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立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三甲评审复审制度资料修订版目录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职能科室例会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类别全院制度行政管理编号XZGL-1-007名称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生效日期今年-05-01制定单位院长办公室修订日期今年-03-26版本第5版 一 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明确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二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市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三 具体内容1 总则1.1 为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明确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1.2 本规则适用于市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1.3 院长办公会议是对医院
2、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的重要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1.4 院长办公会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 议事决策范围2.1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2.1.1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2.1.2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2.1.3讨论研究重要人事管理事项:如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2.1.4讨论研究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3、。3 会议组织3.1 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与党委会错时召开)。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可由院长临时决定开会时间。每次召开的日期与议题,除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由医院办公室提前一至两天通知与会人员。需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文件应事先传阅或分发。3.2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如院长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一名副院长主持。院长、副院长参加会议,医院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党委书记一般不参加院长办公会议,纪委书记要列席会议,其他党委委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根据会议议题需要,有关部门、科室负责同志可以列席会议。3.3 院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
4、参加。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提前向院长请假,并事先对议题留下意见和建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如分管院长因故缺席,原则上不予讨论研究。4 议题确定4.1 院长办公会的议题可由医院行政职能、业务科室等内设机构提出,也可由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提出,院长综合考虑后确定。未经审定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研究。4.2 提出议题的科室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在会前充分调研,就议题进行论证和协调,经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除有明确的题目和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外,还必须形成可行性方案或建议,特别重要的事项还应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等依据性材料。由医院
5、办公室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做好议事准备。4.3 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同一议题涉及两名以上领导分管权限的,应在所涉及的领导间充分沟通酝酿,取得共识后提出。4.4 强化议题的前期准备和前置审查。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发挥医院各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作用,开展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先由各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讨论,提出意见建议。5 议事程序5.1 院长办公会议坚持“
6、会前充分准备,会中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5.2 会议研究议题时,首先由议题提出者汇报,议题可由列席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各科室负责人汇报,也可以由分管院长汇报;特别重要或特殊的议题原则上应由分管院长汇报,职能部门或各科室负责人补充汇报。汇报时应做到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结构完整、请求事项明确,原则上不能超过既定的汇报时间。5.3 院长办公会议实行院长末位表态制。需要决定的事项必须充分讨论,院长在广泛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5.4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经会议研究通过后,应提交医院党委会决定。5.5 医院办公室应当详细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会议
7、议题、医院行政班子成员的发言、表决方式、表决意见、表决结果)形成会议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并交会议主持人签发。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的班子成员通报。5.6 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立即启动集体研究决策的,分管领导一般应向院长汇报后,采取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当及时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并形成书面记录。6 议事纪律6.1 预先未列入会议的议题,一般不得临时动议。确需临时增加议题,应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6.2 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者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会间要集中精力开会,确需早退的须向主持人请假。6.3 建立院长办公会决策回避制度。如涉及本人利益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
8、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人员和列席人员应当回避。6.4 参会人员、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院长办公会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事项,未正式向外公布前,与会人均应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7 督办落实7.1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结果由医院办公室以院长办公会议纪要或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内设机构办理。7.2 院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领导分工,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内设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问题。7.3 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致决定事项需要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及时由分管
9、领导向院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如对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并提请医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7.4 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局城网,公开栏等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8 附则8.1 院长办公议事规则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报举办主体和市卫生健康委备案。8.2 本议事规则由院党委负责解释。类别全院制度行政管理编号XZGL-1-008名称行政职能科室例会制度生效日期今年-04-10制定单位院长办公室修订日期今年-03-26版本第7版一 制定目的为加强对行政职能科室例会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医院行政职能科室例会三
10、 具体内容1 总则1.1行政职能科室例会由院长主持,院班子成员、具有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记录。1.2行政职能科室例会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1.3行政职能科室例会的主要任务:听取各职能科室月度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分析医院形势,检查总结工作,提出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医院领导安排下一步的工作;就医院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1.4行政职能科室例会由院办公室专人记录,并负责收集整理会议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2 决策内容
11、2.1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要指示、重要部署、重要决策的意见和具体措施,需要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宜。2.2重大政策性工作。包括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医院各项改革的实施方案和重大措施,全局性、政策性的决定、决议等。2.3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行政、技术、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调整、重大资金和物资安排等事项。2.4讨论、分析医院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主要对策和措施并作出部署。2.5其它需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3 议事程序3.1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不在岗时,可委托一名副院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院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3
12、.2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讨论的每一个问题,允许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决议后,持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意见,但行动上必须坚决贯彻执行。3.3对讨论的问题一般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作出决定意见,如果对议题意见明显不统一,可暂缓讨论。特殊情况下或必须作出明确意见时,院长有权作出决定。3.4严格执行会议保密纪律,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在未公开期间,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涉密文件资料须妥善保管,对会议讨论有不同的意见不得在会后向外散布。3.5对会议决议事项,相关职能科室按照领导安排组织实施,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应由分管责任人按时向院长和行政职能科室例会报告。类别全院制度行政管理编号XZGL-1-009名称
13、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生效日期2017-02-01制定单位院长办公室修订日期2017-01-01版本第6版一 制定目的为规范医院各类印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印章依法使用,特制定本规定。二 适用范围全院范围。三 具体内容1院办公室负责医院公章的管理工作,医院公章包括“市立医院”、“市立第三医院”、“中共市立医院委员会”、“市立医院工会”、“共青团市立医院委员会”,其中,“中共市立医院委员会”印章委托党群部管理,“市立医院工会”印章委托工会管理,“共青团市立医院委员会”印章委托团委管理。2各部门、各科室印章由各部门、各科室指定专人保管,院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印章管理的实施情况。部门印章包含各职能科
14、室印章,各临床、医技科室印章,各党支部印章以及各病区医务专用章等。3 印章制作3.1须刻制印章的部门,应向院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3.2刻制印章后,先到院办备案,方可启用。4 印章使用4.1医院印章的使用:4.1.1以医院名义对外印发的各类文件、信函和通知,经院长签字后再用印;4.1.2由医院出具的证明和请示报告等,经分管院长签字后用印;4.1.3各类通告和布告,经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字后用印;4.1.4各部门需使用医院印章的材料,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经办人签字后送院办核准,加盖印章。4.2各部门须按照本部门职能和管理范围用印,并经分管副院长批准。5 印章保管5.1医院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5.2印章应保持整洁,印面字迹工整、清晰,印泥颜色纯正。5.3印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一旦发生失窃,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6 印章管理要求6.1各类印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格管理。6.2严禁以任何形式在空白表格、证书或其他空白纸张上盖印。6.3各类印章一般不得带出院外。6.4严格按照批准手续用印,凡不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的,一律不得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