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 制 说 明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省环境保护厅(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函2017 107号,2017年3月8日)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新区人民政府特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委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在对新区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完成预案初稿。新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27日组织相关单位在市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会议室召开了预案内部评审
2、会,会上各单位代表充分发言,提出宝贵意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内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本预案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 6月5日)、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境保护部,2018年1月)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3月1日)等文件为主要编制依据,由新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新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三部分组成。预案编号: 预案版本号: 第一部分新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单位:新区环境保护局(新区人民政府授权)编制单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3、:2019年12月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31.4 工作原则31.5 事件分级41.6 预案衔接与联动5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9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组成92.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102.3 应急专家库及第三方救援力量113 预防与预警123.1 预防123.2 预警分级及发布124 应急响应144.1 响应分级144.2 信息报告与通报144.3 响应措施144.4 应急终止205 后期处置225.1 调查与评估225.2 恢复重建236 宣传培训演练246.1 宣传246.2 培训246.3 演练247 附则257.1 预案管理257
4、.2 预案解释257.3 预案实施时间25附件26附件1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工作流程示意图26附件2 信息报告格式27 28 / 32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政策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5、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订);(9)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2007年5月1日);(10)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1日);(11)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12) 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2016年5月
6、30日);(13)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14)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2015年3月1日);(1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16)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8日);(17)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环发201320号,2013年9月6日);(18)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函2017 107号,2017年3月8日)。1.2.2 技术指南(1)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
7、援指南(ERG 2004);(2)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环办函2008324 号,2008年6月);(3)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4)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环境保护部,HJ941-2018);(5)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境保护部,2018年1月);(6) 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1号,2018年3月23日);(7) 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办201193号,2011年7月28日);
8、(8)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2012年3月);(9) 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193号,2011年7月28日)。1.2.3 标准规范(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2)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2016年12月6日);(3)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2017年5月27日);(4)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6);(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
9、02);(6)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 1190-2013)。1.2.4 其他文件(1)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2)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3)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办发20182号,2018年1月16日);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新区范围内各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超出企业范围的,或各生产企业外公共区域所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包括移动源)。包括以下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1)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造成的
10、环境污染事故;(2)由于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公路车辆运输风险物质泄漏引发火灾爆炸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3)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4)其它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企业自身预案执行,并与本预案进行衔接。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1、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各部门应急组织队伍、物资、资源,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与协调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1.5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参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办发20182号),将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具体分级及典型事件见下表。表 1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事件分级事故危害程度
12、及事件范围新区可能发生的典型事件特别重大(级)(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1)加油站因泄漏引发火灾爆炸,造成死亡人数、疏散人口数、经济
13、损失达到相应规模的;(2)东洞庭湖自保区内因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泄漏量少,若因泄漏引发森林火灾才有可能造成此破坏)。重大(级)(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
