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婚姻登记数字化改革,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文件精神,现就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核心,坚持数字赋能、整体智治、高效协同、便民利民,按照婚姻当事人自愿原则,在全县开展为期1年的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工作。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做到能补尽补,至 202*年底完成70%,202x 年6月底完成 100%。二、重点任务清单1.集中开展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对婚姻集中登记以前,原先在省内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符合条件的,集中开展补发婚姻登记证工作。2.集中开展补办
2、结婚登记。对 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符合条件的,应积极动员其补办结婚登记,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3.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抢救性保护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浙民事201842号)文件,会同档案部门全面排摸婚姻集中登记以前仍保存在乡镇(街道)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抢救性保护收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早做好此部分档案的数据补录,纸质档案集中交由县档案馆保管,并将数字化成果归集本级婚姻登记机关后上交省民政厅。同时会同档案部门进一步排摸未数字化或未补录数据的馆藏档案,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
3、。三、工作内容及分工1.宣传准备阶段(202*年6月)。(1)在婚姻登记处场地、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事窗口开展补证宣传,并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折页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2)婚姻登记处完成巡回服务所需的人员、设备等相关准备工作。2.试点先行阶段(202*年6月8月15日)。为确保补证工作取得实效,采取试点先行方式开展,确定报福镇、杭垓镇为本次补证工作试点乡镇,试点乡镇要认真对照任务清单要求,采取有效方式方法,确保各项任务在8月15日前圆满完成,为其他乡镇全面推进总结经验。3.全面推进阶段(202*年8月202x年4月30日)
4、。在试点基础上,召开全县补证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作,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整体推进补证工作,各乡镇要细化时间表,做到广泛动员、家喻户晓、能补尽补,确保补证工作能按时全面完成。4.总结完善阶段(202x年5月6月)。对本次补证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加强宣传报道。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将补证工作列入民政局年度重要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县“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并实行每月工作进展通报制。请各乡镇街道将补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给予相应资金保障,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牵头协调,婚姻登记处负责具体设备完善、补证补办、政策咨询等业务工作。2.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动员发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民法典宣传和婚俗改革等工作,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上门走访、走村入户等形式,全方位开展补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扩大群众知晓度、参与度。3.加强业务办理,服务群众需要。婚姻登记处启动临时工作机制,配备自助业务办理一体机、高拍仪等智能化设备,充实工作人员,在补证工作需要时开展休息日预约补证服务。同时,在确保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高效、依法有序开展基础上,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