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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国际经济法配套全册教学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金钥匙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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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国际 经济法 配套 教学 课件
    资源描述:

    1、国际经济法配套全册教学课件国际经济法配套全册教学课件 国际经济法学 关于国际经济法 经济与法律 1.经济运行的基本形态 国内投资 私人/政府投资(积极财政政策) 投资 产品/服务 销售(消费) 外国投资 资金(金融) 技术(知识产权) 生产性消费 国内(内需) 需求 (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居民消费 国外(外贸) 关于国际经济法(续1) 2、国际经济 国际金融 国际贸易 国际投资 国际技术转让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国际税收 国际经济争端解决 关于国际经济法(续2) 3、法律对经济的调整 (1)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关系需相应的法律调整 (2)政府管理经济的法律规范 4、法律对国际经济的调整 (1)

    2、跨国的民商事关系在法律上如何调整? 国际货物买卖 国际借贷 (2)政府如何管理跨国的经济交往? 5、法律的价值与国际法的有效性讨论 关于国际经济法(续3) 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 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际间的经济行为,包括国际投 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技术转让等,因 而国际经济法包含国际贸易法等相应的分支学科。 2.国际经济法从两方面对国际经济进行调整,即以 相应的民商事法律调整平等主体间的民商事法律 关系,此为交易性的国际经济法(transaction IEL);以相应的管制性的法律调整政府管理经济 的行为,此为管理性的国际经济法(regulation IEL)。 关于国际经济法(

    3、续4) Transaction IEL 1.选择法律适用与统一实体规范 2.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的适用 3.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 Regulation IEL 1.一国政府基于国家主权可以管理本国的涉外经济 活动 2.各国政府管理行为的冲突 3.国际法上的协调与国际组织 4.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公法的原则构成国际经济法的一般原则 调整国际经济关系所特有的原则为国际经济 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 1.经济主权以及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1) 经济主权以及国家对自然资源永

    4、久主权原则 1.来之不易的成果 自然资源是各国经济发的基础,全球的自然资 源如何分配?联合国的成立与国家对自然资源永 久主权原则的确立:1962年关于自然资源永久 主权的宣言在联大会议得以通过。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努力:通过发展中国 家共同的努力,1974年6月联大特别会议通过了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建立国际经济 新秩序行动纲领;同年12月,联大又进一步通 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从而最终确 立了经济主权的原则。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2) 2、经济主权以及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 的主要内容 (1)独立自主地管理本国经济的权利 关于经济主权的讨论 (2)管理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

    5、的权利 (3)国有化及征收的权利 各国有权实行国有化或征收,但在补偿的问题 上存在分歧。实行国有化或征收的条件:为公共 目的、依法定程序、给予补偿。发达国家的补偿 标准:充分、及时、有效(赫尔准则);发展中 国家:适当、合理地补偿。 (4)各国对境内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3) 公平互利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的基本内涵:以平等为基石。应充 分关注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追求实质公平, 摒弃形式上的公平。 公平互利原则的发展:从一开始注重政治上的平 等,到反思经济实力差异较大的国家之间的貌视 公平的经济关系,带来的是实质的不公平,因而 也就无法做到互利。 公平互利原则的体现:普

    6、惠制以及WTO体制内的 特殊和差别待遇。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4) 普惠制 普遍优惠制,要求发达国家应当尽可能在国际 经济合作领域内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的优惠待遇, 此种优惠不得寻求互惠,不得歧视。通常认为是指 所有发达国家应当对所有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制 成品或半制成品给予此种优惠。其特点是普遍的、 非互惠的和非歧视的。 普惠制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最终在建 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行动纲领以及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得以 确立。但在实践中,对哪些国家、针对哪些产品以 及给予多少优惠都是由给惠国确定的。因而是有欠 缺的。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5) WTO体制内的特殊和

    7、差别待遇 在GATT肯尼迪回合谈判中得以确立。东 京回合的“授权条款”进一步加以明确。肯 尼迪回合所增加的GATT第四部分(贸易与发 展)以及“授权条款”为普惠制奠定了法律基 础。 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WTO一揽子协议中都 有关于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特殊与差别待 遇的规定。但不同类型的发展中国家享受的 待遇也是有所不同的。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续6) 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的原则 1.全球化的启示: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离不开 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消除国际社会的贫富差距成为全球共同的课 题。 2.WTO的努力:WTO的特殊与差别待遇; WTO新一轮谈判的主题词:发展 国际经济法的基