14、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加油站因泄漏引发火灾爆炸,造成死亡人数、疏散人口数、经济损失达到相应规模的;(2)东洞庭湖自保区内因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泄漏量少,若因泄漏引发森林火灾才有可能造成此破坏);较大(级)(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
15、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加油站因泄漏引发火灾爆炸,造成死亡人数、疏散人口数、经济损失达到相应规模的;(2)东洞庭湖自保区内因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泄漏量少,若因泄漏引发森林火灾才有可能造成此破坏)。一般(级)(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
16、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1)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火灾爆炸引发次生CO污染、消防废水污染事件;(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泄漏事件;(3)大中型医院盐酸或二氧化氯发生泄漏并扩散出医院外;(5)相邻的企业或运输道路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跨
17、区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6)其他超出企业、东洞庭湖自保区范围或自身预案控制范围,尚未达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环境事件。注: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6 预案衔接与联动1.6.1 与下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1)企业预案目前新区内大中型医院、加油站、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中转站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企业预案中的区域/流域级(级)对应本预案中的一般环境事件(级),因此企业发生区域/流域级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由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企业发生车间级及厂区级事件时启动企业预案,不启动本预案,企业
18、仅需及时将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及最新进展向新区应急指挥部汇报。其他企业如汽修厂、工艺品厂等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风险防控措施及应急物资不完备,由于此类企业均为小型低污染企业,可不要求自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但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仍需督促其配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及采取响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具备自身应急防控能力,避免一发生事故立即上升为区域/流域级事件。在后续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中,应将本预案作为编制依据;企业应及时将应急信息(环境风险源、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处置队伍、应急物资信息等)上报新区应急指挥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参考本预案分级原则;企业
19、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行动、响应行动应与本预案一致;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式应依照本预案的原则进行,并细化企业各应急队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企业应急演练和培训接受新区应急指挥部指导,并纳入新区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企业应急结束后应向新区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1.6.2 与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衔接上级预案主要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办发20182号),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本预案事件分级与上级预案保持一致。若发生一般(级)环境事件,启动本预案,由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并将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及最新进展向市应
20、急指挥部汇报;发生较大(级)环境事件,启动市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新区应急指挥部听从其指挥及安排;发生重大(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启动省预案,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新区及市应急指挥部听从其指挥及安排。1.6.3 与同级应急预案的联动(1)同级环境预案新区周围大部分区界与楼区相邻,西面与东洞庭湖相邻,由于西面区界附近无环境风险企业,因此本预案主要考虑与楼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间的联动。若在区县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导致污染扩散至本行政区界外,或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楼区预案,新区指挥部及楼区指挥部平行联动,共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21、及时将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及最新进展向市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汇报。1.6.4 应急衔接与联动机制本预案与上下级预案的衔接关系详见表 12,与及相邻区县同级预案联动关系详见表 13,相关预案应急指挥部联系方式详见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表 12 本预案与上下级预案的衔接关系本预案事件分类下级预案事件分类上级预案事件分类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门上报部门企业预案自保区预案饮用水源预案市预案省预案特别重大(级)/特别重大(级)特别重大(级)省预案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重大(级)/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特别重大(级)/较大(级)较大(
22、级)市预案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一般(级)区域/流域级(级)重大(级)/一般(级)一般(级)本预案新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新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车间级(级)、厂区级(级)一般(级)、较大(级)第一类(级)、第二类(级)/企业预案、自保区预案、饮用水源预案企业、自保区管理局、饮用水源环境应急指挥部新区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表 13 本预案与同级预案的联动关系本预案事件同级预案事件应急指挥部门上报部门同级预案事件同级预案启动条件一般(级)楼区预案一般(级)在区县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导致污染扩散至本行政区界外,或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23、新区、衡山县指挥部共同处置新区及楼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一般(级)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企业或运输道路风险物质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并即将或已经引发森林火灾时新区环境指挥部、森林火灾指挥部共同处置市人民政府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组成区人民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应急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由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4、。工作机构为各应急救援小组,包括污染处置组、医疗救护组、紧急疏散组、环境监测组、新闻宣传组、应急保障组,由区政府各下属单位牵头组成。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图 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组成及联系方式见下表。2.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2.2.1 环境应急指挥部职责(1)指挥、协调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处置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2)批准、启动、调整和终止预警、应急响应;(3)向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发布应急处置信息;(4)当突发环境事件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提请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启动更高层次预案,请求上级支援;协调解决应急处置所需人员、
