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堵盲板安全技术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待修系统或设备与生产系统有效地隔绝,在所有连接处均须堵上盲板,以便安全检修。 第二条 凡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介质之设备、管道的抽、堵盲板工作,必须遵守本规程。 抽、堵盲板前的准备工作及要求: 第三条 抽堵盲板工作由设备交出单位(生产车间)负责。必须办理检修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指定项目负责人及监护人,画出盲板图,以便查对。 第四条 抽堵盲板负责人,须向参与工作的人员交待任务、工作方法、工艺过程及安全注意事项,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五条 生产车间指定的监护人员,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工作。必须严守职责,督促工作人员按章作业;发现违章,立即制止
2、或令其撤离现场。必要时,卫生、消防、气防站等人员到场监护。 第六条 作业前,待修设备管线或系统必须放压,但要保持略高于大气的压力,防止吸入空气,并降温到40以下。如有困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经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意见不一致时,请示生产厂长,批准后方能作业。 第七条 离地面三米以上的作业,须搭设脚手架和平台。 第八条 室内作业必须打开门窗,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第九条 现场挂上明显警戒标志,无关人员撤离险区,必要时停止附近的生产、检修工作。 第十条 作业现场30米内禁止动火(包括正在进行的动火),禁带引火物及易燃物。 第十一条 准备工作就绪,经值班工长检查,确认无问题并有监护人员在场,方可开始工
3、作。 第十二条 大、中修项目盲板抽、堵完成后,须经工艺技术员按盲板图核对无误,方可交出修理或投入生产。 抽堵盲板时的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 从事有毒物料设备、管道的抽堵盲板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作业过程中不得脱下面具。 第十四条 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设备、管道的抽堵盲板工作的人员,须穿戴防酸面具及衣靴。 第十五条 工作时间过长,应轮班休息(一般30分钟为限)。作业中,如感到不适,应立即退出作业区休息或就医治疗。 第十六条 拆卸螺栓应隔一个或两个松一个,缓慢进行,确认无气无液时,方可拆下螺栓,作业中人员要避在上风向,不得正对法兰缝隙。 第十七条 不得使用铁器敲打管道和管件,必须敲打时,应用青铜质工具。 第十八条 拆卸法兰的管道,如距支架较远,应加临时支架或吊架。 第十九条 抽堵盲板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的防爆型手提灯或干电池防爆灯。 第二十条 法兰螺栓全部紧好后,应详细检查,确认无漏时,方可离开现场,摘下面具。 第二十一条 应按技术规格要求制作盲板,专人保管。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