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專利制度之涵義壹、專利制度之涵義一、為什麼要有專利制度?一、為什麼要有專利制度?要想使科學技術不斷的進步,就必須著重研究發展。而從事研究或實驗,則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金錢及時間。如果研究發展出來的成果,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還有誰肯投資於研究實驗呢?專利制度就是為保護發明創作者的權利而設,由於專利的保護,可以獲得相當的利潤,自然會對於發明創作者產生極大的鼓勵作用。二、甚麼是專利權?二、甚麼是專利權?當我們有一發明或創作,為了保護其正當權益,而向政府提出申請,經過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的規定,因而給予申請人在一定期間享有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之權,或
2、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使用該方法及使用、販賣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這種排他權利就是專利權。三、為何專利權要受到保護?三、為何專利權要受到保護?專利的本質在鼓勵申請人公開技術,相對的由政府給予申請人法律上的排他權,該技術要在說明書內清楚記載及揭露於必要圖式經刊登專利公報後,任何人可就其技術繼續研究,改良或創新,使社會公眾亦能獲益。四、智慧財產權與工業財產權的區別為何?四、智慧財產權與工業財產權的區別為何?智慧財產權包括 (1)著作權 (2)智慧創作物的保護,如專利、積體電路電路布 局、工業設計、營業秘密等。(3)營業上標誌的保護,如商標、服務標 章、商號名稱、防止不正當競爭
3、等。工業財產權則僅包括前述(2)(3)項。五、註冊商標也是專利嗎?五、註冊商標也是專利嗎?不是。商標是一種表彰商品來源的圖樣,註冊商標是營業人提出申請後經過政府核准註冊,具有專用權的商標。而專利則是對於新發明或創作的物品或方法、或新設計之外觀,給予一定期間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販賣或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之權,有些人常把專利商標或商標專利混為一談,實在是一種誤解。還有人把著作權、商標權,甚至煙酒公賣及公用事業等都當成專利,事實上這些都和專利無必然之關係。光電三乙六、我國專利制度有何特色?六、我國專利制度有何特色?(1)先申請原則:即不論發明先後,同一發明有二以上 之專利申請案時,僅得就
4、最先申請者准予專利。(2)發明早期公開制:自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發明 專利申請後,若無應不予公開之情事者,自申請之 次日起十八個月後,應將該申請案公開。(3)發明申請審查制:自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發明 專利申請案須經申請實體審查,才進行技術審查,若無人提出申請就不對該案進行實體審查。(4)新型、新式樣全面審查制:申請人無需另提出實體 審查申請,本局即主動對該專利申請案作技術審查。(5)公眾審查:專利申請案經審定核准後,公告三個月 期間,任何人皆可提起異議;經取得專利證書者,在專利權有效期間內,任何人皆可提起舉發。(6)優先權制:詳見第九十題。貳、專利類別與客體貳、專利類別與客體一、專利法規
5、定之專利種類有幾種?如何分別?一、專利法規定之專利種類有幾種?如何分別?專利的種類各國規定並不相同。依據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專利分為發明、新型及新式樣三種。凡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高度創作,得申請發明專利。例如:高色彩底片之製造方法或不須使用底片之照相機;凡對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得申請新型專利。例如:照相機之快門裝置;凡對於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得申請新式樣專利。例如:照相機之外觀設計。二、專利年限如何?二、專利年限如何?發明、新型、新式樣專利均自公告之日起給予專利權。(一)發明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二)新型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
