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 计 合 同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环境景观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费率(元/)总设计费(万元)设计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1说明1、设计内容应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环境景观设计(包括道路、小品、地面铺装、水体、景观照明、地形造型、植物配置
2、、综合管网、配电系统等)2、本工程以甲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面积结算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区域内地形现状图1合同签定后3日内2建筑平面图1合同签定后3日内3综合管网资料1合同签定后3日内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阶段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施工图设计1总平面布置图初步设计完成后 日内2景点及主要设施一览表同上3放线定位图同上4各区域灌溉及给排水图同上5园林灯具照明及电路系统图同上6物料图及材质和色彩同上7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布置详图同上8总体植物目录表(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冠幅、高度及相应数量)同上9各区域铺地、
3、台阶、小品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同上24道牙、花槽(台)、休闲座椅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同上25水景、喷泉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同上26给排水、电气及综合管网施工详图同上第五条 本合同总设计收费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95%甲方收到施工图阶段全套完整设计图后两日内第二次付款5%(后期服务)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两日内第六条 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负责。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
4、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大量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量补偿乙方损失。此外,乙方不向甲方另行收费。6.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6.2乙方责任: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并对其负责。6.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定。6.2.3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第七条 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
5、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但若因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设计费及定金,甲方若因此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7.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允。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依法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7.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 其他8.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
6、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时,乙方另收工本费。8.2本合同所包含的环境景观设计,未经甲方同意,从乙方完成交付甲方使用之月起,两年内不得将与其相同或类似的设计给予第三人使用,否则应承担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给甲方。8.3甲方有权将本合同的包含的环境景观设计在其所属的各公司及其他项目中使用,并且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8.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合
7、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8.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住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鉴证意见:(盖章) (盖章)备案号: 备案号: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合建契约书立契约书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x x
8、x(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合作兴建房屋事宜,经双方协议,同意订定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所有坐落x x x x地号土地一笔,如附图所示,约x x平方米。愿提供与乙方合作兴建房屋。 第二条 本约甲方所提供的土地双方协议同意兴建四层钢筋混凝土造和集合住宅,除依法应设置的公私道路用地外,其余可建土地,乙方应依法合理充分利用。 第三条 本约双方合作兴建房屋,其土地规划,建筑设计,请领建造执照,营造施工及有关的风险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完全责任,其各类费用亦由乙方负担,概与甲方无涉。乙方营造施工过程中,甲方得随时亲自派员监督。 第四条 本约甲乙双方按附图所示的拟建房屋为准,采立体分屋方式,由甲方取得百
