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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专业检查表(加油站).docx

  • 上传人(卖家):淡淡的紫竹语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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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危险 化学品 储存 经营 企业 专业 检查表 加油站
    资源描述:

    1、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专业检查表(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专业检查表(加油站加油站) 本表适用于加油站(不含加气部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1 1 区域位置、总图布置与建筑区域位置、总图布置与建筑 1.1 区域位置、总图布置区域位置、总图布置 1.1.1 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 一级加气站、 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CNG 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 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4.0.2 1.1.2 加油站、 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汽油设备与站外建 (构

    2、) 筑物的安全间距, 不应小于表 4.0.4 的规定。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4.0.4 1.1.3 加油站、 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 (构) 筑物的安全间距, 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站外建(构)筑物 站内柴油设备 埋 地 油 罐 加油机、 通气管管 口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 站 重要公共建筑物 25 25 25 25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12.5 12.5 10 10 民用 建筑 一类保护物 6 6 6 6 二类保护物 6 6 6 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4

    3、.0.5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物保 护类 别 三类保护物 6 6 6 6 甲、 乙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 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12.5 11 9 9 丙、 丁、 戊类物品生产厂房、 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 单罐容积不大于 50m 3的埋地 甲、乙类液体储罐 9 9 9 9 室外变配电站 15 12.5 12.5 12.5 铁 路 15 15 15 15 城市 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3 3 3 3 次干路、支路 3 3 3 3 架空通信线 0.75 倍杆高, 且 不应小于 5m 5 5 5 架空电 力线路 无绝缘层 0.75 倍杆(塔) 高, 且不应小于 6.5m 0.75 倍

    4、杆(塔) 高, 且不应小于 6.5m 6.5 6.5 有绝缘层 0.5倍 杆 ( 塔 ) 高 , 且不应小于 5m 0.5倍 杆 ( 塔 ) 高 , 且不应小于 5m 5 5 注:1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 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 10MVA 以上 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 5t 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 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应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 表中道路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应按城市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应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

    5、四级公路应按 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1.1.4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站的加油作业区。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4.0.13 1.1.5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1 1.1.6 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其他类型加油站的车 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4m,双车道或双车 停车位不应小于 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 9m。 3)站内停车位应为平

    6、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 8%,且宜坡向站外。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2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1.1.7 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3 1.1.8 加油作业区内,不得有“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5 1.1.9 加油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

    7、区域之外, 且与爆 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 等洞口。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8 1.1.10 加油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 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 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 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 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则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 其中, 对加油站内设置的燃煤设备不得按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折减距 离。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

    8、版)第 5.0.10 1.1.11 加油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11 1.1.12 加油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当加油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 的距离大于表 4.0.4 安全间距的 1.5 倍,且大于 25m 时,可设置非实 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 墙。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12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9、检查情况 1.1.13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 5.0.13-1、表 5.0.13-2 的规定。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5.0.13 1.21.2 建(构)筑物建(构)筑物 1.2.1 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 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 0.25h。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 1.2.2 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罩棚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 2)进站口无限高措施时

    10、,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4.5m;进站口有 限高措施时,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限高高度。 3)罩棚遮盖加油机、加气机的平面投影距离不宜小于 2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2 1.2.3 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岛、加气岛应高出停车位的地坪 0.15m 0.2m。 2)加油岛、加气岛两端的宽度不应小于 1.2m。 3)加油岛上的罩棚立柱边缘距岛端部,不应小于 0.6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3 1.2.4 当压缩机间与值班室、仪表间相邻时,

    11、值班室、仪表间的门窗应位于 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 且与压缩机间的中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 火墙。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8 1.2.5 站房的一部分位于加油加气作业区内时, 该站房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 300m 2,且该站房内不得有明火设备。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0 1.2.6 站房可与设置在辅助服务区内的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厨房、员 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合建,但站房与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

    12、012(2014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厨房、员工宿舍、司机休息室等设施之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 限不低于 3h 的实体墙。 年修改版)第 12.2.12 1.2.7 站房可设在站外民用建筑物内或与站外民用建筑物合建, 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站房与民用建筑物之间不得有连接通道。 2)站房应单独开设通向加油站的出入口。 3)民用建筑物不得有直接通向加油站的出入口。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3 1.2.8 当加油站内的锅炉房、 厨房等有明火设备的房间与工艺设备之间的距 离符合距离要求但小于或等于 25m 时

    13、, 其朝向加油加气作业区的外墙 应为无门窗洞口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0h 的实体墙。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4 1.2.9 加油站内不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5 1.2.10 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火花发生 的措施。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2.2.16 2 2 工艺安全工艺安全 2.12.1 加油机加油机 2.1.1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汽