6、算十年屆滿。(三)新式樣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十二年屆滿。三、甚麼是發明?三、甚麼是發明?依專利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稱發明者,謂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之意旨,可定義發明係利用自然法則所產生的技術思想,表現在物或方法或物的用途上者。四、為什麼單純的發現不能列為發明之類型?四、為什麼單純的發現不能列為發明之類型?因為創作係發明要素之一,故如礦石等天然物及自然現象之發現等,僅為一種發現行為,並無創作行為,亦非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所以非屬發明之類型。但若因人類的勤勞之創作行為,而自天然物分離所得之物質,例如化學物質,則屬於經由創作行為而得之發明。也就是說,凡將所發現的自然現象,改換成可供產
7、業上利用之技術思想之創作,則屬於經由創作行為而得之發明,並非僅為一種發現行為。自控三甲自控三甲五、請問有那些項目是法定不予發明專利的?五、請問有那些項目是法定不予發明專利的?依我國現行專利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不予發明專利項目有:(1)動、植物及生產動、植物之主要生物學方法。但微生物學之生產方法,不在此限。(2)人體或動物疾病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3)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衛生者。六、哪些是法定不予新型專利之事項?六、哪些是法定不予新型專利之事項?依專利法第97條第1項規定,不予新型專利的項目有:(1)新型非屬物品形狀、構造或裝置者。例如方法專利,只能申 請發明,不能申請新型。(2)妨
8、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衛生者。(3)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揭露形式違背法定程式者。【違反第108條準用第26條第1項、第4項規定之揭露形式者】(4)違反一新型一申請單一性之規定。【第108條準用同法第32條規定者】(5)說明書及圖式未揭露必要事項或其揭露明顯不清楚者,此指 從形式上審查可易於判斷出具有明顯瑕疵而言。七、哪些是法定不予新式樣專利之事項?七、哪些是法定不予新式樣專利之事項?依專利法第112條規定,不予新式樣專利的項目有:(1)純功能性設計之物品造形。(2)純藝術創作或美術工藝品。(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及電子電路布局。(4)物品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衛生者。(5)物品相同或近似
9、於黨旗、國旗、國父遺像、國徽、軍旗、印信、勳章者。八、遊戲及運動規則或方法,是否可以申八、遊戲及運動規則或方法,是否可以申 請取得專利?請取得專利?不可以。由於遊戲及運動之規則或方法,係利用與自然法則無關之人為的規則或方法,必然會利用到人類之推理力、記憶力、技能等而成者,不能稱為利用自然法則,故不屬於發明之類型。九、以手指夾球之持球及投球方法為特徵九、以手指夾球之持球及投球方法為特徵 之指叉球投球法,是否可以申請取得之指叉球投球法,是否可以申請取得 專利?專利?不可以。指叉球投球法純粹依個人之天份及技巧熟練程度方能達成之技能,非有技術思想,亦非一般人可由其技術揭露而重複實施者,非屬發明之類型。
10、十、發明和新型的界限為何?十、發明和新型的界限為何?發明與新型之保護標的不同,發明較廣,包括方法、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微生物及其利用;新型則僅及於物品。發明與新型申請案均須滿足產業上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之專利要件才能核准專利,惟在進步性的考量上,發明須具有高度創作之水準,新型則在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上有所創新或改良,並能產生某一新作用或增進功效。十一、請問新式樣專利與新型專利及發明十一、請問新式樣專利與新型專利及發明 專利要如何區隔?專利要如何區隔?新式樣專利應著重於視覺效果之增進強化,藉商品之造形提昇其品質感受,吸引一般消費者之視覺注意,進而產生購買之興趣者,
11、由是得知,新式樣之形狀、花紋或色彩,著重於物品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反之,新型專利及發明專利則在於其功能、技術、製造、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十二、概念如何獲得保護?十二、概念如何獲得保護?專利不保護概念,必須揭露具體可行的技術內容 ,並可供該領域人仕據以實施者,才可獲得專利保護。十三、何謂新穎性優惠期?十三、何謂新穎性優惠期?申請專利之發明或新型於申請日之前如已見於刊物、已公開使用或已為公眾所知悉者,原則上即因已公開而成為先前技術之一部分,應喪失新穎性;但如係 (1)因研究、實驗目的。(2)因陳列於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3)非出於申請
