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为高质量建设“平安*”,促进民族宗教领域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将民族宗教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我县民族宗教和睦,根据*精神和县委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总 则(一)目的依据为了预防和减少我县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妥善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可能引起的社会危害,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贯彻落实县委“努力建设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示范县”的总体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2、。(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为出发点,以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并确保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按照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要求,坚持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相结合,立足预防,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有效处置各类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群体性事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全面推进“平安*”“重要窗口展示区”“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三)处置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分清事件性质,快速果断采取行动;坚持数字赋能,多跨协同,应用“浙里宗教智治”“浙里民宗快响”,提升智治水平,实现高效处置;注重预警
3、性情报收集,预判预防在先;严格宣传纪律,统一报道口径。(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涉及民族宗教,引起严重社会危机或公共安全行为的群体性事件。包括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参加的群众性及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1.民族方面涉及民族方面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件。主要表现为:(1)不同民族成员间因为具体经济利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2)因网络、新闻媒体、文艺作品、出版物中出现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内容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3)由于民族间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产生的矛盾
4、和纠纷;(4)各民族交往过程中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摩擦和纠纷;(5)因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事件;(6)国内外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事件;(7)其他涉及民族问题的事件。2.宗教方面涉及宗教方面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信教群众参加的群体性事件和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表现为:(1)因网络、新闻媒体、文艺作品、出版物中出现违反宗教政策、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而引发的游行抗议及串联声援等群体性事件;(2)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因宗教信仰问题引发的矛盾和纠纷;(3)同一宗教内部因派别、权力继承、利益等矛盾引起的纠纷
5、、械斗等;(4)因在土地开发、城市建筑拆迁、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利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5)大规模非法宗教集会,或跨地区、或在敏感时期、敏感地点组织的非法宗教集会;(6)受境外敌对势力、宗教极端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信教群众参与的与政府对抗的群体性事件;(7)极端宗教组织或个人制造的暴力恐怖事件;(8)在涉及宗教违法建筑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非法集会、冲击政府部门等违法抗法事件;(9)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因食物中毒、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事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10)其他涉及宗教问题的事件。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分工(一)组织指挥体系涉及民族宗教方
6、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民宗局成立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事件的处置工作,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按照工作分工,副局长分别负责涉及民族或不同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县局各科室负责人,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职责分工1.县民宗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1)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2)负责传达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3)全面领导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4)负责确定采取重大的应急措施;(5)负责确定新闻报道方针及重大事项;(6)负责指导各乡镇民宗所按照有关
7、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7)负责将事件及其处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民宗局报告;(8)负责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9)负责对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有关机制,提出工作建议;(10)负责决定其他相关事项。2.各科室(1)办公室负责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信息编报、宣传报道,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2)宗教科(行政执法科)承办涉及天、基两教及五大宗教之外的宗教、民间信仰方面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统筹协调事件处置工作,加强政策法规指导和舆情应对;(3)民族科负责承办涉及少数民
8、族和伊斯兰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4)民族宗教服务中心负责承办涉及佛教、道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5)各业务科室分别负责联络少数民族、各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思想工作,以促进事件的处置工作;如有必要,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承办有关事件的处置工作;并可根据事件处置的需要,派工作人员到事发地配合当地民宗所做好相关工作。三、处置措施(一)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由事发地民宗所负责执行。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民宗所要立即报告县民宗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通过“浙里民宗快响”报告市民宗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对事件进行追踪和监控,及时判明性质,并根据事件可能产生的最
9、大危害性,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将影响和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二)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由事发地民宗所负责执行。根据县民宗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调动一切力量,通过“浙里民宗快响”组建临时“网上专班”,实时共享信息、更新进度、上传资料,以实现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同时,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开展全面处置工作。处置过程中必须讲究方法,实行内外有别,就地处理,防止扩散,尽量化解和减少矛盾,把事件处置在始发状态。(三)调查侦破事件由事发地民宗所负责执行。在处置事件的同时,商请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开展事件调查侦破工作,及时收集证据,查清事
10、实。对有关人员进行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并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人员。通过“浙里民宗快响”上报相关情况,实现全流程跟踪、全周期管理、全要素分析。(四)统一宣传报道口径由县民宗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市民宗局和县委后执行。严肃新闻报道纪律,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关于事件的消息。及时准确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多做正面宣传。事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公布事件真相。出现网络舆情时,要及时应对,会同网管部门做好回应等相关工作,避免舆情危机。(五)行动终止和善后工作由事发地民宗所负责执行。事件的发展得到有效控制后,逐级请示市、县民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宣布处置行动基本结束。要做好善后工作,
11、稳定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情绪,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如有重大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做好赔偿工作。同时,要做好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总结,发现问题,为今后处置类似事件积累经验。善后阶段,要通过“浙里民宗快响”进行复盘总结、信息归档,形成事件“智治”闭环。四、行动保障(一)信息与通信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传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乡镇民宗所与县民宗局、市民宗局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设备性能完好,并配备应急人员与技术力量。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期间,县民宗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事发地民宗所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随时向上级报告事
12、件处置的动态信息;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二)资金保障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民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合理充足的资金保障。(三)物资保障建立和健全处置事件的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所需的车辆、照明、通讯器材等物资的充足。(四)人员培训具体方案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内容包括学习各级预案、应急专业知识、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知识等,不断提高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根据工作形势的需要,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演练。五、附则(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正
13、式文本由县局办公室统一保管,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总结经验教训,由县民宗局随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二)预案解释机关本预案由县民宗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三)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附件:1.*县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备勤等级标准2.县民宗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附件1*县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备勤等级标准区分三级备勤二级备勤一级备勤全县民宗系统共同要求1.进行备勤教育;2.加强值班和通信保障;3.注重信息分析,修订预案;4.检修有关装备和物资;5.参与处置力量有关人员停止休假、外出、做好行动准备。1.进行备勤教育;2.值班人员严守岗位,保障通讯、信息
14、畅通;3.突出重大信息研判;4.检修有关装备和物资;5.参与处置力量有关人员完成各项准备工作。1.进行工作动员;2.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移动通讯不间断工作;3.突出重大信息研判;4.检修、临时调用有关装备和物资;5.参与处置力量有关人员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县民宗局机关办公室车辆、经费等物资保障到位,加强值班力量,落实预案,做好信息报送准备,适时提出组织指挥建议。各类物资到位,加强值班,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通畅,适时提出组织指挥建议。各类物资、器材定位,全员到位,做好随时行动准备,根据形势发展,及时提出组织指挥建议。宗教科(行政执法)科1/3人员到位,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宗教政策适用和咨询
15、准备工作。2/3人员到位,全面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宗教政策适用和咨询准备工作;以及有关法律事务的准备工作;适时联系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界代表人士;收集处置案例。全员在位,全面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随时提出处置建议并做好行动准备。民族科1/3 人员到位,做好有关民族和伊斯兰教政策适用和咨询准备工作。2/3人员到位,全面准备民族和伊斯兰教政策适用和咨询工作;适时联系少数民族、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收集处置案例。全员在位,全面准备民族和伊斯兰教政策适用和咨询工作;适时联系少数民族、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收集处置案例。民族宗教服务中心1/3 人员到位,做好宗教政策适用和咨例准备。2/3人员到位,全面准备宗教政策适用和咨询工作;适时联系佛教、道教界代表人士;收集处置案例。全员在位,全面做好有关准备工作,随时提出处置建议并做好行动准备。附件2县民宗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急领导小组职务姓名职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