    14、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1 2.1.2 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汽油加油枪的流量不应大于 50L/min。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2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2.1.3 加油软管上宜设安全拉断阀。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3 2.1.4 以正压(潜油泵)供油的加油机,其底部的供油管道上应设剪切阀, 当加油机被撞或起火时,剪切阀应能自动关闭。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

    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4 2.1.5 采用一机多油品的加油机时, 加油机上的放枪位应有各油品的文字标 识,加油枪应有颜色标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5 2.1.6 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小于 0.5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2.6 2.2 工艺管道系统工艺管道系统 2.2.1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不 应小于 4m。沿建(构)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口 应

    16、高出建筑物的顶面 1.5m 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8 2.2.2 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50m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9 2.2.3 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 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 外,尚应装设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 2kPa3kPa,工作负 压宜为 1.5kPa2kPa。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0 2.2.4 加油站内的工艺管

    17、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当采用 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年修改版)第 6.3.13 2.2.5 卸油管道、 卸油油气回收管道、 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 应坡向埋地油罐。 卸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 2, 卸油油气回收管道、 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的坡度,不应小于 1%。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4 2.2.6 受地形限制, 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坡向油罐的坡度不能满足第第

    18、6.3.14 条的要求时,可在管道靠近油罐的位置设置集液器,且管道坡向集液 器的坡度不应小于 1%。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5 2.2.7 埋地工艺管道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 0.4m。敷设在混凝土场地或道路 下面的管道,管顶低于混凝土层下表面不得小于 0.2m。管道周围应 回填不小于 100mm 厚的中性沙子或细土。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6 2.2.8 工艺管道不应穿过或跨越站房等与其无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与 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

    19、防护措施。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7 2.3 防渗措施防渗措施 2.3.1 采取防止油品渗漏保护措施的加油站, 其埋地油罐应采用下列之一的 防渗方式: 单层油罐设置防渗罐池; 采用双层油罐。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5.2 2.3.2 防渗罐池的各隔池内应设检测立管,检测立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检测立管应采用耐油、耐腐蚀的管材制作,直径宜为 100mm,壁 厚不应小于 4mm。 2)检测立管的下端应置于防渗罐池的最低处,上部管口应高出罐区 设计地面 20

    20、0mm(油罐设置在车道下的除外) 。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5.4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3)检测立管与池内罐顶标高以下范围应为过滤管段。过滤管段应能 允许池内任何层面的渗漏液体(油或水)进入检测管,并应能阻止泥 沙侵入。 4)检测立管周围应回填粒径为 10mm30mm 的砾石。 5)检测口应有防止雨水、油污、杂物侵入的保护盖和标识。 2.3.3 装有潜油泵的油罐人孔操作井、卸油口井、加油机底槽等可能发生油 品渗漏的部位,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

    21、修改版)第 6.5.5 2.3.4 采取防渗漏措施的加油站,其埋地加油管道应采用双层管道。双层管 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双层非金属管道时,外层管应满足耐油、耐腐蚀、耐老化和 系统试验压力的要求。 2)采用双层钢质管道时,外层管的壁厚不应小于 5mm。 3)双层管道系统的内层管与外层管之间的缝隙应贯通。 4)双层管道系统的最低点应设检漏点。 5)双层管道坡向检漏点的坡度,不应小于 5,并应保证内层管和外 层管任何部位出现渗漏均能在检漏点处被发现。 6)管道系统的渗漏检测宜采用在线监测系统。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5.6

    22、 3 3 设备设施设备设施 3.1 油罐油罐 3.1.1 除橇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外, 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 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1.1 3.1.2 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1.2 3.1.3 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的内、外层壁厚,以及内钢外玻璃纤维增 强塑料双层油罐的外层壁厚,均不应小于 4m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

    23、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1.5 3.1.4 双层钢制油罐、 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和玻璃纤维增强塑 料等非金属防渗衬里的双层油罐,应设渗漏检测立管,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检测立管应采用钢管,直径宜为 80mm,壁厚不宜小于 4mm。 2)检测立管应位于油罐顶部的纵向中心线上。 3)检测立管的底部管口应与油罐内、外壁间隙相连通,顶部管口应 装防尘盖。 4)检测立管应满足人工检测和在线监测的要求,并应保证油罐内、 外壁任何部位出现渗漏均能被发现。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1.8 3.1.5 油罐应采用钢制

