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艺术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
2、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