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全册完整教学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物权法全册完整教学课件.ppt》由用户(金钥匙文档)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权法全册 完整 教学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物权法全册完整教学课件物权法全册完整教学课件 民法入门民法入门物权法物权法 民法民法 一、民法总则(总论)一、民法总则(总论) 二、物权法二、物权法 三、债法(合同法)三、债法(合同法) 四、侵权责任法四、侵权责任法 五、人格权法(人身权法)五、人格权法(人身权法) 六、亲属法(婚姻家庭法)六、亲属法(婚姻家庭法) 七、继承法七、继承法 推荐书目:推荐书目: 马新彦主编:马新彦主编:物权法物权法,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2007年版。年版。 梁慧星、陈华彬: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物权法(第四版),(第四版), 法律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年版。 考试题型考试题型 一、选择题(至少有一项是
2、正确的,每题一、选择题(至少有一项是正确的,每题2分)分)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 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 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下列正确的是?下列正确的是? A.奇石属于遗失物,乙应该返还甲奇石属于遗失物,乙应该返还甲 B.奇石属于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奇石属于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考试题型考试
3、题型 二、案例分析题(每题二、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分) 甲乙丙对某套房屋享有共有权,甲占有甲乙丙对某套房屋享有共有权,甲占有50的份的份 额,乙占有额,乙占有30的份额,丙占有的份额,丙占有20的份额。三的份额。三 方约定,该房屋轮流分别由甲乙丙使用方约定,该房屋轮流分别由甲乙丙使用5个月、个月、3 个月和个月和2个月。在三方共有期间发生下列事情,请个月。在三方共有期间发生下列事情,请 予以解决。予以解决。 问题:问题: (1)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丙均主张优先购)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丙均主张优先购 买权,应该如何处理?买权,应该如何处理? (2)甲抛弃自己的份额,该份额归属如何?)
4、甲抛弃自己的份额,该份额归属如何? (3)乙在居住期间,房屋屋檐因年久失修掉落,)乙在居住期间,房屋屋檐因年久失修掉落, 应该由谁负担维修?应该由谁负担维修? 考试题型考试题型 三、法条分析题(每题三、法条分析题(每题15分)分)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条规定:“按照合同或 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 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试从物权变动模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试从物权变动模 式角度进行分析。式角度进行分析。 四、论述题(共四、论述题(共20分,不要简单罗
5、列要点,分,不要简单罗列要点, 要有分析,否则不给分)要有分析,否则不给分) 试论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试论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 绪论绪论 一、一、什么是物权法什么是物权法 二、物权法的意义二、物权法的意义 一、什么是物权法一、什么是物权法 (一)物权法的定义(一)物权法的定义 所谓物权法,是指规范人对物的支配关系的所谓物权法,是指规范人对物的支配关系的 法律规范。或者说,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法律规范。或者说,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 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具体而言,是指规定物权的种类,各种物权具体而言,是指规定物权的种类,各种物权 的权能,物权的行使、变动及保护
6、等的法律的权能,物权的行使、变动及保护等的法律 制度。制度。 形式意义上的物权法,专指民法物权编或单形式意义上的物权法,专指民法物权编或单 行的物权法而言。行的物权法而言。 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则泛指以物权为规范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则泛指以物权为规范 对象全部法律规范。对象全部法律规范。 (二)物权法的特征(二)物权法的特征 1、强行法规性、强行法规性 2、固有法性、固有法性 设例设例0 1: 甲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一块土地甲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一块土地A,建筑房,建筑房 屋屋B。 假设甲向乙银行借款假设甲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而以土地万元,而以土地A 和房屋和房屋B担保此项债务;担保此项债务
