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 功能规范与操作流程 (2012017 7 版版) 1.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简介 在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 统的基础上,以满足未来实施电子化注册、实现电子证照管 理需要为目标,围绕现有系统升级和新功能开发等开展研究, 补充数据库内容,实现数据共享,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1.1 个人端系统分为医师个人端系统和护士个人端系统。 1.1.1 医师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 医师业务联网申请、 业务审批情况查询、 医师执业信息查询、 医师考核信息查询、 医师个人信息维护。 1.1.2 护士个人端系统主要功能为: 护士
2、业务联网申请、 业务审批情况查询、 护士执业信息查询、 护士个人信息维护。 1.2 医疗机构端主要功能为: 1.2.1 医师账号激活、医师业务联网确认、医师业务审 批情况查询、本机构医师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医师考核信 息查询、本机构医师修改信息确认。 1.2.2 护士账号激活、护士业务联网确认、护士业务审 批情况查询、本机构护士执业信息查询、本机构护士修改信 息确认。 1.2.3 医疗机构业务联网申请、医疗机构业务审批情况 查询、医疗机构信息维护、医疗机构执业信息查看。 1.3 卫生计生委端主要功能为: 1.3.1 医师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3.2 护士电子化注册各项业务的办理。 1
3、.3.3 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各项业务的办理。 1.3.4 医疗机构账号的分发与管理。 1.3.5 信息查询与统计分析。 1.4 社会公示端主要功能为: 按相关规定公示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执业注册信息以及 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信息。 2.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 2.1 医疗机构电子化登记操作流程 申请人在医疗机构端登录系统后,按规定和系统提示填 写拟办理的业务申请,保存并提交至相关卫生计生行政主管 部门。卫生计生委端可以在审批列表中查看并审批提交的业 务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信息,将依据政务公开的 规定,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公开。总体流 程图示如下: 图 2-1 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
4、功能模块包括医疗机构、卫生 计生委、社会公开三个部分。 2.1.1 医疗机构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1)医疗机构端账户获取 医疗机构的用户名及密码由辖区内的卫生计生委行政 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生成并分发。医疗机构相关负责 人携带相关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授权委托书;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分发人员现场核 实后,用户名和密码直接发送到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手 机中,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凭此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医疗 机构端。医疗机构端登录网址 http:/ (
5、或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网址) ,下载医疗机构 端软件及使用说明,进行业务申请及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 构端账户获取及业务办理图示如下: 图 2-1-1 (2)医疗机构端主要功能 业务申请 由卫生计生委端录入设置信息后医疗机构可以从设置 连带信息进行执业登记申请。 已经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可以进行变更、校验、停业、 解除停业、注销等申请。 查询修改 可以修改电话、 传真等信息, 并可以查看历史业务信息。 人员信息维护 提供本机构医师信息,本机构护士信息,本机构其他人 员信息,本机构诊疗科目与医师执业范围对照等功能。 信息验证 可以进行医师资格信息验证,医师执业注册信息验证, 护士执业注册信息
6、验证,全国医疗机构查询等功能。 系统功能 可以修改登录密码等功能。 (3)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各项申请业务流程图 图 2-1-2 2.1.2 卫生计生委端的功能 卫生计生委端登录后,可进行各项业务的审批:除了保 留直接在卫生计生委端完成的注册、变更、注销等多种业务 外,卫生计生委端还可以审批由医疗机构端提交的业务申请, 审批通过后获取国家卫生计生委端发放的电子化注册识别 码,只有获得国家赋予的电子化注册识别码才能完成后续相 关业务。 2.1.3 信息公开功能及图示 (1)信息公开功能 医疗机构登记信息可在各级卫生计生委网站上进行公 开。 (2)信息公开图示 经审批通过的机构登记信息,在当地政府指
