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版 省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名称: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 申办事项: 首次 变更 延续变更及延续(根据实际申请情况打“”)食品类别: 热加工熟肉制品 速冻调制食品 联 系 人: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移动电话: 联系人的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联系人在企业的固定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子邮箱号码 申请日期: 年 07 月 01 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4 省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目录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 主件 ( A )A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1、2) A2、产品信息表 A3、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表(申请许可变更或延续时由许可系统自动推送,免于企业提供) A4、食品安
2、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表 A5、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表 A6、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A7、食品生产主要检验仪器清单 A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注:仅申请企业名称、法人/负责人变更,或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但不迁址的,不需提供A4A8材料 )A9、申请人声明 二、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 附件( BC ) B1、营业执照复印件B2、注册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申请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提供)B3、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一)食品(除保健食品外) C1、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场所周围环境平面图 C2、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
3、布局平面图(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 C3、工艺设备布局图 (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 C4、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注明关键控制点) C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A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一)申请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社会信用代码应与营业执照一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申请变更及延续时填写申请人住所应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一致生产场所详细地址1(主要)_市_县(市、区)_应与营业执照一致详细地址2_市_县(市、区)_详细地址3_市_县(市、区)_主场所区位特征城区 城乡结合部 郊区 农村乡镇 偏远地区 省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发区 市县产业园区开发区 自贸区 其他主场所与住所位置关系
4、在同一地点 在本县不同地区 在本市不同县区 其他外设仓库地址(多地址的中间用“;”分割)申请人经济性质国有 集体私营 联营 股份制 港澳台资 外资 其他法定代表(负责)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固定电话024-42169666身份证号码210503196406080638移动电话15004147888质量安全受权(负责)人XXX移动电话15004147888申请人规模大型 中型 小型微型设立专职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是 否员工总人数 10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数 2人 全部食品年总产量10吨(折合计)年销售收入10万元 A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二)认证注册情况 ISO9000 ISO22000 ISO14001
5、 ICS9001 HACCP GMP 有机食品 绿色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 清真食品 出口注册 其他主要销售区域本乡镇、街道 本县 本市 本省 北京上海新疆内蒙西藏 朝鲜日本韩国 欧美地区 其他 消费群体特点婴幼儿 儿童 学生 老年人 农民 旅游者 高端人群 其他 产品类别特点节日性食品 旅游休闲食品 传统食品 地方特产乳类食品 辐照食品 转基因食品 养生保健食品 其他 生产方式特点季节性生产 节假日前生产 手工为主 分装 委托检验 其他 名牌标志情况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名牌 名牌 市名牌地理标志产品 中华老字号 其他 主要销售方式批发 零售 批发零售 自设柜台门店 网上销售 会员制等直销方式 其他
6、主要原料来源本市 本省 国内 进口变更事项情况说明及分类变更前具体情况变更后具体情况变更前的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生产者名称变更 食品类别、品种、明细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 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变更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生产地址变更(迁址) 其他变更 (注:可多选)A2 产品信息表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 种 明 细食品安全标准名称及代号(不标注年份)注册号/备案号(委托方名称、地址)0401热加工熟肉制品1、 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其他) 2、肉灌制品(灌肠类)熏煮香肠火腿制品SB/T10279酱卤肉制品GB/T235861102速冻调制食品1、生制品:速冻肉丸速冻调
7、制食品SB/T10379注:1、 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2、 每个类别名称填写一行。每个类别名称涉及多个品种明细、食品安全标准或注册号/备案号的,中间用“;”分割。3、 申请人应具有食品安全标准文本,并在现场核查时提供。4、 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应填写注册号/备案号。其中,保健食品属于委托生产的,要在注册号/备案号后注明委托方名称、地址。A3 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许可品种明细表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食品生产许可明 注: 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品种明细表由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系统自动推送,无
8、需申请人提供。 A4食品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表序号姓 名身 份 证 号职 务文化程度所学专业1 王晓晓210503888860806309厂长中专烹饪2*王一晓211224188884210965生产质量负责人高中3 王洋洋210503888803250164供销负责人高中4 刘需哦210503888808120347办公室负责人本科化工5 孙鱼鱼210521888812261360化验员兼质检员高中注: 1、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前加“*”号。 2、文化程度:填写博士(含以上)、硕士、本科、大专、高中(及以下)A5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表序号各生产场点、工艺、工序名称生产场点、工艺、工序所