    8、本原则(续7) 3.可持续发展:贸易与环境 4.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南南合作的典范七 十七国集团以及南方中心;南北合作的典范 洛美协定以及科托努协定 5.国际合作的新趋向与中国的战略 国际货物贸易法 国际货物贸易法包含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调 整以及各国管理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及其协 调WTO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以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为中 心,包括由此产生并独立于国际货物买卖关 系的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关系、国际货物运输 保险法律关系以及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关系。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关系 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买卖 国际贸易支付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适用

    9、 1.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确立以国际货物买卖合 同的成立为标志。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冲突规范的 解决方法的困惑与统一实体规范的解决方法 的适用。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获得广泛的认同与适用。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的统一化趋势 1.国际上制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统一实体规范 的努力 1964年,罗马统一国际私法协会通过了国 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成立统一法公约;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拟订了联 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10、UN)(以下简称CISG)。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2、各国合同法律制度的趋同化 大陆法系国家合同法律的趋同;英美法在合同领域逐渐 形成了一些成文的法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U.C.C)、 英国货物买卖法等。 3、国际贸易惯例的广泛适用 贸易术语、信用证、托收等一些惯例的适用,I.C.C的贡 献-INCORTERMs、UCP、URC。 4、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制订与适用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94年制订。通则是合同法律 的集在成者。通则可适用于各类合同。它不同于 CISG,不具有强制适用效力;它也不同于贸易惯例,它 是制订出来的。通则主要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提供参考, 也可以为各国制订合同法律提供支持

    11、。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CISG的适用 1.CISG适用的条件: 国际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货物买卖合同 缔约国标准 国际性:营业地标准; 货物买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合同不适用; 一方以提供劳务为主的合同也不能适用,如我国 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国际劳务 合同以及“三来一补”的合同。即便如此,也并 非所有买卖的合同皆可适用,公约明确排除了以 下六种合同的适用。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电力 标的物的特殊性 股票等证券 船舶、飞机 拍卖 六种不能适用公约的买卖 买卖方式的特殊性 基于强制执行 为私人或家庭目的进行的买卖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缔约国标准及CISG关于“扩大适用范围的

    12、解释”: 不具备缔约国标准;基于国际私法规则可适用某一国的 法律;如果该国是公约的缔约国,则认为该合同也可适用 于公约。 该条规定不尽合理,因而可以提出保留。(另:公约还允 许提出书面保留) 2、公约适用的任意性: 在具备适用条件的前提下,适用公约与否由当事人决定 (适用的自动性);即使合同适用公约,也未必完全遵照公 约。 3、公约不涉及的内容: 关于合同的效力、所有权的转移及其对第三人的影响以 及产品责任问题公约未作规定。 CISG的适用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合同的 适用范围作了规定,下列哪个选项应适用公约的规 定?( ) A缔约国中营业地处于同一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货物 的买

    13、卖 B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飞机 的买卖 C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股票的买卖 D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 物的买卖 CISG的适用 设下列各公司所属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 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 几种情况适用公约? ( ) A营业地位于中国的两个不同国家的公司订立 的关于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B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 易合同,其中服务未构成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 C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关于食糖的贸 易合同 D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 易合同,其中服务构成了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 CISG的适用 联合国国际货

    14、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下列哪些 合同?( ) A.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 售合同 B.住所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 售合同 C.具有不同缔约国国籍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 售合同 D.在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的条件下, 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 合同 我国上海某进出口公司A要出口一批货物给某外国公司B,在 进行合同谈判时双方都有意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 售合同公约(以下称CISG),现A就该问题向你咨询,以 下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如果该外国公司B其本国是CISG的缔约国,但其营业地 所在国家不是CISG的缔

    15、约国,只要双方合意约定适用CISG, 则合同适用CISG B、如果该外国公司B其本国是CISG的缔约国,但其营业地 所在国家不是CISG的缔约国,根据国际私法规则,他们之 间的合同适用第三国的法律,如果该第三国是CISG的缔约 国,则他们之间的合同可以适用CISG C、如果该外国公司B营业地所在国家是CISG的缔约国,双 方也希望适用CISG,则必须在合同中作明确的约定 D、即便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合同可以适用CISG,双方也 可以在合同中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改变 CISG的适用 扩大适用范围的解释 不具备缔约国的标准 依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 某一具体国家的法律 该具体国家为公约的缔约国 该合同也

