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编:周国恩PART ONE前言请在此处添加具体内容,文字尽量言简意赅,见到那描述即可,不必过于繁琐,注意版面美观度。工程监理概论主编:周国恩QQ:172183081 工程监理基本知识 2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3 工程组织协调 5 工程监理目标控制 4 工程监理规划性文件 6 工程风险管理7 工程合同管理8 工程监理信息文档管理第1 1章 工程监理基本知识 主要内容:1.11.1工程监理概述1.21.2工程监理实施的原则和程序1.31.3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及工程监理制度1.41.4工程监理的服务费用1.51.5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1988年7月建设部(88)建建字第142号文颁发了关于开
2、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开始试点。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第四章建设工程监理,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制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的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此在我国全面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行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目的在于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监理制逐步取代了我国传统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即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和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使得建设单位(业主)的工程项目管理走上了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随着我国加入WTO,工程监理必将在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迈上新的台阶,并向国际工程
3、监理水准迈进。1.1 工程监理概述 1.1.1工程监理的概念 项目是由一组有起止时间、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独特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时间、成本和资源等约束条件在内的规范要求的目标。什么是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就是指有关执行者根据一定的行为准则对某些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使这些行为符合准则要求,并协助行为主体实现其行为目的。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1.1.2 工程监理的性质(1)服务性。(2)科学性。(3)公正性。(4)独立性。1.1.31.1.3工程监理的依据(1)工程建设
4、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也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以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3)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工程合同。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依据两类合同,即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进行监理。
5、1.1.41.1.4工程监理的目的 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即力求使得工程项目能够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安全目标内实现。因此,工程监理的基本内容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监理要达到的目的是力求实现工程项目目标。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不是任何承建单位的保证人。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供应材料和设备谁负责。在监理过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只承担服务相应责任,也就是在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的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监理方的责任就是力求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与业主(建设
6、单位)和承包商(承建单位)一起共同实现项目目标。1.1.51.1.5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提高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3.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4.有利于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1.1.61.1.6工程监理现阶段的特点 1.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体单一性。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它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从这个意义上看,可以认为我国的工程监理就是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2.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国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
7、建设工程的范围。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3.工程监理具有监督职能。我国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所达到的深度和细度,应当说远远超过国际上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深度和细度,这对保证工程质量起了很好的作用。4.工程监理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我国对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同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8、。1.2工程监理实施的原则和程序 1.2.1工程监理实施的原则 工程监理企业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2.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5.综合效益的原则 1.2.2工程监理实施的程序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6.向业主提交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1.3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及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的对象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监理单位,接
9、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后,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将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四大控制贯穿于始终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当了解我国工程法律法规体系,并熟悉和掌握其中与监理工作关系比较密切法律、法规、规章,以便依法进行工程监理和规范自己的工程监理行为。1.3.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6)城市房地产管理法。7)环境保护法。8)环境影响评价法。9)中华人
10、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行政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法。6)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7)民用建筑节能条例。(3)部门规章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3)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9)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0)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1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1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1.3.2工程管理制度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从业资格制度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 4.工程建设监理制 5.合同管理制 6.安全生产责任制 7.工程质量责任制 8.工程质量保修制 9.工程竣工验收制 10.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 11.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12.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13.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 14.工程设计审查制1.4工程监理的服务费用 1.4.11.4.1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的必要性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建设监理有关规定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有偿的
12、技术服务活动,酬金多少应根据监理深度确定。酬金及计费办法,由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执行监理合同,维护合同的权威性,这条规定与国际惯例是吻合的,不同的服务规模所要求的费用是不同的,这些都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事先谈判确定,并在委托合同中预先说明。从建设单位的立场看,为了使监理单位能顺利地完成任务,达到自己所提出的要求,必须付给他们适当的报酬,用以补偿监理单位去完成任务时的支出(包括合理的劳务费用支出以及需要交纳的税金),这也是委托方的义务,支付这部分费用是必须的。1.4.2工程监理费的计算 1.工程监理费的构成 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业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支付给监理企业的监理
13、酬金。它由监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部分构成。2.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到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确定收费额。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
14、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高程调整。4.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其他阶段的
15、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见表1-4)收费。表1-4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职级工日费用标准 一、高级专家 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600800 四、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 300600注:本表适用于提供短期服务的人工费用标准。【例1-1】某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位于海拔高程2030m,建筑面积3500,共6层,总高度为18m,总概算投资为2000万元,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单位进
