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企刑事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 国企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一、一、国企刑事法律风险何以成为一个话题 1.1.一组数据一组数据 8484万件万件 105.1 105.1 万人万人 2.2.不可逆转性不可逆转性 3.3.一种普遍的心态一种普遍的心态 国企与民企国企与民企背景材料一 20122012年年6 6月,深圳卫生系统掀起一股反月,深圳卫生系统掀起一股反腐风暴。据深圳市检察院通报称,已对该腐风暴。据深圳市检察院通报称,已对该市市、区两级市市、区两级1313家医院的家医院的1616名管理人员以名管理人员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其中包括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其中包括9 9名正名正(副副)院长、院长、7 7
2、名科室负责人。名科室负责人。背景材料二 烟台银行数十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烟台银行数十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迄今为止,公安抓了迄今为止,公安抓了1717人,案由主要是金人,案由主要是金融诈骗、行贿受贿;检察院抓了融诈骗、行贿受贿;检察院抓了2121个人,个人,涉及渎职罪。董事长庄永辉已被涉及渎职罪。董事长庄永辉已被“双规双规”、批捕。批捕。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近日被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近日被“双规双规”,调查内容涉及到若干笔贷款和银行资金业调查内容涉及到若干笔贷款和银行资金业务。务。4.4.个个 案案 二、二、国企及其工作人员犯罪的“群体符号”1.1.民民 企企 涉税、涉发票、非法集资、集涉税
3、、涉发票、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诈骗、行贿、串通投标、资诈骗、诈骗、行贿、串通投标、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涉黑等敲诈勒索、涉黑等 2.2.国国 企企媒体盘点媒体盘点20112011年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年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来源:来源:法制日报法制日报 1.1.冯永明冯永明,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前董事长。司创始人、前董事长。20112011年年1 1月月1414日,黑日,黑龙江伊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冯永龙江伊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冯永明等明等3 3兄弟贪污(兄弟贪污(7.97.9亿)、侵占财产、挪亿)、侵占
4、财产、挪用资金罪罪名成立,冯永明被判处死缓。用资金罪罪名成立,冯永明被判处死缓。2.2.李经纬李经纬,广东健力宝集团前董事长,广东健力宝集团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兼总经理。20112011年年1111月月3 3日,佛山市中院一日,佛山市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李经纬审以贪污罪判处李经纬1515年有期徒刑。年有期徒刑。3.3.张春江张春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副总经理。20112011年年7 7月月2222日,河北沧州市中日,河北沧州市中院以受贿罪(院以受贿罪(746746万余元)一审判处张春江万余元)一审判处张春江死缓。死缓。4.4.沈长富沈长富,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5、重庆有限公,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20112011年年1111月月1111日,重庆市五中院一审以受贿罪日,重庆市五中院一审以受贿罪(36163616万万)判处其死缓。判处其死缓。5.5.李晓枫李晓枫,原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原,原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原(总台总台)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副书记、总裁(总台长总台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20112011年年9 9月月1616日,重庆市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日,重庆市一中院一审以受贿罪(49094909万)、挪用公款罪(万)、挪用公款罪(300300万),数罪并
6、罚,万),数罪并罚,判处其死缓。判处其死缓。6.6.吴建文吴建文,上海医药,上海医药(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原总有限公司原总裁。裁。20112011年年1111月月8 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受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受贿贿11871187万,判处死缓;挪用公款万,判处死缓;挪用公款33553355万,判处无万,判处无期徒刑;贪污期徒刑;贪污500500万,判处有期徒刑万,判处有期徒刑1515年;隐瞒年;隐瞒境外存款境外存款110110万港币,判处有期徒刑万港币,判处有期徒刑6 6个月。决定个月。决定执行死缓。执行死缓。7.7.肖时庆肖时庆,银河证券原党委书记、纪委书,银河证券原党委书记、纪委书
7、记、总裁。记、总裁。20112011年年4 4月,河南省高院作出二审判月,河南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肖时庆犯受贿罪(决:肖时庆犯受贿罪(15461546万),内幕交易罪万),内幕交易罪(1 1亿),数罪并罚,判处死缓。亿),数罪并罚,判处死缓。8.8.王观超王观超,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原,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总经理。20112011年年1111月月9 9日,重庆市一院作出一审日,重庆市一院作出一审判决,王贪污判决,王贪污26292629万、挪用公款万、挪用公款400400万,数罪并万,数罪并罚判处死缓。罚判处死缓。9.9.李华李华,四川移动前党组书记、董事长、,四川移动前党组书
8、记、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20112011年年8 8月,四川攀枝花市中院作出一月,四川攀枝花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华犯受贿罪(审判决,李华犯受贿罪(16471647万),判处死缓。万),判处死缓。10.10.董跃进董跃进,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兼进出口贸易部总经理。助理兼进出口贸易部总经理。20112011年年1 1月,北京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董跃进挪用公款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董跃进挪用公款5.85.8亿亿元、受贿元、受贿9191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更加详实的情况 20122012年年1 1月月1515日,由
