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JHN-EHS-0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BJHN-EHS-02安全生产责任制6BJHN-EHS-03安委会工作制度18BJHN-EHS-04安健环目标管理制度21BJHN-EHS-05会议管理制度23BJHN-EHS-06安健环监察人员管理制度28BJHN-EHS-07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32BJHN-EHS-08分包安全管理制度36BJHN-EHS-0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0BJHN-EHS-10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3BJHN-EHS-11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56BJHN-EHS-1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61BJHN-EHS-13安全投入管理制度67BJHN-EHS-
2、1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健环管理制度74BJHN-EHS-1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0BJHN-EHS-16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88BJHN-EHS-1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92BJHN-EHS-18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00BJHN-EHS-19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6BJHN-EHS-20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管理制度114BJHN-EHS-21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122BJHN-EHS-22安全交底管理办法127BJHN-EHS-2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137BJHN-EHS-24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147BJHN-EHS-25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151BJH
3、N-EHS-26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59BJHN-EHS-27绩效评定与持续改进管理办法167BJHN-EHS-0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政府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辖各二级单位(污水处理运营厂站、建设项目等)。第二章 安全方针和原则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
4、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项目),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第三章 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为加强统一领导,适应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要求,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统称安健环)管理工作,研究决策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安委会主任由公司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是公司安委会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兼任。安委会办公室在公司安委
5、会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运行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条 公司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横向倒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组织机构、各类人员均在自己工作范围承担响应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职责。具体组织机构和岗位安全职责,见BJHN-EHS-02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总体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逐步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它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促进安
6、全和谐发展,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依据政府和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由安委会提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建议,经公司批准后下达;各部门应进行层层分解、严格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第五章 安全生产一般规定第八条 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总结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明确目标,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第九条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建设、运营)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成员由公司安委办负责组织。各部门部每月派人进行重点安全巡查。第十条 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应建
7、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隐患治理闭环控制。第十二条 公司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第十三条 公司应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监测、登记、建档等管理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有关信息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公司应及时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并配合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本单位的事故和不安全事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
8、行调查处理。第十五条 倡导科技兴安,探索和推广科学、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手段,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第十六条 公司安委会依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六章 二级单位安全管理第十七条 各二级单位应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设立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行政正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安全生产总结和计划安排。第十八条 建立安全监督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
9、作。第十九条 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对现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第二十条 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并落实。第二十一条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工作的落实,及时掌握和报送有关信息,与驻地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第七章 项目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 项目管理单位(建设、运营)对所辖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应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应成立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日常事务。第二十四条 按月、季度、年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行政正职应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研究解决公司存在
10、的安全生产问题,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十五条 按“五同时”开展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管生产(项目),必须管安全”,督促参建单位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六条 作为建设方的项目部,要对项目安全管理进行统一协调,建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协调机制,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分包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安全生产费用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计提和支付。作为承建方的项目部,应成立本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参加建设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协调机构,要及时落实政府部门、业主、监理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指令、通知等,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二十
11、七条 作为生产运营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加强运行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安全管理,做好日常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过程记录资料等。第二十八条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分包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和易燃易爆、受限空间等等场所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九条 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掌握和报送有关信息。第七章 应急管理第三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应急管理规定,建立应急管
12、理体系,制定各层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应急救援相关负责人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维护。第三十一条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包括人员、专家组、资金和设施等)等工作,应急物资应建立台帐,专项管理。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应急培训及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三十三条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报告制度。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四条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三十五条 新员工(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
13、三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定期复审。第三十七条 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培训。第三十八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经专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九章 考核与奖惩第三十九条 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第四十条 公司制定相应安全考核及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对“三违”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及不安全事件责任者予以处罚;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或运营项目,取消当年度各种先进评比资格。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
14、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BJHN-EHS-02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公司各部门和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 公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项目),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
15、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覆盖本单位各级领导、所有部门及全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公司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及管辖范围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 各部门副职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八条 项目部负责人对所负责(建设、运营等)项目安全生产负责。第九条 各岗位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本岗位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责。第十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因本制度所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执行到位造成