    24、人孔盖。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1.9 3.1.6 油罐设在非车行道下面时,罐顶的覆土厚度不应小于 0.5m;设在车 行道下面时,罐顶低于路面不宜小于 0.9m。钢制油罐的周围应回填 中性沙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 0.3m;外层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材 料的油罐,其回填料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1.10 3.1.7 当埋地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 油罐上浮的措施。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

    25、014 年修改版)第 6.1.11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3.1.8 埋地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设在行车道下面的人孔井应采用加油站 车行道下专用的密闭井盖和井座。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1.12 3.1.9 油罐应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 90%时,应能触 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 95%时,应能自动停止油料继 续进罐。高液位报警装置应位于工作人员便于觉察的地点。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1.13 3.1.10 设有油气回收系统

    26、的加油站, 其站内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 液位监测系统。单层油罐的液位监测系统尚应具备渗漏检测功能,其 渗漏检测分辨率不宜大于 0.8 L/h。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1.14 3.2 自助加油站(区)自助加油站(区) 3.2.1 自助加油站(区)应明显标示加油车辆引导线,并应在加油站车辆入 口和加油岛处设置醒目的“自助”标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6.1 3.2.2 在加油岛和加油机附近的明显位置,应标示油品类别、标号以及安全 警示。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27、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6.2 3.2.3 不宜在同一加油车位上同时设置汽油、柴油两种加油功能。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6.3 3.2.4 自助加油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释放静电装置。 2)应标示自助加油操作说明。 3)应具备音频提示系统,在提起加油枪后可提示油品品种、标号并 进行操作指导。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6.4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4)加油枪应设置当跌落时即自动停止加油作业的功能 5)应设置紧急

    28、停机开关。 3.2.5 自助加油站应设置视频监视系统,该系统应能覆盖加油区、卸油区、 人孔井、收银区、便利店等区域。视频设备不应因车辆遮挡而影响监 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6.5 3.2.6 营业室内应设监控系统,该系统应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营业员可通过监控系统确认每台自助加油机的使用情况。 2)可分别控制每台自助加油机的加油和停止状态。 3)发生紧急情况可启动紧急切断开关停止所有加油机运行。 4)可与顾客进行单独对话,指导其操作。 5)对整个加油场地进行广播。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

    29、014 年修改版)第 6.6.6 3.2.7 经营汽油的自助加油站,应设置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6.7 4 4 电气系统电气系统 4.14.1 供配电供配电 4.1.1 加油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1.1 4.1.2 加油站的供电系统应设独立的计量装置。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1.2 4.1.3 加油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消防泵房

    30、、 罩棚、 营业室、 压缩机间等处, 均应设事故照明。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年修改版)第 11.1.3 4.1.4 当引用外电源有困难时,加油站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内燃机的 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 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烟口高出地面 4.5m 以下时,不应小于 5m。 2)排烟口高出地面 4.5m 及以上时,不应小于 3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1.4 4.1.5 加油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

    31、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 穿钢管保护。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1.5 4.1.6 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 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 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1.6 4.1.7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处 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 IP44 级的照明灯 具。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

    32、1.8 4.24.2 防雷、防静电防雷、防静电 4.2.1 钢制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1 4.2.2 加油站的电气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 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接地电阻值要 求最小的接地电阻值确定。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2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2)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配线电

    33、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不应 大于 10,电气系统的工作和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地上油品 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 4.2.3 埋地钢制油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 应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4 4.2.4 加油站内油气放散管在接入全站共用接地装置后, 可不单独做防雷接 地。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5 4.2.5 当加油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

    34、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 (网)保护。当罩棚采用金属屋面时,宜利用屋面作为接闪器,但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 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2)金属板下面不应有易燃物品,热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5mm, 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65mm, 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7mm。 3)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6 4.2.6 加油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 配线电缆金属 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

    35、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7 4.2.7 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装设与电 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8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4.2.8 380/220V 供配电系统宜采用 TNS 系统,当外供电源为 380V 时,可 采用 TNCS 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 端均应接地, 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 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

    36、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9 4.2.9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共用接地装 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10 4.2.10 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或卸气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 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11 4.2.11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 线跨接。 当法兰的连接

    37、螺栓不少于 5 根时, 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12 4.2.12 油罐车卸油用的卸油软管、油气回收软管与两端接头,应保证可靠的 电气连接。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13 4.2.13 采用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导电内衬应接地;采用不导静电的 热塑性塑料管道时,不埋地部分的热熔连接件应保证长期可靠的接 地,也可采用专用的密封帽将连接管件的电熔插孔密封,管道或接头 的其他导电部件也应接地。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

