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元四 装饰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确定 项目一项目一 建设项目招投标概述建设项目招投标概述 项目二项目二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确定 项目三项目三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 项目四项目四 工程索赔工程索赔 项目五项目五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项目一项目一 建设项目招投标概述建设项目招投标概述4.1.1 招投标的概念和性质招投标的概念和性质 1.招标投标的概念1)招标建筑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或投标邀请,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经济行为。2)投标投
2、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而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争取中标的经济行为。2.招投标的性质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书面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
3、,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应属于承诺。3.招投标的意义实行工程招投标制是我国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对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的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1)推行招投标制基本形成了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趋于合理。推行招投标制最显著的作用是使投标人之间产生激烈竞争,这种市场竞争最直接、最集中地表现为价格竞争。通过竞争确定工程价格,使其趋于合理或下降,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2)推行招投标制能够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在建筑市场中,不同投标者的个别劳动消耗水平是有差异的。通过招
4、投标使个别劳动消耗水平达到最低或接近最低的投标者获胜,便实现了生产力资源较优配置,也实现了投标者之间的优胜劣汰,这样将逐步地进而全面地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工程价格更趋合理。(3)推行招投标制便于供求双方更好地相互选择,使工程价格更符合价值基础。建设工程采用招投标方式为供求双方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相互选择创造了条件,为需求者(如建设单位、业主)与供给者(如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最佳点上的结合提供了可能。建设单位、业主能够选择报价低、工期较短、具有良好业绩和管理水平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作为承包人,为合理控制工程估价奠定了基础。(4)推行招投标制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进
5、而降低工程造价。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行为已进入制度化操作阶段。招投标人在同一时间、地点报价竞争,在专家支持系统的评估下,以群体决策方式确定中标者,必然减少交易过程的费用,这本身就意味着招标人收益的增加,对工程造价必然产生积极的影响。4.1.2 建设项目招投标内容建设项目招投标内容1.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我国招标投标法指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
6、贷款、援助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指出,凡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招标投标。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但不得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下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
7、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可以不参加招标的建设项目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如果进行招标贷款人、资金提供人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可以使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
8、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的单位工程,且承包方未发生变更的。2.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又叫建设项目全过程招标,在国外称之为“交钥匙”承包方式。它是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到竣工投产、交付使用全面实行招标。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使用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
9、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试生产、竣工投产等实行全面投标报价。(2)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的勘察任务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勘察单位参加竞争,经招标人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勘察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填报标书,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完成勘察任务的法律行为。(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的设计任务发布通告,以吸引设计单位参加竞争,经招标人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设计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填报标书,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来完成工程设计任务的法律行为。设计招标主要是设计方案
10、招标,工业项目可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招标。(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或者邀请,以法定方式吸引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5)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是指招标人为了委托监理任务的完成,以法定方式吸引监理单位参加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的法律行为。(6)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购买的材料设备发布公告或者邀请,以法定方式吸引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参加竞争,招标人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购买其材料设备的法律行为。3.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建设工程招标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11、两种方式。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转播媒介发布招标通告,公开请承包者参加投标竞争。凡具备规定条件的单位都可自愿参加投标。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中选择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公开招标的最大特点是一切有资格的承包商或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竞争,都有同等的机会。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到报价合理、工期较短、技术可靠、资信良好的中标人。但是公开招标资格审查及评标的工作量大、耗时长、费用高,且有可能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鱼目混珠的现象发生,这是需要特别警惕的。公开招标一般适用于工程
12、规模较大、技术复杂、报价水平不易掌握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采购数量多,金额大的物资设备、材料的供应。注意:只要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凡投标企业符合该工程资格等级和施工能力要求的,投标报名是不受限制的,招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标单位参加。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单位不公开发布招标通告,而是根据工程特点向经预先选择的承包商发出招标通知书或邀请函,然后根据各单位回函答复情况,确定投标对象,请他们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邀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个数,世界各国都有规定,我国在有关规定中,明确要求不少于三家。邀请招标方式由于对邀请对象的技术、经验
13、和信誉方面比较了解和信任,所以组织工作比较简单。不仅可以节省招标费用、缩短招标工作的周期,也可以提高投标中标率。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失去优秀的投标者。3)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方式的主要区别(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方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的是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者的数量。(3)竞争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的竞争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
14、招标中投标人的数量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承包商漏掉。(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的程序和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要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5)时间和费用不同。公开招标的程序复杂,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邀请招标不需要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缩短了整个招投标时间,其费用相对减少。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建设工程招投标主体的一切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即:(1)主体资格要合法。招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自行