25、物资、器材设备;(5)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评估、总结。2.2.2 应急办公室职责(1)负责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形成预警、应急响应启动、调整、终止的建议,提交区环境应急指挥部;(2)发布预警、应急响应启动、调整、终止信号;(3)收集、汇总、分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传达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处置命令,及时报告处置情况;(4)组织检查应急处置落实情况,具体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评估、总结;(5)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检查和考核。2.2.3 工作机构职责各工作机构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相关职责见表 21。表 21工作机构职责工作机构牵头单位参与单
26、位职责污染处置组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街道办(乡、镇政府)等(1)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2)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3)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4)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医疗救护组区卫键局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1)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2)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3)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4)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紧
27、急疏散组区公安分局事发地街道办(乡、镇政府)、区交通局等(1)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2)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环境监测组区环境监测站区农业农村局等(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2)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联系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新闻宣传组区融媒体中心区政府办
28、公室、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1)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2)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正确引导舆论;(3)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4)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应急保障组区政府办公室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等(1)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2)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2.3 应急专家库及第三方救援力量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
29、家组,建立专家库。专家组从专业角度和技术层面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进行评估,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专家库由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进行动态管理。必要时可依靠相应第三方救援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部分抢险救援工作。区内外可依托的应急专家组及第三方救援力量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新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3 预防与预警3.1 预防(1)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企业负责排查和治理本单位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污染风险防范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备案。(2)区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
30、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3)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风险源档案,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组织开展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重点环境污染风险源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并及时督促落实整治措施。表 31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排查对象排查方式参加单位排查频次1. 加油站2. 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 镇卫生院4. 污水处理厂5. 新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各企业每季度向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汇报一次风险源情况。企业自查并汇报每季度1次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每年不定期对各企业风险源进行检查。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不定期(至少每年1次)3.2 预警分级及发布
31、3.2.1 预警分级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由区环境应急办公室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分为级(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分别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1)蓝色(级)预警:预计因环境污染可能造成一般突发环境事件。(2)黄色(级)预警:预计因环境污染可能造成较大突发环境事件。(3)橙色(级)预警:预计因环境污染可能造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4)红色(级)预警:预计因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3.2.2 预警信息发布
32、区环境应急办公室(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接到事发单位报告,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区人民政府授权区环境应急办公室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互联网、微信平台等渠道向事发区域单位、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区域、相关单位。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等。3.2.3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判研,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
33、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监管。(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3.2.4 预警解除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
34、相关措施,转入正常工作。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级、级、级和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区人民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级),立即报告市、区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先期处置工作,在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参与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重大(级)、特大(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启动级、级应急响应。4.2 信息报告与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立即向区环境应急指挥办公室(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
