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编 绪 论 第一章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行政法的法源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2第一章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行政第二节 行政法第三节 行政法学回到编目录3第一节 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二、行政权与公权力三、行政与行政国家四、行政与法治国家4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n马克思说:“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n行政虽然主要指国家行政,但也包括非国家行政。n国家行政一般指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执行管理活动,这是就国家职能的一般划分而言。n行政有公行政与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作
2、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5二、行政权与公权力n行政权是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n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公权力包括国家公权力、社会公权力以及国际公权力。n公权力虽然包括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重要权利,但行政权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人们聚集在一起,建立起国家、社会等共
3、同体,其主要目的在于获得安全、秩序等“公共物品”,而这些“公共物品”的生产和分配主要是靠行政权维系的。6三、行政与行政国家n“行政国家”现象。n国家行政职能的扩张包括两种情况。n社会必须创立一种机制,在扩大行政权的同时扩大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制约,使之正当行使而不致被滥用,这种控制和制约机制的重要环节就是行政法。n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行政只是发展到特定的阶段,即国家行政职能大为增加,行政权大为扩张以至于对行政权不加以控制和制约,就不能防止其滥用,就不能有效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的“行政国家”阶段,才逐步形成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行政法。7四、行政与法治国家n行政
4、国家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n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相对强有力的行政管理为之提供秩序,而行政权的加强必须有相应的控制、制约机制的加强与之相伴随。否则,不仅不能为市场经济提供秩序,而且还可能破坏已有的秩序,导致新的混乱,损害市场主体的权益,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创制完善的法律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这种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就是行政法。n法治国家时代的重要标志是行政法。回到章目录8第二节 行政法一、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三、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四、行政法是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的法9一、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 国内
5、国外学者关于行政法的定义,分别从行政法的目的、性质、内容、形式和行政法在整个法体系中的地位对行政法予以了界定。国内外各种定义(14-17页)10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n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应该说这个定义基本揭示了行政法的内容、本质和形式。n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n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n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其他三种关系都是由行政管理关系导致和引起的。11三、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n行政
6、法就其实质而言,可以界定为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法。n所谓“行政权”,从现代意义上讲,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行政权是公权力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秩序的保障。n为什么要对行政权加以控制和规范呢?n行政法怎样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呢?12四、行政法是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的法n行政法在形式上不同于民法和刑法,民法和刑法都有一部集基本规范为一体的统一法典,而行政法一般不存在这样的法典,它的法律规范广泛地散见于各种法律规范文件之中。n行政权不存在统一的法典,并不意味着行政法没有法典。在行政法的许多领域,无论是外国还是我国,都已经形成了不少局部性的法典。n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
7、也难于制定统一的法典,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法将永远不能制定统一的法典。n在我国,行政法还处在不很发达的阶段,因此,行政法的立法任务仍是很艰巨的。13第三节 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二、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现象的法学学科三、行政法学是一门正在发展中的法学学科14一、行政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n行政法学是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研究的是法现象中的一种特定现象行政法现象。n行政法学与其他法学分支学科的关系是平行的部门法关系。但是行政法学与宪法学的关系比较特殊:二者的研究对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n行政法学和行政学虽有密切联系,但行政法学并不等同于行政学。n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关系在法学界是一个
8、有争议的问题。争议(2931页)15二、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现象的法学学科n行政法学总的研究对象是行政法现象,具体包括下述内容:(一)行政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二)行政法的价值与功能(三)行政法的内容与形式 (四)行政法律关系(五)行政法的理论基础16三、行政法学是一门正在发展中的法学学科n行政法学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是一门发展中的学科。这里所谓“发展中”,有三层意思:1.它的历史很短。2.它很不发达,到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学科体系,其内容还不完全成熟,其理论范畴、基本概念甚至学术名词、术语都还有一些尚未固定,各国用法不尽统一。3.它很有发展前途,行政法由于与民主、法治紧密相联系,而民主