    16、可以适 用公约(具备缔 约国标准)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1.各国合同法大都以要约和承诺确定合同的成立, CISG在合同成立问题上的规定和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大体相同。 2.关于要约: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所作的愿与其订立 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要约最重要的要素是什么?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要约的生效:到达生效。 要约生效的法律后果:要约人须等待受要约人 的答复;受要约人无答复的义务。 要约人不得 随意撤销要约。 要约的撤销:以下两种情况下不得撤销要约。 (1)规定了期限的要约; (2)受要约人信赖,且从事了和要约有关的行为。 两种选择:缔约过失与要约不得撤

    17、销。CISG取后者。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要约的撤回:所有要约,即便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都可撤回。 如何撤销与撤回? 2、关于承诺: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 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带有实质性变更 的承诺构成一项新的要约,即反要约;带有非实质 性变更的承诺?(有效或无效?)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如何区分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 对标的物、数量、质量、交货、支付以及法律适 用和争议解决的条款作出变更的为实质性变更。 关于数量:毛重与净重;溢短装条款。 关于质量:质量标准;检验与检验权;包装。 关于交货:何时、何地、何以完成; 运输与运输 保险;风险承担。 关于支付:何时、何

    18、地;价格;支付的货币;支 付方式。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逾期承诺的处理:逾期承诺对交易的影响?逾期 承诺的法律后果?(必然无效?)不同情况下逾期承 诺的处理。 承诺的生效与承诺的撤销和撤回:到达生效与 投邮生效之争。CISG以到达生效为基本原则,但以 行为表示承诺的,在行为作出时即为生效。所有承 诺皆不可撤销;在投邮生效的前提下,承诺的撤回 是不可能的。 合同的成立 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 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 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 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 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

    19、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 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 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 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合同的成立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 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 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 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 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

    20、认为要 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 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成立未必生效。 2.影响合同生效的因素: 缔约能力、合同形式、影响意思表示真实性的情 形(欺诈、趁人之危、显失公平)、政府管制等。 3、有关合同生效争议的法律适用? 国际经济法 张国元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术语 1.国际贸易术语的形成: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 为解决卖方交货以及与卖方交货有关的问题上双 方的权利义务划分,逐步形成了以某些术语来代 表双方在上述问题上的约定。是一种国际贸易惯 例。(国际贸易惯例的定义?) 2.国际贸易术语解决

    21、的问题: 卖方何时、何地、何以完成交货;运输如何安排; 风险何时转移以及谁办理保险;进出口海关手续 由谁办理、关税谁来承担。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3、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简化商业谈判,提高合 同谈判的效率;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以及交货问 题上的权利义务划分,因而又称为交货条件;影 响合同的价格构成,因而又称为价格条件。 4、国际贸易术语得以广泛适用的保障:应把在 贸易实践中约定俗成的内容固定下来。长期以来 有许多的机构对贸易术语进行了编纂:国际法协 会的牛津华沙规则、 I.C.C 的国际贸易 术语解释通则以及美国1841年对外贸易定义 修订本。最新适用的、最权威的是I.C.C于2010 年最新

    22、修订的INCOTERMs2010。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依“2000通则”) 工厂交货 E组:EXW(卖方承担的责任最小,买方办理出口海关手续) F组:FCA、FAS、FOB 装运港 交货 C组:CFR、CIF、CPT、CIP 目的港 交货 D组:DAF、DES、DEQ、DDU、DDP (卖方承担责任最大,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海关手续)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F组术语:卖方在装运港(地)将货物交付运输完成 交货义务,在此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FAS、FOB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FCA可适 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一切运输方式。 C组术语:卖方在装运港(地)将货物交