7、; 后来,甲因为资金紧张而将房屋后来,甲因为资金紧张而将房屋B转让给丙;转让给丙; 同时甲将朋友丁委托自己保管的一幅画同时甲将朋友丁委托自己保管的一幅画C也也 一起卖给了丙。一起卖给了丙。 问题:上述内容包括哪些法律关系?问题:上述内容包括哪些法律关系? (三)物权法的体系(三)物权法的体系 1、关于物权的一般规定。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关于物权的一般规定。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的保护。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的保护。 2、所有权制度。一般规定;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所有权制度。一般规定;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 有权、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有权
8、、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 邻关系;共有;所有权取得的若个规定。邻关系;共有;所有权取得的若个规定。 3、用益物权制度。一般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制度。一般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4、担保物权制度。一般规定;抵押权;质权;留、担保物权制度。一般规定;抵押权;质权;留 置权。置权。 5、占有。包括占有的种类、效力等。、占有。包括占有的种类、效力等。 设例设例0 2: 鲁滨逊因船舶失事而漂流到加勒比海的一鲁滨逊因船舶失事而漂流到加勒比海的一 个荒岛上,并且独自一个人生活下来。后个荒岛上,并且独自一
9、个人生活下来。后 来在与土著人的战斗中救下了土著人星期来在与土著人的战斗中救下了土著人星期 五,星期五成了他的奴隶。再后来又有几五,星期五成了他的奴隶。再后来又有几 个西班牙人到了这个荒岛。个西班牙人到了这个荒岛。 问题:从民法的视角分析以上内容?问题:从民法的视角分析以上内容? 二、物权法的意义二、物权法的意义 (一)物权法与财产的关系(一)物权法与财产的关系 1、财产关系的形成、财产关系的形成 2、法律保护财富的社会意义、法律保护财富的社会意义 设例设例0 3: 甲现有单位分配的住房甲现有单位分配的住房A,现甲欲出让,现甲欲出让A。 乙是一个农民,年纪大了要进城和儿子一乙是一个农民,年纪大
10、了要进城和儿子一 起生活,他耕种的土地起生活,他耕种的土地B和居住的房屋和居住的房屋C因因 而闲置需要处理。而闲置需要处理。 问题:甲对住房问题:甲对住房A具有什么权利?甲可否出具有什么权利?甲可否出 让让A? 乙对乙对B、C有何权利?如何才能处分?有何权利?如何才能处分? (二)物权法与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二)物权法与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 1、物权法对市场经济具有前提性作用、物权法对市场经济具有前提性作用 2、物权法是市场发展最基本的法律条件、物权法是市场发展最基本的法律条件 物权法物权法 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总论物权总论 第二章第二章 所有权所有权 第三章第三章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 第四章第四章
11、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 第五章第五章 占有占有 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总论物权总论 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物权的概念 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的客体物权的客体 第三节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 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变动的公示物权变动的公示 第五节第五节 物权变动的模式物权变动的模式 第六节第六节 物权的效力和保护物权的效力和保护 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物权的概念 一、物权的定义一、物权的定义 二、物权的特性二、物权的特性 三、物权与债权三、物权与债权 一、物权的定义一、物权的定义 (一一)对物关系说对物关系说 主张物权是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主张物权是对物直接支配的权利。 (二二)对人关系说对人关系说 主张
12、物权是对抗一般人的财产权主张物权是对抗一般人的财产权,物权是具有任何物权是具有任何 人不得侵犯的消极作用的财产权人不得侵犯的消极作用的财产权。 (三三)折中说折中说 主张物权是对物得直接支配主张物权是对物得直接支配,并可对抗一般人的财并可对抗一般人的财 产权产权。并且认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人可以支配物的并且认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人可以支配物的 方法和范围方法和范围,是权利人与物的关系;而法律禁止一是权利人与物的关系;而法律禁止一 般人侵害的消极作用般人侵害的消极作用,则是物权对人的关系则是物权对人的关系。 物权法物权法中的定义中的定义 物权法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物权,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物权
