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清运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以本服务招投标结果为依据,由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清运甲方垃圾清运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 服务范围甲方锅炉旁垃圾池垃圾,乙方负责定期进行清运干净,并负责合法合规处理。所有清运工作所需的人、材、机等皆由乙方负责提供。二、 服务时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清运服务,清理时服从甲方人员在场监督。合同有效期:2022年4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具体清理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三、 合同金额清运费用按600元/吨包干(包括6%增值税发票)。以上包干费用皆包含清理费、标准清运车运输费、处理费、各项费用
2、管理、人、材、机费用、安全环保经费等。服务结算金额以甲方最终核实为准。四、 责任及义务1、 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清运垃圾时服从甲方的管理,清运出厂的垃圾要合法合规地处置,负责清运垃圾离开甲方厂区后的一切纠纷、费用等。2、 乙方在垃圾清运、处理过程中,出现道路泼洒、环境污染、人身事故、伤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等情况,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也可从乙方垃圾清运费中扣留等额款项予以充抵,不足部分仍应依法赔偿。3、 如乙方抗拒甲方的正当管理,不听从甲方指挥,给甲方垃圾清运造成严重阻碍或恶劣影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履行,乙方不得就终止协议提出任何补偿要求。4、 甲方为乙方在厂区内的清运过程提供合理的帮助和便捷。五、 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乙方发票入账,由甲方及时支付。六、 争议的解决方式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规定,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