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库制度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 未见异常 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 先进先出 和 近期先出 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 近期先出 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 销售单 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 销售单 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
2、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 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