9、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法制日报指导并由心提供学术支持,法制日报指导并由法人法人杂杂志联合学者、律师共同参与的志联合学者、律师共同参与的 “2011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正式发布。报正式发布。报告显示,在企业家涉案的告显示,在企业家涉案的199199例例案件中,国企和案件中,国企和民企分别为民企分别为8888例例和和111111例例,其中,其中5959例国企企业家例国企企业家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额达到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额达到33803380
10、万万元。元。报告显示,报告显示,0909年中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年中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95位,位,1010年该数据上升到年该数据上升到155155位,位,1111年突破年突破200200位。位。国企高管犯罪特点国企高管犯罪特点 1.1.数额高数额高 2.62.6个数罪并罚、个数罪并罚、4 4个一罪一罚个一罪一罚 3.3.重刑(重刑(8 8死缓,死缓,1 1无期,无期,1 1有期有期1515年)年)4.4.无死刑立即执行无死刑立即执行 5.5.共犯比例高(共犯比例高(40%40%)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公司原董事长宋文代,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公司原董事长宋文代,涉嫌贪污涉嫌贪污5290529
11、0多万元、黄金多万元、黄金58.958.9公斤,挪用公款公斤,挪用公款21002100万元,使这家几度被评为万元,使这家几度被评为“中国黄金行业之中国黄金行业之首首”的大型国有企业濒临绝境。的大型国有企业濒临绝境。黄金黄金58.958.9公斤,折合公斤,折合5890058900克,按最新市价每克,按最新市价每克克318318元计算,大约价值元计算,大约价值18731873万元。万元。国企及其工作人员犯罪倾向国企及其工作人员犯罪倾向 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内幕交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谋利罪、虚
12、报注册资本罪、罪、为亲友非法谋利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开增值税专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贿罪、污染环境罪、单位行贿发票罪、行贿罪、污染环境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罪、对单位行贿罪等 国企及其高管犯罪原因解析国企及其高管犯罪原因解析 1.1.确实有罪确实有罪 2.2.无意识犯罪无意识犯罪 3.3.因法律界限不清导致犯罪因法律界限不清导致犯罪 4.4.被诬陷导致犯罪被诬陷导致犯罪专题一 无意识如何构成犯罪广东中山李启红案 李启红,原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李启红,原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市长,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
13、学历,19681968年年6 6月参月参加工作,加工作,19741974年年8 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前任中山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前任中山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被外界誉为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被外界誉为“十大明星市十大明星市长长”。20102010年年5 5月因经济问题双规。月因经济问题双规。20112011年年4 4月月6 6日至日至7 7日,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其被控日,李启红将在广州受审,其被控内幕交内幕交易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和受贿罪受贿罪两项罪名。两项罪名。李启红称,自己的行为确实构成了犯罪,是李启红称,自己的行为确实构成了犯罪,是一次惨痛的教训,她说主要是由于自己法律观念一次
14、惨痛的教训,她说主要是由于自己法律观念淡薄,淡薄,对证券法不懂对证券法不懂,“认为认为(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只是违只是违纪或者违规纪或者违规”。分析:其辩解针对分析:其辩解针对内幕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信息罪罪,不知行为之违法性,言下之意更不知刑事违,不知行为之违法性,言下之意更不知刑事违法性法性 结论:结论:不知法不免罪不知法不免罪 刑法第刑法第1414条条明知明知自己的行为自己的行为会会发生发生危危害社会害社会的结果,并且的结果,并且希望希望或者或者放任放任这种结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专题二 单位犯罪一、
15、法律规定一、法律规定 刑法第刑法第3030条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解读:含国有公司、企业解读:含国有公司、企业 单位与法人单位与法人 刑法上的单位一般具有法人资格,个刑法上的单位一般具有法人资格,个别时候,法人的别时候,法人的下属下属或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等非法人等非法人单位也可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单位犯罪主体 分公司、分厂分公司、分厂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业独资企业、私营企私营企业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
16、成为单位犯罪主体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 刑法第刑法第3131条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和其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依照规定 1.1.双罚制双罚制(原则):既惩罚单位本身,(原则):既惩罚单位本身,又惩罚直接责任人员(又惩罚直接责任人员(2 2类类 )2.2.单罚制单罚制(例外):仅处罚(例外):仅处罚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员员(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董事长
