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六 纠纷处理机制n任务1 通过诉讼维护权益n任务2 经济仲裁n任务3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n任务4 其他纠纷处理机制n任务5 利用律师的工作能力目标能力目标n掌握法院诉讼的程序和起诉的要求;熟悉相关诉讼文书的编写;了解互联网法院和电子商务法庭n熟悉经济仲裁的特点和基本程序,掌握仲裁协议的内容和编写;熟悉仲裁裁决的执行与撤销n掌握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熟悉劳动仲裁的范围和要求n熟悉利用律师的工作所带来的便利,掌握聘请律师的技巧n熟悉听证程序的内容和要求;熟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程序;熟悉人民调解制度知识目标知识目标n起诉条件;法院诉讼管辖;起诉状;诉讼程序;判决和裁决的执行;互联网法院;电子
2、商务法庭n一裁终局制;仲裁协议的类型、主要内容;仲裁基本程序;仲裁裁决的执行与撤销n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仲裁;劳动诉讼n律师服务范围;聘请律师;律师函n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人民调解职业素质目标职业素质目标n通过本项目学习,培养法律程序意识,懂得应用法律纠纷处理机制来处理法律事务和维护自身权益n通过本项目学习,学会利用律师工作分担创业事务的执行,提高管理效率n通过本项目学习,提高对我国传统文化中处理纠纷机制的认识任务任务1 通过诉讼维护权益通过诉讼维护权益n一、起诉与受理n二、审理前的准备n三、开庭审理n四、上诉n五、执行程序一、起诉与受理一、起诉与受理n(一)准备起诉
3、条件n(二)确定受诉法院n(三)书写起诉状n(四)人民法院受理(一)准备起诉条件(一)准备起诉条件n当事人的起诉要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民事诉讼起诉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这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n原告和被告是诉讼中最基本的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立,是诉讼得以存在和继续的前提。如果在诉讼中,因为继承或法人合并而使原告和被告同属一人,或者因为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只有原告或被告一方,诉讼便会因此终结。(一)准备起诉条件(一)准备起诉
4、条件n【案例分析】退休工人刘某去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因出口拥挤被人挤倒摔伤,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300元。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他寻找被告赔偿损失,但刘某说不出是谁挤倒他的。n请问:法院是否受理刘某的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的条件之一是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案中原告刘某不知是谁给他造成伤害,无法确定被告是谁,所以法院不予受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甄某、乔某、雷某商量合伙开设餐馆,由甄某负责领取营业执照并担任负责人,乔某负责租赁房屋。乔某找到王某,协议租赁王某私有住房两间,每月租金1000元,约定按月支付。餐馆经营6个月后,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较大,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王某找乔某交涉,
5、要求乔某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乔某以自己不是餐馆负责人为由拒绝了王某的要示。王某又找甄某交涉,甄某表示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于是王某起诉到法院。受诉人民法院在确定当事人的问题上意见分歧:一种意见认为甄某等三人合伙仍然是个人,都对原告争议的诉讼有着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应属共同诉讼,合伙人应为共同被告。另一种意见认为,个人合伙组织是一个经济实体,是民事主体,合伙组织即餐馆可以作为本案的诉讼当事人,由它的负责人甄某作为代表人进行诉讼。n请问:王某应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个人合伙组织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作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组织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说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
6、伙可以出具推选书推选代表人。本案中,甄某、乔某、雷某合伙经营餐馆,乔某代表餐馆签订的租赁合同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甄某、乔某、雷某应为共同被告。(二)确定受诉法院(二)确定受诉法院n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具有明确的分工和权限,这称为审判管辖。当事人需要确定有权受理诉讼的法院。n1.级别管辖n2.地域管辖n3.裁定管辖(二)确定受诉法院(二)确定受诉法院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 n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之间有分工和权限。一般情况下,第一审案件都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的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7、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二)确定受诉法院(二)确定受诉法院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n通常情况下,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辖,即一般地域管辖。通常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地域管辖法院,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n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即专属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专属诉讼有以下三类: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作业发生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的纠纷提起诉讼由遗产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确定受诉法院(二)确
8、定受诉法院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n【案例分析】孙甲、孙乙二人系兄弟,早先兄弟俩曾共同出资在原籍A市修建住宅一,共同居住。以后,兄弟二人先后来到B市工作。甲的家属亦调到B市工作。乙的家属仍在A 市工作,并住在原房中。几年后,甲想退休回A市养老,要其弟腾出一部分房屋,乙不同意腾房,只愿意补偿房屋价款。兄弟二人遂发生争议,甲准备诉请法院解决。请问:甲应向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案中争议的房屋属不动产在A市,故应由A市法院管辖。(二)确定受诉法院(二)确定受诉法院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n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可以以书面方式约定特定案件的管辖
9、法院,称为协议管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第二审法院的管辖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方式约定。(二)确定受诉法院(二)确定受诉法院3.裁定管辖裁定管辖 n【案例】某市南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于某搬家至南区某街15号居住。正位于南区市民戴某的房屋后面。于某靠近戴某房后屋檐搭建一间9平方米厨房,严重影响了戴某家通风采光。戴某多次找于某,要求他拆除小厨房,但于某置之不理,双方发生纠纷。戴某决定起诉,由于戴某认为于某就在南区人民法院工作,担心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对其不利,就向该市北区人民法院起
10、诉,要求于某排除妨害。北区人民法院收到戴某的民事诉状后,经审查认为该案为因不动产引起的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戴某应向南区人民法院起诉。戴某无奈,只好将民事诉状交到南区人民法院。请问: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如何处理?(二)确定受诉法院(二)确定受诉法院3.裁定管辖裁定管辖n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案中,按地域管辖的规定应由南区人民法院管辖,但由于南区人民法院有特殊原因被告是该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因此依照法律规定,该案不能由南区人民法院管辖,应由南区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即市