    23、付运输完成 交货义务,在此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卖方需 承担运费(Freight)或运费和保险费(Freight & Insurance)。CFR、CIF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在其他运输方式下用CPT、CIP代替。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D组术语: 卖方在目的港(地)将货物交与买方完成 交货义务。 DAF为边境交货。 DDP为完税交货,卖方将货物运至目的港(地) , 在办理完进口海关手续并且缴纳进口关税后将货物 交与买方才完成交货义务。DDU即未完税交货。 DES、DEQ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几个重要的贸易术语 1.FOB:Free On Board,指定装

    24、运港船上交货价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1)交货(依买方指定); (1)租船订舱,付运费; (2)办理出口海关手续; (2)进口清关; (3)船舷标准:以货物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为标准划分; (4)提供相应单据。 (4)办理保险,承担保险费。 关于船舷标准:装运港;在集装箱或滚装、卸装的装卸条件下 建议不采用;装卸费用:FOB上海吊钩下交货等。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2、CFR:Cost &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与FOB同,但卖方需安排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 承担运输费。指定目的港? 3、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 运费?

    25、 与FOB同,但卖方需安排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 承担运输费;并且还需办理保险,承担保险费。 关于保险: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4、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 货义务,风险随之转移。 指定地点如果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 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如果是其他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 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 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此种情况下,由卖方按买方要求或商业 惯例根据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所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时,卖方完成交货义务且风险随之转移。

    26、在卖方所在地交货,由卖方负责装货,在其他地点交货, 卖方不负责卸货。 国际贸易术语 -2010通则 修订后整合为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 方式划分为两大类: 一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EXW、 FCA、CPT、CIP、DAT、DAP、DDP; 二是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FAS、FOB、 CFR、CIF。 新增了DAT和DAP两个术语: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运输终端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 新术语同时适用于国际和国内贸易。 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内容: 买方和卖方分别要帮助

    27、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 的信息和文件,受助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 风险。 船舷的变化。 链式销售(String Sales)的补充 。 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学院 张国元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违约及救济 1.关于违约:违约是一种事实判断,即比较买卖双 方的实际履约行为与其应承担的义务之间的事实, 对违约的认定无须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状态。 其关健在于确定当事人的义务。 双方的约定 买卖双方的义务 法律的规定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2、买卖双方的义务(依CISG): 明示:信赖、诚信 品质 交货-担保义务 默示:商销性 所有权: 卖方 权利 知识产权: 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移交单据 国际货物买卖法

    28、律制度 关于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 胜诉 卖方A 买方B 败诉 第三方 买方C 第三方 付款 买方 接收货物:接收不等于接受。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违约救济 1.损害赔偿:违约的事实损失;可以主张包括预 期利润在内的一切损失的赔偿;无论是否已采取 其他的救济手段,都可主张赔偿。 2.宣告合同无效:慎用! 因而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 (1)一方的违约构成根本违约;(2)一方的违约虽未 构成根本违约,但在给其一段额外的时间让其履 行义务(实际履行)后,仍未能履行或直接宣称将不 再履行合同。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守约的一方可 主张合同无效,但必须通知对方。宣告合同无效 后只能主张赔偿;已履行的可要求

    29、返还。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3、预期违约情况下的处理: 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前,一方根据已有的事实预 见到对方将要违约,此种判断出来的对方将来可 能发生的违约情况为预期违约。 提供履约担保,恢复履行 预期违约 中止履行并通知 未提供履约担保,解除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4、分批交货条件下的违约处理: 3月-2万吨:及时交货,货好; 10万吨 4月-3万吨:延迟半个月交货; (大米) 5月-3万吨:所交货有质量问题; 6月-2万吨:未交货。 3月:配件进; 成套设备进口 4月:零部件进; 5月:主机未进。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5、其他的救济手段:如减价、修补、交付替代物等。 关于交付替代物

    30、。 6、不可抗力免责:及时的通知义务。 关于货物的保全义务 买卖双方都承担此种义务。 货物暂归由买方或卖方掌握。 一般采取寄存或出售的方法,可主张费用。在对 方未付合理的费用之前可保有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1.有约定的依约定; 特定地点:交承运人 涉及运输 无特定地点:货交第一承运人 2.未约定 不涉及运输:货物交由买方处置 3、运输途中的买卖:合同订立时风险转移。 4、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及前提: 违约救济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 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FR 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份最高15%,杂质不超过3%,

    31、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 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 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 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 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 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 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 该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违约救济 A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B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 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C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 任 D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违约救济 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