16、行施工监理,并在合同商谈中确定监理费浮动幅度下浮8%,试计算该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应为多少?【解】(1)按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查得,该工程属建筑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为级,调整系数为0.85;位于海拔高程2030 m,高原调整系数为1.1。(2)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经查得总概算1000万元的监理收费基价为30.1万元,3000万元的监理收费基价为78.1万元;该工程总概算为2000万元,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78.1-(78.1-30.1)(3000-2000)/(3000-1000)54.1
17、(万元)。(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54.11.00.851.1=50.58万元。(4)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50.58(1-8%)=46.53万元。1.5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1.5.1 我国工程监理的发展 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制自1988年推行以来,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工程监理试点阶段(19881993);工程监理稳步推行阶段(19931995);工程监理全面推行阶段(1996 年至今)。1)工程监理试点阶段。1988年,建设部发出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对建设监理的范围
18、、对象、内容、步骤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同年建设部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部、交通部两部的水电和公路系统,作为全国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试点单位。经过几年的试点工作,建设部于1993年在天津召开了第五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总结了试点工作的经验,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设监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决定在全国结束建设监理制度的试点工作。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从当年转入稳步发展阶段。2)工程监理稳步发展阶段。从1993 年工程监理转入稳步发展阶段以来,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得到了很大发展。截至1995年底,全国的29个省、自
19、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39个工业、交通等部门推行了工程监理制度。全国已开展监理工作的地级以上的城市有153个,占总数的76%,已成立的监理单位有1500家,其中甲级监理单位有64家;监理工作从业人员达8万人,其中有1180多名监理工程师获得了注册证书;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监理队伍正在形成,全国累计受监理的工程投资规模达5000多亿元,受监理工程的覆盖率在全国平均约有20%。3)工程监理全面推行阶段。1995年12月,建设部在北京召开了第六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会上,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计委联合颁布了737号文件,即工程监理规定。这次会议总结了我国七年来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对今后的监理工作进
20、行了全面的部署。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建设监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行的新阶段。但是,由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我国起步晚,基础差,有的单位对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一些应当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没有实行工程监理,并且有些监理单位的行为不规范,没有起到工程建设监理应当起到的公正监督作用;为使我国已经起步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得以完善和规范,适应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并将其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上来,1997年10月全国首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同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将工程建设监理列入其中,它标志着建筑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在我国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重大举措。
21、1.5.2 国外工程监理的发展 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程监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可以说,工程建设监理已经成为建设领域中的一项国际惯例。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发达国家政府贷款的工程项目,都把工程建设监理作为贷款条件之一。建设监理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产业革命发生以前的16世纪 自20世纪50年代末期 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的建设监理制正逐步向法律化、程序化发展,在西方国家的工程建设领域中已形成工程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建设监理制在国际上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效仿发
22、达国家的作法,结合本国实际,设立或引进工程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实行监理。目前,在国际上工程建设监理已成为工程建设必须遵循的制度。1.5.3工程监理未来的发展趋势 1.建设监理应回归其“为业主提供建设工程专业化监督管理服务”的本来定位。2.政府对建设监理的管理将进一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放到政策引导上。3.强制监理和政府定价制度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4.社会对监理的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5.监理行业结构将出现分化,出现金字塔形的构架。复习思考题 1.1什么是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具有哪些性质?1.2工程监理的目的什么?1.3工程监理的依据是什么?它有何作用?1.4试述工程监理实施的原则和程序。1.5现阶
23、段我国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1.6现阶段我国的工程建设中推行了那些工程管理制度?1.7工程监理费由哪几部分组成?监理费是怎样计取的?1.8某综合教学实验大楼,位于海拔高程1000m以下,建筑面积38000,共16层,总高度为64m,总概算投资为20000万元,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并在合同商谈中确定监理费浮动幅度下浮15%,试计算该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应为多少?工程监理概论主编:周国恩QQ:17218308第2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内容:2.1监理工程师2.2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2.3工程监理企业2.4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管理2.1监理工程
24、师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人员。监理工程师是一种岗位职务而不是技术职称。2.1.1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 1.执业范围广泛 2.执业内容复杂 3.执业技能全面 4.执业责任重大 2.1.2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素质:(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2)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3)良好的品德。(4)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监理工程师的良好品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
25、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我国对年满65周岁的监理工程师不再进行注册,主要就是考虑监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而设定的条件。2.1.32.1.3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1)(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2)(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4)(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5)(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6)(6)不
26、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及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7)(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8)(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9)(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2.1.4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 1.总监理工程师(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
27、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汁、技术方案、进度汁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
28、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专业监理工程师(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
29、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和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4.监理员(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
30、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2.1.5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1)注册监理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1)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4)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2)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2)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5)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6)保守