11、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三)书写起诉状(三)书写起诉状n当事人起诉的,应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的内容应当写明:(1)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其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写明其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2)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4)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的时间,起诉人签名或盖章。(四)人民法院受理(四)人民法院受理n人民法院对起诉审查以后,针对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
12、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二、审理前的准备n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n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原告口头起诉的案件,也应当在立案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 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告知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n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全文庭组成人员n对于已决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
13、知原告和被告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所承担的诉讼义务,或者以口头形式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n普通程序的审判组织必须采用合议制,为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权的充分行使,审理案件的合议庭组成后,法院应当在3日内把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二、审理前的准备二、审理前的准备n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n审阅诉讼材料是在审判前的准备阶段承办案件的审判员必须进行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审阅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被告提交的答辩状以及各自的证据和其他诉讼材料,初步了解案情,掌握双方当事人争执的问题和矛盾的焦点,并确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是否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案件应当适用的有关法律,涉及的有关专
14、业知识以及案件是否能及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n4.当事人的追加n在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中,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或者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此谓当事人的追加。追加当事人只有在诉讼属于共同诉讼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三、开庭审理三、开庭审理n(一)准备开庭n(二)法庭调查n(三)法庭辩论n(四)评议和宣判(一)准备开庭(一)准备开庭n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从而使当事人、其他
15、的文抄公参与人以及旁听的群众了解案情以及各自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应遵守的法庭纪律。(二)法庭调查(二)法庭调查n法庭调查是指法庭上通过展示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的调查,从而为进一步开庭审理的下一个阶段作好准备的活。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要阶段,其任务是审查核实各种诉讼证据,对案件进行直接的、全面的调查。(三)法庭辩论(三)法庭辩论n法庭辩论的参加者只能是原告、被告和诉讼中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法庭辩论按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诉讼中的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和答辩,按原告、被告然后第三人的顺序互相展开辩论。(四)评议和宣判(四)评议和宣判
16、n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组成人员进入评议室 对案件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如实记入笔录。评议完毕,由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宣告判决结果。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n宣告判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当庭宣判,一种是定期宣判。定期宣判的,应在10日内和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以及上诉法院。n案件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到作出裁判的期限有法定要求,即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行长的,报请院长批准,批准行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还未审结,需要延长的,则由受诉法院报请上级法院
17、批准,延长的期限,由上级法院决定。【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原告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及丙公司。起诉状中称,被告乙原是其营销部经理,被丙公司高薪挖去,在丙公司负责市场推销工作。乙利用其在甲公司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将甲公司的销售与进货渠道几乎全部提供给了丙公司,甲公司因而损失严重,请求乙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申请不公开审理,保护商业秘密。请问:原告对于不公开审理的要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n案中甲公司的销售及进货渠道,对甲公司的经营有着重大关系,一旦公开,很可能使其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甲公司认为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是合情合理的,也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受诉
18、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原告不公开审理的要求。四、上诉四、上诉n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决的,可自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或收到裁决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原审法院的判决暂不生效。第二审法院对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决定。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原审法院判决即视为撤销。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无权再上诉,即应按照终审判决、裁定执行。n上诉状的书写和起诉状相似,应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和姓名。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