    32、中 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 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 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 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 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 中国公司只实收1995箱货物,短少5箱。下 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违约救济 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 国公司索赔 B.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C.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 D.对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 求减少价金,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违约救济 中国甲公司从美国乙公司进口一批水果,合同约定 货到验收后付款。货物到达目的港

    33、,甲公司提货验 收后,发现货物总重量短少12,单个体积和重量 也不符合合同规定。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哪些是正 确的?( ) A.甲公司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B.甲公司有权要求退货 C.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仓库,其费用由 乙公司承担 D.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出售,并从出售价款中扣除保 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违约救济 一国甲公司与另一国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假设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 于该买卖合同,那么依该公约的规定,甲公司对于 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事项包括下列哪些?( ) A.交付的货物为甲方所有 B.交付的货物为甲方占有 C.交付的货物在买方所在国或转售国不侵犯

    34、他人的 知识产权 D.交付的货物在世界范围内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违约救济 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 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晋堂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 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 A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晋 堂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B根据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晋堂公司可以同时要 求减价和赔偿损失 C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 晋堂公司关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应当被支持 D如果收到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晋堂公 司应当拒绝接受多交部分的货物 违约救

    35、济 施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买卖 合同。除其他条款外,双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 施密斯公司在检验收到的货物时,发现该水果的大小与合同 的规定差别很大,便打算退货。根据这些情况,下列哪些表 述是正确的?( ) A施密斯公司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全货物 B施密斯公司有权一直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哈斯公司 对其保全货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作出补偿为止 C施密斯公司不必使用自己的仓库保管该货物 D施密斯公司也可以出售该货物,但在可能的范围内, 应当把出售的意向通知哈斯公司 知识产权担保 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法国的

    36、乙公司出口一批货 物。乙公司本拟向西班牙转卖该批 货物,但却转售到意大利, 且未通知甲公司。意大利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其专利权。 关于甲公司的权利担保责任,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同公约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承担依意大利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产生 的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承担依法国法提出的知识产权主张产生的 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担保在全球范围内该批货物不侵犯他人的 知识产权 D甲公司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不适用于该批货物依乙 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生产的情形 违约救济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 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

    37、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 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 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 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 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 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 违约救济 根据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在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 有关的单据的情况下,关于卖方的此项义务,下列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移交 B如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前移交,可以在该时 间到达前纠正其中不符合同规

    38、定的情形 C卖方行使纠正单据的权利使买方承担不合 理开支的,买方有权要求赔偿 D卖方在不使买方承担不合理开支的情况下, 可以改变移交单据的地点和方式 违约救济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 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守约方 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原合同价与转卖 合同价之间的价差 B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合同价与市价之 间的价差以及其他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C守约方可获得的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 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 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39、D守约方有权对其实际遭受的、违约方缔约时理应预 料到的所有损失获得赔偿 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学院 张国元 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班轮运输 海上货物运输 航次租船 租船运输 定期租船 光船租赁 提单的法律问题 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提单的定义及特征(作用) 1.何为提单? 2.提单的法律特征: (1)提单起到了收据的作用; (2)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3)提单代表了货物的所有权。 提单的分类 1.已装船提单和未装船提单; 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2、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 3、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与指示提单。 关于海运欺诈与保函的效力分析 托运人 ? 承运人 承运人能否以保函抗

    40、辩? 第三人(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 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 义务 责任形式 责任限制 责任期 间 海牙规则 适航性 不完全过失 100磅/件 钩至钩 666.667SDR/件 维斯比规则 高 管货 2SDR/公斤 汉堡规则 推定过失 835SDR/件 接到 交 高 2.5SDR/公斤 无过失免责 (1)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 ;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海上灾难,天灾,战争行为 ,公敌行为,船舶被扣留,检疫限制,罢工、关厂、停 工,暴乱和骚动,尽适当的谨慎仍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 ; (3)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 (4)货方原因: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

    41、、性质造成的体积 或重量的亏损或任何其他损坏,包装不当,标志不清或 不当。 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 1.确立提单作为最终证据; 2.喜玛拉雅条款(Himalaya Clause)。 汉堡规则的修改(新增的内容): 1.增加了关于舱面货及活牲畜的规定; 2.对保函作了规定; 3.对延迟交货作了规定。 提单法律问题 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 正确的?( ) 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 责 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 任 C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迟 延交付 D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物运 费的2.