15、组织招标,否则只能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投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其投标的工程相适应的资格等级,并以招标人资格审查,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复查。(2)法定依据要合法。招标投标活动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开展。(3)活动程序要合法。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当事人不能随意增加或者减少招投标过程中某些法定步骤或环节,更不能颠倒次序、超过时限、任意变通。(4)对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要合法。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必须依法监管、依法办事,不能越权干预招投标人的正常行为或对招投标人的行为进行包办代替,也不能懈怠职责、玩忽职守。2)
16、统一、开放原则统一原则是指:(1)市场必须统一。任何分割市场的做法都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也是无法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的。(2)管理必须统一。要建立和实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在一个地区只能有一个主管部门履行政府统一管理的职责。(3)规范必须统一。如市场准入规则的统一,招标文件文本的统一,合同条件的统一,工程程序、办事规则的统一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全面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宗旨。开放原则要求根据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等方面的限制和束缚,向全社会开放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破除地区和部门保护主义,反
17、对一切人为的对外封闭市场的行为。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应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具体有以下几层意思:(1)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信息公开。通过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让有资格的投标者都能享受到同等的信息。(2)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条件公开。什么情况下可以组织招标,什么机构有资格组织招标,什么样的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等,必须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监督。(3)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公开。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中,招标单位的主要招标活动程序、投标单位的主要投标活动程序和招投标管理机构的主要监管程序,必须公开。(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结果公开。哪
18、些单位参加了投标,最后哪个单位中了标,应当予以公开。公平原则是指所有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享有均等的机会,具有同等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应受歧视。公正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按照同一标准实事求是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不偏袒任何一方。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投标人应当以诚相待,讲求信义,实事求是,做到言行一致,遵守诺言,履行成约,不得见利忘义,投机取巧,弄虚作假,隐瞒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基本前提,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道德规范。5)求效、择优原则求效、择优原则,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终极原则
19、。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目的,就是追求最佳的投资效益,在众多的竞争者中选出最优秀、最理想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讲求效益和择优定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主要目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除了要坚持合法、公开、公正等前提性、基础性原则外,还必须贯彻求效、择优的目的性原则。贯彻求效、择优原则,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程序和评标定标办法。6)招投标权益不受侵犯原则招投标权益是当事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招投标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保护合法的招投标权益是维护建设工程招投标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依法享有的招投标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
20、不得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得非法限制或剥夺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享有的合法权益。项目二项目二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确定4.2.1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一般流程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一般流程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各项工作的性质,可以把整个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阶段以及招标成交阶段。1.招标准备阶段(1)实行招标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建设工程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概算已经批准,资格已经落实。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障碍物全部拆除清理,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或已经落实给施工单位施工。有能够满足施工需
21、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主要建筑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设备已经落实,能够保证连续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已经批准,并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具备以上条件,即可申请招标。(2)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建设工程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办理工程报
22、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a.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b.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资金证明。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一式三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3)建设单位招标的资格审查。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有从事同类工程项目招标的经验。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具有组织开标、评标的能
23、力。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符合条件的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专家库。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具有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得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4)选择招标方式。
24、工程项目的招标可以是一次性发包,也可以把工程内容分解成几个独立的阶段或独立的项目分别招标,如单位工程招标、土建工程招标和安装工程招标、设备招标和材料供应招标以及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2.招投标阶段(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及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组建投标工作小组。(2)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获取
25、资格预审文件后,组织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4)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进一步熟悉和研究招标文件。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
26、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按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提出问题解决方法,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更深入的认识和掌握。(6)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派专人接收。3.招标成交阶段1)开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唱标顺序应按各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评标(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2)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初步评审的内容见表4-1。废标。废标的几种情况如表4-2所示。投标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a.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b.投