12、人本意而洩漏者則可主張新穎性優惠期。有前述事由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敘明相關事實,則例外認為與該公開事實有關之技術不構成先前技術之一部分而不喪失新穎性,但前述(3)之事由不限於申請時即須敘明,此6個月期限即稱為新穎性優惠期。新式樣亦有相類似之規定,惟新式樣為外觀之設計,並無研究、實驗之問題,故研究及實驗不是主張優惠期之事由。十四、新穎性優惠期應如何主張?十四、新穎性優惠期應如何主張?必須檢送哪些證明文件?必須檢送哪些證明文件?依專利法第22條規定,申請人主張發明專利有專利法第2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規定之情事,即主張新穎性優惠期之事實者,除應於其事實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外,
13、並應於申請時敘明事實及其年、月、日,並應於本局指定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參、專利申請參、專利申請一、專利案提出申請後有否洩漏之可能?一、專利案提出申請後有否洩漏之可能?專利專責機關職員及專利審查人員除不得申請專利及直接、間接受有關專利之任何權益外,並負有保守專利秘密的責任,即不得洩漏職務上所知關於專利之發明、新型、新式樣或申請人營業上之秘密。如申請人認為本局人員有洩密情事而有證據者,歡迎檢具證據向司法機關或本局政風室檢舉。二、居住中、南部之申請人,若無法親至智慧二、居住中、南部之申請人,若無法親至智慧 局送件,是否只能以郵寄方式申請專利?局送件,是否只能以郵寄方式申請專利?郵寄申請是否會影響申請
14、日?郵寄申請是否會影響申請日?本局於新竹、台中及高雄均設有服務處,居住中、南部之申請人亦可就近至各該服務處送件。此外,若以郵寄方式申請專利,申請日期係以郵寄地郵戳為憑,故郵寄申請並不會影響申請日。三、提出專利申請案以後多久可以取得專三、提出專利申請案以後多久可以取得專 利申請案號?利申請案號?申請人若親至本局送件,當場即可獲知專利申請案號;若至新竹、台中、高雄各服務處送件,則可於送件七天後至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以送件時本局提供之收文號查對申請案號。為便於查詢專利申請案審查進度,本局專利服務台及新竹、台中、高雄服務處均提供口頭諮詢服務。四、申請專利之必備文件有
15、哪些?四、申請專利之必備文件有哪些?宣誓書、申請權證明書是否為取得申請宣誓書、申請權證明書是否為取得申請 日之必備文件?日之必備文件?依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申請專利時,專利申請權人應備具申請書、說明書及必要圖式等文件 ,前述必備文件均必須用中文。另依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宣誓書(已於93年7月1日取消使用)、申請權證明書不是取得申請日的必備文件,故於申請當時未附送,並不影響申請日之取得。五、何謂先申請原則?五、何謂先申請原則?先申請原則,指同一發明有兩個以上申請案,無論是於不同日或同日申請,無論是不同人或同一人申請,或無論是否請求實體審查,僅能就最先申請者准予專利,且不得授予兩個以上專利權。六
16、、如果有先申請的專利尚未核准,後申請六、如果有先申請的專利尚未核准,後申請 的卻准下來的情形,智慧局如何處理?的卻准下來的情形,智慧局如何處理?依據專利法之規定,同一發明、創作只能就其最先申請者准予專利。如果先後二案申請保護之範圍確屬相同,則縱然有誤准後申請案的情形發生,後申請案也會因第三人提起舉發或由本局依職權審查而被撤銷專利。七、專利權的保護是否從申請日開始?七、專利權的保護是否從申請日開始?不是。專利權的保護是從核准公告之日給予專利權,此 時才開始受保護。八、專利案除了在國內申請外,也想到國八、專利案除了在國內申請外,也想到國 外申請,時間上有無限制?其申請日外申請,時間上有無限制?其申
17、請日 能否沿用原來在國內的申請日?能否沿用原來在國內的申請日?如向國外申請之國家承認我國優先權者,得於在我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次日起十二個月之優先權期間內,在國外提出申請並據以主張優先權。但新式樣之前述優先權期間為六個月。九、已向外國申請專利,有無必要再向我九、已向外國申請專利,有無必要再向我 國申請?應注意哪些事項?國申請?應注意哪些事項?專利係採屬地主義,因此,雖已向外國申請專利 ,但如欲在我國亦受到專利保護,則仍須向我國申請專利。惟應注意除非該外國與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享有優先權期間外,避免等到外國申請案公開或核准公告後才來我國申請而喪失了新穎性。1020十、對於審定不准專利的理由不服
18、時,應該十、對於審定不准專利的理由不服時,應該 如何辦理?如何辦理?對於不予專利之審定有不服者,依法可在審定書送達之次日起六十日內申請再審查,逾期即為審查確定。申請再審查應附具規費及再審查理由書一式二份。如果理由書準備不及,可先提出再審查的申請,同時申請延期補送理由書。十一、引進國外的專利和技術在國內生產製造,十一、引進國外的專利和技術在國內生產製造,是否可據以向我國申請專利?是否可據以向我國申請專利?在外國已公開的專利和技術,在我國申請專利不會被核准。再者,專利制度係為保障並獎勵研究發明,若自己不研究發明而剽竊他人之技術仿製他人之產品,或以其他不正當方法企圖得到專利者,必然難以獲准。十二、產
