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163文库! | 帮助中心 精品课件PPT、教案、教学设计、试题试卷、教学素材分享与下载!
163文库
全部分类
  • 办公、行业>
  • 幼教>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中职>
  • 大学>
  • 招考、培训>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163文库 > 资源分类 > PPT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ppt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2024年高考政治复习.pptx

    • 文档编号:7637801       资源大小:291.75KB        全文页数:26页
    • 资源格式: PPTX        下载积分:2文币     交易提醒:下载本文档,2文币将自动转入上传用户(QXX)的账号。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文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优惠套餐(点此详情)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试题类文档,标题没说有答案的,则无答案。带答案试题资料的主观题可能无答案。PPT文档的音视频可能无法播放。请谨慎下单,否则不予退换。
    3、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搜狗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ppt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2024年高考政治复习.pptx

    1、法律与生活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本册教材是围绕“权利与义务”展开的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薪火相传有继承家和万事兴第二单元思维导图家庭与婚姻 珍惜婚姻关

    2、系育小:权利、义务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表现、处罚敬老:义务、成人意定监护制度继承:含义、遗产认定、债务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的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法定继承有顺序夫妻地位平等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结婚:原则、条件、程序离婚:规定、条件、方式平等的人身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内容、判定处理原则、划分 遗嘱:含义、意义、形式遗赠(注:遗赠不属于继承)夫妻关系:内容、核心体现:人格独立、人身自由2024届高考 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考向分析:1、从命题内容上看,本课内容是高考的高频考点。考查的重点有: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

    3、,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与遗赠的区别等。2、从考査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可能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课标要求: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家和万事兴育小 薪火相传有继承义务:抚养、教育、监护权利:管教第五课思维导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表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敬老赡养义务成人意定监护制度继承:含义、意义、内容、遗产认定、债务、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遗赠含义意义形式(六种)注:遗赠不属于继承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义务权利1

    4、、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抚养义务教育义务监护职责(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5、。(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3)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注:抚养费抚养费用包括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4)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养子女与生父母

    6、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知识拓展要求2、敬老是义务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2)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内涵意义缺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

    7、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3、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表现处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家庭暴力区别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联系两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特别提醒:正确区分虐待与家庭暴力 抚养赡养(扶助)扶养(狭义)区别定义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

    8、加以妥善照料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适用范围适用于长辈对晚辈适用于晚辈对长辈适用于平辈之间联系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知识拓展: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注意:“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张某与其丈夫郭某共育有两个儿子,长子郭甲,次子郭乙。2005年4月25日,郭某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长子郭甲赡养母亲,次子郭乙赡养父亲。郭某于2022

    9、年8月去世后,母亲张某独自生活。2022年10月14日,张某起诉两个儿子,要求随次子郭乙生活,长子郭甲给付赡养费1000元/年,医药费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郭某与其两个儿子之间就赡养问题所做的约定合法但不合理若赡养约定中有免除次子郭乙对母亲的赡养义务应属无效约定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A.B.C.D.C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继承1、法定继承有顺序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

    10、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后继承)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含义意义内容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遗产认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债务提醒: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1

    11、)继承权取得丧失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

    12、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注意: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即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2)第一顺序第二顺序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u继承开始后,由第

    13、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u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知识拓展: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14、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相关链接:遗产分配原则(重点)遗嘱2、遗嘱继承重意愿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含义意义形式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注意: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

    15、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赠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含义含义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特别提醒:遗嘱包含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是不需要经过公证就生效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只有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即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

    16、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4)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知识拓展: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不同点相同点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17、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抚养协议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疑难点拨: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第一,要先析产,确定遗产的范围;第二,要弄清案例涉及的人物关系,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三,要看有无遗嘱及遗嘱的效力,以及有无遗赠扶养协议;第四,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增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实际继承。遗产继承类试题的解题方法(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

    18、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2023浙江高考)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

    19、出安排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A.B.C.D.C(2022浙江高考)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妻子刘某 前妻周某 女儿小钱 继子小刘A.B.C.D.B(2020浙江高考)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

    20、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A.B.C.D.D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照顾自己多年的外甥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杨某所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张某有权继承老人遗产B.杨某儿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应该获得老人的房产C.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依法无权获得老人赠与的房产D.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张某依法有权获得老人遗赠的房产D


    注意事项

    本文(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ppt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2024年高考政治复习.pptx)为本站会员(QXX)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