28、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c.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d.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e.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f.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通常分为两个步骤。首先对各投标书进行技术和商务方面的审查,评定其合理性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在
29、履行过程中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再由评标委员对各投标书分项进行量化比较,从而评定出优劣次序。(4)评标的方法。专家评议法。由评标委员会预先确定拟评定的内容,如工程报价、工期、主要材料消耗、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等项目,经过对共同分项的分析、横向比较和调查后进行综合评议。最低投标报价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是对价格因素进行评估,是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低于成本的例外)、应推荐给中标人的方法。所谓最低投标价,它既不是投标人中的最低投标价,也不是中标价,它将一些因素折算为价格,然后依此价格评定投标人的次序,确定次序中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
30、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采用此方法的前提条件是:投标人通过了资格预审、具有质量保证的可靠基础。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对报价、质量、工期、社会信誉等几个方面分别评分,然后选择总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企业的主要依据:报价合理、质量保证、工期、经济效益好、企业社会信誉高。a.报价合理。报价合理是指报价与标底价较接近。但并不意味着报价越低越好,一般情况下,报价的浮动不应超出审定标底价的5%。b.质量保证。投标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在技术上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能满足建设工程的要求。招标单位如要求更高的工程质量,则应考虑施工单位能否保证这一目标
31、的实现,同时也考虑优质优价的因素。(5)评标的原则。竞争优选。公正、公平、科学合理。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反对不正当竞争。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3)定标(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经过评标后,就可确定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2)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订立书面合同。例4-1 某医院决定投资一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程采用
32、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该院委托某建筑事务所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2010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等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投标文件规定2010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月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10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在2010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结果,其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而A、B、C、D这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
33、。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11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公司为中标单位。问题:(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
34、)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为什么?(5)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为什么?分析:(1)不妥之处:a.招标人对省内外的投标人提出不同要求。未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b.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开标时间之间的间隔太长。时间长可能导致对公平、公正公开的怀疑。c.标底复核时间太长。审核、复核时间太长会滋生许多问题,比如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返回时间、投标人内部原因(项目经理有其他安排等)、招标人的工期问题等。d.招标人在省建委同意后确定某公司为中标单位。如果招标人可以擅自选择投标人,那
35、招投标就失去意义了。(2)E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要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有无特殊要求。如果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递交,那E单位为无效标书,废标;如果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递交,那E单位的标书有效,应参加评标。(3)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时间。如果撤回时间在招标文件所标明的有效期之内,那么D单位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果D单位在有效期之后(因招标人未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D单位有权利在有效期后撤回投标书另作安排),招标人应允许其撤回并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4)作为招标人(医院),因为标底出现重大偏差,可以要求重新招标,但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可以参与投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原投标人
36、投标,原投标人因其他事宜放弃,那招标人应同意。若原6个投标人中愿意继续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那招标人可以重新发布公告重新招标,也可以直接发包(经上级监管部门批准同意)。(5)招标文件中如果没有提及投标人投标过程中的费用事宜,那招标人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投标费用明确表示不予支付,那投标人应自己承担。4.2.2 建设工程投标价的确定建设工程投标价的确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同时规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1
37、.招标标底的确定标底是招标单位对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由招标单位或委托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标底资格的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规定计算,并经本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准审定的发包造价。1)标底的作用(1)使招标单位预先明确自己在拟建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2)给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3)作为衡量投标单位标价的准绳,也是评标的主要尺度。2)标底的编制原则(1)根据国家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批准发布的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要素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价格。(2)按工程类别计价。(3)标底价格作为
38、招标人的期望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4)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5)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不可预见费、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风险金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的费用。(6)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7)工程标底价格完成后应及时封存,在开标前应严格保密,所有接触过工程标底价格的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3)标底的编制依据(1)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2)工程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工程量计算规则。(3)施工现场地质、水
39、文、地上情况等资料。(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5)现行的消耗定额、预算定额、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期定额、材料市场价格、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以及有关价格指数等。4)标底的编制内容(1)标底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员执业资格证章等。(2)标底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说明已经计算或没有计算的内容等。(3)标底价格审定书。(4)标底价格计算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计算表、其他项目费用计算表、费用汇总表等。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时,包括工程量计算表、直接费计算表、材料价格计算表、费用计算表等