9、在地A热加工熟肉制品*市溪湖区彩屯北路23-8栋1原料肉缓化缓化间2修整、腌制加工间B速冻调制食品*市溪湖区彩屯北路23-8栋1原料肉缓化缓化间2修整加工间注: 本表所报工序必须覆盖审查细则(注册工艺)规定的各工艺要求。A6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序号设 备 设 施 名 称规 格 / 型 号数 量A热加工熟肉制品1缓化槽300L12拌馅机BJ1001B速冻调制食品1绞肉机JR13012盐水注射机SZJ41A7 食品生产主要检验仪器清单序 号检 验 仪 器 名 称精 度 等 级数 量1干燥箱1c12天平0.1g13压力蒸汽灭菌锅0.01MPA14培养箱1C15洁净工作台100级16生物显微镜
10、1600倍1A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序号食 品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名 称文本编号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2.生产过程控制制度23.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44.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55.不合格品管理制度66.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7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88.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09.任命书1010.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1111.质量岗位职责1112.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1513.质量有关人员能力要求规定1614.设备管理制度1715.文件管理制度1816.卫生管理制度1917.仓库管理制度2018.关键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2119.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2220.标签标识管理制度2321.
11、生产过程质量考核管理制度2322.检验管理制度2423.化验室管理制度2624.检验设备管理制度2825.清洗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2926.记录管理制度3011A9 申请人声明本申请人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特作如下声明:一、 本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了全部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详见目录。 二、 本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存在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本申请人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网络接收许可机关发送的有关许可办理情况的通知和电子文书。四、 本申请人的生产条件与原食品生产许可核准时的生产条件相比未发生变化。法定代表(
12、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张三 年 07月 01日注:1、在许可变更或延续时拟申请免于现场核查的,需有第四项声明。生产条件已变化的,制作声明书时应将第四项删除。 2、制作电子文档,可由法人代表(负责人)在此声明书上签字或盖章,再以图片方式制成电子文档;也可以通过在线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手写签名。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 北 12m23m生产车间22m成品库30m7m预处理车间4m化验室10m6m办公室12m12m周边环境图 耕地路住宅耕地 北凌海市XXXXXX有限公司功能间布局图 北5.5m5.5m12m12m外包车间内包车间发酵车间22m成品库30m7m预处理车间4m化验室10m6m办公室12m12m
13、工艺流程图 原料清理*腌制切丝发酵*清洗*包装入库注:*为关键控制点生产设备布局图 北真空包装机电子称3台工作台发酵桶60只工作台真空包装机切丝机洗菜池 质量管理制度凌海市XXXXX有限公司目录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9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10三、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1四、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2五、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3六、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3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15八、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6九、任命书16十、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17十一、质量岗位职责17十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21十三、质量有关人员能力要求规定21十四、设备管理制度22十五、文件管理制度23十六、卫生管理制度24十
14、七、仓库管理制度24十八、关键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25十九、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26二十、标签标识管理制度27二十一、生产过程质量考核管理制度27二十二、检验管理制度27二十三、化验室管理制度29二十四、检验设备管理制度31二十五、清洗消毒制度和清洁消毒用具管理制度32二十六 记录管理制度33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目的为了使单位对采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本单位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本单位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查验。3.职责技术部门制定所需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或要求,检验部门协助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生产部门根
15、据技术部门提出的工艺要求做小批量生产试验;副经理负责对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审批;经理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与批准。4.工作程序4.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调查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4.1.1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4.1.2产品质量状况;4.1.3价格与交货期;4.1.4历史业绩等。根据这些做出合格供应商名单。4.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4.2.1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4.2.2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单位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
16、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4.3采购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保管。4.4采购产品的验证采购产品的验证按照原辅料、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执行。采购产品出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质检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
17、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4.4.1国产采购产品(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包装材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当批次产品检验合格验合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
18、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3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证是否相符,货证不符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必要时由质检部门抽样检测有关理化、微生物项目,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部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4.4.2进口采购产品;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包装材
