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doc》由用户(淡淡的紫竹语嫣)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防雷 装置 设计 审核 竣工 验收 规定
- 资源描述:
-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中国气象局令第 11 号 现发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 秦大河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 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
2、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 原则。 第四条 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 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 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 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 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 1、附表 2)。 第八条 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 3);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
4、九条 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 3);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 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 核准书(附表 4)。 第十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二)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5、(三)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附 表 5、附表 6)。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二条 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许可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 防 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附表 7)。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内容
6、: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防雷装置设计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第十四条 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审核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附表 8)。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审。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附表 9)。申请单位进行 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报审。 第三章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许可机构提出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