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方法、作风更好地运用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域,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不断提升乡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法治茶院、平安茶院建设,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以“实战指挥、实体运行、实效为先”为导向,推动综合指挥、矛盾化解、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系统平台、全科网格等一体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简称“中心”)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
2、平。二、工作目标坚持以信息分析研判、统一指挥调度、资源整合协同等功能为主线,整合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平安建设相关部门职责和资源,推动“多平台”整合,带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格局。推行“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模式,完善矛盾问题化解处置工作机制,做到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科学分流、实时交办、多元化解、分析研判、快速处理,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三、组织架构乡党委、政府强化对中心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储根荣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杨明辉兼任,专职副主任由陈炯担任,具体
3、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在“基层治理四平台”基础上,做优做强综合信息指挥室。统筹协调综治、信访、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保障、国土、卫健、住建、应急联动、综合执法等基层资源,村级以党员干部和专职网格事务人员为基础,引入派出所“阳光义警”、平安志愿者服务队、慈善义工队伍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种力量资源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源头治理中的基层基础作用。四、工作职责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是集成研判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息、整合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资源、创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方式的重要工作中心。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承担本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统筹协调
4、、风险研判、指挥调度、决策服务的具体工作。2负责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信息化系统的管理、使用、培训工作,协调指导本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3负责利用12345政务热线等信息平台、网格信息和中心接待窗口,全面排查采集公共安全、群众信访、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网络舆情等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息资源,承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息的综合研判会商和风险预测预警工作。4负责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并组织有效运行,承担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类事件信息的受理、流转、交办、督办、反馈、督查、通报,协助调度指挥维稳安保、应急联动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协调处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
5、案(事)件。指导、协调各专业调委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5负责落实“基层治理四平台”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研判会商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值勤值班制度等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信访接待、信访代办、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心理服务、社会组织培育、便民服务协调等功能。6推进村级代办点建设,指导各村及企事业单位做好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和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联村干部、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发现,确保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快速发现和化解。7负责中心技术建设和运行维护。优化网格化管理,推进村级网格事务人员专职化建设。8负责建设完善中心场所设施,强化功能分区,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便民设施。9开展调查研究,向
6、乡党委、政府提出有关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0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五、主要任务(一)推进平台融合。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E宁波”信息系统,实现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数据和工作数据的对接贯通,结合“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便民服务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实体运用,建立完善前台分流、窗口受理、接待调处、分析研判、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信息和社会治理事项统一归集、流转处置,做到事件线上流转、流程闭环管理,形成快捷、顺畅、简洁的调处运行架构。(二)整合各方力量。有效发挥进驻各部门、“老何说和”“村民说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等社会组织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平台的作
7、用,在重点人员帮扶、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心理健康等领域开展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发挥线下“4+X”多元化调解队伍及线上浙江省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浙里调”APP)、“移动微法院”等有效载体的作用,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互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服务。将党员干部、村级专职网格事务人员和村民e点通“8+x”公益服务团队打造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村(社区)“前沿哨所”。(三)完成场地建设。与便民服务中心合并办公,实现多中心合一。功能区块上包括群众接待大厅、调解服务区、综合信息指挥室(数据运行中心)、会商室和其
8、他有关工作场所。1群众接待大厅。设置矛盾纠纷受理、信访接待、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及其他公共服务等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柜台式服务,由综治、公安、信访、司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业务单位视情派员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制式胸牌。2调解服务区。设置调解室2间,主要承担矛盾调处工作,其中一间用于联调专用。3综合信息指挥室(数据运行中心)。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建立数据运行实体化运作后台,接入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宁波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e宁波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以及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相关的信息系统。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系统日常运
9、行,及时收集各渠道反映的信访矛盾事项,并发布“钉”任务。4会商室。设立于综合信息指挥室内,用于开展信息交流、定期会商、分析研判或召开会议等活动。5其他工作场所。为社会组织入驻从事有关工作提供专门场所。设置三官一师”(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工作室、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室等功能区。6标牌标识设置。以“茶院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名称,与“茶院乡便民服务中心”并列,并设置竖式标牌悬挂于大厅门口。7其他设施。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便民设施和交通工具等,并落实办公经费和各类安全设施,包括大厅电子显示屏、电子查询系统(触摸屏式)、视频监控、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8各类制度上墙。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
10、程和职责流程图统一制作后,悬挂在乡综合信息指挥室内。六、运行机制乡矛调中心围绕矛盾纠纷调解化解职能开展日常工作,常态化建立流转处置、统筹协调、日常运行三大机制。(一)流转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矛调中心上传下达作用,参照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关于矛盾问题类型接待受理和化解处置流程,有效规范辖区内矛盾纠纷的甄别分类,根据当事人意愿和事项内容组织开展联合接访、访诉衔接,对疑难复杂问题应及时争取上级约访或下访。1任务“钉”办:以“茶院乡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名义单独设置钉钉账号,用于任务分派,通过发布“钉”任务的方式对所受理的事件进行任务分派:一般事件交办于涉事职能科室、联村领导和联村干部;重要
11、事件,提请领导明确处置方案,再流转交办。“钉”任务事项包含执行人、抄送人、截止时间、提醒时间、诉求内容及提醒方式,承办人须按规定操作并及时反馈、办结。2信访代办:对于受理的矛盾诉求,乡级层面无法协调化解需要县级层面处置的,及时落实信访代办,指定代办员提供代办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群众。3书记督办:对于经“钉”办而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任务,启动书记督办环节,提交乡党政联席周会商会议,由包案领导现场汇报未办结事由,确存疑难问题短期无法办结的,须在会后及时拟定处置方案交主要领导审查,并在办结后及时向主要领导反馈。4对上交办:对于事权范围不在乡级层面、或尤为复杂、重大,乡里无力解决以及跨
12、地域的矛盾问题,启动“吹哨”报到程序报送县级中心调度。(二)统筹协调机制。整合现有县级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落实各部门的联合调处工作责任,实现执法力量的快速反应、有效覆盖。1协同指挥:整合乡级现有执法力量,形成综合执法应急中队,由中心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使用和统一调配,在发生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时,承担应急联动相关工作职责。2联合调处:整合构建以“人民调解员”“行业性调委会”“律师志愿者”“村级调解员”等四类主体为主,其他社会调解力量为辅的“4+X”调解队伍,与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共同组建调解专家库,对于群体性、复杂性或跨多部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手段进行联合调处,确
13、保乡级联合调处力量最优化。(三)日常运行机制。以实体化运作为要求,建立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流程,通过工作会商、内部管理、轮流值班制度,确保中心日常有效运行。1工作会商:落实会商制度,确保日常运行正常。每日会商交流工作情况,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指定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每周召开党政联席会商会,主要领导听取分管领导对上一周矛盾事件的办理情况;每月召开平安综治维稳形势分析会议,共同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规范健全会商会议记录机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2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即接即办、限时办结、督查督办、情况报告、AB岗、领导接访、教育培训、检查指导、考核评价、保障奖励、档案资料等制度,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3轮流值班:落实乡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制度,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副乡级干部轮流到中心值守,受理调处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种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