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经中介)要点:甲方向乙方出卖房屋,根据房屋的基本情况,双方对房屋权属情况、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进行约定,且约定了房产中介公司及中介费用的支付。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1.房屋基本情况1.1.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1.2.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2.房屋权属情况2.1.该房屋所
2、有权证证号为: 。2.2.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3.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2.4.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2.5.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3.中介费用3.1.买卖双方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达成本交易。3.2.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
3、还。4.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4.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元)。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4.2.买方付款方式如下:本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 元)。卖方收到购房款以后,必须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配合买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买方有权退房,卖方承担全部损失和价款支付之日起每天 的利息。5.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5.1.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5.2.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
4、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支付每天 利息作为补偿。5.3.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6.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6.1.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5、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6.2.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6.3.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6.4.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 信: 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6.5.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
6、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7.房屋的交付和验收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7.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7.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7.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7.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7.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7.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
7、完成。8.其他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9.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9.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9.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
8、;(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9.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10.违约责任10.1.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10.1.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
9、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10.1.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2.逾期付款责任10.2.1.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0.2.2.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10.2.3.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
10、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1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 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12.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 应当采用
11、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签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1)供水:自来水、矿泉水、热水、中水: 。(2)供电:220V、380V、可负荷 KW: 。(3)供燃气:天然气、煤气: 。(4)外供暖气:汽暖、水暖、供暖周期: 。(5)自备采暖:电暖、燃气采暖、燃煤采暖: 。(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 台、自装挂机 台: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数字、模拟):
12、。(8)电话:外线号码 、内线号码 : 。(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ADSL: 。(10)其他:二、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1)双人床:(2)单人床:(3)床头柜:(4)梳妆台:(5)衣柜:(6)书柜:(7)写字台:(8)沙发:(9)茶几:(10)椅子:(11)餐桌:(12)电视柜:(13)电视:(14)冰箱:(15)洗衣机:(16)热水器:(17)空调:(18)燃气灶:(19)排油烟机:(20)饮水机:(21)电话机:(22)其他:三、房屋配套物品(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 、家装装
13、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3)水IC卡、电IC卡、气IC卡;(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ADSL(上网)交费凭证;宠物买卖合同要点:乙方(出售方)向甲方(购买方)出售宠物,双方约定价格、交付时间、相关权利义务等。甲方(买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供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宠物信息双方交易的宠物情况如下:宠物品种: 犬/猫出生: 年 月 日性别:毛色:首次驱虫: 月 日驱虫药物:首免疫苗: 月 日疫苗种类:保健诊所:转让价格:人民币(大写) (¥ 元)
14、(以下简称宠物)二、付款与交接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按转让价格支付转让款;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宠物。3.宠物交付地点: 。附带交付材料或设施(不再另行收费):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本着为宠物提供合适之生存环境,爱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2.甲方承诺购买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宠物提供必要
15、的咨询和协助;4.甲方在交接宠物前,必须对此宠物的健康状态作初步检查。若发现健康方面的异常,立即告知乙方。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致命传染病问题(注:须在指定保健诊所使用“韩国RAPIGEN”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板进行测定),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甲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6.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则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宠物转让价格的 %作为违约金。四、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本合
16、同签订地( 市 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附则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工业用地买卖合同要点:甲方(土地转让方)将工业用地及在建工程(连同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资产转让给乙方(土地受让方),乙方支付地价款及相关税费,甲方负责办理过户时适用的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甲方(买受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出卖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17、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达成如下合同:1.用地基本情况1.1.乙方以出让/划拨/ 方式取得位于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以下简称“土地”)。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1.3.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1.4.乙方经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建设工业厂房。建筑物产权证书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1.5.该土地上厂房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
18、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厂房以下简称“建筑物”);配套建筑及设备均属于“建筑物”定义当中。2.计价方式与面积差异2.1.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按土地使用权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2.2.土地上建筑物产权随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甲乙双方约定建筑物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计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2.3.以上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4.以上金额均为 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2.5.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价款计算均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3.付款方式及期限3.1.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
19、式按期付款:3.1.1. 一次性付款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产权的转让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3.1.2.分期付款甲方应当按以下时间按期将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产权的转让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整;(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整。3.1.3.按揭付款(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整;(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整;(3)甲方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 年 月 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3.1.4.其他方式: 。3.