19、品要外銷東南亞,是否必須要在十二、產品要外銷東南亞,是否必須要在 當地申請專利?當地申請專利?專利是屬地主義,必須要在當地取得專利權才會獲得保護。十三、申請專利再審查,仍然審定不予專十三、申請專利再審查,仍然審定不予專 利時,有無救濟程序?利時,有無救濟程序?對於再審查仍不准專利,或對於異議案、舉發案之審定結果,或其他行政處分有不服時,各當事人均可繕具訴願書,經由本局向經濟部提出訴願請求救濟。對於訴願之決定不服者,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終局判決不服者,得上訴於最高行政法院。肆、早期公開肆、早期公開一、我國專利案件,何時開始採行早期公一、我國專利案件,何時開始採
20、行早期公 開制度?開制度?l 自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申請之發明專利案件(不包括新型及新式樣專利),採早期公開制度 ,該類發明專利申請案,經審查無不合規定程式及無應不予公開之情事者,自申請之次日起(或優先權日之次日起)十八個月後即予公開。二、採行早期公開制度之發明專利申請案件,有二、採行早期公開制度之發明專利申請案件,有 否不予公開之情事?否不予公開之情事?(一)不合規定程式者,不予公開。(二)有下列應不予公開之一情事者,不予公開:(1)自申請之次日起十五個月內撤回者。(2)涉及國防機密或其他國家安全之機密者。(3)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三、我國發明專利申請案件,何時開始採行申請三、我國發
21、明專利申請案件,何時開始採行申請 實體審查制度?實體審查制度?自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起申請之發明專利案件(不包括新型及新式樣),採申請實體審查制度,該類發明專利申請案,任何人得於申請之次日起三年內向本局申請實體審查。四、實施早期公開制度及申請實體審查制四、實施早期公開制度及申請實體審查制 度,其目的何在?度,其目的何在?(一)按早期公開制度乃自專利申請後,經過一定期間公開 其申請內容,以避免企業重複之研究、投資,並藉技 術公開,產業界可以及早得到新技術的資訊,對促進 產業科技之提昇大有助益。(二)按申請實體審查制度乃在一定期間(在我國為自申請 日起三年)內申請案須經申請實體審查,始進行實體 審
22、查,即不申請就不審查。倘當事人於三年內認 為該申請案已無申請實體審查之價值,而不申請審查 ,該申請案即被視為撤回,如此一來,降低整體專利 之實體審查數量。1019伍、專利要件與審查伍、專利要件與審查一、申請專利須符合那些要件始可獲准?一、申請專利須符合那些要件始可獲准?一項發明或創作欲取得專利,須具備(一)產業上利用性(專利法第20條、第98條、第107條)(二)新穎性(專利法第20條、第20條之一、第98條 、第98條之一、第107條、第107條之一)(三)進步性(於新式樣為創作性)(專利法第20條 、第98條、第107)三基本要件,始有可能取 得專利。二、何謂形式審查制?二、何謂形式審查制
23、?所謂新型專利形式審查制,主要是參考世界上主要國家新型專利審查制度,均將技術層次較低之新型專利,捨棄實體要件審查制,改採形式要件審查,以達到早期賦予權利之需求。我國係自93年7月1日起施行。三、何謂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三、何謂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新型專利採形式審查,由於未對是否合於專利要件進行實體審查,導致新型專利權的權利內容存在著相當的不安定性及不確定性。若新型專利權人利用此一不確定的權利而不當行使之,可能產生權利濫用之情形,對第三人的技術利用及研發帶來相當大的危害,爰有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規定。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可由任何人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以釐清該新型專利是否合於專利要件之疑義,惟該新型專利技術
24、報告之性質,係屬機關無拘束力之報告,並非行政處分,僅作為權利行使或技術利用之參酌。若任何人認該新型專利有不應核准專利之事由,應依專利法第107條規定提起舉發,始能撤銷該新型專利權。四、如果多數人申請專利的內容相同時怎麼四、如果多數人申請專利的內容相同時怎麼 辦?辦?依專利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同一發明(指申請專利範圍相同之發明)有二以上之專利申請案時,僅得就最先申請者准予專利。但後申請者所主張之優先權日早於先申請者之申請日時,不在此限。前項申請日、優先權日為同日,應通知申請人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均不予專利。五、同一家公司的創作在美國申請專利核准後,再五、同一家公司的創作在美國申請專利核准後,再