17、、总经理、厂长、分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分 管副总、副厂长、部门经理、管副总、副厂长、部门经理、主任主任等等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责任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经办人、经手人、执行人经办人、经手人、执行人二、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二、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1.1.一般要件一般要件(7 7)A.A.独立的社会功能独立的社会功能 B.B.独立的人格独立的人格 能以自己名义对外独立开展活动能以自己名义对外独立开展活动 C.C.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财产 国企的国有资产国企的国有资产 D.D.由由有资格代表单位的人有资格代表单位的人在在履职履职过程中过程中以单位名义以单位名义实施实施 法定代表人自然代表单
18、位法定代表人自然代表单位 其他人在职权范围内或经单位授权其他人在职权范围内或经单位授权 E.E.行为基于行为基于单位意志单位意志 集体研究决定(股东会、董事会、办集体研究决定(股东会、董事会、办 公会等)公会等)一把手、主要领导决定一把手、主要领导决定 主要领导会同部门负责人、一般员工主要领导会同部门负责人、一般员工 决定决定 备注备注 不限于民主集中制作出的决议不限于民主集中制作出的决议 F.F.后果及于单位后果及于单位 非基于私利非基于私利 G.G.限于刑法规定的范围限于刑法规定的范围 如: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如: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逃出资罪 再如:盗窃罪等再如:盗
19、窃罪等 2.2.特殊要件特殊要件 A.A.所有制属性所有制属性 单位受贿罪(国有单位)单位受贿罪(国有单位)B.B.职能职能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生产、销售企业)确定的枪支生产、销售企业)3 3)特定身份)特定身份 逃税罪(纳税人)逃税罪(纳税人)三、单位犯罪与单位工作人员的自然人犯罪三、单位犯罪与单位工作人员的自然人犯罪 1.1.盗用单位名义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者独吞或私分,为自然人犯罪实施者独吞或私分,为自然人犯罪 2.2.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而设立的公司、企业实
20、施犯罪的,司、企业实施犯罪的,或者或者公司、企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为自然人犯罪的,为自然人犯罪 多发生于民企多发生于民企四、认识误区四、认识误区 单位犯罪可阻却或减轻直接责任人单位犯罪可阻却或减轻直接责任人员的刑责员的刑责一、虚报注册资本罪 刑法第刑法第158158条申请公司登记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文件或者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虚报注册资本,欺骗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虚报注册资本本数额巨大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后果严重或者或
21、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处 3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1%以上以上5%5%以下罚金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一、犯罪主体犯罪主体 1.1.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其代理人在申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其代理人在申请登记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过程中,虚请登记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的,属自然人犯罪
22、报注册资本的,属自然人犯罪 2.2.单位股东、发起人或其代理人在申请单位股东、发起人或其代理人在申请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过程中,虚报注册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的,属单位犯罪资本的,属单位犯罪 单位:含国企单位:含国企 3.3.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和单位股东、发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和单位股东、发起人可构成共同犯罪起人可构成共同犯罪二、构成要件二、构成要件 1.1.公司:有限公司:有限 +股份股份 2.2.虚报虚报 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段 A.A.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不真实的验资报告、验资
23、证明、资产评具不真实的验资报告、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估报告等材料 B.B.贿赂、色诱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恶意贿赂、色诱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恶意串通串通 C.C.其他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行为其他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行为(虚构生产经营场所)(虚构生产经营场所)3.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A.A.有限: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有限: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B.B.股份:采取股份:采取发起发起方式设立的,注册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采取募募集方式设立的,集方式设立
24、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实收股本总额本总额 4.4.虚报注册资本虚报注册资本 公司的实有资本未达向主管部门申报的公司的实有资本未达向主管部门申报的注册资本数额注册资本数额 误区误区 公司的实有资本虽未达申报数额,公司的实有资本虽未达申报数额,但已达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但已达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数额,不属虚报数额,不属虚报三、司法认定三、司法认定 1.1.已取得公司登记(含变更登记)已取得公司登记(含变更登记)既成事实既成事实 2.2.追诉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立案追诉追诉 (实缴(实
25、缴 +认缴)认缴)A.A.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不足法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30 30 万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60%以上的,股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 300 300 万万元以上并占其应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缴出资数额 30%30%以上的以上的 B.B.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限责