40、。(5)主要材料用量表。(6)标底附件。附件包括各次交底的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来源说明,现场的水文、地质资料、施工方案等。5)标底的编制方法当前我国编制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有以下几种方法:(1)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标底。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标底的具体做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后,再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形成的总金额即为工程标底。(2)以工程概算为基础的标底。以工程概算为基础编制标底,其编制程序和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标
41、底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采用工程概算定额,对分部分项工程子目作了适当的归并与综合,使计算工作有所简化。采用这种方法编制的标底,通常适用于在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阶段即进行招标的工程。在施工图阶段招标,也可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按概算定额和单价计算直接费,这样既可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又能减少计算工作量,节省时间和人力。(3)以扩大综合定额为基础的标底。这是从工程概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方法。其特点是将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都纳入扩大的分部分项单位内,形成扩大综合单价。在计算出工程量后,乘以扩大综合单价,再经汇总即为标底,从而能更进一步地简化确定标底的工作。(4)以平方米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以平方米
42、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主要适用于采用标准图大量建造的住宅工程,一般做法是由地方主管部门对不同结构体系的住宅造价进行测算分析,制定每平方造价包干标准。在具体招标时,再根据装修、设备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定标底单价。鉴于基础工程因地质条件不同对造价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平方米造价包干多以工程的正负零以上为对象,基础和地下部分工程仍应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确定标底,二者之和才能构成完整的工程标底。6)标底的编制步骤(1)准备工作。首先,要熟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如发现图纸中的问题或不明确之处,可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交底、补充,并做好记录,在招标文件中加以说明;其次,要勘察现场,实地了解现场情况及周围环境,以作为确
43、定施工方案、包干系数和技术措施费等有关费用计算的依据;再次,要了解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范围,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的加工订货情况,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物资供应方式,要进行市场调查,掌握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2)收集编制资料。编制标底需收集的资料和依据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规定,包括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说明及招标时的设计交底,按设计图纸确定的或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基础资料。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等。工程定额、现场环境和条件、市场价格信息等。总之,凡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工程费用的各种因素,在编制标底价格前都必须予以考虑,收集所有必需的资
44、料和依据,达到标底编制具备的条件。(3)计算标底价格。以工程量清单确定划分的计价项目及其工程量,按照采用的工程定额或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整个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需用量。确定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分别编制人工工日及单价表、材料价格清单表、机械台班及单价表等标底价格表。确定工程施工中的措施费用和特殊费用,编制工程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赶工措施费用表及其他特殊费用表。采用固定合同价格的,预测和测算工程施工周期内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的风险系数。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工料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然后计算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编制工程标底价格计算书和标底价格汇总表
45、,或者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形成综合单价,按综合单价法编制工程标底价格计算书和标底价格汇总表。(4)审核标底价格。计算得到标底价格以后,应再依据工程设计图纸、特殊施工方法、工程定额等对填有单价与合价的工程量清单、标底价格计算书、标底价格汇总表,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以及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测算明细、材料设备清单等标底价格编制表格进行复查与审核。7)标底价格的计算(1)标底价格的计算方式。工程标底的编制,需要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如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深度、工程的规模和复杂、招标人的特殊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
46、规定等,选择合适的编制方法计算。在工程招标时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标底价格应按施工图纸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时只是完成了初步设计,则标底价格只能按照初步设计图纸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时只有设计方案,则标底价格可用每平方米造价指标或单位指标等进行编制。标底价格的编制,除依据设计图纸进行费用的计算外,还需考虑图纸以外的费用,包括由合同文件、现场条件、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等所产生费用的取定,如依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规定的不同要求,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根据我同现行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与习惯做法,在按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底价格时,单价的计算可采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法针对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综合考虑
47、其工料机成本和各类间接费及利税后报出单价,再根据各分项量价积之和组成工程总价。工料单价法则首先汇总各种工料机消耗量,乘以相应的工料机市场单价,得到直接工程费,再考虑措施费、间接费和利税得出总价。标底价格必须适应目标工期的要求,预算价格反映的是按定额工期完成合格产品的水平。若招标工程的目标工期不属于正常工期,而需要缩短工期,应按提前天数给出必要的赶工费和奖励,并列入标底价格。标底价格必须反映招标人的质量要求,预算价格反映的是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合格产品的价格水平。当招标人提出需达到高于国家验收规范的质量要求时,就意味着承包方要付出比完成合格水平的工程更多的费用。因此,标底价格应体现优
48、质优价。标底价格计算时,必须合理确定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等费用,费用的计取应反映企业和市场的现实情况,尤其是利润,一般应以行业平均水平为基础。标底价格应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的规定,按规定的工程发承包模式,确定相应的计价方式,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标底价格必须综合考虑招标工程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招标工程的范围等因素。8)标底价格的审查对于实行设有标底进行招标承发包的建设工程,必须认真对待标底价格,加强对标底价格的审查,保证标底的准确、严谨和科学。(1)工程标底的审查内容。审查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由于分部分项工程数量既是编制工程标底的依据,又是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的主要资料,因此应把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
49、工程数量,做为审查标底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审查内容包括:a.工程量的项目是否与定额或工程量计价规范附录中所列项目一致,有无漏项或重复列项。b.工程量的计算单位是否与定额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量单位一致,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计算规则的规定。c.计算数据是否与图标尺寸符合,应加减的尺寸是否已经增加或扣除等。审查各项费用。a.工程的直接工程费计算是否准确,预算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预算单价的换算是否符合规定。b.费用项目是否齐全,有无重复和漏项。c.费用标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工程类型,费率选择是否合适。d.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计算基础是否合理。审查“活口”费用。所谓“活口”费用,是指施工图预算以
50、外的费用,主要指措施性项目费用和价差等。这些费用情况较复杂,计算依据准确性较差,应在审查时搞好调查研究,在全面熟悉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2)标底审查的方法。专家评审法。由工程造价方面的专家,分专业对标底价格逐一审查,发现问题,纠正谬误。清单计价伊始,使用此法比较妥当,可以避免重大失误,确保标底价格的可利用性。分组计算审查法。按专业分组,按分部分项工程,就生产要素消耗水平、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对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在清单计价伊始,专家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这种方法不失为好的方法。筛选审查法。利用原定额建立分部分项工程基本综合单价数值表,统一口径对应筛选,选出不合理的、偏离基本数值表的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