    4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签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 关于签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 案件事实案件事实:2002年7月,原告金海公司与被告裕东船 务公司签订了运输协议,委托第一被告由巴西运输一 套精炼棕榈油设备至天津港,包干运费2500美元。 货物运至上海港后,第一被告安排第二被告涌泉航运 公司所属的“涌泉2号”轮进行转船运输。9月6日, “涌泉2号”轮驶往秦皇岛途中因货舱进水,船体倾 斜,被救助。经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货物 残损金额为22270美元。经青岛双城船舶技术咨询有 限公司对船舶进行检验,“涌泉2号”轮船体开裂进 水的原因是由于船舶结构缺陷或者船舶材质问题所致 。 签约承运人与

    43、实际承运人 天津海事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 于适航状态,使货舱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 货物。 “涌泉2号”论虽于2001年12月12日进行了年 检,取得适航证书,但秦悼双城船舶技术咨询公司验 船师在验船时拍摄的照片显示,该轮货舱锈蚀特别严 重,船底K列板上有一条长度约为400mm纵向裂口, 痕迹较旧,并用木塞塞住。另外,被核定抗风能力8 级的该轮,在遭遇6级风浪时即造成船体损坏、货舱 进水。上述情况证明该轮在开航时,实际已不适航。 签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 涌泉公司作为上海港至秦皇岛港的区段承运人。没有提 供适航船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

    44、任。第一 被告裕东船务公司作为全程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负责 ,对于原告的损失应与第二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天津海事法院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损失 。 汉堡规则第10条 即便签约承运人将全程或部分运输委托给实际 承运人,签约承运人仍应对运输全程负责。如 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有责任,则两者负连带 责任。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 关于无单放货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 近海运输中,常发生货物先到而提单未到的情 况,收货人往往用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 侵权侵权 OR OR 违约?违约? 以侵权或违约处理应考虑 因素? 如何解决近海运输中所碰到的问题? 海运单的运用 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海运单是20世纪

    45、70年代以来,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 特别是航程较短的运输中产生出来的一种运输单证。关 于海运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海运单是一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B海运单不具有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存在的作用 C第三方以非法的方式取得海运单时无权提取货物 D海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特征,收货人凭海运单提 取货物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 关于无单放货2009年最高院司法解释(关于 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规定) 责任性质:竞合责任;正本提单持有人可要求承运人 与无正本提单提货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限制:因属故意的行为,不能享受责任限制; 赔偿范围:依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保险费;

    46、 责任免除:港口国强制要求到港交付给当地海关或港 口当局 时效:1年。 提单法律问题 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 证支付。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 1996年7月10日至7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 “SALA”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SALA”号在 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 泊的油轮相撞,使“SALA”号不能如期装货。 “SALA”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 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 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 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 失。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 关于承运人责

    47、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提单法律问题 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 对延迟不负责任 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 此承担责任 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 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 此承担责任 提单法律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5年10月签订了购买 4500公吨化肥的合同,由某航运公司的“NEWsWAY” 号将该批货物从美国的新奥尔良港运至大连。 “NEWsWAY”号在途中遇小雨,因货舱舱盖不严使部 分货物湿损。下列关于货物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 A承运人应赔偿货物湿损的损失 B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主张免责,但

    48、应承担举 证责任 C乙公司应自行承担此项损失 D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提单法律问题 深圳甲公司从日本购进线钢4500公吨,价格条件为CIF 广州。由于短途运输和船速较快,该批货物先于提单到 达了目的港。深圳甲公司凭副本提单加自己签署的保函 提取了货物,之后该公司未去银行付款赎单。银行于是 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本案的主张有哪些 是正确的?( ) A承运人可以凭副本提单加保函向深圳公司交货 B承运人应当赔偿银行的损失 C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向收货人交货 D承运人与银行没有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提单法律问题 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 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 ( )

    49、A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 于适航状态 C承运人应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 D承运人应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 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 提单法律问题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 指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 正确的? ( ) 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 单交给受让人即可 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 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 提单法律问题 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 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 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 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 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 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 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 A. C公司可以免责 B. 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 符 C. 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 责任 D. 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 险的义务 提单法律问题 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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