    38、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14 4.2.14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15 4.2.15 油品罐车卸车场地内用于防静电跨接的固定接地装置, 不应设置在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炸危险 1 区。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2.16 4.34.3 充电设施充电设施 4.3.1 户外安装的充电设备的基础应高于所在地坪 200m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

    39、14 年修改版)第 11.3.1 4.3.2 户外安装的直流充电机、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的防护等级,应为 IP54。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3.2 4.3.3 直流充电机、直流或交流充电桩与站内汽车通道(或充电车位)相邻 一侧,应设置车挡或防撞(柱)栏,防撞(柱)栏的高度不应小于 0.5m。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3.3 5 5 仪表系统仪表系统 5.1 双层油罐、防渗罐池的渗漏检测宜采用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液体传感 器监测时,传感器的检测精度不应大于 3.5mm

    4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5.7 6 6 储运系统储运系统 6.1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1 6.2 每个油罐应各自设置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 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 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2 6.3 卸油接口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

    41、版)第 6.3.3 6.4 加油站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油罐车向站内油罐卸油应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各汽油罐可共用一根卸油油气回收主管, 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宜 小于 80mm。 3)卸油油气回收管道的接口宜采用自闭式快速接头。 采用非自闭式快 速接头时,应在靠近快速接头的连接管道上装设阀门。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4 6.5 加油站宜采用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枪)的加油工艺。采用 自吸式加油机时, 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和罐内底 阀。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

    42、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5 6.6 加油站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 2)汽油加油机与油罐之间应设油气回收管道,多台汽油加油机可共 用 1 根油气回收主管,油气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50mm。 3)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采取防止油气反向流至加油枪的措施。 4)加油机应具备回收油气功能,其气液比宜设定为 1.01.2。 5) 在加油机底部与油气回收立管的连接处,应安装一个用于检测液阻 和系统密闭性的丝接三通,其旁通短管上应设公称直径为 25mm 的球 阀及丝堵。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

    43、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6 6.7 油罐的接合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合管应为金属材质。 2)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进油接合管、出油接合管或潜油泵 安装口,应设在人孔盖上。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6.3.7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3)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 50mm100mm 处。进油立管的底端应为 45斜管口或 T 形管口。 进油管管壁上不得有与油罐气相空间相通的 开口。 4)罐内潜油泵的入油口或通往自吸式加油机管道的罐内底阀, 应高于 罐底 150mm200mm。 5)油罐的

    44、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量油孔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 罐内距罐底 200mm 处, 并应有检尺时使接合管内液位与罐内液位相一 致的技术措施。 6)油罐人孔井内的管道及设备,应保证油罐人孔盖的可拆装性。 7)人孔盖上的接合管与引出井外管道的连接, 宜采用金属软管过渡连 接(包括潜油泵出油管) 。 7 7 消防系统与应急设施消防系统与应急设施 7.17.1 消防设施消防设施 7.1.1 加油站工艺设备应配置灭火器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 2 台加气机应配置不少于 2 具 4kg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 不足 2 台应按 2 台配置。 2)每 2 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 2 具 4kg 手提

    45、式干粉灭火器,或 1 具 4kg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 1 具 6L 泡沫灭火器。 加油机不足 2 台应按 2 台配置。 3)地下储罐应配置 1 台不小于 35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 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 15m 时,应分别配置。 4)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 5 块、沙子 2m3;三级加油站应配 置灭火毯不少于 2 块、沙子 2m3。加油加气合建站应按同级别的加油 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0.1.1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7.1.2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不易被发现和黑暗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

    46、疏散。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 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1.50m;底部离地 面高度不宜小于 0.08m。灭火器箱不应上锁。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范 GB50140-2005 第 5.1.1/5.1.2/5.1.3 7.2 报警系统报警系统 7.2.1 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4.1 7.2.2 可燃气体检测器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 25%。 汽车

    47、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4.3 7.2.3 报警器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4.5 7.2.4 报警系统应配有不间断电源。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4.6 7.3 紧急切断系统紧急切断系统 7.3.1 加油站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 该系统应能在事故状态下迅速切断加油 泵的电源。紧急切断系统应具有失效保护功能。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

    48、改版)第 11.5.1 7.3.2 加油泵的电源,应能由手动启动的远程控制切断系统操纵关闭。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年修改版)第 11.5.2 7.3.3 紧急切断系统应至少在下列位置设置启动开关: 1)距加气站卸车点 5m 以内。 2)在加油加气现场工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 3)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5.3 7.3.4 紧急切断系统应只能手动复位。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修改版)第 11.5.4 8 8 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8.1 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 8.1.1 加油站的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由明沟排到站外时,应在 围墙内设置水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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