突? 被告人: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往震宇网吧找范宇要回 上次他在网吧问我拿走的 oppo 牌 MP4 的。其实在那之前我 和范宇一点都不熟,只是知道他是九年级三班的,在学校里 是有名的混混,经常欺负低年级的同学。上次我在震
12、宇网吧 下载歌曲,他瞧见我的 MP4 精美漂亮,要我借他听几天,当 时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我不敢得罪他们,所以 就把 MP4 借给了他。后来我听学校里的同学说,范宇借的东 西肯定要不回来,所以我就往找他要,在他们班没找着他, 所以到震宇网吧找他,瞧到他在上网,就过往问他要,他说 再听几天,现在还不给我。当时我就急了,就动手往抢,这 样就动起手来了,可是我打不过他,被他推倒在地,生气之 下我就拿起放在口袋里的铅笔刀,扎了他两刀,把他给扎伤 了。 辩护人:案发后,你是否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的交代了 自己将人扎伤的事实? 被告人:我父母亲劝我并亲自带我往自首的,我也把所有的 情况都向公安
13、机关交代清楚了。 辩护人:当时你和范宇打架,大概持续了多少时间? 被告人:时间有一会,我们先是抢拿 MP4,抢着抢着相互推了 起来,也撕扯了一会,他比我个子高,我就被他推倒在地, 脑袋在网吧的椅子上磕了一下,当时非常疼,之后我才从口 袋里掏出刀子,爬起来,当时光线比较暗,他没注重就被我 扎到了。 辩护人:有没有人上来拉架?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审判长我的问话结束。 审判长:当庭陈述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 157 条的规定, 公诉人应当就自己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当庭举证,辩护人应当就辩护被告人无罪的事实当庭举证。 下面由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进行举证。 公
14、诉人:我的举证分为以下几部分: 1、出示被告人王乐故意 伤害时的凶器铅笔刀一把以及被告人王乐指认故意伤害现 场的笔录及照片; 2、被害人在派出所辨认被告人王乐的辨 认笔录及照片; 3、被告人王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 4、公安 机关抓获被告人王乐的自首经过说明和被告人王乐的户口 证实 5、法医鉴定结论书,证实被害人范宇腹部的刀伤系重 伤。 以上证据证实了 2021 年 1 月 7 日,被告人王乐在震宇网吧 故意伤害范宇的事实。对以上证据请法庭组织质证。 (递交法警转给审判长) 审判长:被告人王乐,对以上证据有何意见? 被告人: 没有意见。 审判长: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意见? 法定代理人
15、:没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意见。 (合议庭组成人员轻声口头评议,即相互交头接耳。) 审判 长:刚才在法庭指导下,对公诉机关出示的以上指控证据材 料逐一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以上 证据均无异议,上述证据来源合法有效,证据之间具有关联 性,并能客瞧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对以上指控证据法庭经 合议庭口头评议后对该证据的证实效力予以确认。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向法庭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为了更直瞧的证实被告人故意伤害的具体 情节,我申请让证人顾少华出庭作证,请答应? 审判长:法庭同意。传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走上庭,坐下) 审判长:证人,你要如实为法庭作证,假如提供伪证,
16、造成 干扰法庭公正裁决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知道吗? 证人:知道。 审判长:请在责任状上鉴字。 (证人鉴字) 公诉人:证人,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瞧到被告人王乐用 刀扎人的?当时你在哪里?情况是怎样的? 证人:我记得是 2021 年 1 月 7 号下午 6 点多吧,因为过几 天就是春节了,所以记得比较清楚,当时在震宇网吧,人很 多,我就坐在他们打架旁边的一个位置,距离很近,我 瞧到他们打起来了,就站了起来,往旁边靠了靠,一开始是 高个子的把矮点的给推到了,后来是矮个子的不知道从哪里 掏出一把刀把高个子的给捅翻在地。当时情况就是这样子的。 公诉人:当时扎人的被告人的情绪怎样? 证人:当时,他们打架
17、的时候似乎是争夺一个 MP4,被告人后 面就急的脸红,非常愤怒,还说,你再不把 MP4 还给我,我 捅死你信不信的话。没想到真拿刀捅人。 公诉人:审判长,我的问话完了。 辩护人(先举手):请问证人,当时你是否瞧清楚了就是这个 人(指着被告人王乐)用刀扎的人?当时是下午 6 点多,外面 已经都黑了,而且网吧里的光线一向比较暗淡,你是怎么确 定是他,又怎么能瞧的如此清楚? 证人:的确,这家网吧的光线不亮,但是 2 米之内的事情还 是瞧的清楚的,而且我视力在 5.2 以上又不近视。正是他们 的打斗让我无法上网, 我才会如此上心, 也才瞧的如此清楚。 而且被告人带的这幅眼镜,我认的清清楚楚,当时他们打
18、斗 时,眼镜掉到我旁边,还是我捡起来还给他的。 辩护人:既然你瞧的如此清楚,你为什么不制止这样的行为? 公诉人:反对!辩护人问了与本案无关的话题。 审判长:反对有效。辩护人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辩护人:没有了。 审判长:证人出庭作证完毕,可以退下。 审判长: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需要 出示举证? 辩护人:有。这是*县中学八年级三班班主任刘老师的 一份书面证言, 可以证实我方当事人的平时表现和为人。 (呈 递给法警,由法警交给法官和公诉方辨认) 审判长:公诉方对此份证据有什么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我方当事人打斗过程中脑袋被磕伤的伤残证实 一份,证实我方当事人收到了稍微伤
