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章工伤保险第一节工伤保险概述第二节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第三节工伤保险待遇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工伤保险是世界上最早产生和覆盖范围最广的一种社会保险,现代工伤不仅为工伤职工提供损害补偿,而且兼容了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功能。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工伤保险的特点,工伤保险中的预防措施、工伤保险基本原则,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规定。本章教学重难点:工伤认定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的竞合。本章导语:第一节工伤概述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特点二、工伤预防三、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一、工伤保险的概念和特点工伤保险的特点工伤保险的特点责任性质的无过错性责任性质的无过错性覆盖
2、主体的特定性覆盖主体的特定性补偿内容的有限性补偿内容的有限性 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致伤、致病、患职业病而致伤、致病、致致亡时依法所享受的一种亡时依法所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我国工伤保险立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历史法的历史19511951年年劳动保劳动保险条例险条例19961996年年企业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办法20042004年年工伤保工伤保险条例险条例20112011年修改的年修改的工工伤保险条例伤保险条例我国原工伤保险的体系我国原工伤保险的体系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所建立的工伤保险体系:
3、所建立的工伤保险体系: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和职工)公务员法公务员法第第7777条、条、20042004年民政部年民政部关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照人民警察;(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暂行规定伤残抚恤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死亡一
4、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死亡因公死亡”的的;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未规定,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动者:并未规定,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赔偿待遇一次支付。作人员的工伤赔偿待遇一次支付。我国工伤保险的我国工伤保险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2011年年1月月1日后)日后)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20112011年年7 7月月1 1日日实施)实施)新新工伤保险条工伤保险条例例;(;(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生效)日生效)我国的工伤保险体系我国的工伤保险体系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所建立的工
5、伤保险体系:企业、有所建立的工伤保险体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公务员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公务员法公务员法所建立的公务员保险:国家机关和所建立的公务员保险: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工作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用。与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与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
6、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团体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2023-1-28二、工伤预防预防措施预防措施工伤保险费差别率机制工伤保险费差别率机制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提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提供工伤预防费用供工伤预防费用工伤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的管工伤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措施理措施 工伤预防是指通过提供安全、健康的职业环境和条工伤预防是指通过提供安全、健康的职业环境和条件,完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减少或者杜绝职业损害事件,完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减少或者杜绝职业损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源头上保障劳动者免受职业伤害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源头上保障劳动者免受职业伤害。三、工
7、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经济补偿原则经济补偿原则预防、补偿与康复相结合预防、补偿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的原则第二节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一、工伤认定标准二、工伤认定程序三、劳动能力鉴定一、工伤认定标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第(第1414条,共条,共7 7种)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在工作
8、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形。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的情视同工伤的情形(第形(第1515条,条,共共3 3种)种)在工作时间和
9、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48小时之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过劳死过劳死”?)?)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应认定为工不应认定为工伤伤情形情形(第(第1616条,共条,共3 3种);种);故意犯罪的;故意犯罪的;(原为(原为“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10、的”)醉酒或者醉酒或者吸毒吸毒的;的;(增加了增加了“吸毒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认定程序人身伤害的工伤认定程序人身伤害的工伤认定程序职业病的工伤认定程序 30日内用人单位日内用人单位 15日日/60日内日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职工在,工伤职工在1年内提出申请,年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需承担在此期间的工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在此期间的工伤待遇费用)待遇费用)30日内日内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15日日/60日内日内事故伤害发生事故伤害发生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作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出工伤认定向
11、职业病诊断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申请机构提出申请向工伤行政部门提向工伤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职业病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诊断鉴定职业病诊断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明书职业病诊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断鉴定书(初次、(初次、最终)最终)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人身伤害的工伤认定程序人身伤害的工伤认定程序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是指劳动鉴定机构根据法定的鉴定标准的前提条件,是指劳动鉴定机构根据法定的鉴定标准,对遭受工伤事故或者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劳动功,对遭受工伤事故或者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
12、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申请1鉴定2再次鉴定3复查鉴定4第三节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医疗期待遇二、因工致残待遇三、因工死亡待遇四、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机制待遇项目待遇项目待遇标准待遇标准承担主体承担主体误工损失误工损失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住院伙食补助住院伙食补助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府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到统
13、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用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府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护理费用护理费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备注:如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一、工伤医疗期待遇二、因工致残待遇 伤残伤残等级等级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四级四级一次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2727个月个月2525个月个月2323个月个月2121个月个月伤残津贴伤残津贴90%90%85%85%80%80%75%7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完全不能:50%50%;大部分不能:;大部分不能:40%40%;部分不能:;部分不能:30%30
14、%上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用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的影响的影响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至退休;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至退休;备注:如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五级五级六级六级一次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1818个月个月1616个月个月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用人单位不能安排相应工用人单位不能安排相应工作的,支付本人工资的作的,支付本人工资的70%70%用人
15、单位不能安排相应工用人单位不能安排相应工作的,支付本人工资的作的,支付本人工资的60%60%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不适用不适用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用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的影响的影响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当向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当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16、伤残就业补伤残就业补助金助金仍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仍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备注:如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七级七级八级八级九级九级十级十级一次性伤残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助金1313个月个月1111个月个月9 9个月个月7 7个月个月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不适用不适用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不适用不适用辅助器具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劳动关系的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影响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工伤职工可
17、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也可以因期满而终止;终止或解除的应当向工伤职工系也可以因期满而终止;终止或解除的应当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伤残就业补助伤残就业补助金金仍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仍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备注:如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三、因工致亡待遇待遇项目待遇项目待遇标准待遇标准承担主体承担主体丧葬
18、补助金丧葬补助金6 6个月社平工资个月社平工资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0年上年度城镇居民可年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支配收入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配偶每月40%40%,其他亲属,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每人每月30%30%,孤寡老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10%。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备注:1、供养亲属的范围: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四、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机制 工伤
19、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机制指对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机制指对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工伤职工或者由于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在用费用的工伤职工或者由于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在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第三人不支付以及无法确定第三人时人单位不支付或者第三人不支付以及无法确定第三人时,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补偿待遇,然后将对用人单位,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补偿待遇,然后将对用人单位或第三人的求偿权转移给工伤保险基金的制度。或第三人的求偿权转移给工伤保险基金的制度。类型一:类型一: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有能力
20、而拒付、无能力无有能力而拒付、无能力无力付、无法立即支付力付、无法立即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第三人的。类型二:类型二: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在下列情形下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生工伤事故的,在下列情形下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先行支付金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先行支付: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案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