13、,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 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 设例设例1 1: 甲有房屋甲有房屋A,有汽车有汽车B,有手表有手表C。甲甲 的好朋友乙曾经向甲借款的好朋友乙曾经向甲借款100万元万元。现现 甲因资金紧张甲因资金紧张,而将房屋而将房屋、汽车和手汽车和手 表都卖给了丙表都卖给了丙。 问题:所涉及权利性质的表现问题:所涉及权利性质的表现? 二、物权的性质二、物权的性质 (一一)直接支配性直接支配性 (二二)特定性特定性 (三三)可享受利益性可享受利益性 (四四)排他性排他
14、性 (五五)公示性公示性 三、物权与债权三、物权与债权 (一一)物权和债权的联系物权和债权的联系 (二二)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设例设例1 2: 甲有祖传制造宝刀的技术,乙酷爱宝刀,甲有祖传制造宝刀的技术,乙酷爱宝刀, 于是与甲签订合同以于是与甲签订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订购一把万元的价格订购一把 屠龙宝刀。屠龙宝刀。 甲屠龙宝刀制造成功后,乙交付甲屠龙宝刀制造成功后,乙交付10万元于甲,万元于甲, 而甲交付屠龙宝刀于乙。而甲交付屠龙宝刀于乙。 乙的仇人丙知道后恐受其害,与某日深夜乙的仇人丙知道后恐受其害,与某日深夜 潜入乙家将屠龙宝刀砸成铁块。潜入乙家将屠龙宝刀砸成铁块。 问题:甲
15、乙丙之间前后的几种关系如何?问题:甲乙丙之间前后的几种关系如何? (一)物权和债权的联系(一)物权和债权的联系 1、物权和债权都体现财产关系物权和债权都体现财产关系 2、合同之债是主体获取经济利益或合同之债是主体获取经济利益或 财产的工具财产的工具 3、侵权之债是保护物权的手段,、侵权之债是保护物权的手段, 或者可以说是侵犯物权的结果或者可以说是侵犯物权的结果 (二)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二)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上的区别权利性质上的区别 2、权利发生原则的区别权利发生原则的区别 3、权利效力的区别权利效力的区别 4、权利存在期限的区别权利存在期限的区别 5、权利发生原因的区别权利发生原因
16、的区别 6、权利客体不同权利客体不同 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的客体物权的客体 一、物权客体特定主义一、物权客体特定主义 二、物权客体的条件二、物权客体的条件 三、物权客体的分类三、物权客体的分类 一、物权客体特定主义一、物权客体特定主义 物权客体特定主义,也叫做一物一权物权客体特定主义,也叫做一物一权 主义,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所主义,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所 谓一物一权主义是指在一个标的物上谓一物一权主义是指在一个标的物上 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允许有互不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允许有互不 相容的两个以上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相容的两个以上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 标的物上。标的物上。 物权客体特定主
17、义存在的理由:物权客体特定主义存在的理由: (一一)为了确定物权支配客体的范围为了确定物权支配客体的范围,使使 其支配的外部范围明确化其支配的外部范围明确化。 (二二)避免物权关系的复杂化避免物权关系的复杂化。 (三三)避免公示方法上的困难及保护交易避免公示方法上的困难及保护交易 安全安全。 设例设例1 3: 甲因生活困苦将自己的肾卖给患尿甲因生活困苦将自己的肾卖给患尿 毒症的乙毒症的乙,甲用卖肾的钱甲用卖肾的钱30万元万元, 买位于阳光城一百平方米的房产一买位于阳光城一百平方米的房产一 处处A。 问题:甲的肾和房产问题:甲的肾和房产A能否成为物能否成为物 权客体权客体? 二、物权客体的条件二
18、、物权客体的条件 (一一)必须是特定物必须是特定物 (二二)是独立物是独立物 (三三)原则上是有体物但不以有体物为限原则上是有体物但不以有体物为限 (四四)必须存在于人体外部必须存在于人体外部 (五五)必须是人力所能控制支配必须是人力所能控制支配,并且能并且能 够满足人的某种追求够满足人的某种追求 三、物权客体的分类三、物权客体的分类 (一一)动产与不动产动产与不动产 (二二)主物与从物主物与从物 (三三)原物和孳息原物和孳息 (四四)特种物特种物 第三节第三节 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 一、物权法定主义一、物权法定主义 二、物权的分类二、物权的分类 一、物权法定主义一、物权法定主义 (一)物权法
19、定主义的含义(一)物权法定主义的含义 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所谓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效所谓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效 力、变动要件、保护方法等都只能由法律力、变动要件、保护方法等都只能由法律 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 和超越法定范围行使物权。和超越法定范围行使物权。 物权法定主义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物权法定主义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 1、物权须以民法或其他法律所物权须以民法或其他法律所 规定者为限规定者为限 2、物权非依法法律规定不得创物权非依法法律规定不得创 设设 设例设例1 4