19、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2)原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这一部分是上诉状的核心部分。上诉的请求是上诉人提起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上诉的理由是上诉人提出上诉的根据,是上诉人向上诉法院对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的适用法律方面持有异议的全面陈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决定着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范围。五、执行程序五、执行程序n执行程序是指保证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得以实施的程序。执行程序是保证审判程序的任务得以实现的有力手段。但执行程序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首先,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不必然要经过执行程序;其次,执行程序所适用的案件不只限于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例如公
20、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构做出的生效裁决书,需要执行的,也由人民法院适用执行程序进行执行。因此,执行程序既不绝对地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也不必然地是审判程序的继续。n执行程序的开始,发生于两种情况:一是权利人申请执行,二是审判人员移送执行。(一)申请执行(一)申请执行n申请执行,是指享有权利的当事人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重要的权利。n1.对生效裁决和调解书的申请执行.n2.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n3.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n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
21、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交往中止、中断的规定。n申请执行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提供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同时要说明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二)移送执行(二)移送执行n移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由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将案件直接交付执行人员执行,从而开始执行程序的行为。移送执行是对申请执行的补充。n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移送执行的案件主要有:判决、裁定具有交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医药费等内容的案件,
22、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审判人员认为涉及国家、集体或者公民重大利益的案件。n移送执行应当由审判员填写移送执行书,说明执行的事项和应注意的问题,连同生产的法律文书一并移送执行员,对于移送执行的期限,法律未作具体规定。n人民法院的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送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执行通知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10日内发出,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外,还应当通知其承担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六、互联网法院和电子商务法庭n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化生存已经成为常态,一个与传统社会完全不同的互
23、联网社会正在逐渐形成。网络经济行为的增多,导致涉网的纠纷快速增长。据阿里巴巴的数据统计,一年要处理超过400万起交易纠纷,这些交易纠纷无法解决的,就会进入诉讼渠道。2015年8月13日,“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截至2017年4月,共收到普通案件申请2.2万件。n为探寻符合互联网运行规律的诉讼方式和诉讼规则,进一步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率、维护网络安全,中央批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涉互联网的案件统一管辖、统一审理,体现了司法紧跟社会发展步伐,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的远见卓识,有助于开启网络维权新时代。(一)电子商务网上法庭n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由浙江高院在杭州首创。网上法庭突
24、破目前已具有的网上立案、网上信息查询、网络庭审等初级功能,依托网络构建了一套纠纷化解的整体解决方案,充分运用电子商务的在线证据,实行起诉、调解、立案(管辖异议)、举证、质证、开庭、判决、执行全流程在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通过诉讼化解纠纷。同时,整合多方力量,前置了两重纠纷化解过滤层,实现了纠纷的多元化解:n第一层是电商平台“内部消化”。目前已对接淘宝、天猫、聚划算、蚂蚁金服小额贷款、阿里巴巴中文站等平台,凡是起诉至网上法庭的涉电商平台案件,系统首先自动导向电商平台在线纠纷处理模块,有近三成纠纷在电商平台上自行化解。n第二层是调解员在线调解。网上法庭组建了以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的专职调解员和律师为
25、成员的调解团队。超过9000件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成功率近三分之一。经两重过滤,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数量几近减半,大大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二)互联网法院n“互联网+法院”或“互联网+审判”n两个基本特点:一是通过网络审理案件;二是审理的案件大多与网络纠纷有关,如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网络支付纠纷、网络金融借款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n互联网法院开庭时,原告、被告以及法官都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通过在线交易记录提取证据,调解、宣判等也直接在网上进行,诉讼全程网络化,只要有网络有电脑,足不出户就能打完官司。n以互联网的方式进行审理。原被告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
26、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传到法院,法官在电脑前审阅。从起诉、提交证据,到相互辩论、庭审,再到宣判,都以互联网为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资源优势,解决了远距离诉讼等难题,为当事人及法院提供了极大便利。(二)互联网法院案例阅读n“现在开庭!”余杭区法院23号法庭,法官庄严敲响法槌。四个地点五路视频同时开启,余杭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开庭。n举证阶段,因原告已在庭前通过邮寄方式向法庭提交了从被告处购买的产品实物,法官在与原告核实快件单号后,由书记员当场拆封展示。n被告之一的卖家提出异议需通过防伪验证时,书记员又当即通过在线登录防伪网站和微信扫码方式识别真伪。而上述一系列操作
27、的实时影像均通过证据展示这一路视频清晰传送至原、被告电脑上,在验证结果面前,卖家最终认可了该产品为其公司所生产。n“今天开庭到此,请各方继续保持网络视频通畅,本次开庭的笔录稍后由书记员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双方当事人阅读休庭。”笔录不但能线上确认,而且在庭审过程中还能实时显示至各方当事人电脑,当事人在庭审中就可以确认是否有误,这也大大节省了庭后核对笔录的时间。n请分析:(1)电子商务法庭呈现出哪些与传统法庭不同的场景?n(2)“互联网+”审判新模式对审判制度改革将会带来哪些冲击?任务任务2 经济仲裁经济仲裁n一、一裁终局制和仲裁的特点n二、仲裁协议n三、仲裁基本程序n四、仲裁裁决的执行与撤销一、一裁
28、终局制和仲裁的特点一、一裁终局制和仲裁的特点n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使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能够迅速得以解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的一裁终局是经济纠纷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因为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共同意愿,当事人选择了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途径,理所当然最终以仲裁途径解决争议。n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如有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签订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