26、任公司虚报数额在 100 100 万万元以上并占其应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缴出资数额60%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在1000 1000 万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30%以上的以上的 C.C.造成造成投资者投资者或其他或其他债权人债权人直接经济损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失累计数额在 10 10 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D.D.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形之一的:a.a.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罚 2 2 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次以上
27、,又虚报注册资本的;b.b.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行贿的;的;数额无要求数额无要求 c.c.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E.E.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形3.3.先先“虚虚”后后“实实”构成犯罪,量刑酌轻构成犯罪,量刑酌轻4.4.期期 间间 本罪发生在申请公司登记本罪发生在申请公司登记(含变更登含变更登记)过程中记)过程中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第第159159条条公司发起人公司发起人、股东股东违反公司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未交付货币、实物实物或者或者未转移财未转移财产权产权,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或者
28、,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他严重情节的,处 5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逃出资金额2%2%以上以上10%10%以下罚金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人员,处 5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选择性罪名一、选择性罪名二、构成要件二、构成要件 1.1.公
29、司发起人、股东公司发起人、股东 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含国企)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含国企)2.2.未交付货币未交付货币 未将货币足额存入或根本未存入临时账未将货币足额存入或根本未存入临时账户户 3.3.未交付实物未交付实物 未实际交付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原未实际交付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原材料、房屋等材料、房屋等 4.4.未转移财产权未转移财产权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对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技术、土地使用权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5.5.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 向其他企业、个人借款或
30、向银行贷款作向其他企业、个人借款或向银行贷款作为出资,待公司登记成立后抽回,或抽回为出资,待公司登记成立后抽回,或抽回依法缴纳的自己的出资依法缴纳的自己的出资三、追诉标准三、追诉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假出资数额在3030万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资数额在300300万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30%以以
31、上的;上的;2.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3030万万元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60%60%以上的,股份有限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300300万万元以上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30%30%以上的;以上的;3.3.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累计数额在 10 10 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4.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之一的:A.A.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
32、正常经营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正常经营的;B.B.公司发起人、股东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合谋虚假出资、抽逃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出资的;C.C.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处罚 2 2 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D.D.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活动的 5.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四、司法认定四、司法认定 1.1.出资违约出资违约(出资不足额)与虚假出资(出资不足额)与虚假出资 是否弄虚作假,造成出资假象是否
33、弄虚作假,造成出资假象 2.2.转让出资转让出资 不属抽逃出资不属抽逃出资 3.3.分配利润分配利润 A.A.真实盈利,不属抽逃出资真实盈利,不属抽逃出资 B.B.未盈利或亏损未盈利或亏损,以利润分配为名瓜,以利润分配为名瓜分资产,可构成抽逃出资分资产,可构成抽逃出资 4.4.期间期间 A.A.虚假出资罪发生在公司登记(含变虚假出资罪发生在公司登记(含变更登记)过程中或公司成立后更登记)过程中或公司成立后 与虚报注册资本罪有交叉与虚报注册资本罪有交叉 B.B.抽逃出资罪发生在公司成立后,含抽逃出资罪发生在公司成立后,含变更登记后变更登记后 与虚假出资罪有交叉与虚假出资罪有交叉 5.5.公司发起