19、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单位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要求。进口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前,供应商要提供其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产地证、出口国商检证明、装箱单、发票等相关单证。进口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到厂后必须经国内商检部门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入厂。4.4.3原辅料、包装材料的贮存;原辅料、包装材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特别是添加剂存放要标注清晰,单独存放。具体要求应符合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包装材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中有关贮存的要求。4.4.4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
20、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4.5记录的管理所有采购验证相关文件记录保存期限为当批次原材料用完后2年。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1.目的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使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凡本单位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3.内容3.1原、辅料要求具有合格证。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2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监控记录,纠正记录)。3.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
21、分别消毒。3.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3.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3.6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3.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3.8设有检验机构,具有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3.8.1环境卫生控制3.8.1.1最大限度地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粉尘危害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的威胁。3.8.1.2保持厂区清洁,消除虫害聚集、孳生场所,定期对绿化带及排污区域进行虫害控制。3.8.1.3单位针对灭鼠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
22、的工作程序和计划,保证相应的措施得到落实,做好记录。3.8.1.4加工现场不宜采用药物灭鼠的方法来进行灭鼠,可以采用捕鼠笼、粘鼠胶等方法。3.8.2原、辅料的卫生控制;3.8.2.1对原、辅料进行卫生控制,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制定控制方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由具有合法注册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对向不同国家出口的产品还要符合进口国的规定。3.8.2.2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工器具,与产品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别,以免混用。3.8.3车间、设备及工器具的卫生控制;3.8.3.1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的日常清洗、
23、消毒工作。3.8.3.2车间要专门设置化学药品(洗涤剂、消毒剂等)的可上锁存贮间或存贮柜,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领用并登记。化学药品要用明显的标志加以标识。3.8.4储存与运输卫生控制;3.8.4.1定期对储存食品仓库进行清洁,保持仓库卫生,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3.8.4.2库内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堆垛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少于10cm,与墙面、顶面之间要留有30cm80cm的距离。为便于仓储货物的识别,各堆垛应挂牌标明本堆垛产品的品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数量等情况。存放产品较多的仓库,管理人员可借助仓储平面图来帮助管理。3.8.4.3成品库内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
24、格、生产时间分垛堆放,并加挂相应的标识牌,牌上将堆垛内产品的品名/规格、批次和数量等情况加以标明。3.8.4.4食品运输车必须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状况,为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配备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3.8.5人员的卫生控制3.8.5.1加工和检验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3.8.5.2生产、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8.5.3生产、检验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进车间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3.8.5.4进车间必须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3.8.5.5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必须调离生产加工
25、、检验岗位,痊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3.8.5.6妨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主要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手有开放性创伤尚未愈合者。3.8.5.7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要穿着专用的清洁工作服,更换工作鞋靴,戴好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3.8.5.8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得带入车间,并且不得化妆,不得戴首饰、手表。3.8.5.9工作前要进行认真的洗手、消毒。三、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食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
26、制度。 2.受控范围产品出厂检验程序。3.要求3.1食品出厂前自行对我厂生产的食品进行批批检验,对项目的检验每年至少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2批次检验。 3.2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我单位自行进行出厂检验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应具备必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和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 3.2.2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3.2.3每年与检验机构进行一次对比检验同时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3.3.委托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符和下列规定:3.3.1检验并索取受托检验机构的资质证书;3.3.2与受委托的检验