29、关仲裁,对仲裁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等,由于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会被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约定,其仲裁申请不被受理。一、一裁终局制和仲裁的特点一、一裁终局制和仲裁的特点n【案例分析】1月12日,某机电公司与某机械加工公司签订了一份机电设备加工款。合同约定:机械加工公司于2月底之前为机电公司完成一项机电设备加工任务,部分原材料及加工费总计66万元,于设备交付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果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双方又单独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就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后,就机电设备质量问题
30、双方发生争执。机电公司于5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表明仲裁协议,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机械加工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并在被告进行实体答辩的情况下对争议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责令机械加工公司重新加工设备并支付违约金的判决。判决作出后,机械加工公司以存在仲裁协议,法院无权受理为由上诉。n请问:(1)机械加工公司上诉理由是否成立?法院判决是否有效?n(2)如果机械加工公司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以存在仲裁协议法院无权受理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抗辩,法院应当如何处理?n(3)如果上述争议,机电公司申请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经过审理作出责令机械加工公司重新加工设备并支付违约金的仲裁裁决,
31、那么,该仲裁裁决是否有效?仲裁的特点n1.自愿性和灵活性 n2.专业性和保密性 n3.快捷性和经济性 n4.独立性和国际性 二、仲裁协议二、仲裁协议n(一)仲裁协议的类型n(二)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n(三)仲裁协议的示范格式(一)仲裁协议的类型(一)仲裁协议的类型n从书面仲裁协议的存在形式看,仲裁协议有三种类型: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将今后可能因该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条款;当事人为了专门约定仲裁内容而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书以及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如一方当事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材料的往来等形式将他希望订立仲裁协议的事宜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建议,如
32、果另一方当事人愿意接受该项建议,必须将他接受该仲裁协议的意向传达给对方当事人,通过这种往来,仲裁协议才能成立。随着通讯方式的快速发展,这种形式的仲裁协议也较为常见。仲裁协议可以在争议发生前达成,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达成。(二)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二)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n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 n2.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 n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 n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仲裁协议中当事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要明确,如果因意思表达不明确而无法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仲裁机构也无法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
33、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证明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不存在当事人被胁迫、欺诈等而订立仲裁协议的情况,否则仲裁协议无效。2.仲裁事项 n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它解决的是“仲裁什么”的问题。在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只有把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同时,仲裁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的范围。即仲裁庭只能在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事项的范围内进行仲裁,超出这一范围进行仲裁,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经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不予执行或者撤销。因此仲裁协议应约定仲裁事项。(1)争议事项具有
34、可仲裁性n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一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二是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另外,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案例分析案
35、例分析】n某房屋所有人王甲与前妻生有一女王乙。前妻去世后,王甲又与张丙结婚,生有王丁、王戊两个子女。后来王甲购买了他现居住的住于某市某路250号的房屋,并进行翻建。王乙婚后与丈夫自购房另住。王甲去世后,张丙、王丁、王戊仍住在原房,后因王戊拟将该处房屋中的一间作为婚房,受到王丁的阻挠,双方发生争执,王戊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对该案不予受理。n请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2)仲裁事项要具有明确性)仲裁事项要具有明确性 n即将什么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应该明确,如在供货合同中,是将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还是因产品数量问题引起的争议,或是因整个供货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
36、解决,应在仲裁协议中明确。仲裁机构只解决仲裁事项范围内的争议。如当事人约定“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这一约定就排斥了对因货物数量问题引起的争议进行仲裁的可能性。在具体约定时,对于已经发生的争议事项,其具体范围比较明确和具体因而较容易约定;对于未来可能性争议事项要提交仲裁,应尽量避免在仲裁协议中作限制性规定,包括争议性质上的限制、金额上的限制以及其他具体事项的限制,采用宽泛的约定,如可以笼统地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这样有利于仲裁机构全面迅速地审理审理纠纷,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n由于仲裁委员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只要当事人同意,可以选定任何一个仲裁
37、委员会仲裁。因此,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时,必须明确约定由哪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否则,任何一个仲裁委员会均无权仲裁。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三)仲裁协议的示范格式(三)仲裁协议的示范格式n1.合同争议解决方法条款中仲裁协议示范格式n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 _仲裁委员会仲裁。n2.单独签订的仲裁协议示范格式n单独签订的仲裁协议书包括首部(注明文书名称和协议仲裁的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正文(进行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以及提请仲裁的事项)和尾部(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