19、的后果。(呈交给法警, 由法警交给法官和公诉方辨认) 审判长:公诉方对此份证据有什么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请审判长同意我方证人王仁义即震宇网吧网管 出庭作证,证实由于网吧疏于治理,同样对这一悲剧的发生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审判长:同意。传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证人王仁义,你要如实为法庭作证,假如提供伪证, 造成干扰法庭公正裁决的话,要负法律责任,知道吗? 证人:知道。 审判长:请在责任状上鉴字。(证人鉴字) 辩护人:证人,2021 年 1 月 7 日下午 6 点,你在哪里? 证人:我当时是在网吧值班。 辩护人:你有瞧到被告人(手指王乐)在网吧和人起冲突 并将人扎伤么? 证人:
20、我听到有人喊打架了就赶过往,前面的具体打架我没 瞧到,网吧有点大,我刚好在事发地点的老远地方给别人修 耳机。赶过来只瞧到被告人用刀扎人。 辩护人:你们网吧为什么会让未成年人进进? 证人:我们老板对于这一点不怎么管也不让我们管,他说谁 来不是上网,赚谁的钱不是一样,不让未成年进来我这生意 就没这么好了。 辩护人:你们老板不知道未成年不能进进网吧的法律规 定吗? 证人:当然知道,门上都写着的,只要不检查就不要紧,一 般假如有人检查的话,他就喊未成年人从后门离开,一直都 没出过事。 辩护人:审判长我问完了。 审判长:公诉人有要问的吗? 公诉人:没有了。 审判长:证人出庭作证完毕,可以退下。 审判长:
21、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是否有申请 调取新的证据,要求新的证人到庭重新调查、鉴定、勘验 的请求。 公诉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规定,进行法庭辩论。请辩论双方注重:第一、发表 意见应当瞧点鲜明、语言精练。已经说明的瞧点和理由不避 重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第二、辩论应针对定罪、量刑及 适用法律问题展开。法庭已查明的事实无须重复。 审判长:首先由公诉人发表意见。 公诉人:今天审理被告人王乐故意伤害一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53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22、 检察院组织法第 15 条之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并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进一步揭露犯罪,弘扬法制,现 就本案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在法庭调查中通过对证据的 质证,作案工具、案发现场笔录、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 等证据形成规范、完整、合法的证据体系,正确全面地证实 了被告人王乐的犯罪事实,并且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讯问了被告人,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行 为,也询问了证人,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现已非常明确。二、 被告人为了将 MP4 要回来, 采取了用刀扎人的严重暴力手段 来实现,虽然为了一个合法的目的,却是采用了法律所
23、禁止 的手段,并给相对人造成了重伤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面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 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被告 人王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且 其年龄已满 14 周岁, 符合 14 周岁到 16 周岁这一刑事责任 年龄段, 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 被告人王乐作案时已满 14 周 岁未满 16 周岁,属相对刑
24、事责任年龄,系未成年人犯罪, 具备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第三款规定的情节即“已满十四面 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并且 被告人王乐具有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以后自 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 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的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今天,我们希瞧,通过对 被告人王乐审判,使其认真反省自己的行为,必须明白自己 的犯罪行为给社会、他人带来严重的危害结果。也希瞧王乐 彻底地悔悟,重新回回到善良的人性中来, 把握自己正确的人生方向。谢谢!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王乐作自行辩护。 王乐:我不会讲,请我的辩护
25、人为我辩护。 审判长:王乐的法定代理人,你有什么需要为你儿子辩护的 意见吗? 法定代理人:由于自己下岗,家里就靠他爸爸一人的工资维 持生计,经济条件一直不好,这个 MP4 是他自己通过勤工俭 学和平时捡易拉罐攒起来的钱买的,所以爱惜的很,一般都 不让人碰,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这个 MP4 把他给害了。我这孩 子在家里一直是很懂事,左右邻居都这样说,在学校里成绩 也一直很好,没让我们操什么心,就是脾气有点倔,一旦认 准了事情就要干到底。 也不知道什么法律, 凭着自己的想法, 想做就做,都怪我们自己平时没有教育好。他现在还很小, 法律是真的不懂,以为是对方拿了自己的东西是对方有错在 先,自己再错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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