7、定的信息发 布渠道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上进行公开。 如图 2-1-4 所示: 图 2-1-4 2.2 医师电子化注册总体操作流程 申请人在医师个人端登录系统后,按规定和系统提示提 交申请。所提交的申请经执业机构审核确认后,提交负责行 政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 信息,将依据政务公开的规定,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信息发 布渠道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网站予以公开。总体流程如图 2-2-1 所示: 图 2-2-1 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模块包括医师个人端、医疗机 构端、卫生计生委端、公示端四个部分: 2.2.1 医师个人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1)医师个人端功能 医师登录网址:http
8、:/ (或各省级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网址)进行用户实名注册,领取激 活码;激活账户;提交业务申请,验证资格或执业信息;查 看业务办理进度;提交或更新照片、学历、毕业学校、任职 资格等个人信息。 (2)医师个人端注册流程如图 2-2-3 所示: 图 2-2-3 (3) 医师电子化注册各项申请业务注册流程如图 2-2-4 所示: 图 2-2-4 (4)需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直接办 理的业务: 补录“老人”资格。 港澳台医师资格认定。 港澳台医师短期行医。 外国医师短期行医。 2.2.2 医疗机构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1)医疗机构端账户获取及主要功能 医疗机构的账户获取同 2.1.1
9、,登陆后可进行本院医师 管理。 (2)医疗机构端注册流程(同 2.1.1) (3)备案和注销 医疗机构为医师申请备案 医师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被开除等情况,其所 在医疗机构需为该医师申请做“注册备案” 。注册备案的医 师,归入非在册的医师库。 医疗机构为医师申请注销 医师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受刑事处罚、受吊销医师执 业证书 等情形的, 其所在医疗机构可以为该医师申请做 “注 销注册” 。 2.2.3 卫生计生委端的功能及图示 (1)卫生计生委端功能 卫生计生委端登录后,可进行各项业务的审批:除了保 留直接在卫生计生委端完成的注册、变更、注销等多种业务 外,卫生计生委端应审批由医疗机构端确认
10、的医师在互联网 上提交的业务申请,审批通过后将获取国家卫生计生委端依 据申请信息发放的电子化注册识别码,只有获得国家赋予的 电子化注册识别码才能完成后续相关业务。 (2)卫生计生委端审批图示 2-2-5: 图 2-2-5 (3)卫生计生委端审批事项图示 2-2-6: 图 2-2-6 2.2.4 信息公开功能及图示 (1)信息公开功能 医师的相关执业信息可在各级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开。 (2)信息公开图示 经审批通过的医师注册信息,在当地政府指定的信息发 布渠道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开。如图 2-2-7 所示: 图 2-2-7 2.3 护士电子化注册总体操作流程 申请人在护士个人端登录系统后,按
11、规定和系统提示提 交申请。所提交的申请经执业机构审核确认后,提交负责行 政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 信息,将依据政务公开的规定,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信息发 布渠道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网站予以公开。总体流程如图所 示: 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模块包括护士个人端、医疗机 构端、卫生计生委端、公示端四个部分: 2.3.1 护士个人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1)护士个人端功能 护士登录网址:http:/ (或各省级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网址)进行用户实名注册,领取激 活码;激活账户;提交业务申请,验证资格或执业信息;查 看业务办理进度;提交或更新照片、学历、毕业学校、工作 科室等个人
12、信息。 (2)护士个人端注册流程如图 2-3-3 所示: 图 2-3-3 (3) 护士电子化注册各项申请业务注册流程如图 2-3-4 所示: 图 2-3-4 (4)需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直接办 理的业务: 2008 年之前护士考试合格人员的首次注册。 2.3.2 医疗机构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1)医疗机构端账户获取及主要功能 医疗机构的账户获取同 2.1.1,登陆后可进行本院护士 的管理。 (2)医疗机构端注册流程(同 2.1.1) (3)注销功能 护士可以个人申请注销,其所在医疗机构也可为该护士 申请注销。 2.3.3 卫生计生委端的功能及图示 (1)卫生计生委端功能 卫生计生委
13、端登录后,可进行各项业务的审批:除了保 留直接在卫生计生委端完成的注册、延续、注销等多种业务 外,卫生计生委端应审批由医疗机构端确认的护士在互联网 上提交的业务申请,审批通过后将获取国家卫生计生委端依 据申请信息发放的电子化注册识别码,只有获得国家赋予的 电子化注册识别码才能完成后续相关业务。 (2)卫生计生委端审批图示 2-3-5: 图 2-3-5 (3)卫生计生委端审批事项图示 2-3-6: 图 2-3-6 2.3.4 信息公开功能及图示 (1)信息公开功能 护士的相关执业信息可在各级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开。 (2)信息公开图示 经审批通过的护士注册信息,在当地政府指定的信息发 布渠道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开。如图 2-3-7 所示: 图 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