38、订立仲裁协议日期)等内容。【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甲工厂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6个月后,甲工厂将成品交给乙公司,乙公司收货后1个月内付清款项。6个月后,甲工厂按期将成品交付乙公司,但乙公司迟迟不付货款,拖欠近4个月。甲工厂多次找乙公司请求其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乙公司认为甲工厂加工的成品质量不合格,坚持不予支付。后双方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周后,甲工厂向协议书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却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未予受理。n请问:(1)此案应由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受理?n(2)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否成立?为什么?n(3)如果乙公司提出仲裁协
39、议无效,应由谁来裁定,如何审查?三、仲裁基本程序三、仲裁基本程序n(一)受理阶段n(二)组庭阶段n(三)开庭审理阶段n(四)裁决阶段(一)受理阶段(一)受理阶段n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
40、;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二)组庭阶段(二)组庭阶段n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
41、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应当说明理由。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三)开庭审理阶段(三)开庭审理阶段n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n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有自行和解的权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撤回仲裁申请。在庭审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可在仲裁庭主持下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仲裁庭依据已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
42、作裁决书。调解不成的,则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人预交。(四)裁决阶段(四)裁决阶段n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 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在收到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n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四、仲裁裁决的
43、执行与撤销四、仲裁裁决的执行与撤销n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应自觉予以履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将纠纷提交仲裁,都会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即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一)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一)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n1.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n2.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n3.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n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
44、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即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二)撤销仲裁裁决(二)撤销仲裁裁决n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n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n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n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n仲裁法中设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种程序监督机制,对确保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正确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任务任务3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解决机制n一、劳动争议的范围n二、劳动争议的调解n三、劳动争议仲裁n四、劳动诉讼一、劳动争议的范围一、劳动争议的范围n根据20
45、07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因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的调解二、劳动争议的调解n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调解组织(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及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调解职能的组织)主持下对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事非
46、、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二、劳动争议的调解二、劳动争议的调解n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要经过申请、受理、调解等步骤进行。n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组织印章后生效。n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即法律规定的调解的法定期间为15天,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15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n当事人向有关部
47、门主张权利救济,这将导致时效的中断。因此,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委员会结案之日起的时效内提起仲裁。三、劳动争议仲裁三、劳动争议仲裁n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n(一)申诉n(二)受理和立案n(三)举证n(四)开庭和裁决(一)申诉(一)申诉n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48、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1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一)申诉(一)申诉n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n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n
49、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n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n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二)受理和立案(二)受理和立案n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
50、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驰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驰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举证(三)举证n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举证,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四)开庭和裁决(四)开庭和裁决n1.开庭审理 n2.裁决(四)开庭和裁决(四)开庭和裁决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 n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