34、人、股东以外的公司发起人、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其他人虚假出虚假出资的如何处理资的如何处理 根据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亦需一定的企业法人登记亦需一定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因此可能存在虚报因此可能存在虚报 国企(非公司)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国企(非公司)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含变更登记),虚报注册资金的,时(含变更登记),虚报注册资金的,不构成虚假出资罪,属行政违法不构成虚假出资罪,属行政违法 6.6.其他其他虚假出资虚假出资 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在评估作价时,故意高估使用权出资的,在评估作价时,故意高估或低估,
35、然后作为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或低估,然后作为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 5%5%以上以上 15%15%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00200条条7.7.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 1)虚报注册资本与抽逃出资的区别)虚报注册资本与抽逃出资的区别 2 2)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 传统观点:传统观点:A.A.行为主体行为主体 B.B.行为时间行为时间 C.C.行为方式行为方式 弊端分析弊端分析案例一案例一(浙江绍兴)(浙江绍兴)0606年年5 5月,古月公司登记成立,注
36、册资月,古月公司登记成立,注册资本本 68 68 万元,股东胡某与阮某的投资比例万元,股东胡某与阮某的投资比例分别为分别为70%70%和和30%30%。0707年年5 5月,胡某为向银行月,胡某为向银行贷款等需要,决定增资贷款等需要,决定增资 150 150 万元。胡某于万元。胡某于5 5月月1717日向绍兴金利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日向绍兴金利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樊某樊某借款借款 150 150 万元,并以股东胡某、阮某万元,并以股东胡某、阮某的名义存入银行帐户以备验资。绍兴天源的名义存入银行帐户以备验资。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于会计师事务所于5 5月月1818日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出具了验资报告
37、。胡某于当日将上述款项抽逃后归樊某。胡某于当日将上述款项抽逃后归樊某。5 5月月2222日日,工商部门将古月公司的注册资本变,工商部门将古月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更为 218 218 万元。万元。一审法院一审法院 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 因为,具有真实出资行为,但因为,具有真实出资行为,但却却 是暂时性的是暂时性的 检察机关检察机关 虚假出资罪虚假出资罪 因为,本案抽逃资金行为发生因为,本案抽逃资金行为发生在在 工商变更登记之前,而抽逃出工商变更登记之前,而抽逃出资资 罪仅针对公司成立(含变更)罪仅针对公司成立(含变更)之之 后的抽逃行为后的抽逃行为二审法院二审法院 虚报注册资本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案
38、例二案例二(福建厦门)(福建厦门)工商局对工商局对A A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5050万元)年万元)年检时发现,该公司成立后公司报表中的其检时发现,该公司成立后公司报表中的其他应收款一直是他应收款一直是5050万元。调档发现,该公万元。调档发现,该公司成立不到一周就以往来款的名义转给司成立不到一周就以往来款的名义转给B B公公司司3535万元,转给万元,转给C C公司公司1515万元。经调查,万元。经调查,B B公司和公司和C C公司是公司是A A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杨某杨某投资的两家投资的两家公司。公司。A A公司成立时,杨某共从公司成立时,杨某共从B B公司和公司和C C公公司转了司转了
39、5050万元,将一部分资金作为万元,将一部分资金作为A A公司另公司另一名股东(一名股东(杨某之弟杨某之弟)的出资。)的出资。A A公司公司成立成立后后,杨某将资金从,杨某将资金从A A公司转回公司转回B B公司和公司和C C公司公司 意见意见1 1 虚报注册资本罪虚报注册资本罪 因为,因为,A A 公司在申公司在申请登记时,股东实际没有出资,请登记时,股东实际没有出资,5050万的注册资本万的注册资本属于关联方出资,且不久就被转回关联方,违法属于关联方出资,且不久就被转回关联方,违法主体是主体是 A A 公司公司 意见意见2 2 虚假出资罪虚假出资罪 因为,杨某在因为,杨某在 A A 公司公
40、司申请公司登记时,利用关联资金出资且很快将资申请公司登记时,利用关联资金出资且很快将资金转走,其实际没有出资。违法主体是杨某金转走,其实际没有出资。违法主体是杨某 意见意见3 3 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 因为,因为,A A 公司转移资金公司转移资金行为发生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符合抽逃的时间行为发生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符合抽逃的时间要件要件 合理观点合理观点 A.A.主观主观 虚报注册资本的目的是骗取公虚报注册资本的目的是骗取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的目的是骗取公司股份司登记,虚假出资的目的是骗取公司股份 B.B.主体主体 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拟设立公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拟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全体的代表或
41、者代理人,司的发起人、股东全体的代表或者代理人,故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具有故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具有整体性整体性;虚假;虚假出资往往是公司部分发起人或股东,其他出资往往是公司部分发起人或股东,其他发起人或股东不知情发起人或股东不知情 C.C.对象对象 虚报欺骗的对象是公司登记主虚报欺骗的对象是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虚假欺骗的对象是其他发起人和管部门,虚假欺骗的对象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股东 应用应用 1.1.公司各发起人、股东公司各发起人、股东合谋合谋虚假出资,或虚假出资,或者个别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其他发起人、股者个别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其他发起人、股东东均知情均知情的,属整体行为,构成的,属整体行