16、不安全事件的或导致事故发生的,应按相关制度进行绩效考核或责任追究。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安全监察部综 合 部营销管理部技 术 部工 程 部运 营 中 心运营厂站组织机构图总 工项目工程监督反馈安 委 会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察部综 合 部营销管理部技 术 部运 营 中 心运营厂站工 程 部安全体系图项目工程第三章 机构安全职责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一)统筹、协调、指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卫生等工作。(二)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文件、指示。 (三)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决定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17、四)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监察部及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总结、布署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第十二条 安委会办公室(安委办)(一)按照安委会决议,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计划、目标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对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提交安委会决策。按照安委会要求,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三)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委会汇报。(四)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安委会和工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五)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绩效。第十三条 安全监察部(一)负责对公司安健环管理进行总体规划和系统设计,协助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公司安健环体系
18、并持续改进。(二)组织制修订本单位安健环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预案评审、备案、组织演练等工作。 (三)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健环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并督促指导其他部门、厂站开展。(四)组织开展危险源、环境危害因素辨识评价,制定预控措施,督促落实本单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健环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健环管理的建议;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健环整改措施,形成闭环管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协调、监督、监察、考核。(八)承办安委会、应急办工作,承办安委
19、会会议,落实安委会决议,组织安健环目标考核。(九)负责草拟公司安健环相关的宣传、会议材料和报告、总结等,建立健全各安健环类台帐。第十四条 工程部(一)负责工程安全目标的制订,监督、指导和协调实现,并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工程系统安全目标考核;(二)负责组织或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负责组织本部门及分管范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安全培训;(四)负责组织公司工程安全大检查,协助和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五)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督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六)负责组织协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生产 “三同时”工作
20、。(七)对所管辖业务范围、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检查、监督、指导、考核的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八)其他与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五条 综合部(一) 负责综合部业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二) 负责办公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三) 负责人员花名册统计,建立员工管理台账,工伤保险缴纳事宜。(四) 负责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培训。(五) 负责人员职业健康的登记及备案。第十六条 技术部(一)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项目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公司
21、安全管理水平;(二)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的安全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落实的核查,对违反技术措施方案的行为进行处理。(四)统计技术台账,运用技术手段消除或控制或减轻安全风险。第十七条 运营中心,(一) 负责运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 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制定分解运营安全责任,和各项目和站点签订安全责任书。(三) 运营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四) 运营安全装备、安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编制,按程序采购配备和管理。(五) 运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六) 运营项目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七) 运营项目
22、隐患整改落实。(八)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第十八条 项目部(厂站点)(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及所在地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文件要求。(二)全面负责本项目站点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三)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控制措施,并逐级分解落实至各岗位。 (四)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反三违”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整改工作。(四)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日常安全教育。(五)编制本项目的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并进行总结和改进。(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项目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
23、节,制定控制措施。督促各班组和分包单位按规定及要求开展安全活动。(七)负责管辖范围内外包单位、作业队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八)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对部门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九)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对本项目的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十九条 营销部(一) 负责营销部业务范围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二) 本部门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三) 本部门安全目标时限。(四) 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四章岗位安全职责第二十条 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下列安全生
24、产职责:(一)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设置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监察人员;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置应急救援资源,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
25、报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八)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第二十一条 分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协助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履行企业安健环工作负责人职责。(一)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二)组织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健环责任制、安健环规章制度及安健环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监督各部门落实;(四)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情
26、况进行监督检查;(五)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协调应急救援资源,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八)其他安健环工作。第二十二条 总工程师(一) 对分管范围安全工作负责,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落实工作负责。(二) 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并组织制定
27、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控制。(三) 协助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四) 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二十三条 其他领导(一) 对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二) 负责分管部门和业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监督指导职责。(三) 协助总经理做好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时限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第二十四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人(一) 做好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环保体系,并落实与监督运行,及持续改进。(二) 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定期提出安全报告。(三) 做好应急预案的管理、训练、演习工作,制定相关紧急措施。(四)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做好特质设备、特
28、种作业人员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相应的安全隐患。(五) 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并参与事故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并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处理和上报。(六)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职业病预防计划,参与购置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七) 组织消防器材与安全设备的配置和检查。(八) 负责新员工的一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员及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九) 负责与政府管理部门及安全监查、卫生防疫、环境监查等部门的沟通工作。第二十五条 工程部负责人(一)对本部门及部门管辖业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决定和要
29、求,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三)对部门员工进行安全考核和兑现奖惩。(四)对分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组织整改。(五)组织部门安全培训等。第二十六条 技术部负责人(一) 技术部及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二) 技术部安全目标分解落实。(三) 技术措施审查、检查。(四) 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二十七条 综合部负责人(一)综合部及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二)综合部安全目标分解落实。(三)综合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实施。(四)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二十八条 运营中心负责人(一)运营中心及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二)运营中心安全目标分解落实。(三)运营中心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实施。(四)其他安
30、全生产工作。第二十九条 安全监察人员(一) 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二) 监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以及合同中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的实施。 (三) 在履行安全监督监察职责时,有权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和调阅有关资料,相关单位应给予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或拒绝检查。 (四)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险情、违章时,应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下发隐患(险情)整改通知单。现场发现重大隐患(险情)危及安全生产时,立即指令停工等、督促排除隐患(险情)等。(五) 进入生
31、产区域、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有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调查,对提出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权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第二十七条 项目管理人员(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项目、运营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自觉接受公司、主管单位、相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三)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