9、、法治则是当今整个世界的发展潮流。n行政法学作为一门发展中的学科,其体系和内容目前世界各国还很不统一。我国行政法学的体系尚在探讨中。回到章目录17第二章 行政法的法源 第一节 行政法法源概述 第二节 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 第三节 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回到编目录18第一节 行政法法源概述一、行政法法源的含义 二、国外行政法法源简介19一、行政法法源的含义n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其主要观点有:1.法存在形式说 2.法原动力说 3.法原因说 4.法制定机关说 5.法前规范说 6.法事实说 n本书主要采法存在形式说,即将法源界定为各法律部门法的表现形式,亦即各法律部门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行政法法源即
10、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出处。20二、国外行政法法源简介n各国法律制度和法律传统不同,行政法的法源亦存在差别。在大陆法系国家,法源主要限于制定法;在海洋法系国家,非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在法源中占有重要地位。同一法系在不同历史传统和不同经济、政治制度的国家,其法源也不相同。n本教材主要介绍了法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几个西方国家的行政法法源。主要国家行政法法源(40-43页)21第二节 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 作为行政法法源的制定法通常包括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立法等。我国是成文法国家,行政法法源一般限于制定法。作为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大体包括下述四类:一、宪法与法
11、律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三、行政立法四、条约与协定22一、宪法与法律n我国宪法作为行政法法源,其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七类。n法律作为行政法的渊源,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也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非基本法。23 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n地方性法规在行政法法源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n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作为行政法法源,只限于民族自治地方适用。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12、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4三、行政立法(一)行政立法的含义与性质(二)行政立法的调整范围(三)行政立法的法律效力(四)对行政立法效力异议的处理25四、条约与协定n条约与协定既是国际法的渊源,同样也是行政法的渊源。n因为有的条约、协定涉及国内行政管理,成为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外国人之间行政关系的行为准则。n此外,我国和一些国家签订的刑事、民事、商事等司法协助协定,其中很多规定涉及国家行政管理,调整一定领域的行政关系。很多其他条约、协定,也或多或少与国家行政管理有一定关
13、系。26第三节 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一、法律解释二、判例三、习惯和惯例四、行政法理 回到章目录27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回到编目录28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确定29第二节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三、越权无效原则 四、信赖保护原则 五、比例原则30第三节 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一、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二、行政公开原则 三、行政公正原则 四、行政公平原则31第四章行政法与行政法学
14、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我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我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各国行政法学的主要流派回到编目录32第一节 我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1.初创阶段(19491957年)2.停滞和遭受摧残阶段(19571978年)3.重建和发展阶段(19781989年)4.发展和向新模式转化阶段(19892004年)33第二节 我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1.我国行政法学的“史前阶段”(19491978年)2.创建阶段(19781985年)3.全面发展阶段(19851989年)4.深入发展和学术流派逐步形成阶段(19892004年)34第三节 各国行政法学的主要流派一、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形成及其历史背景二
15、、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基本观点35一、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形成及其历史背景 通过较长时期的相互争论和在论争中的不断完善、发展,逐渐形成了行政法学的各种流派。其中主要的、较有影响的流派有三个,即控权论学派、管理论学派和平衡论学派。36二、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基本观点(一)控权论的基本观点1.关于行政法的目的。控权论主张,行政法的基本目的在于保障私人的权利和自由。2.关于行政法的内容。控权论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控制和限制政府权力。3.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控权论特别强调严格的依法行政原则(源于规则主义或形式主义的法治观念),主张严格限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无法律即无行政”,政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16、内行事,不能有自由斟酌、自由选择的余地。4.关于行政法的手段。控权论认为,行政法的主要手段有两个:一是司法审查;一是行政程序。37二、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基本观点(二)管理论的基本观点1.关于行政法的目的。管理论认为,行政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关于行政法的内容。管理论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调整国家管理关系、规定国家管理的原则和制度。3.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管理论通常将管理原则视为法的原则,并且以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等作为最重要的管理原则。4.关于行政法的手段。管理论认为,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是命令服从关系,从而行政法的手段主要是强
17、制和命令性的。38(三)平衡论的基本观点1.关于行政法的目的,平衡论主张,行政法既要保障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又要防止公民权利的滥用或违法行使。2.关于行政法的内容,平衡论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3.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平衡论认为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但对依法行政的内涵应予以新的解释。依法行政原则对“消极行政”和“积极行政”应有不同的要求。4.关于行政法的手段,平衡论主张综合运用行政法的各种手段,即在必要的场合运用命令、强制手段,同时在大多数场合尽量避免采用行政命令、行政制裁、行政强制手段,淡化权力色彩。回到章目录二、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基本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