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部编)统编版高中政治选修二第一单元 第一课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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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二框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学业质量要求 核心要点提炼 1.引述侵害人身权的案例,讨论侵 害人身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理解人身权的具体表现,增 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 人格尊严。 2.学会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 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提高 实践能力。 1.一个前提:自然人的人身自由是 其真正成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前提。 2.三个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权、身 体权和健康权。 3.四个不可侵犯:他人生命权、身 体权和健康权不受侵犯;姓名权、 肖像权不受侵犯;名誉权、隐私 权不受侵犯;个人信息不受非法
2、 侵犯。 -3-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前篇自主预习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1)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2)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 (1)自然人的权利: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4-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前篇自主预习 3.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生命权、身
3、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维护人身权利的意义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判一判姓名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提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5-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前篇自主预习 (3)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 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 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 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合作学
4、习查阅资料,说一说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 提示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 机能正常运作,生理机能包括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故侵害健康权 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的伤害,而侵害身体权却并 不一定。 -6-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前篇自主预习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和姓名权 (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在很大程 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姓名权: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判一判个人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每个人无权决定更改姓名。 提示在成年后,每个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
5、己的姓名,但是 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3)自然人使用自己姓名的规定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不得侵害他人姓名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 -7-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前篇自主预习 2.肖像权 (1)含义:自然人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身权利。 (2)内容: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他人未经肖像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 议一议用明星照片做网络聊天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吗? 提示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
6、人同意,不得制作、 使用、公开肖像人的肖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权利也是受到保 护的,但是只要不将其肖像用于商业营利,不刻意丑化,就不构成侵 权。 -8-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前篇自主预习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和名誉权 (1)名誉: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判一判只有公民才有名誉权吗? 提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也享有名誉权。 (3)从公共利益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
7、、名誉、荣誉,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9-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前篇自主预习 2.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1)隐私: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 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民法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 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10-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前篇自主预习 判一判隐私一定是不可告人的秘密。 提示隐私不一定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是 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
8、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 的安宁。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 宣扬他人隐私的,应当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3)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 措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 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 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意义:对于维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 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堂篇议题探究 议题一 议题二 知识脉络 随堂训练 积极维护生命健康权积极维护生命健康权 情境导引 2019年杨小娜1
9、5周岁。现在,她是某职业中专的一名学生,而在 2019年3月却是一家农药厂的童工。由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4月中 旬,“上班”才一个月的她,就因为有机磷中毒而住进医院。 (1)农药厂雇佣童工合法吗?农药厂侵犯了杨小娜的什么权利? (2)你认为杨小娜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说一下你的法律 依据。 -12-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堂篇议题探究 议题一 议题二 知识脉络 随堂训练 提示(1)农药厂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杨小娜的生命权、 健康权。 (2)杨小娜应该在家长的监护支持下,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命权、健康 权,要求农药厂赔偿医疗费等。因为民法典规定,
10、自然人享有生命 权、健康权。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 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13-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堂篇议题探究 议题一 议题二 知识脉络 随堂训练 关键能力 1.准确理解生命权、健康权 (1)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 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生命的丧失是侵害生命权的结果。健 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护人 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 及心理健康。生命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人的生命 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
11、可缺的前提条件。 (2)生命权、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法律的保 护。 (3)公民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 -14-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堂篇议题探究 议题一 议题二 知识脉络 随堂训练 2.明确人身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主体:指参加人身权法律关系并享有民事人身权或承担民事人 身义务的人。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 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内容:指人身权法律关系特定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不特定 义务主体所负有的义务。 (3)客体:人格利益(生命、健康、身体
12、、肖像、姓名和名称、名誉、 信用、人格尊严、人身自由)、身份利益(荣誉、职称)。 -15-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堂篇议题探究 议题一 议题二 知识脉络 随堂训练 典例剖析 例题1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轻伤并产生 畏惧心理。事件被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 中,李某( ) 侵害了养子的身体权 侵犯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 侵犯了 养子的身份权 侵害了养子的生命权、健康权 A. B. C. D. -16-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堂
13、篇议题探究 议题一 议题二 知识脉络 随堂训练 命题立意以必备知识生命权、健康权考查关键能力,渗透法治意识 和科学精神。 思路解读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侵犯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本案中李某的行 为构成对其养子的家庭暴力,侵害了养子的身体权、生命权和健康 权,正确;案例中未涉及李某养子受教育的权利和身份权, 错误。 答案C -17-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前篇自主预习 课堂篇议题探究 课堂篇议题探究 议题一 议题二 知识脉络 随堂训练 规律总结明确人身权的基本概念,可采用排除法推知出正确选项。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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