25、 於我國申請專利,結果被已在美國核准的公告於我國申請專利,結果被已在美國核准的公告 案核駁,對同一家公司的創作而言,此種核駁案核駁,對同一家公司的創作而言,此種核駁 是否合理?是否合理?該專利申請案若於向美國提出專利申請之次日起十二個月內(新式樣為六個月內)向我國提出申請並主張美國優先權,經審查認可者得享有該優先權而不喪失新穎性。否則,在美國申請若等已公開或核准公告後才來我國申請,將不可能獲准專利,因在美國公開或公告後已喪失了新穎性。六、什麼是異議?如何申請異議?六、什麼是異議?如何申請異議?(本程序已取消)(本程序已取消)對於公告中之專利案,除涉及權利歸屬問題,限由利害關係人提起外,任何人認
26、為其有違反專利法有關規定者,皆得提起異議。異議必須在公告期間(三個月)內提出。應備具異議申請書一式三份,證據一式三份(如為實物證據一份即可)及規費。如果理由、證據準備不及,可先提出異議,同時在一個月內補送理由、證據。證據如為書證者,應備具一份原本,二份複製本。七、什麼是舉發?如何申請舉發?七、什麼是舉發?如何申請舉發?對於專利權,除涉及權利歸屬問題,限由利害關係人提起外,任何人認為其有違反專利法有關規定者,皆得提起舉發,請求撤銷該專利權。提起舉發應備具舉發申請書一式四份,證據一式四份(如為實物證據一份即可)及規費。如果理由、證據準備不及,可先提出舉發,同時申請在一個月內補送理由、證據。證據如為
27、書證者,應備具一份原本,三份複製本。八、異議與舉發有何不同?八、異議與舉發有何不同?異議是在公告期間內,對於公告核准的專利,認為有違反專利法的規定所提出的;舉發則是在公告期滿取得專利權後,認為該專利權有違反專利法的規定而提出的。異議或舉發,經審查不成立之後,任何人即不能再以同一的事實、證據再為舉發。九、何謂專利優先權制度?九、何謂專利優先權制度?優先權制度起源於保護工業財產權巴黎公約,係指就同一發明,申請人在一個締約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後,在一定期間內又在其他締約國提出申請時,申請人有權要求以先申請案之申請日,做為後申請案之優先權日,以該優先權日作為判斷後申請案專利要件(新穎性與進步性)的分界
28、點。十、如何在我國主張專利優先權?十、如何在我國主張專利優先權?(一)國際優先權:依專利法規定,申請人就相同發明在與 中華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之外國第一次依利,並於第 一次提出申請專利之次日起十二個月內(新式樣為六 個月),向中華民國提出申請專利者,得享有優先權。(詳見專利法第24條、第25條、第105條準用、第122條第一項準用)(二)國內優先權:申請人於國內將其發明提出專利申請後 ,在十二個月內就所提出之同一發明加以補充改良,再行申請時,得就先申請案申請時說明書或圖式所載 之發明或創作主張優先權,而以先申請案之申請日作 為審查專利要件之基準日。(詳見專利法第25條之1、第105條之1第一項)
29、十一、外國申請人在我國主張專利優先權之十一、外國申請人在我國主張專利優先權之 要件為何?要件為何?依照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申請人就相同發明在與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之外國第一次依法申請專利,並於第一次申請專利之次日起十二個月內(新式樣為六個月內),向我國申請專利者,得享有優先權。又同法條第三項規定,外國申請人其所屬國家與我國無相互承認優先權者,若於互惠國領域內,設有住所或營業所者,亦得主張之。十二、我國目前有否參加國際性專利組織、條十二、我國目前有否參加國際性專利組織、條 約或與那些國家簽訂雙邊協定?約或與那些國家簽訂雙邊協定?專利制度邁向現代化與國際化,參與國際性專利組織、條約,
30、例如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保護工業財產權巴黎公約,及專利合作條約(PCT)等為我國努力目標。自民國八十三年起,我國陸續與澳洲(八十三年十一月四日)、德國(發明-八十四年六月一日、新型-八十四年七月六日)、瑞士(八十五年一月一日)、日本(八十五年二月一日)、美國(八十五年四月十日)、法國(八十五年九月一日)、列支敦士登(八十七年四月一日)、英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四日)、奧地利(發明及新型-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紐西蘭(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荷蘭(發明及新型九十年十二月十七日)、薩爾瓦多共和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巴拉圭共和國(發明及新型-九十一年六月十日)等十三個國家簽署備忘錄或換文
