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第四章 社会组织与慈善组织政策社会组织与慈善组织政策 本章要点本章要点1.掌握社会组织的元政策2.掌握社会组织与慈善组织的培育和扶持政策3.了解社会组织与慈善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的形成和发展脉络4.了解社会组织与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政策的形成和发展脉络第一节第一节 元政策元政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国公共政策的元政策。我国社会组织与慈善组织的各项政策同样以宪法为基本前提。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国与1998 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意味着我国政府就保障公民结社权的问题向国际社会作出了承诺。第二节第二节 登记管理
2、登记管理政策政策政策时间政策时间政策名称政策名称核心内容核心内容1950年9 月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将应登记的社会团体分为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文艺工作团体等六类1989年6月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对外国商会的定义、成立条件、成立程序以及监督管理作出规定1989年10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社会团体的管辖、成立登记、变更登注销登记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1989年10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提高了社会团体的等级门槛,详细规定了成立条件,增加对社会团体处罚条款,加强了对社会团体的监管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政策的形成和发展2001年2月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
3、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和应该具备的条件2002年3月民政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异地设立分支(代表)机构问题的通知对社会团体异地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2009年4月民政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应用网上办公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应用网上办公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出了规定2016年1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消社会团体申请成立中的筹备事项,同时加强求筹备期间的监督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政策的形成
4、和发展政策时间政策时间政策名称政策名称核心内容核心内容1998年10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确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双重管理体制,并就对气的管辖、登记成立、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1992年12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详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内容,包括登记程序、登记类型、登记须具备的条件、登记事项、材料提交、更变、注销登记等2000年12月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界定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内涵、外延、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程序、登记手续等作出规定2001年10月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对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明确界定,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程序、内
5、容及处罚等三、基金会登记管理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三、基金会登记管理政策的形成和发展政策时间政策时间政策名称政策名称核心内容核心内容1988年9月基金会管理办法对基金会的性质、建立条件、筹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项作出了规定2004年6月基金会管理条例确定对基金会的双重管理原则,并就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组织机构、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2016年5月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与慈善法进行衔接,明确基金会的慈善宗旨;降低 基金会的准入门槛,将登记管理机关扩展为省、部、市、县四级;规定了基金会的综合监管体系,包括兴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将年检制度改
6、为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四、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政策四、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政策政策时间政策时间政策名称政策名称核心内容核心内容2016年3月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等内容进行规定2016年8月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法公布之前已经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条件、审核等内容2016年8月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慈善法实施之前,就登记管理机关对有关慈善组织的登记问题进行说明第三节第三节 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一、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的形成与发展一、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的形成与发展年度检查等级评估执法监察社会组织党建二、慈善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二、慈善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慈善组织自律社会监督第第四节四节 培育和扶持政策培育和扶持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提供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完善人才政策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第五节第五节 其他政策其他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法(201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