32、办法。(四)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资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五) 负责项目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监督作业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设施、设备验收。(六)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安全监察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等,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或作业。(七)及时发放安全工器具、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和施工作业应配
33、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八)组织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发生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发生事故。(九)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
34、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十)负责组织所管辖范围人员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安全问题。第二十八条 项目场站(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一) 是本班组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班组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三)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做好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
35、班组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四)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单位有关部门报批,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五)组织本班组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内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作业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落实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做好班前安全讲话,作业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六)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七) 发生各类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
36、,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第二十九条 员工安全职责(一) 熟悉本职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具体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二) 辨识岗位作业风险,掌握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三) 按时参加安全活动、安全培训和考试,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与应急处置技能。(四)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负责个人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检查和正确使用。(五)工作中遵章守纪,不冒险蛮干,不意气用事,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 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对因未履行岗位
37、安全责任导致事故或其他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BJHN-EHS-03安委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公司工程部门、各厂站、项目、项目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健环法律法规等,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健环责任制,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工作职责、管理内容、管理流程及检查与考核等要求。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8、和厂站、项目。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安委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建环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各厂站、项目负责人组成。成员出现变动时,及时发文予以调整,保证安委会正常运作。第五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部,主任由分管安健环工作的副职领导担任。第三章 职责第六条 安委会职责(一)统筹、协调、指导安健环、消防、交通、职业卫生等管理工作。(二)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文件、指示。 (三)研究分析安健环形势,决定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和措施,协调解决重
39、大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问题。(四)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监察部及各厂站、项目的安健环工作汇报,总结、布署安健环工作,决定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第七条 安委会办公室职责(一)按照安委会决议,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计划、目标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中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提交安委会决策。按照安委会要求,组织开展有关安健环活动。(三)分析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定期向安委会汇报。(四)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一)汇报本单位安健环工作情况。(二)提交需安委会讨论的问题。(三)落实安委会会议要求,传达落实
40、到执行层面。(一) 负责人参加公司安委会,定期按要求汇报本单位安健环工作情况。提交需安委会讨论的问题。将会议要求逐级传达落实到执行层面。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及时报告真实情况,不及时传达、落实安委会会议要求。(二) 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公司安委会、安委办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检查通报的问题整改,并按时限、按要求向检查单位提交隐患整改报告,短期内完不成整改措施落实的,要制定报送整改计划,限期落实,整改期间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三)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在本单位的落实,全权履行本
41、单位安健环主体责任。第四章 安委会会议主要内容第九条 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文件、指示等;通报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第十条 听取各部门、各厂站、项目的安健环工作情况及上一次会议要求落实情况汇报。第十一条 听取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分析报告、考核及奖惩的情况汇报、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等。第十二条 研究处理安健环重大问题。第十三条 决定安健环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考核奖惩方案等,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落兑现。第十四条 决定安健环事故(事件)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健环要求,结合企业安健环工作实际
42、,部署安健环工作。第五章 管理要求第十六条 安委会组织机构(包括人员)的成立及调整应以文件的形式公布。第十七条 安委会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第十八条 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授权委托人主持、安委会成员参加,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第十九条 安委会主任可临时决定召开安委会会议或扩大会议。第二十条 各部门、各单位需提交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应提前三天提交安委会办公室。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安委会主任签发后发至各部门、各单位。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BJHN-EHS-04
43、安健环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公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健环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对安健环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实施对象是各厂站、项目及其负责人。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得目标考核。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原则第四条 实事求是。目标的制定、实施与调控,要与公司安健环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相一致,要体现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原则。第五条 客观公正。目标的制定、分解和实施过程的监控、检查及考核、奖惩,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
44、分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第六条 分级负责。安委会对各厂站、项目、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各厂站、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各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第三章 目标管理体系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即公司相关部门、各厂站、项目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分别对本职岗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责。第八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体系(一)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健环目标管理及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公司年度安健环目标的制定、考核等。(二)各厂站、项目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等,并做好各项目部门安全生产
45、目标实施过程的监控、考核等具体工作。(三)公司安委办是安健环目标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四)各目标责任人具体承担目标任务的实施。第四章 目标制定与发布第九条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每年初,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形成当年安健环目标,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发布。第十条 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新项目落地,项目管理机构成立时,应同时下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第十一条 制定目标的依据与内容(一)依据:公司和相关单位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安健环工作任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能分工应承担的安健环工作职责。(二)内容:年度或项目安健环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46、第五章 目标监控与考核第十二条 目标监控。安委会办公室要采取日常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全过程监控,掌握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反馈目标完成情况。第十三条 考评。日常工作落实情况是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 季度考核。安委会每季度会议上,考评各单位目标实现情况。(二) 年度考核。安委会年度会议上,考评各单位年度目标实现情况。(三) 项目考核。项目实完工后对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考评。(四) 考核结果的运用。季度考核作为季度绩效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及专项奖励的重要依据。第六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
47、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BJHN-EHS-05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健环责任制,及时研究、部署、检查、总结安健环工作,根据国家安健环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厂站、项目。第二章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第三条 公司年度安健环工作会议(一)公司每年一月份组织召开本年度安健环工作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二)年度安健环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分管工程副职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厂站、项目(以下简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委会办公室人员等。(三)会议主要任务: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