31、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7)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8)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9)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10)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2.1.6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1.违法行为 2.违约行为 3.安全生产责任 2.1.72.1.7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 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
32、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5)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33、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3)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5)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6)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2.2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 2.2.1实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
34、 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在于:(1)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业务水平。(2)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3)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4)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5)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2.2.2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我国根据对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对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从两个方面作出限制:一是要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历;二是要具有一定年限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5、考试:(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1)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4)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2.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上一年的12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者由本人
36、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3.考试内容和科目设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工程建设基本理论、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涉及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考试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
37、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4.考试方式和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种水平考试,是对考生掌握监理理论和监理实务技能的抽检。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闭卷考试、分科记分、统一录取标准的办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2.2.3监理工程师注册 监理工程师是一种岗位职责,经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的责任和权力,仅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8、”而未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则不具有这些责任和权力。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根据注册内容的不同分为3种形式,即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按照我国有关法规规定,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并且只能在一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注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2.2.4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 为了贯彻落实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
39、市监函200628号)中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9号)的要求,建设部建筑市场司制定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文,2006年9月20日颁布执行。2.2.5监理工程师执业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从事工程监理执业活动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
40、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工程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修改经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监理文件,应当由该注册监理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监理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因工程监理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聘用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负有过错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追偿。2.3工程监理企业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2.3.1工程
41、监理企业的类型 1.按企业组织形式分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2.按隶属关系分 3.按工程类别分 目前,我国把土木工程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它们是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每个专业工程类别按照工程规模或技术复杂程度又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4.按资质等级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
42、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2.3.2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实力的指标。对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管理的制度是我国政府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2.3.2.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综合资质标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
43、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目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
44、设安全事故。2.专业资质标准(1)甲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表2-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
45、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2)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46、不少于表2-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3)丙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表2-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4)有必要的
47、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3.事务所资质标准(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2.3.2.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1)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2)专业资质。1)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2)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3)专业丙级资
48、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3)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除外。此外,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2.3.2.32.3.2.3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 为了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保障其依法经营业务,促进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根据我国现阶段管理体制,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确定的原则是“分级管理,统分结合”,按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进行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
49、工作。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工程监理资质的,由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资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2.4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管理 2.4.1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1.守法 2.诚信 3.公正 4.科学 2.4.2工程监理企业的企业管理 强化企业管理,提高
50、科学管理水平,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也是监理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监理企业管理应抓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和质量管理,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运行经营管理。1.基本管理措施 监理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市场定位。要加强自身发展战略研究,适应市场,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的市场地位,实施明确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地进行调整。(2)管理方法现代化。要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推广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借鉴国外企业现代管理方法;应当积极推行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3)建立市场信息系