31、,相互承認專利優先權。陸、專利核准與效力陸、專利核准與效力一、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如何辦理領證?一、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如何辦理領證?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可依據通知或逕行自行申請領證。申領時應備具蓋有與原申請專利時相同之印章或簽名之申請書、證書費及至少一年年費。二、若同樣一個發明,甲先拿到二、若同樣一個發明,甲先拿到A A國專利,乙後拿國專利,乙後拿 到到B B國專利,兩個都有專利權,則甲是否可到國專利,兩個都有專利權,則甲是否可到 B B國主張其權利?國主張其權利?專利是屬地主義,甲未到B國申請,自然無法在B國主張權利。三、在廣告或產品型錄上曾見所謂世界專利三、在廣告或產品型錄上曾見所謂世界專利
32、 或國際專利等詞句,何謂世界專利或國際專利等詞句,何謂世界專利 、國際專利?、國際專利?專利僅在獲准的國家或地區之內有效,而不及於其他國家或地區。所以專利必須在各國分別申請,分別接受審查,分別取得專利權,並無所謂世界專利或國際專利。柒、專利侵害與救濟柒、專利侵害與救濟 一、一、侵害專利的民事責任為何?侵害專利的民事責任為何?專利權受侵害,得請求損害賠償時,專利權人得就下列二款擇一計算其損害:(1)依民法第216條規定。但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專利權人得就其實施專利權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害後實施同一專利權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2)依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於侵害人
33、不能就其成本或必要費用舉證時,以銷售該項物品全部收入為所得利益。除前項規定外,專利權人之業務上信譽,因侵害而致減損時,得另請求賠償相當金額。依前二項規定,侵害行為如屬故意,法院得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以上之賠償。但不得超過損害額之3倍。二、申請一件專利一般須繳納哪些費用?二、申請一件專利一般須繳納哪些費用?申請一件專利,一般要繳納申請規費、經核准之專利尚須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請參閱專利規費收費準則內容。三、專利申請費有無減免?三、專利申請費有無減免?發明專利申請案未附英文說明書,其檢附之中文說明書首頁及摘要同時附有英文翻譯者,發明專利申請費減收800元。至於新型、新式樣專利申請案則無類似減免
34、的規定。四、專利年費之繳納有無減免?有無條件限制?四、專利年費之繳納有無減免?有無條件限制?應如何辦理?應如何辦理?專利權人為自然人、學校或中小企業者,均可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減免專利年費,如有必要,本局得通知專利權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俾供查核。五、按照他人之五、按照他人之Know-HowKnow-How(專門技術)生(專門技術)生 產是否造成侵害?產是否造成侵害?Know-How(專門技術)若未曾申請專利,且未取得專利權者,不受專利法保護,要靠保密來維持獨佔。六、六、侵害專利權有無刑事責任?侵害專利權有無刑事責任?自92年3月31日起侵害他人專利權已經沒有刑事責任,只有民事責任。捌、其他捌、其
35、他一、請問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之我國專利一、請問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之我國專利 法修正要點是甚麼?法修正要點是甚麼?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之專利法修正要點如下:(一)簡化多數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一切程序必須連 署之規定。(二)明定先申請案地位;明定申請人提出補充、修正之時點。(三)刪除優先權兼採屬人主義之限制;放寬主張優先權之程式;導入國內優先權制度。(四)增定微生物寄存補提證明文件之規定。(五)刪除追加專利之相關規定;並配合追加專利制度之廢除,增定過渡條款。(六)導入早期公開制度。(七)異議舉發不成立處分之拘束力。(八)增訂新型專利舉發之處理及國內優先權制度之準用規定,且明定新型專利不採早期公開制;增訂新式樣專利舉發之處理準用發明專利規定,且明定新式樣專利不採早期公開制。(九)釐清聯合新式樣專利新穎性之規定;刪除申請新式樣專利應指定物品類別之規定。(十)廢除發明專利刑罰。二、未來我國專利制度會有那些變革?二、未來我國專利制度會有那些變革?為使我國專利制度更加符合國際水準,未來將有幾項重大變革,其中包括廢除異議程序、新型專利改形式審查制、增訂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廢除新型及新式樣專利之刑罰等均考慮納入未來專利法修正草案中。(已陸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