20、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4.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4.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1)甲方逾期支付任一期款项的,自本合同规定的每一期款项应付款期限之日起至该期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该期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各期款项滞纳金可累计叠加。(2)任一期款项逾期一个月未向乙方支付,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可依照本款规定第(1)项滞纳金计算方式(均计至合同解除之日止)计算滞纳金并有权从甲方已支付的金额当中予以扣除后退还甲方多余价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追偿违约金所支付的各类款项(包括但不
21、限于诉讼费、车旅费、食宿费、办案费、律师费)。(3)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需依照本款规定第(1)项滞纳金计算方式(任一期滞纳金均计至该期实际支付之日止)向乙方支付滞纳金。4.2.如按揭付款,甲方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4.1款承担违约责任。4.3.经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甲方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甲方应自银行作出此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向乙方付清房款;否则,甲方应按4.1款承担未及时付款的违约责任。4.4.因不可抗力、重大政策性影响等不得归咎于甲方的付款延迟、以及银行审批或转账导致的延迟均不得追究甲方责
22、任,但甲方应当在特殊情况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5.交付期限5.1.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及建筑物交付买受人使用;乙方需确保满足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满足甲方的土地受让目的及下列要求:5.1.1.甲方受让土地及建筑物用途及目的: ;5.1.2.该土地及建筑物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权权利完整,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权利瑕疵;(2)土地出让金已经支付完毕;(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建筑物产权证书确保合法真实完整;(4)确保可顺利交付土地及建筑物;(5)确保土地及建筑物不存在无法转让登记至甲方名下的情况;(6)建筑物已取得建设工
23、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7)土地及建筑物已取得测绘报告;(8)确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通过审核意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证件完备合法齐全;(9) 。5.2.乙方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对土地及建筑物进行验收,甲方或甲方代表签署验收单之日视为交付。6.乙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6.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土地及建筑物交付甲方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1)如乙方逾期交付或经二次验收均无法达标导致的延期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土地与建筑物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滞纳金,合同应当继续履行;(2)逾期
24、一个月未向甲方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甲方可依照本款规定第(1)项滞纳金计算方式(均计至合同解除之日止)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要求乙方方支付追偿违约金所支付的各类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车旅费、食宿费、办案费、律师费)。(3)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依照本款规定第(1)项滞纳金计算方式(任一期滞纳金均计至该期实际支付之日止)向甲方支付滞纳金。6.2.因不可抗力、重大政策性影响等不得归咎于乙方的逾期交付或延迟均不得追究乙方责任,但乙方应当在特殊情况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7.验
25、收7.1.乙方需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确保土地及建筑物的权利及质量均满足甲方的受让用途及要求,并在交付期限届满的五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乙方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交付甲方使用,甲方验收审核后签署验收单,视为交付。乙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承担。7.2.因土地及建筑物无法达到双方议定要求导致无法顺利通过验收并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承担违约责任;如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期进行验收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视为交付,土地及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7.3.如建筑物质量不
26、达标或产权瑕疵无法消灭,甲方有权直接按照本合同6.1款规定未能交付进行处理。8.权利瑕疵担保乙方确保土地及建筑物不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乙方原因,造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产权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或发生诉讼纠纷的,由乙方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9.乙方关于建筑物装修及基础设施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9.1.乙方交付使用的建筑物的装修装饰、给排水设备、电力设备、空调电梯等基础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标准,并将约定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而成立生效;如双方尚未签订约定协议、备忘录等基础设施标准文件,则乙方应确保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工程质量合格、内外装修耐用、水电设备可达到基本生产使用要求。9.2.如建筑物无法达
27、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装饰、各类设备的修复或购置费用。9.3.如建筑物质量存在严重瑕疵无法弥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据本合同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金额及利息。10.产权登记与税务约定10.1.甲方如需申请预告登记,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如因乙方责任导致预告登记无法进行则依照本条下列各款规定办理。10.2.乙方应当在土地及建筑物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进行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产权的转让变更登记。如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产权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情况处理:(1)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
28、退回转让价款,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已收转让价款全数向甲方返还,并支付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追偿房款及违约金所支付的各类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车旅费、食宿费、办案费、律师费)(2)甲方不退房的,乙方须按已付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由双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产权变更登记完成期限。10.3.因为政府机关部门的内部审批程序导致的超期不得追究乙方责任。10.4.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导致的土地增值税由 方支付,印花税由 方支付,其他税务约定: 。10.5.变更登记所使用的备案合同(网报合同)应当与本合同内容相同。11.争议解决与其他11.1.本合同在
29、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合同附件、合同空格手写部分均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1.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持有 份,买受人持有 份,一份交由国土登记部门进行产权变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12.附则12.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甲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略)附件三: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略)附件四:合同补充(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