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 安全生产法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我 企业员工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 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 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 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 版) , 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 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
2、要求 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殊作业 的例外) 。 四、对于从事多种作业的员工,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不能适用的由部门提出申请, 可借用其所 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 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 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原 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 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 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
3、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 律不准使用。 八、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被购置的物品必须符 合职业危害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 用化纤防护用品。 十、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 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 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其他方面的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富士电机(珠海)有限公司 (盖章) 2017 年 1 月 10 日 20162016 年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年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 车间名称车间名称 接触职业病接触职业病 危害因素危害因素 个人防护个人防护 用品名称用品名称 型号型号 数量数量 领取人领取人 领取日领取日 期期 编制:成博 审核(签字): 编制 日期:2017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