42、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虚报注册资本罪 2.2.部分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但代表发部分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但代表发起人、股东整体办理公司登记申请的人未参与合起人、股东整体办理公司登记申请的人未参与合谋并且不知情的,属个体行为,构成谋并且不知情的,属个体行为,构成虚假出资罪虚假出资罪 3.3.申请公司登记的发起人或股东虚假出资,申请公司登记的发起人或股东虚假出资,其他人不知情,同时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其他人不知情,同时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罪,属出资罪,属牵连犯牵连犯,择重处断择重处断(虚假出资罪为相(虚假出资罪为相对重罪)对重罪)三、污染环境罪 原刑法第原刑法第338338条违反国家
43、规定,向土地、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危险废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处 3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3 3 年以上年以上 7 7 年以下有期徒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并处罚金 现刑法第现刑法第338
44、338条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处,处 3 3 年以下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处 3 3 年以上年以上 7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第346346条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条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45、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3 年以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重的,处 3 3 年以上年以上 7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追诉标准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72006.7)第一条第一条(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3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用途林地 5 5 亩以上,其他
46、农用地亩以上,其他农用地 10 10 亩以亩以上,其他土地上,其他土地 20 20 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50立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2500株以上的株以上的 第三条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后果特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二)致使水源污染水源污染、人员疏散转移人员疏散转移达到达到国家突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
47、分级中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级级以上情形以上情形的的 (三)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三)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 15 15 亩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以上,其他农用地 30 30 亩以上,其他土地亩以上,其他土地 60 60 亩以上基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遭受永久性破坏的本功能丧失或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四)致使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 150 150 立方米以上,或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者幼树死亡 7500 7500 株以上的株以上的 (五)致使(五)致使 3 3 人以上死亡、人以上死亡、10 10 人以上重伤、人以上重伤、30 30 人以人以上轻伤,或者
48、上轻伤,或者 3 3 人以上重伤并人以上重伤并 10 10 人以上轻伤的人以上轻伤的 (六)致使(六)致使传染病发生传染病发生、流行流行达到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级以上情级以上情形的形的 (七)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七)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2.2.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 刑事以外的法律责任刑事以外的法律责任 针对:从事工业、养殖业类国企针对:从事工业、养殖业类国企 概念:环境公益诉讼指国家机关、社会概念:环境公益诉讼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自然人为维护团体或自然人为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而向人而向人民法院
49、提起的诉讼。我国尚无公益诉讼的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我国尚无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近年来,贵阳、昆明、无锡等法律规定。近年来,贵阳、昆明、无锡等地法院相继成立地法院相继成立环保法庭环保法庭,所在省也先后,所在省也先后出台办理环境公益诉讼的文件出台办理环境公益诉讼的文件 重庆已开始试点重庆已开始试点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 案案 例例 一一 南川区某公司下属的磷铵厂,自南川区某公司下属的磷铵厂,自0505年年4 4月投产以来,一直将磷石膏废渣沿河露天月投产以来,一直将磷石膏废渣沿河露天堆放,未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渗透及相应堆放,未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渗透及相应的废水处理措施。渣场渗滤
50、液通过地表、的废水处理措施。渣场渗滤液通过地表、地下排入南川区凤嘴江流域,致使该流域地下排入南川区凤嘴江流域,致使该流域出现断面的磷含量严重超标,水质遭受持出现断面的磷含量严重超标,水质遭受持续污染,侵害了流域附近广大群众的利益。续污染,侵害了流域附近广大群众的利益。在在0909年南川区人代会上,代表们对此提年南川区人代会上,代表们对此提出质疑,区检察长许创业承诺,检察机关出质疑,区检察长许创业承诺,检察机关一定会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发挥职能作用,一定会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发挥职能作用,并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0909年年7 7月月2222日,南川区检察院以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