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七章隐私权第一节 隐私和隐私权概述一、隐私的概念和内涵一、隐私的概念和内涵隐私就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无关的不愿他人打扰的私人生活、私密空间和他人不便知道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一)私人生活安宁(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三)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四)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第一节 隐私和隐私权概述二、隐私权的概念和特征二、隐私权的概念和特征隐私权是自然人对其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所 享有的权利。隐私权的特征主要体现在:1、权利主体是自然人。2、客体是隐私利益。3、内容主要包括享有、维护等权利
2、。4、隐私权与人格尊严具有密切关联。5、隐私权属于绝对权。6、具有可克减性。第一节 隐私和隐私权概述三、私人生活安宁与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三、私人生活安宁与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信息严格地说,私人生活安宁与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存在明显区别,具体而言:1、客体不同2、内容不同3、侵害的方式不同4、免责事由不同第一节 隐私和隐私权概述四、我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四、我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1、第一个阶段,类推保护模式,即主要通过类推适用名誉权的规则保护隐私。2、第二个阶段,人格利益保护模式,即承认隐私是一项独立的人格利益,可受法律保护,但不
3、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3、第三个阶段,侵权责任法保护模式,即通过 侵权责任法对隐私权进行消极保护。4、第四个阶段,独立人格权模式,即从正面规定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具体人格权。第二节 隐私权与其他相关人格权一、隐私权与名誉权一、隐私权与名誉权二、隐私权与肖像权二、隐私权与肖像权三、隐私权与身体权三、隐私权与身体权第三节 隐私权的内容一、隐私享有权一、隐私享有权二、隐私维护权二、隐私维护权三、隐私利用权三、隐私利用权四、隐私公开权四、隐私公开权第四节 隐私权的限制一、隐私权限制的基础一、隐私权限制的基础所谓隐私权的限制,是指隐私权的内容和行使依法应当受到法律、公序良俗等限制。隐私权的行使必须符合诚实信
4、用原则,不得滥用权利,妨碍他人利益的正当享有,权利人只有在不妨碍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行使自己的隐私权,其权利行使行为才具有正当性。第四节 隐私权的限制二、隐私权限制的具体事由二、隐私权限制的具体事由1、国家机关合法行使职权。2、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3、公民依法行使知情权。4、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5、当事人的明确同意。6、公众人物。第五节 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一、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一、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五节 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二、免责要件:法律另有规定和权利人明确同意二、免责要件:法律另有规定和权利人明确同意(一)法律另有规定(二)权利人的“明确同意”第五节 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三、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三、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责任在隐私权遭受侵害时,权利人可以提出如下请求:1、人格权请求权2、侵权请求权第十八章个人信息保护第一节 个人信息概述一、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一、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一)个人信息的概念所谓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个人相关联的、反映个体特征的具有可识别性的符号系统,包括个人身份、工作、家庭、财产、健康等各方面的信息。第一
6、节 个人信息概述一、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一、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二)个人信息的特征1、个人性2、人格利益性3、可识别性第一节 个人信息概述二、个人信息的范围二、个人信息的范围(一)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二)生物识别信息(三)住址、电话号码(四)电子邮箱(五)健康信息(六)行踪信息(七)其他个人信息第一节 个人信息概述三、个人信息的分类三、个人信息的分类(一)敏感个人信息和非敏感个人信息(二)直接指向个人的信息和间接指向个人的信息(三)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与识别个人行踪的信息(四)公开的个人信息和非公开的个人信息第二节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一、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区分一、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区分
7、尽管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关联紧密,但二者并非浑然一体,其在性质、客体等方面存在较明确的界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2、客体范围不同3、权利内容不同4、侵害方式不同5、保护位阶不同第二节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保护的关系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保护的关系私密信息与其他个人信息 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为:1、隐私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而个人信息不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而是一项人格权益。2、我国 民法典和其他法律在权益的保护上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在涉及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时,民法典是有区别的。3、二者对损害的要求不同。4、二者所体现的价值理念不同。第三节 个人信息的内容一、查阅、复
8、制权二、更正、删除权三、信息控制权四、信息利用权五、信息收益权六、信息完整权七、安全维护请求权第四节 处理个人信息的原则一、个人信息处理的概念一、个人信息处理的概念个人信息的处理是对于已经收集的信息进行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行为。(一)收集(二)存储(三)使用(四)加工(五)运输(六)提供(七)公开第四节 处理个人信息的原则二、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基本原则二、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正当性原则(三)必要性原则(四)知情同意原则第四节 处理个人信息的原则三、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的条件三、处理他人个人信息的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9、规定的除外(二)公开收集、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第五节 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一、信息收集者、控制者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一、信息收集者、控制者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二、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二、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三、信息收集者、控制者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三、信息收集者、控制者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四、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四、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第六节 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
10、一、对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一、对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从法律上看,在民法上有必要将个人信息确认为独立的具体人格权类型,从而为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提供依据。将个人信息作为民事权利,有利于对其进行全面保 护,因为只有通过民法确认,受害人才能寻求侵权责任法的救济,并可以要求停止侵 害、损害赔偿等,特别是通过删除不当个人信息、更正对个人信息的不当利用等特殊 的侵权责任方式,更有助于消除侵害个人信息的“损害源”。第六节 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二、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二、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从实践来看,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非法收集他人个人信息2、行为人未经他人许可而使用、出卖他人个人信息3、非法加工、修改他人个人信息4、非法泄露、传播他人个人信息第六节 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三、侵害个人信息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三、侵害个人信息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一)信息主体的同意(二)处理已公开的信息(三)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四)维护自然人合法权益(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节 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四、侵犯个人信息的责任承担四、侵犯个人信息的责任承担(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