35、)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区应急管理局应及时通报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并通报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工作机构牵头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局新区分局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境保护主管部门。4.3 响应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需要,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采取以下措施,各工作机构根据各自职责采取响应措施。4.3.1 现场污染处置涉事企业立即采取关闭、停产
36、、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不明时,由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组织污染来源调查,查明涉事企业,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针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中筛选出的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建立事件应急卡,详见下表4-1表4-5。表 41天然气管道在中心城区发生泄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卡事故特征(1)风险物质:甲烷。(2)风险单元:燃气地下管线(3)风险特征:新区燃气管道均为地下敷设,通常发生泄漏的可能性较小,一般为地下施工作业误操作将燃气管道破坏,导致燃气泄漏事件。(4)污染物流失途径:泄漏
37、天然气直接进入环境空气中。事件等级级应急预警与响应程序(1)区环境应急办公室接报后,研判为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上报区人民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2)区环境应急办公室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工作机构牵头单位赶往事故现场。(3)各工作机构根据各自职责采取响应措施。应急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伤亡基本情况等应急物资、装备应急保障组调用应急物资:警戒带、防毒面具、灭火器等;应急处置措施发生泄漏后,现场施工单位或燃气公司先行采取堵漏等应急措施,关闭泄漏点两端切断阀;现场处置组配合进行协助工作。应急监测应急监测组启动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方案(监测点位详见附图3):情景类别监测布点监测因子
38、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天然气泄漏大气事故地上风向100m设背景点,下风向最近敏感点CH3便携式分析仪测定、气相色谱法每30分钟监测1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应急疏散紧急疏散组负责撤离事故现场无关人员,并设置警戒带,严格限制出入,并切断火源。医疗救援如有人员中毒,医疗救护组迅速脱离现场至上风向空气新鲜处,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污染物处置无。表 42 加油站次生火灾爆炸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卡事故特征(1)风险物质:CO、石油类、SS。(2)风险单元:加油岛、卸油区、地埋油罐(3)风险特征:加油站储存汽油、柴油如果发生泄漏遇明火达到燃点,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燃烧气体对人有害,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
39、量下降;消防废水含油污,流程厂区外,污染周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4)污染物流失途径:燃烧气体直接进入环境空气中,消防废水经市政雨水沟进入龙阴港。事件等级级应急预警与响应程序(1)区环境应急办公室接报后,研判为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上报区人民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2)区环境应急办公室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工作机构牵头单位赶往事故现场。(3)各工作机构根据各自职责采取响应措施。应急报告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伤亡基本情况等应急物资、装备应急保障组调用应急物资:吸油毡、防护服、手套、防护鞋、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沙袋、快速膨胀袋、一氧化碳分析仪等;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组采取以
40、下措施:(1)若发生火灾爆炸,先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进行初期灭火;消防大队外派消防车辆赶往现场扑救。(2)对进入市政雨水系统的消防废水,在下游沿线市政雨水沟采用沙袋或快速膨胀袋拦截,采用吸油毡对雨水沟内表面浮游吸附后排放。(3)若油污经市政雨水沟进入龙阴港,在龙阴港雨水排放口下游铺设吸油毡,防止油类扩散。应急监测应急监测组启动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方案(监测点位详见附图4):情景类别监测布点监测因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消防废水进入水环境地表水加油站雨水口,龙阴港雨水汇入口下游200m石油类、SS红外分光光度法、重量法一般情况下每小时取样一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火灾、爆炸大气上
41、风向200m设背景点,下风向最近敏感点CO便携式分析仪测定、气相色谱法每30分钟监测1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应急疏散紧急疏散组设置警戒线,疏散火灾发生区域290m内人群,向逆风方向疏散。医疗救援若发生伤亡事件,由医疗救护组及时联系医疗机构或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污染物处置方法含油吸油毡、砂土、收集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衡山县欣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转运、处置。表 43 盐酸罐车在G107跨越龙阴港处发生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卡事故特征(1)风险物质:盐酸溶液、HCl气体。(2)风险单元:盐酸罐车(3)风险特征: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使罐车破损将导致盐酸泄漏(4)污
42、染物流失途径:盐酸溶液首先在地表扩散,随后进入龙阴港,污染下游农田灌溉水质。部分HCl气体从液池中挥发,进入环境空气。事件等级级应急预警与响应程序(1)区环境应急办公室接报后,研判为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上报区人民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2)区环境应急办公室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工作机构牵头单位赶往事故现场。(3)各工作机构根据各自职责采取响应措施。应急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伤亡基本情况等应急物资、装备应急保障组调用应急物资:气动吸盘式堵漏工具、应急空桶、防护服、手套、防护鞋、铁锹、pH试纸、HCl气体便携式检测仪、石灰、沙袋、快速膨胀袋等;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组采取以下
43、措施:(1)若罐车持续泄漏,采用气动吸盘式堵漏工具进行堵漏,若难以防止泄漏,则采用应急空桶转移残存盐酸,抢险人员需穿着防护服、手套、防护鞋;(2)对破损罐车进行安全移置;(3)事故点周围采用沙土、沙袋、快速膨胀袋等修筑围堰,减少盐酸扩散;(4)泄漏液池表面采用石灰覆盖,减少挥发量;(5)区消防大队对挥发的盐酸采取适量喷水处理,稀释其在空气中的浓雾;(6)在适宜位置临时开挖事故应急池及导流沟,将泄漏盐酸及喷淋产生的废水导入应急池中处置,应急池内投加石灰中和;(7)对下游430m农灌引水口处采用沙袋封堵,避免酸性河水污染农田。应急监测应急监测组启动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方案(监测点位详见附图5):情景
44、类别监测布点监测因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盐酸或废酸进入水环境地表水龙阴港泄漏地上游500m,下游农灌引水口(430m处)pHpH试纸一般情况下每小时取样一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HCl气体挥发大气事故地上风向200m设背景点,下风向最近居民点HCl便携式分析仪测定、气相色谱法每30分钟监测1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应急疏散紧急疏散组设置警戒线,疏散事故发生地300m范围内人群,向逆风方向疏散。医疗救援若发生伤亡事件,由医疗救护组及时联系医疗机构或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污染物处置收集废酸、沾染污酸的石灰、沙袋、受污染土壤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衡山县欣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转运、处置。4.3.2 医疗救援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4.3.3 紧急疏散(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2)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