27、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3.3.3由检验机构现场抽取检验样品并填写抽样单,抽样人员与企业现场人员双方核对后签字生效。 3.4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及销售台账。检验记录包括检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销售台账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3.5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应与出厂检验样品数量等量,食品保质期少于两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保质期。四、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目的将存在
28、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及时从市场中召回,防止给食用者造成损害,使产品召回工作规范化。2.范围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场的产品。3.内容3.1销售科负责外部相关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并及时反馈质检部;3.2.质检科负责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3.3生产科和技术科是负责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和实施的部门。4.工作程序4.1召回的分类;4.1.1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4.1.2一般性损害消费者健康;4.1.3不损害消费者健康。4.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4.2.1内部信息:由各相关部门提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种信息,如单位自测或自查结果等;4.2.2
29、市场营销部负责外部信息收集;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规变化;客户通知:顾客的需求及反馈;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有关组织:虫口消费者协会等;同行的信息。4.2.3召回信息的评估;根据内、外部的信息来源,由质检部对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其危害消费者健康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的范围,制定召回方法。4.3产品的召回;4.3.1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门通知相关方(如:立法和监管部门、顾客和(或)消费者),由质检部门指定专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质检部部长审核,经理批准后,由质检部专人负责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市场营销部门,库房停止该批产品出库,市场营销部门
30、立即停止该批次的产品的销售。4.3.2质检部门专人立即调阅销售记录及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人、召回产品数量、召回方式、时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计划经质检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至市场营销部门。4.3.3市场营销部门人员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及时向负责召回人员报告召回工作情况,统计召回差额及未召回品去向。4.3.4当召回品和已明确去向的未召回品数量总和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可经质检部门负责任批准后结束。4.3.5召回产品进成品库时,暂存不合格品区,经质检部门检验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4
31、.3.6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对召回的原因分析,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以避免再发生。4.4质检部门对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并提交管理评审。五、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目的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评审、隔离处置,防止由于疏忽,误用或发运不合格品而产生质量问题。2.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品的处置。3.职责3.1技术部负责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各相关部门参与。3.2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处置审批。3.3后勤保障部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处置的实施。3.4生产科负责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处置的实施。4.工作程序4.1产品不合格,
32、包括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合格。原辅材料不合格的不准入厂,并立即退回;半成品不合格的不进入下道工序,立即挑出并进行隔离标识,待有关人员处理;成品不合格坚决不准出厂。4.2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技术工作、过程、体系不合格。因工作不合格的首先调离工作岗位,在进行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过程和体系不合格必须马上改进,直到满足产品的需要。上述不合格一旦发生,相关部门应立即召开质量分析会,分析不合格品发生的原因,并立即纠正或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尽量减少不合格品或不出现不合格品。并对已发生的不合格品确认不合格原因,可做出如下结论:(1)返工;经返工后的产品如达到产品的质量
33、要求,可转为合格品。(2)重新加工;重新加工的产品可以满足预期的用途,可转为合格品。(3)退回供应商;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必须退回供应商。(4)降级处理(让步处理);对不能满足产品要求的半成品和成品,但仍能食用的,经经理、质量副经理等有关人员共同批准的可作为降级或让步处理。(5)报废;当不合格品处置结果为作废时,经经理、质量副经理等有关人员批准,由专人负责处理,防止被误用。4.3对顾客以面谈、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的咨询,销售部由专人解答并记录,暂时未能解答的,应详细记录于顾客咨询服务记录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后予以答复;4.4销售部每年统计顾客咨询及不合格情况,填写售出成品质量报告,及时
34、反馈给生产部,以便综合分析,管理者代表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4.5建立产品销售台帐,记录产品的销售去向、数量,出现质量问题能够根据台帐进行溯源。六、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3、职责3.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3.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3
35、.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3.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3.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四、要求4.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4.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4.1.2.1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4.1.2.2组织的内部机
36、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4.2.4质保部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表,供检查时使用。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4.3.4自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