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料加工合同(轻工)甲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代表就业务问题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一、总则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需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规范标准,机械性能的正
2、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 年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 年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 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
3、,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乙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数量在 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 日元(大写: ),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 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费收入 日元(大写: )以上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 个月作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 %,第二个月提高 %,第三个月提高 %,第四个月提高 %。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费,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每 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 %为限。三、付款办法1设备、零配
4、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 日元(大写: ),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 日元(大写: ),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2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 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 %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 %,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四、运费和保险费乙方将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 %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五、交货期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
5、在甲方储备 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 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六、损耗率由于所装配的产品之不同品种、款式,其损耗率也不尽相同。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再另行商定合理的损耗定额。(此损耗定额系指元器件在装配前经过检验的全部合格品,在装配过程中的自然损耗率)。七、技术交流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须尽快派出
6、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装配技术指导,直至甲方能全部掌握设备安装和装配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厂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由甲方负担,工资由乙方负担;必要时,甲方亦可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所属工厂交流技术,其所需生活费用,由乙方负担。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合同,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 年。若乙方提出愿意
7、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乙方应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本合同正本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以下无正文,转合同签章页)(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签于: 年 月 日签于: 附件:附件一:(略)附件二:(略)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合同订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数量共计 台; 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
8、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 或 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型标准磁罗经: U.S.D(大写: 美元)。 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 ,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及由乙方在 或 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型标准磁罗经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 ,其损耗率由甲方免费供应,
9、如损耗率超过 ,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甲方提供加工型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 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 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加工后的标准磁罗经,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其他条件: ()标准磁罗经的商标应由甲方提供,若
10、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若必要时乙方在 或 购买加工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磁罗经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另一份呈送 有关部门备案。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经理 经理 注:来料加工()是指一个工厂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产图纸和生产程序进行加工,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加工方收取加工费用。 来件装配()是指外商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厂按要求的规格进行装配,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收取加工费用。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生产线,专用工具,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人等由外商负责。合同终止时生产线及专用工具等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理。 加工装配方对来料、来件不拥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若因管理不善,来料、来件遭到破坏、遗失、使用不当或超越损耗,加工装配方承担经济责任。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是国际间经济合作的一种简便易行,有进有出,进出结合,两头在外,中间在内的贸易方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