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起起诉诉2本章概要本章概要l 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l 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 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3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l 一、起诉的概念l 刑事起诉,是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l 二、刑事起诉的一般理论l(一)现代各国的刑事起诉制度主要类型:l 1.完全实行公诉,即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l 2.刑事公诉兼自诉制度,即较为严重犯罪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刑事公诉,而少数轻微的刑事案件允许公民自诉。4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
2、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l(二)对于刑事公诉案件是否必须向审判机关起诉两种不同的原则:l 1.起诉法定主义,即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不享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必须起诉,而不论具体情节;l 2.起诉便宜主义,即被告人的行为具备起诉条件的,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5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l(三)提起公诉的任务:l 1.代表国家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l 2.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分别决定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l 3.通过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审
3、查,实行侦查监督,纠正违法的侦查行为。l 4.对于决定提起公诉交付审判的案件,做好出庭支持公诉的准备工作,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对于决定不起诉或者撤销的案件,从综合治理的目的出发做好善后工作。6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l 三、起诉的意义l(一)起诉是审判程序之前的必经程序,是刑事审判的前提,没有起诉,也就没有审判。l(二)起诉对于有效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都具有重要意义。l(三)起诉程序对于保证准确地惩罚犯罪,保障无辜的人及依法不受刑事追究的人免受刑事追究,实现程序公正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7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 一、审查起诉l(一)概念l
4、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的专属诉讼职能。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对经侦查、调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调查、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调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8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l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l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
5、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l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9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监察、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监察、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
6、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监察、公安机关。l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监察、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直接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监察、公安机关。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0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三)审查起诉的内容l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l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l 2
7、.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l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l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l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11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四)审查起诉的程序l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这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l2.审阅案卷材料。l3.对于随案移送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或者人民检察院调取的录音、录像,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相关的录音、录像;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必要时可以审查全部录音、录像。l4.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报请检察长
8、批准作出逮捕决定;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辩护人的申请,向公安机关调取在侦查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l5.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2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四)审查起诉的程序l6.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在审查报告中提出量刑的意见,一并报请决定。l7.检察长承办的审查起诉案件,除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以外,可以直接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l8.追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不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当及时返还
9、被害人。l9.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l10.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不能接受讯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商请公安机关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13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四)审查起诉的程序l1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l12.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侦查机关没有鉴
10、定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进行鉴定,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鉴定或者由人民检察院送交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l13.补充侦查。l14.作出决定。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报告,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经公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14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五)审查起诉的期限l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l 人民
11、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卷材料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l 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15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 二、提起公诉l(一)提起公诉应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l(二)提起公诉的条件l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l 2.证据确实、充分。l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16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三)移送起诉书、案卷材料和证据l 1.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l(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l(2)案由和案件来源。l(3)案件事实。l(4)起诉的根据和理由l 2.移送案
12、卷材料和证据l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同时移送案卷材料和证据。17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四)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l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案件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l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l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l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l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l l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18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l(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13、,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l(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l(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l(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9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 三、不起诉l(一)不起诉的概念l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调查、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或者可以酌定的情形,而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结果之一,具有终止诉讼的法律效力。20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二)不起诉的种类l 1.法定不
14、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不起诉决定。l(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l(2)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l(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l(4)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l(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l(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l(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21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 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
15、罚或者免除刑罚,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l 条件:l(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已经构成犯罪;l(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22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 3.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l 条件:l(1)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l(2)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l(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l(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16、的;l(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23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 4.附条件不起诉:是指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l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24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l(三)不起诉的程序l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l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l 3.解除扣押、冻结。l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l 5.
17、对监察、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l 6.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25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l 一、自诉案件的范围l(一)自诉案件的种类:l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l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l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26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l 一、自诉案件的范围l(二)自诉案件的特点:l 1.从犯罪客体来看,主要是侵犯公民个人权益方面的犯罪。l 2.从起诉对象来看,自诉案件多数是性质不太严重,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的案件。l 3.从诉讼程序来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承担诉讼。27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l 二、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l(一)有适格的自诉人l(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l(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l(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l(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8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l 三、提起自诉的程序l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