9、分之x x ,乙方取得百分之x x 。若双方分取的房屋户数未能整数时,其间的差额,可经双方的同意,由取得之一方按协议价格以现金补偿对方。 第五条 本约有关建造设计文件图说应征求甲方同意,并按前条双方分配的位置,标明于图说上,各自具名或指定第三人为起造人,由乙方负责提出申请建造执照。 第六条 本约兴建房屋事宜,均依现行建筑法规办理,若法规变更而受限制时,则依变更后的法规办理。 第七条 凡畸零地及水利地的合并承买等事宜,均由甲方备齐所需证件并由乙方负责办理。惟费用由甲方负担,产权亦归属甲方所有。 第八条 本约土地的地上物由乙方负责处理,惟甲方应从旁协助。地上物理清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提出申请建造
10、执照,乙方并应先期通知甲方备齐请照所需的有关证件交付乙方。 第九条 本约乙方应于领取建造执照之日起二个月内开工,于开工之日起x x x个工作天内建筑完竣,于建筑完竣后x x 月内领得使用执照,并以接输水电完妥之日为完工日。 第十条 本约甲方应于乙方工程进度至一楼顶板完成时办理基一合并、分割、地目变更等手续,其的需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半负担。乙方工程进度至三楼顶板完成时,双方会同办理乙方他得房屋的应有基地持分产权移转登记。其所需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增值税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约保证金为人民币x x 元整,于本约签订时,由乙方一次交付甲方,甲方应于本约第九条所定的完工日,一次无息返还全部保证
11、金与乙方。以支票为保证金的交付或返还,若各该支票一部分或全部不能兑现时,则以违约论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切实照约履行,如甲方违约时,甲方除将所收的保证金加倍全部退还(无息)与乙方外,同时并须赔偿乙方已施工之工程损失及其他因该工程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可由乙方另列清册),如乙方违约时,甲方得将已收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如工程逾期时,乙方每逾一天应赔偿甲方分得间数总售价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违约之一方应于违约日起十天内履行赔偿,不得拖延,否则,未违约之一方,得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抵偿。 第十三条 凡申请建筑、使用执照、接水电等须甲方盖章或出具证件时,甲方应随时提供,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12、本约有效期间内,如因政府变更城市计划致无法全部履行契约或只履行一部分契约时,甲方应将本约第十一条所收的保证金依照可建的土地比率于上列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还与乙方,若在该土地上乙方业已施工的工程损失,政府有意补偿时,其土地部分归属甲方,建筑物部分归属乙方,如有用甲方名义须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无条件亲自办理或备齐证件及加盖印章给乙方,甲方不得借故刁难或异议,如甲方须乙方协助的,乙方亦应无条件协助办理清楚。 第十五条 本约所定的土地,其应缴的一切税费,在开工日以前的,均由甲方负担,开工日以后的,由甲乙双方各半负担。 第十六条 本约成立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以本约土地向任何公私机关或个人办理他项权利设
13、定,于契约存续期间,甲方亦不得将本约土地提供予第三人建筑或出售与他人。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对本约权利均不得转让、典当或作保。 第十八条 本约土地如有来历不明、瓜葛 纠纷划他项权利设定,订立三七五租约等现象应由甲方于本约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理清,所须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惟地上物清理按本约第八条约定办理。 第十九条 甲方户籍地址以本契约记载为准,如有变更时甲方应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误时误事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本约若有未尽事宜,悉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及一般社会惯例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约建筑物构造-施工说明; 1 结构:钢筋混凝土构造,依政府核定图样施工、防火、防台
14、风、耐震、安全坚固。 2外墙:正面贴高级马赛克后面水泥粉光。 3 内墙:除厨厕隔间外余不隔间,其余墙面为水泥粉光、漆PVC漆。 4 平顶:水泥粉光后加PVC漆。 5 浴厕:地面铺马赛克,墙面贴白瓷砖到顶,玻璃纤维浴缸、冷热水龙头、马桶及面盆均为白色国产高级品,毛巾架、镜箱等附件俱全。 6 厨房:地面铺红钢砖,墙面贴白磁砖到顶,不锈钢厨具全套。另设电锅、排油烟机专用插座,及冷热水龙头、挂厨。 7 地面:一楼磨石子,二、三、四楼贴PVC地板,一楼不设围墙。 8 门窗:住家客厅采用落地铝门窗,外窗采用高级铝窗,一楼店铺为铁卷门,二楼以上每户大门为雕花大门附高级名锁,后门采用桧木材料,阳台加装晒衣架及
15、洗衣插座。 9 电力:每户独立电表采用单相三线式110V或220V供电,客厅、餐厅、卧室、浴厕、厨房预留电灯座一处,插座孔两处,开关一只,并留设电视天线暗管及电话线管。 10 水力:地下蓄水池屋顶水塔间接供给,设总表一只,另各户设分表一只,总表与分表差额由分表各户共同分担。 11 屋顶:铺设五皮柏油毛毡,防水层上覆泡沫混凝土,具防水隔热的效果。 12 楼梯:磨石子阶梯加PVC 扶手铁栏杆。 13 地下设蓄水池须加装电动抽水机送到屋顶储水塔。 第二十二条 本约前条的订定均系大原则,其细部及详细设计应由乙方依一般惯例办理,其使用材料除特定产品外,其余均以x x 出品的高级品为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约土地内现有电柱的迁移等一切费用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如需甲方各项证件或签章时,甲方应无条件即时协助,不得刁难。 第二十四条 除本约土地外,其余甲方所有的土地,若甲方未有使用计划时,于本约建筑期间内,甲方同意由乙方无偿使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分得的建筑物,可委由乙方代售,代售费用另议。 第二十六条 本契约书的权利义务及于甲方的继承人及受赠人。 第二十七条 本给自签订日起升效,至双方工务及财务理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约同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住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 住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