20、: 甲想在海南购置房产甲想在海南购置房产A,用于冬季全家去度,用于冬季全家去度 假。但是其他时间大多处于闲置状态,因假。但是其他时间大多处于闲置状态,因 此与开发商乙达成一个购房协议,由甲和此与开发商乙达成一个购房协议,由甲和 乙分阶段的对房屋乙分阶段的对房屋A享有权利,即在冬季的享有权利,即在冬季的 12月到月到2月归甲所有,其他时间归乙所有,月归甲所有,其他时间归乙所有, 乙可以将该房屋出租等。乙可以将该房屋出租等。 问题:甲和乙的所有权能否存在?问题:甲和乙的所有权能否存在? (二)物权法定主义的理论基(二)物权法定主义的理论基 础础 1、物权作为支配型财产权物权作为支配型财产权,具有绝
21、对性具有绝对性 2、整理物权类型整理物权类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物权法定主义有助于物权体系的统一物权法定主义有助于物权体系的统一 4、物权法定主义可保障完全的合同自由物权法定主义可保障完全的合同自由 5、物权法定有利于物权的公示物权法定有利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确保交易的 安全与便捷安全与便捷 (三)物权法定主义的修正(三)物权法定主义的修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学者有以下观点:学者有以下观点: 1、物权法定主义无视说物权法定主义无视说 2、习惯法包含说习惯法包含说 3、习惯法物权有限承认说习惯法物权有限承认说 4、物权法定缓和说物权法定缓和说 二、物权
22、的分类二、物权的分类 (一一)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与他物权 (二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三三)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四四)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 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变动的公示物权变动的公示 一、物权变动的概念一、物权变动的概念 二、物权的公示原则二、物权的公示原则 三、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三、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四、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四、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五、物权的公信原则五、物权的公信原则 一、物权变动的概念一、物权变动的概念 物权的变动,就物权本身而言,是指物权物权的变动,就物权本身而言,是指物权 的发生、变更及消灭;就权利主体而言,的发
23、生、变更及消灭;就权利主体而言, 是指物权的取得、设定、丧失和变更。是指物权的取得、设定、丧失和变更。 (一)物权的发生(一)物权的发生 物权的发生,指物权与特定主体相结合,物权的发生,指物权与特定主体相结合, 从物权主体方面看,指物权的取得。从物权主体方面看,指物权的取得。 1、物权的原始取得、物权的原始取得 又称为物权的固有取得或物权的绝对发生,又称为物权的固有取得或物权的绝对发生, 指不是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指不是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 设例设例15: 甲辛苦劳动,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收获了甲辛苦劳动,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收获了 西瓜一车到市场去卖。途中见有路人抛弃西瓜一车
24、到市场去卖。途中见有路人抛弃 的易拉罐,就捡了一些。甲的邻居乙是个的易拉罐,就捡了一些。甲的邻居乙是个 工艺品厂的工人,看见甲的易拉罐,未征工艺品厂的工人,看见甲的易拉罐,未征 得甲的同意把它做成了工艺品。得甲的同意把它做成了工艺品。 问题:设例中有哪些物权的发生?问题:设例中有哪些物权的发生? 2、物权的继受取得、物权的继受取得 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或权利的相对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或权利的相对 发生,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发生,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 物权。物权。 设例设例1 6: 甲继承了父亲乙留下的房屋甲继承了父亲乙留下的房屋A和家具等,甲和家具等,甲 住进去后又买了些家用电器。
25、一年后甲的住进去后又买了些家用电器。一年后甲的 公司经营不善,于是甲用公司经营不善,于是甲用A设定抵押向丙银设定抵押向丙银 行贷款行贷款100万。万。 问题:设例中有那些物权的发生?问题:设例中有那些物权的发生? 继受取得的分类继受取得的分类 根据继受方法的不同,继受取得可分为移根据继受方法的不同,继受取得可分为移 转继受取得和创设继受取得。转继受取得和创设继受取得。 (1)移转继受取得,指就他人物权依其原)移转继受取得,指就他人物权依其原 状移转而取得,简称为移转取得。状移转而取得,简称为移转取得。 (2)创设继受取得,指在他人所有的标的)创设继受取得,指在他人所有的标的 物上通过设定用益物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